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的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合同 推荐度: 房屋出租的合同 推荐度: 个人房屋出租的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出租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出租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出租合同1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第四条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五条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为收取)。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年月日起开始按(月季半年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 第七条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元(大写: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 5。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 4; 5。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 (六)。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 (二)。 (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由乙方送达银行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字):代理方(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 证件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证件号码: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房屋出租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人): 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租赁协议: 1。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使用(购房合同、协议、房产证中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期限从()至(),期限为一年。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甲方应出具同等金额的收据证明。 2。双方约定的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整。一年交一次,第二年租金由乙方先交,以此类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3。出租屋配有水表,坐便器、水槽、水龙头安装完好。乙方应在合同期内保持室内物品完好无损,甲方应向乙方收取物业押金,整合期满后,该物业将无息返还给乙方。 4。租赁期内,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如水、电、暖气、物业等),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让租赁房屋。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有转让行为,本合同立即终止。 5。合同期满,如甲方房屋需要继续出租,在同等市场租赁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需收回,乙方应按时腾退。 六、合同法未涉及的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双方如有争议,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及配套设施、家具和家用电器等。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鹤壁市的合计面积为平方米的建筑物间租予乙方作为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年另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个月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2、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3、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搬出,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2、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鹤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双方约定其他事宜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日期: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日期: 身份证号码: 房屋出租合同4 委托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中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结构:;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租期:;房屋用途:; 房屋权属: 其他条件: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中介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 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元,可看房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中介活动费用 中介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中介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中介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中介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中介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中介人(章) 签约代表: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房屋出租合同5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双方提供相应证件 (一)甲方提供:能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甲方的下列证件:权属证明、户口本、房主身份证(如代理人需有房主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其他有关证明。 (二)乙方提供 1、营业执照; 2、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3、房地产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 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实或陈述的房屋具体情况不实,而导致乙方遭受具体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如因乙方所提供虚而导致甲方遭受具体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面积为平方米,委托乙方对外出租。甲方提供的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物品交接单》中具体说明。 (二)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委托房屋出租事项,并委托签署相关合同,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认可。 第三条委托权限 乙方具本独家委托权限为: (一)以甲方名义委托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谈、联络、签约事宜。 (二)代甲方向承租房收取租金。 (三)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四)甲方允许乙方在季托期内对房屋进行维修、维护、装饰、装修以及添置新物品。 (五)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认可。 第四条委托出租期限 (一)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二)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委托期满时,如乙方仍有客户居住该房,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需配合将租期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乙方应按委托期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租金、拥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为元月,按缴付。乙方须提前叁日向甲方支付下次房屋租金,委托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否则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如通过银行收付租金,则甲方需在指定银行开立账户、并且提供准确的账户信息。 4、甲方账户开户行名称:户主姓名:账户号码: (二)委托期内甲方同意每年预留出工作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工作日后于年月日开始计算租金,即自委托期起每年乙方给甲方个月零天房租。甲方同意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在第一次付款中扣除。 (三)具体付款日期:(遇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通知)第二次年月日(元整),第三次年月日(元整)第四次年月日(元整) 第六条费用分担问题 (一)、甲方承担:供暖费(自供暖除外)、物业管理费等。 (二)、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燃气费5、有线电视费6、卫生费等。 (三)、双方各自范围内的费用各自承担。 (四)、因甲方欠费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代缴,代缴费用从交付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七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委托期开始前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损(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委托期开始后乙方应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所导致毁损、丢失或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修理或赔偿。 (二)如房屋内的基础设施由于自然老化所导致的损坏由甲方负责。或者由乙方负责修理,甲方承担费用。 (三)如房屋内所留家电、设施等过于陈旧或已严重超出使用年限,甲方应主动搬离此房,否则自然损坏后不得据此赔偿。 房屋出租合同6 出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简称乙方〕甲方现有,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从年月日止,有效期为 二、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居住用房,月租金为元,缴租方式为支付一次,计人民币(大写)元)。以后应付款期末前支付。 三、押金有物品、设施、水电线路完好,甲方则退还乙方押金,否则甲方将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四、乙方无权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并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否则甲方将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家具、家电清单附后。 五、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房租,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各种相关证件,按时交纳水、电、气及其他管理费用,水、电、气底度为:水吨;电度;气方; 七、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乙方在租房期间的消防、治安事件和水电气使用不当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若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壹月与甲方商议,价格另议。 九、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违约则违约方均按本房屋壹月租金赔偿对方作为违约赔偿金,如遇特殊原因,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作废。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已明确告知该房屋的地面承重限额为每平方米公斤,双方约定该出租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房屋月租金为(币)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元整。租金按季结算,由乙方于每季予缴租金用完之日的前天向甲方予缴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六条: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乙方的装修遵“来修去丢”原则,甲方不予负责;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八条: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双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如合同到期后或乙方违约至使甲方宣布解除本合同后,乙方遗留、存放在甲方出租房屋内的货物、设施,均视为乙方的抛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置。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欠租金或水、电费累计达半个月;无正当理由闲置达2个月;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未办理工商登记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十二条: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至使合同不能继使履行,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如乙方欠缴租金,须按欠缴额的日交付滞纳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及乙方交付首期租金后生效。合同签定时,乙方同时向甲方交付水电费保证金叁佰元整,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并双方结算帐目后退还。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房屋出租合同8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姓名:(身份证名)姓名:(身份证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身份证地址、现居住地地址)地址:(身份证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出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于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房屋),楼层为楼(总楼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2。