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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9月25日 顾昀汐投稿
  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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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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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出租方代理人:
  承租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号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三条: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出租房屋租赁期限为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租期已满收回该房。
  第四条:租赁合约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甲方房屋、水电费、管理费等及室内财物的押金。甲、乙双方在房屋交接前须清点室内物品、检查室内设备是否完好,并列好清单(清单附后)。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该房屋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网络宽带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应由乙方全部负责支付,乙方若因拖欠上述应交费用而产生的滞纳金则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该房屋只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不能擅自转租给第三者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退回保证金,并收回该房屋(经甲方同意并有书面协议转租给新承租人除外)。
  第七条:房屋租金计算起始日期应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准时每月日前向甲方缴交房屋租金。超过7天,双方需经过协商,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预交给甲方的押金不予退回,并结清租赁期间该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收回该房屋。
  第八条:乙方需在室内进行装修时须与甲方协商,并有书面协议确定。但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的墙体及楼面结构。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准在房内进行非法活动及有损坏公众利益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否则导致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自付,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条:甲方有义务将合同生效日之前该房屋的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及电话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结清。甲方对上述出租房屋必须拥有所有权和支配权,任何第三者对此提出异议与乙方无关,如发生房产纠纷等问题由甲方全权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乙方对甲方任宅内的设备、财物必须爱护,小心使用并保持室内清洁,不得有损坏,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预交的押金中扣除损失金额,如押金不抵赔偿,应参照损坏物品以市价同等补偿给甲方,但天气灾害、自然灾害等非人为的因素所导致的房屋受损除外。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双倍退还乙方租房押金。如乙方需退房,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所交押金不得退回,并负责缴完已使用的水电费及有关该租房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后如不续约,乙方应无条件将该租房交还给甲方,经双方清点确认无误,甲方须向乙方如数退回全部押金;如需续租,则另外签定续约。
  第十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再另行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约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扣即可生效。
  第十六条:(补充)1,屋内家私物品详见家私清单附件。
  出租方签名(甲方):
  承租方签名(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友好协议,甲方同意将的使用,特签订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期限:从至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与甲方续约的优先权。
  二、租金:月租金为元。
  三、违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先付给甲方履行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乙方在租赁期间能遵守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满后甲方将此保证金返还乙方。
  四、租金交付方法:
  1、租金按每三个月交付一次,且每次租金要在租赁期15天前一次性付清。
  2、如乙方未能按时交付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所收保证金也不再返还给乙方。
  五、房屋交付使用后:
  1、乙方如需要另行装修的,不得改变房屋原设施和结构,并要经过甲方同意。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将所装修的物品拆走(不动产部分及外墙广告牌等),应无偿归甲方所有。
  2、水、电费、管理费、卫生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其他:
  1、租赁期间,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房屋转让或作其它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服从国家有关部门管理,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如有违反,后果自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租赁期间乙方的财产,人身等到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4、合同期满后,乙方要将房屋内自己的所属品全部清除,否则甲方不再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5、乙方租金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干涉乙方使用,乙方必须不做违法的事以内,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有违约,甲方负责乙方一切损失。
  6、乙方在合同期间一切经济纠纷,债权由乙方负责。
  7、甲方提供的家电、家私不得人为损坏,如损坏按原价赔偿,附带家私(空调四台,电视索尼一台45寸,沙发四件,床三张,洗衣机,大衣柜一个)。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3
  合同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
  电子邮件: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
  电子邮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租赁下列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住房的第一个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房屋)位于位于该房产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号为。
  第二条房屋的使用
  该物业的用途为。如乙方需要改变使用功能,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改变功能所需的一切手续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
  第四条免租期及租赁物交付
  租赁物业免租期为个月,即:自免租期届满后第二天为起租日,从起租日起收取租金。
  自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按原样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乙方同意按原样出租租赁物及设施。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对租赁物进行清理,搬迁后将租赁物归还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未清理杂物,乙方应负责甲方清理杂物的费用。
  第五条租赁费
  1。租赁保证金
  本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第一个月租金的,即元(大写:),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给甲方。
  2。租金
  (1)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
  (2)租赁期内,如遇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此外,出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调整租金。
  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缴纳。
  4。供电能力增加费
  甲方负责办理增加供电容量的手续,增加供电容量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年房屋租赁协议付款方式
  租金按年月季结算,每年月季由乙方交付给甲方。
  租赁期限届满后,甲方将在内免费向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
  逾期支付租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拖欠租金总额的。
  第七条年房屋租赁协议的维护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内享有租赁物业所属设施的专有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业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年度审查,并确保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将随租赁物业以可靠的运行状态返还给甲方。甲方有权对此进行检查和监督。
  租赁期内,甲方应每月年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乙方应妥善使用和维护租赁物业的附属设计,并及时排除一切可能的故障和危险,避免一切可能的隐患。正常的房屋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维护由承担。
  因乙方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
  租赁期内,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承担一切责任,服从甲方对消防安全、前门三包、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年房屋租赁协议的保险责任
