劳务分包合同 推荐度: 工程分包合同 推荐度: 土建分包合同 推荐度: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推荐度: 拆除工程分包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分包合同集合6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分包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分包合同篇1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一、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 第二条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三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 第四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八)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 (九)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十三)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 第五条本市推行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第六条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得包括维修保证金的内容。 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可以选 择固定合同价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种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四种方式选择其一计算。 发包人、承包人不得采用“暂估价”方式约定合同总价。 第八条采用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计算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价规范、工作内容、调整因素等。 第九条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利润、税金等。 第十条发包人、承包人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时应当对下列有关合同价款内容明确约定: (一)发包人将工程劳务作业发包给一个承包人的,正负零以下工程、正负零以上结构、装修、设备安装工程等应分别约定; (二)工人工资、管理费、工具用具费、低值易耗材料费等应分别约定; (三)承包低值易耗材料的,应当明确材料费总额,并明确材料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应明确约定,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 第十一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中劳务作业工作量的审核时限和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限。审核时限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上月劳务作业量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 日;支付时限从完成审核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日。 第十二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对劳务作业验收的时限,以及劳务合同价款结算和支付的时限。 二、劳务分包合同的备案 第十三条发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日内,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 第十四条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采用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数据申报应当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合同主体名称、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在京施工人员信息等。 第十五条发包人办理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务分包合同(正、副本); (二)在京施工人员项目用工备案花名册; (三)未进行身份认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实行劳务作业招标的,提交中标通知书;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六条劳务分包合同中涉及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劳务分包合同工期、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发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及时确认并签订变更协议。 发包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7日内持变更协议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备案手续。 在京施工人员发生变更的,承包人应当于每月5日前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变更人员信息。 第十七条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双方应当签订解除协议。发包人应当自签订解除协议之日起7日内持解除协议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备案手续。 解除协议签订前,发包人不得允许其他承包人进入现场对此范围内的劳务作业进行施工。 三、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设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自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之日起至该劳务作业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止,承包人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前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个月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数据。 发包人可以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承包人填报的合同履行数据进行查询,如认为存在异议,应向承包人提出,承包人拒绝更正的,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据实反映。 分包合同篇2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分包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弱电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弱电工程概况 分包弱电工程名称:弱电工程防水弱电工程 分包弱电工程地点:弱电工程承包范围: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层处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分包方式:包单价、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 二、工期 1。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工期。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续(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为准,其他人员确认无效),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4。其他工期延误和顺延约定:出现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一天以上台风,暴雨;由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工期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可相应顺延。 四、弱电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弱电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弱电工程建设标准 6。1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吉林省,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 7。图纸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套数;1套。 五、双方一般职责 8。甲方代表 姓名:电话: 9。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电话: 10。甲方职责 10。1负责该弱电工程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并负责同施工总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属于甲方职责范围。 10。2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的交底工作。如图纸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终止己完弱电工程剩余弱电工程款。 10。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10。4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进度不满足要求或发生无故停工、不服从管理等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0。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集体上访给甲方造成任何影响的行为。 10。6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进退场必须获得甲方的同意。如乙方任何人员不能满足现场要求,甲方有权在任意时间和地点责令离开工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0。7甲方有权对分包工作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 11。乙方职责 11。1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爱护甲方财物,并做好成品保护。对因施工不当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弱电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造成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其他损失,应负责赔偿。 11。2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款项支付弱电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作为拒绝支付该款项的条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直接和间接费用。 11。3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操作证并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1。4乙方有按照甲方统一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的义务,及时清理由自身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施工完毕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材料机具堆(停)放整齐。做好施工期间车辆进出场的保洁。施工人员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费用自理。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11。5乙方人员的交通、吃饭由乙方自行解决,安全保卫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11。6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若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人员的劳动综合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1。7乙方不得将承揽的弱电工程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必须获得甲方同意。 11。8如施工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设计变更等造成乙方的人员、机械的停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9施工现场乙方供应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如需要取样送检的,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取样送检工作,检测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 11。10施工期间乙方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必须24小时在现场。 六、质量与安全 12。双方关于分包弱电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以国家和吉林省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为准,同时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监理及业主审批合格后的施工方案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规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需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配合其他专业施工的现象时,甲方可另行选择其他单位,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承担相应损失。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包干综合单价: 14。合同总价暂定157830元(人民币),最后结算按照实际完成量结算。 14。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单价内应考防水工作中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含材料损耗)机械费、现场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费、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弱电工程所在地其它规定费用、保险费、以及为完成本弱电工程所需的辅助材料(水、水泥等)等均含合同包干单价中。一切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摊销到合同包干单价中,且每项单价在整个工期中固定不变(包括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及报价中自购材料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报价及合同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安装发票;单价内含税金。 