甲方保证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保证该房屋的所有产权证明和相关手续真实有效,有权出租该房屋,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现有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以房屋交接单为准。甲方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交付完成之日止,对已纳入房屋交接单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共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1。甲、元整(人民币。以打款方式交租,户名,账号。 2。乙方向甲方交缴两月押金元。 第四条房屋的交付和使用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在房屋交付前,负责对房屋水、电、集中供暖、等安装分表到位,保证在交付日房屋的水、电、等相关附属设施完好,齐全。 3。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用途是房屋的用途,如需改变房屋用途,必须经甲方同意。 4。租赁期间该房屋的水、电、通讯、物业、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附属设备的毁损,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租赁期间,由于房屋在乙方正常使用下造成的房屋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2。乙方因营业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装修前要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施工方案及图纸,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房屋装修项目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和审批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予以积极协助。 第六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 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3。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将房屋转租他人。 4。如合同期满,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0日以上。(2)乙方故意损坏房屋及设备情节严重的。((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进行装修、转租、改变用途的。(4)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2。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房屋权属或债务纠纷,或者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导致乙方不能租赁该房屋,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以下方式要求甲方赔偿: (1)返还乙方已付剩余租期的租金;(2)赔偿乙方装修房屋的装修款(以实际发生的为准);(3)按照已付尚未履行房屋租金的30承担违约金。 3。甲方保证乙方的无法定特殊理由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如甲方提前收回房屋,则甲方退还房屋剩余租金,并赔偿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社会公益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但拆迁部门给予的经营性补偿金应归甲方所有。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宜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和设施。 2。在租赁期间,房屋门前的三包(如扫雪)、防火、卫生等由乙方负责。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合理期间内搬出全部物品,搬迁后15日后,如房屋内仍有余物的,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有权,物品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与甲方发生纠纷,甲方有权封存出租房屋,乙方按当年日租金的两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份,每份页,其中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房屋出租合同9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x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x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个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联系方式: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0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厦门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房厅卫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厦人员的,如需要办理相关暂住证等相关登记手续的,乙方应自行前往当地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办理,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供乙方办理。 (三)承租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承租人对承租期间利用承租房屋从事的一切非法活动承担全都责任。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支付时间,:每(月季半年年)的。(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一)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有线电视(4)燃气费(5)物业管理费(6)卫生费(7)车位费。 (二)乙方须按时缴纳以上应承担的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账单保存在退租时交给甲方,如果没有账单,默认为乙方尚未缴纳该月该项费用,引致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还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房租,逾期支付的,每天按照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付金。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经甲方同意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厦门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二)乙方应承担承租地域内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包括安全、用电、防火防盗等),对事故造成的相邻各方及甲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无法及时维修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对于房屋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如电器、家具、水龙头等)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坏,如果乙方需继续使用,则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必须保证该房屋原有设施完好。 3、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扣除乙方应承担费用后的押金和租金余额;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联系方式: 房屋出租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元,按季度付款,每季度日前付款。房租押金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房屋合同终止时,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甲方提供设施如下:空调张、电视个、鞋柜视台、柜张,其它; 4、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乙方负责交纳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按实际发生数与下月租金同时缴纳,入住时的水电气数字:电,水,气)。 5、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6、如甲方房屋要出售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乙方。 三、房屋使用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家用电器,注意防火、防盗,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一律由乙方负责。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2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第二条 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乙方每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大,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 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 房屋出租合同13 房屋出租合同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房屋座落位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租赁期自年月号到年月日止。房屋租金每年万仟元(元),年万元,每年的月日前付清当年房租,第一年乙方另付甲方押金元(元),解除合同之日退还; 第二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内的水电正常使用,乙方可以对房屋作适当修整,院内环境整理院外荒地处理由乙方全权处理; 第三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若继续承租,应提前两个月提出续租要求,然后按协商意见重新签定合同; 第四条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约或者转租给他人,视同甲方违反合约,并赔偿违约金元。如果乙方将房屋转租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本房屋为甲方所有,不再牵扯其他关系人,若本房屋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与乙方无关,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租用此场所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经营期内的安全乙方负责;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因素(比如政府拆迁)导致厂房不能继续正常经营,乙方所付押金应到停止经营日为止,多余租金甲方应退还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出租人签名:承租人签名: 20xx年xx月xx号 房屋出租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区街小区栋单元层室;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按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再续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支付的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 (2)柜子一个、 (3)热水器一个、 (4)桌子一个、 (5)椅子一个、 (6)空调一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2)电表现为:x度; (3)煤气表现为:x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房位于租给乙方使用。 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半年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前五年租金为每年元整。从第六年开始租金每年环比递增5(百分之五),直至租赁期满。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乙方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先付后租,每年支付一次。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相关税费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缴纳。 (2)租赁期间,承担正常房屋维修费用。 2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身企业经营生产活动的一切费用。 (2)依法承担房屋租赁中承租方的税费。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当年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租赁房屋如遇城市规划需要拆迁和政府产业规划调整需要搬迁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拆迁相关规定补偿乙方损失。 (3)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时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除支付乙方双倍当年度租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4)租赁期间,该房产若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抵押权等)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除支付乙方双倍当年度租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合同当年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主体结构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3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的; (4)由于乙方未按时缴纳相关税费,导致第三方追诉甲方法律责任的。 (5)乙方在二、三楼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货载不得超过原房屋设计规定的200kg标准。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先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协议生效后转为第一年房租。 3、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4、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八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