  租赁期内,甲方负责为租赁物业购买保险,乙方负责为乙方购买物业及租赁物业内其他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保险)。如甲乙双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责任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年房屋租赁协议中的装修条款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影响房屋结构的设备,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负责投资。除非另有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支付甲方恢复工程的费用。
  第十条租赁物转让在租赁期内,如甲方转让租赁物业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保证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租赁房屋的权利。
  第十一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部分租赁房屋转租,但乙方应负责管理转租部分,包括向转租人收取租金。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的转租而改变。
  如需转租,乙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租赁期限;
  2。转租租赁房屋的目的不得超过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目的;
  3。乙方应在转租协议中明确,如果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人之间的转租协议应同时终止。
  4。乙方应要求转租人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之间合同中关于转租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乙方解除本合同时,转租同时终止,转租人将无条件搬出租赁房屋。乙方应在签订转租协议后五天内,将转租人签署的担保提交甲方备案。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因乙方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争议均由乙方处理。。
  6。乙方应承担作为转租人的乙方应缴纳的税费。
  第十二条甲方的产权承诺
  甲方保证出租该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出租房屋前完成抵押、抵押债务、税费和租金。租赁后如有上述未尽事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乙方要求续租的,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乙方,同意续租的,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四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转租租赁房屋的;
  2。擅自转让、出借、调换租赁房屋的;
  3。擅自拆除、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至个月;
  5。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出租房屋的;
  第十五条房屋租赁协议提前终止
  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签订前,合同仍然有效。甲方应在乙方履行上述义务后日内无息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
  关于税费问题的第16条
  印花税,注册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登记手续由甲方办理。。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果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大厦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行,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向另一方支付年租金的作为违约金。如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向乙方收取月租金的的滞纳金。
  第18条陈述和保证
  甲方:
  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能够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程序均已完成并合法有效。
  3。在签订本合同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会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是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能够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完成并合法有效。
  3。在签订本合同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会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手续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对方获得的不能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和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商业秘密原提供者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克服或避免并对一方产生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和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内提供事故详情和合同未能或延迟履行的书面资料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所有通知、双方之间的文件交换、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是书面形式,并且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报、亲自等)传送。)。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可以公告送达。
  2。各方的邮寄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非通知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法律管辖,并根据法律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解释
  对本合同的理解和解释应以合同的目的和文本的原始含义为基础。本合同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补充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从至。在本合同用中文和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副本为。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述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经营管理的(房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出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租赁房屋位置和面积
  承租人所租赁的房屋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租赁期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4租金标准及租金总金额
  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月,租赁房屋的季度租
  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季度,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5租金支付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期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租金(即首次租金支付)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6租赁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金额向出租人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7组成合同文件
  7。1本合同由下列合同文件组成:
  (1)本合同协议书;
  (2)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3)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4)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5)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复印件);
  (6)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上述各组成文件均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按上述排列顺序互相解释和互为补充。如有不一致时,以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7。2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事宜所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合同当事人的其他约定
  8。1
  8。2
  8。3
  9本合同当事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租赁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1。2合同签订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1。3双方约定本合同自(本合同当事人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时起生效。
  出租人:(公章)承租人:(公章)
  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合同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具有且仅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租赁通用条款: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房屋租赁的需要共同协商订立的、由双方共同遵守的关于租赁事宜的约定。
  1。2房屋或租赁房屋:是指合同协议书第1条所述房屋。
  1。3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1。4建筑面积:是指租赁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之和。
  1。5租赁期:是指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期限。
  1。6租金:是指承租人为获得对租赁房屋的使用而须支付给出租人的有偿使用费,即使用租赁房屋的对价。
  1。7租金起算日: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租金计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纳租金的起始日期;租金起算日应为租赁期的首日。
  1。8租赁保证金:是指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的保证金,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保证金应由出租人留置和保管,不用于抵扣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