机械设备保险及人员综合保险由分包单位单价内综合考虑,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本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不会因国家、行业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费用调整,一切价格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14。2合同价款包括的范围:合同工作范围内的防水弱电工程中所需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施工现场内所有涉及防水弱电工程的一切工作内容。 费用的计算方法:弱电工程量按实计算,防水材料损耗及搭接等均计入单价。 15。合同价款的支付 15。1甲方向乙方支付弱电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可完成弱电工程量总价款的60弱电工程款;弱电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甲方应一次性将所有剩余弱电工程款7日内全部支付乙方。余的情况下无息付清,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由龙井市税务部门提供的建筑安装统一发票。 16。上述分包结算包干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全部防水工作内容,还应包含: 16。1乙方的管理费,规费、利润,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等费用。 16。2本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场外道路保洁的人工费。 16。3赶工措施费,农忙、夜间和一年中所有节假日的人员加班加点费。 16。4施工机械的停置及人员窝工费用。 16。5夜间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机械进出场的费用。 16。6乙方已经了解和勘察了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实际施工中,乙方不得提出因现场条件、价格等各种理由增加费用的要求,如发生此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7。由于乙方原因被清退出场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弱电工程量和相应结算单价的70给乙方办理弱电工程结算。 八、质量保证期为5年。 质量保证期间发生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维修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抵。 九、违约责任 22。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2。1、乙方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的节点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天1000的进度违约金,且不得影响下一节点的完工时间。 22。2、由乙方负责的部分分项质量不合格者除无条件返工外,同时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 22。3、乙方人员未持有相关上岗证件导致甲方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1000元的违约金。 22。4、乙方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现场管理人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500元的违约金。 22。5、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次300元的违约金。 十一、争议 2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龙井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发生争议后,无论争议是否已解决,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成工作成果,除非双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解除 25。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求乙方的责任: 25。1、乙方施工期间不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标准要求(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隐患且整改不力时) 25。2、因乙方原因停工三天及以上者。 25。3、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虽经努力仍无法改变现状时。 25。4、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整改仍无改进时。 25。5、内部组织管理混乱,已无能力组织正常施工时。 25。6、未严格遵守协议或协商约定,不履行或恶意拖欠、拒发工人工资或挪用弱电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25。7、工人蓄意闹事、围攻甲方场所或群体上访、媒体曝光的。 25。8、将弱电工程再分包、转包的。 25。9、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群殴,且不管是什么原因。 十二、其他 2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业证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经营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复印件,并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红章。担保单位的企业证件一同提供。 27、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分包合同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此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其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4、承包期限:年月月日竣工。 5、工程承包费用 6、乙方必须投入的工种及人数 二、工程结算 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三、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及建设单位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不符合质量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工程质量低劣且无法挽救,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四、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劳保用品及施工中属于个人使用的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2、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材料供应 甲方设专人工程材料,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施工。乙方施工中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 六、施工机具 1、大型机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2、施工中使用的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自带。 3、对甲方提供的工具,乙方应认真保管使用,如丢失或损坏 乙方负责赔偿。 七、现场管理 1、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交工,如乙方不能按期交工则按每超一天扣1000元计算,甲方可从工程款中扣除作为违约金。 九、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分包合同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古丈县罗依溪镇打拦拗移民家苑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在经过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所有辅助材料)、包设备、包工具用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施工风险、包技术资料整理、包交工验收、包综合治理等。 三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具体工作内容: 材料场内运输、装卸。 施工图纸中安装内容: 依据设计图纸和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包括所有的上下水、强电、弱电预埋等)及一切配合和设计变更等工作内容。 所需的结构预留洞口的留设、预埋件、管线槽口开凿、补槽及施工后的现场清理等工作。 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返工重做。 成品保护、设备调试、竣工交验。 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内整齐、清洁等工作。 与其它工种的配合施工。 预留管道洞口的吊模及混凝土的浇灌(若甲方施工则扣除乙方该部分工作的相应费用)。 四施工用具管理: 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提供现场及楼层固定电源箱。 乙方自备安装工程所需工具及劳保用品。 五质量要求 1。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作为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2。乙方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在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质量验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乙方若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六双方职责与权限 甲方: 1。甲方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清洁卫生进行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 2。切实解决好施工用水、用电、垂直运输的矛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制定施工计划。 4。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 乙方: 1。乙方应按图纸设计规定的要求自行组织购进、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进行施工。 2。乙方组织有资质证的技术人员、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服从甲方、监理等有关人员的指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乙方应保管好自己的材料,预防丢失,材料的保管与堆放、工人生活用品、用具等一切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合同价款 1。乙方承包栋楼的建筑面积约定为:每平方米为元,最终按实际工程量以实结算,工程造价最终以甲方与业主方结算价为准。主体施工;一、乙方垫资施工至主体十层时,甲方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支付乙方工程价款。二;以后每施工一层甲方按该层乙方承包总价每平方米的支付乙方工程价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留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乙方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无利息)给乙方。 5。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后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所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限时无偿修复,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修复,甲方可另派专业人员维修,所有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6。订立合同后乙方必须交万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进场交万元工程履约保证金,主体结构至层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的50,主体结顶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7。以上合同不包括现场变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甲方需要工期顺延,变更造价按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九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工程竣工后此协议作废。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分包合同篇5 以下简称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分包方。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质量标准。(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承包方式(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工程总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元整。 第七条工程包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付款办法第九条工程期限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中间交工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第十二条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特殊条款。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总承包方收执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份。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总承包方: 负责人:地址:电话:分包方: 负责人:地址:电话:年月日 分包合同篇6 发包方: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决定将公司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 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 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 从年月起至年月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 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 1、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两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付50,装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公司与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50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劳务管理费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