  1。9房屋装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对承租房屋的内部结构、墙面和内部设备设施的拆改、水电线路改动、房屋内外表面的涂刷、外观改造等行为。
  1。10房屋装饰:是指采用生活用具、布艺摆设、艺术品等不对房屋结构、内外表面和内部设备设施造成拆改或者其他损害的措施来装点房屋。
  1。11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12损失:是指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所述损失均不包含预期经营利润和间接损失。
  1。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租赁法律关系终止时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5双方:双方是指对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合称。
  2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状况
  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简称“总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将房屋委托出租人经营管理。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授权,出租人有权将房屋以自己的名义出租给承租人,并且独立承担租赁法律关系中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
  承租人确认已知悉所承租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权属关系,且承租人同意:因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应由出租人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均由出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对房屋产权人总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承担任何责任。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4房屋改善
  4。1未经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结构及配套设备设施和物品,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4。2如承租人确有必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则:
  4。2。1承租人须保证其拟进行的装修改造,不应在任何方面实质改变或影响房屋的特性和减少房屋的价值;
  4。2。2承租人应在装修改造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具详细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工期安排、设备设施的安装拆改方案以及出租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给出租人审核,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承租人应严格依照获准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装修改造和或安装拆改设备设施;承租人拟实施的行为须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时,除应按本款约定事先报出租人审核并取得书面同意外,还应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各项批准手续;
  4。2。3承租人应保证装修改造等工作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要求,承租人应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并承担因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问题使出租人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3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不作为减轻或免除承租人应就其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的依据。
  5房屋租赁期
  5。1房屋租赁期是指公历日期,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5。2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意继续承租的,应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至少提前45个日历日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承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就续租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于租赁期届满20个日历日前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3承租人未按5。2条约定期限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视为承租人不继续承租,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一致意见,承租人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按本租赁通用条款第10条约定返还房屋。
  承租人书面告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或承租人未依约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出租人有权在租赁期满前45个日历日内带领第三方客户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考察,承租人对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6房屋租金
  6。1为了租用租赁房屋,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应由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以人民币向出租人足额支付。租金的支付无需出租人的请求或通知。
  6。2房屋租金标准是测算应交纳租金的依据,分为日租金标准、月租金标准或年租金标准。出租人与承租人实际执行的租金标准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应根据房屋租金标准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6。3租金支付
  6。3。1在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均应以预付方式支付。
  6。3。2承租人应按照自租金起算日起至租金起算日所归属的自然季度届满之日止的实际天数支付首次租金,并应按照租赁期终止之前最后一个自然季度届至之日起至租赁期终止时的实际天数支付最后一次租金。租金的首次支付时间,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3除第一次的租金支付外,租赁期内的其余租金(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租金),承租人应按自然季度以预付方式支付。承租人应于每租赁年度内每自然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支付当季度租金,如缴付当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则缴付租金的最后期限截止至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3。4承租人应以现金或支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人直接支付租金;承租人每次应支付租金的数额、日期等具体信息,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5出租人收取租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7房屋租赁保证金
  7。1房屋租赁保证金是由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如约履行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保证押金。承租人应以现金或者支票方式向出租人交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且在任何时候,承租人都无权把房屋租赁保证金当作租赁协议项下未支付的租金。
  房屋租赁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时间,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7。2在整个租赁期间,房屋租赁保证金应被出租人留置,不用于抵扣承租人欠付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
  7。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将房屋租赁保证金首先用于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抵扣完毕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由出租人如数返还承租人,出租人不为房屋租赁保证金对承租人负有支付利息、资金占用费等相同性质任何其他费用的义务。
  8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租赁房屋有关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8。1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话费(承租人自行申报安装的电话除外)、电视收视费、网络通讯费、费由承租人承担,且负责向出租人交纳;前述费用标准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参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署相关协议明确约定前述费用的相关事宜。
  8。2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租赁房屋内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的更新、更换费用及本合同未约定由出租人承担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租赁房屋的交付
  9。1出租人应于租赁期开始当日或开始当日起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
  9。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房屋交付:
  9。2。1出租人提供的房屋符合合同协议书第1条的规定;
  9。2。2经双方交验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并在《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签字盖章;
  9。2。3出租人将房屋的房门钥匙交付给承租人。
  10租赁房屋的返还
  10。1自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承租人应在五个日历日内返还承租房屋。承租人应在前述时间内,组织与承租人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以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造成损害的合理方式搬离,并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10。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
  10。2。1承租人及关联第三方的物品、设备和设施依据本合同相关约定搬离租赁房屋,房屋装修、装饰已按本租赁通用条款10。4条约定处理,租赁房屋处于能让第三人使用的状态;
  10。2。2承租人将租赁房屋的房门钥匙交还给出租人,出租人完全自主控制租赁房屋且出租人能够随时自由出入租赁房屋;
  10。2。3出租人与承租人按照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对租赁房屋的附属设施和物品验收完毕。
  10。3承租人返还承租房屋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及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其应当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应付违约赔偿金、对房屋以及附属设施和物品未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金。
  10。4出租人与承租人同意: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可选用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租赁房屋的装修: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拆除其对租赁房屋进行的全部装修装饰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将租赁房屋恢复至交付时原貌(因自然属性导致的损耗除外)。如因承租人的拆除行为造成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在组织与其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拆除或搬离租赁房屋后,无须对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但承租人2应根据人民币元m(即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的标准、按照作为租金结算依据的房屋总面积(见合同协议书第1条)向出租人支付相应数额的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支付时间是自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租赁协议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承租人的拆除和或搬离过程中,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其拆除和或搬离行为所导致的所有损失。
  (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除可搬离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外,对租赁房屋的装修的整体或部分均不得拆卸和损毁;
  其中,承租人于承租房屋内自行安装的门窗、锁具、灯具和洁具设备等应与承租房屋一起交付给出租人,出租人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补偿或赔偿。如因承租人对装修的拆除行为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或因承租人在搬离前述物品设备过程中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修复损坏或房屋恢复原状所需全部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双方协商一致后所选用的具体方式,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10。5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未经出租人同意仍滞留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包括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承租人不得因此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和请求承担任何费用,并且如因该处置致使出租人负担的任何赔偿、罚金、费用支出和损失等,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支付。同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6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承租人未依约返还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自行切断租赁房屋的水、电、气、热等一切能源供应,有权自行更换租赁房屋钥匙并禁止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再行进入租赁房屋,出租人并有权按照本条10。4和10。5款的约定处理租赁房屋装修和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承租人在任何时候不得就此对出租人提出任何异议,不得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和承担任何补偿、赔偿或者费用支付等法律责任。
  11租赁房屋的使用
  11。1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房屋的性质以及物业管理规定使用租赁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并尽其最大努力以善意和合理的方式保持租赁房屋及园区内其他房屋的安全及自然完好。承租人任何使用、装饰装修、安装、改造等行为均不得减损租赁房屋原有价值。
  11。2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房屋内或其相关区域安装或使用任何水、电设备,必须事先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因承租人的使用需要办理增容手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11。3租赁房屋内的清洁及消防保安工作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应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和确保租赁房屋完好的需要,对自用物业定期进行清洁、维护。承租人须保持所使用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畅通完好,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下水道堵塞或破损时,应报请出租人进行清洁和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1。4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贮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污染物等危险物品。研发、生产中产生的异味要妥善处理和排除,不得扩散到公共区域或毗连区域。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租人独立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给出租人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金、利息等),承租人应予以赔偿。承租人不得在承租房屋地面放置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出租人批准承租人搬进的营业机具和机械设备应放置在托架上,托架应按出租人的要求安置并足以防止震动和产生噪音干扰其他租户,置办托架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5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开展的各项活动,应遵守行政管理机关关于住宅区环境噪音管理的各项规定。
  11。6在租赁期限内,如发生任何与租赁房屋相关的、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除非该损害系因出租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否则承租人应确保使出租人不承担任何相关的索赔、责任、损害、损失或费用支出,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12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12。1承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及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不正当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和物品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向出租人支付维修费用,并就因此造成出租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所列价格作为维修费用或赔偿责任计算依据)。如承租人拒不维修也不支付维修费用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出租人可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放弃就费用金额提出异议的权利。
  12。2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及非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损坏或故障的,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承租人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进行修复。出租人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仍未对承租人的维修通知做出任何回应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承租人提供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后,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善和自行增置的物品、设备和用具及自用设备、设施、物品,出租人不承担维修、维护义务。
  租赁房屋内原有设施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更新、更换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2。3对于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及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2。4对通过承租房屋的水、电、蒸气、通讯等管道和其它公共设施,出租人在事先通知承租人后,有权派工作人员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承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但在遇到紧急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及匪险等)时,出租人可在未事先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暂时终止任何设施运行以进行维修。
  13转租或提供他人使用
  13。1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本合同项下所租赁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也不能以转让、转借、转包等任何有偿或无偿方式事实上导致租赁房屋由第三方使用。
  13。2经出租人事先书面许可,承租人可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承租人应在转租前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将转租申请及转承租的第三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承租人的关联关系、营业内容、资产状况等)书面告知出租人。
  13。3无论是否经过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转租的,就租赁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义务仍由承租人对出租人履行并承担责任,就转承租的第三方的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行为,承租人应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对出租人承担义务和责任。承租人与转承租的第三方就转租事宜所签署的协议,其内容不得与本协议的内容相冲突或背离,且该协议的效力受制于本协议的效力,其不得脱离本协议而独立存在。
  14合同的解除
  14。1经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4。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形发生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4。3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3。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3。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严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
  14。3。3交付的房屋严重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
  14。4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4。1迟延支付租金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4。2承租人未按时支付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取暖费等),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的(含本数);
  14。4。3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予第三人或事实上导致由第三人使用租赁房屋的;
  14。4。4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14。4。5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14。4。6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违反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规定,经告知后仍不改正的。
  14。5因本条15。3款和15。4款的规定解除合同时,解除权人对违约方不承担支付任何补偿、赔偿、违约金、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其他任何支出的义务;违约方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解除权人支付相当于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并且解除权人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行为以及合同解除所受到的全部损害和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部分,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5违约责任
  15。1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
  同约定的月租金的1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人支付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承租人,将已收取的租金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和其他各项费用后的余额退还承租人,并支付给承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15。4承租人未按约定承租房屋,或者在租赁期内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出租人,并支付给出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对于承租人已交付给出租人的租金,出租人在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其他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还有剩余的,出租人应将该余额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已交付的租金不足支付前述总金额的部分,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补交。
  15。5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交付房屋一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5。6由于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房屋或园区内其他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发生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出租人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16无权代理
  由出租人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出租人代理人和承租人应在出租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出租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出租人书面追认的,对出租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17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得到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20个日历日内,提供事件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18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9其他约定事项
  19。1承租人承诺:在承租期内,承租人的关联方、员工、代表、代理人、承租人访客和受承租人雇佣的第三方(统称“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对承租房屋采取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装饰、装修、毁损等,均视为是承租人行为,由承租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对出租人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19。2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的物品,由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自行负责保管。
  19。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项下需要送达的所有通知或者其他文件均应通过专人送达方式或邮寄(邮资预付)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至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按照上述方法送达的通知或文件应按以下约定确定送达及送达时间,即以专人送达的,在送达至收件方的法定地址时;以邮寄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的,则在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以足够邮资或足够快递费用寄出时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本合同文首所述出租人或承租人的企业名称、法定地址或联系人如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一方应自变更时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变更方公章)通知相对方;否则相对方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并根据前述约定进行送达的,发生变更一方不得以变更事项对送达提出任何异议。
  19。5本合同及其附件仅约束双方,并且构成双方就本合同的标的事项的完整的不可分割的合同,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标的事项所做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或其他往来函件。
  19。6本合同具有可分割性,即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19。7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其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三份。
  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
  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止。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元,计人民币(大写),交纳方式为付,。由乙方在年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按年支付,应在付款期末前天支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
  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吨,电度,气方。
  第七条甲方收乙方押金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元。
  第八条违约责任租赁双方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违约方须赔偿给对方违约金元,大写。
  第九条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
  。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住址:住址: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6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房屋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金,一年一缴,年租金为元整。乙方于每年月日前五天内一次交清。房屋租金每两年调整提高一次,调整幅度随行就市。
  四、本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整,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如期交付租金,如拖欠租金满一个月,每月按租金额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须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八、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达成新的租赁协议。如不再续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清场完毕,将所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元整,每月元人民币。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用由支付。
  第六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
  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8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1、甲方将该房屋位于,甲方已取得合法出租权,现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十二个月
  3、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房屋每月租金元整,网费每月元整,水费每人每月10元,电费每度电元整;冬季取暖季为每年月日至次年月日,共计四个月,乙方需在月日前,一次性缴纳本季取暖费,即元整
  4、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安全用水用电及煤气,排除安全隐患
  5、乙方需在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如续租,双方达成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不续租,到期后甲方确认房屋设施完好后一次性退还乙方押金元整
  6、租赁期间,房屋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另行补充。甲方负责修缮或更换。)
  7、本合同一式二份,一经签订即为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用途及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房屋(面积为)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2、租赁期为月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所租赁房屋交还甲方。若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月向甲方提出意向,双方在重新协商租金、出租期限等事项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二、租金及其它费用
  1、该房屋租金如下:
  年租金为(大写),入住前一次性付清;
  月租金为元整(大写,每月元(大写),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管道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如期缴纳(乙方应妥善保管缴费单据,以便租期满时校对、结账)。物业费由方缴纳。
  三、甲方义务
  1、租赁合同签订后,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纠纷。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承诺不在该房屋内发生任何违法行为,若发生任何违法及不道德行为,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水电气等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装修,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如需要使用阁楼,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4、乙方要爱护和正确使用租住的房屋及设施,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甲方将于租赁合同期满前月对房屋及设施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和审核,若有人为的损坏,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五、违约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导致合同中止,则视为违约;造成违约的,违约方需向受损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元整(大写:元整)。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号:地址:
  承租方(乙方):号:地址:
  出租之房屋座落于市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室内设备和装修包括
  一、租赁用途为之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租赁期限,从至止,每月租金为()。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每向甲方交付。下次付款应提前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小区管理服务费等费用。
  六、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拖欠租金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达天的,甲方有权可自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若有家俱杂物等不搬者,甲方则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则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出租房屋及配套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认为需要装修该房屋时,须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装,但不可损坏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十、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后,若有家俱杂物等不搬者,甲方则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一、乙方应遵守第二号,即厦门市暂住人员登记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之规定。暂住人员租赁住房应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中介方壹份以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未经盖章无效。
  十五、中介费为壹个月的租金甲、乙双方各付半个月,甲方应付(),乙方应付(),签约当日付清。
  备注:
  甲方(签章):
  电话:乙方(签章):电话:中介方盖章:中介经纪人:
  联系电话:日期:日期:(签单宝制作)
  房屋租赁合同1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是否继续承租,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元月),房屋押金(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第八条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12
  出租人:
  承租人:
  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商业用途,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房屋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同时具有所出租面积及所约定位置、面积的店招的装饰、使用权。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年租金共计人民币第一年租金在房屋交付使用时支付前半年租金,后半年租金与该年度月日支付,以后每年的支付方式以此时间为准。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为期的装修期。租赁期间,前年房租不变,其后年房租增加,除此以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六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被出租的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租赁期内、甲方房屋出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该房屋产权转让给必须在保障乙方租赁合同权益的情况下进行,因产权变更所引起的对乙方权益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作出赔偿。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六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2。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一条、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十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缴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赔偿。
  第十三条、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另行协定,并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下吕浦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千百拾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一个、
  (2)柜子一个、
  (3)空调一个、
  (4)热水器一个、
  (5)桌子一个、
  (6)电脑桌一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度;
  (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篇
  二:房屋座落:区楼单元号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甲方:乙方: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一或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
  房屋租赁合同14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房屋内附着设施及物品清单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支付滞纳金。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甲方如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则须按日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个月(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的相关承诺。
  1、产权承诺。甲方保证该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
  2、相关费用承诺。甲方在该房屋出租给乙方时应将水、电、天然气、物业、电话、有线电视、互联网等相关费用缴齐,并将相关缴费单据于交付房屋时向乙方出示。
  3、如实陈述承诺。该出租房屋及相关设施涉及人身财产安全或其他影响居住的重大注意事项,甲方必须向乙方作如实书面陈述和提示,不得隐瞒或有重大遗漏。
  若甲方违反以上承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互联网费;
  6、;
  7、。
  第十条甲方合同解除权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已收房租不予退还(且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该房屋水电暖齐全并完整无误。
  3、该房屋租赁期自月日起至年房屋每年租金为(),付款方式:。
  4、水电费、天然气现接手时一切正常,如以后出现什么问题由承租方自己负责。
  5、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6、乙方应按时交纳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暖气费必须在当年月份前交清。
  7、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8、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
  9、租住期间应合理使用水电,如因使用不当给邻里造成损失,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重庆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月租金为元,缴租为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元(元),以后应提前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吨气;立方电;度。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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