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最新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品)商铺租赁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商铺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商铺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年月日将坐落在路号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租赁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铺位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区楼号铺面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1、双方商定铺位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租凭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商铺,则应于租凭期满前天,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凭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凭该商铺仅作为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规定,不能进行违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押金。 三、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季度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应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于每(月季度年)日前交至甲方(出租方)。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押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不计息)。若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四、水电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缴费办法 1、水电费: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乙方应于次月号前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交清上月的水电费。(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铺位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因使用该铺位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租凭期满后,乙方应把卫生间、房间等打扫干净,如果商铺卫生差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相应的费用以作为清洁费用。 5、乙方交还甲方商铺时应当保持商铺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铺位修缮 甲方将铺位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商铺的转租、转让、转借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七、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商铺作为商业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信息存档,租凭期满甲方归还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7、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八、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商铺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所属位于一楼的两间门面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每年租金为万元整,乙方自合同生效起交付第一年全年房租费(每年的元月三十一日前) 三、租赁期限为叁年整,从年二月一日起至年元月三十一日止。 四、乙方租赁该门面房用于经营餐饮,经营其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主题结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转租给他方。 五、乙方在经营其间若经营不善,经甲方许可后可将该店转组他方,其中乙方的所有装璜可由乙方自行转让他方,转让时间不得超过本合同的合同期限,乙方若在三年经营期满后需继续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若乙方停止续租或在合同期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则乙方的所有装璜无条件留给甲方,乙方在提前终止合同行为中乙方所预交给甲方的房屋租赁费不予返还。 六、本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无故将该房屋收回,否则赔偿乙方的合理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铺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路33号成信世代雅居(北区)负一层8、9、A02商铺,房屋产权证号分别为: 。 2、该商铺建筑面积共432。31平方米(负一层8商铺建筑面积71。28平方米、9商铺建筑面积131。26平方米、A02商铺建筑面积229。77平方米); 3、该商铺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状标准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用途 1、该商铺租赁期限共计120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每叁年递增10。 2、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90。00元,每月租金总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叁万捌仟玖佰零捌拾元整(38908。00元整)。 3、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99。00元,每月租金总合计为人民币大写肆万贰仟柒佰玖拾玖元整(42799。00元整)。 4、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108。90元,每月租金总合计为人民币大写肆万柒仟零佰柒拾玖元整(47079。00元整)。 5、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119。80元,每月租金总合计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壹仟柒佰玖拾壹元整(51791。00元整)。 6、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装修期免收月租金。 7、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商铺仅作为使用。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建筑面积计算月租金。商铺租金采用按季度结算方式,乙方应在每季度期满5日前全额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四条租赁履约保证金 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甲方商铺履约合同金共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整)。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造成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三个工作日内按全额无息方式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所出租商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2、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供乙方审阅,并留存相应文本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乙方责任: 1、保证承租商铺的用途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2、保证承租的商铺仅作使用。 3、装修及承租期间不得破坏商铺的主体建筑结构。 4、负责承租商铺的环境卫生,不得破坏承租商铺前后及外围的花草树木。 5、保证从事合法的商业活动,不得干扰承租商铺楼上及周边业主的正常生活。 6、保证所从事的商业活动符合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规定。 7、乙方使用该商铺从事商业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工商税务及乙方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煤气初装费等设备的费用)。 8、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本出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燃气等费用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负担。 10、本合同生效后,属于乙方内容的装修及修缮工作,甲方概不负责。 11、乙方于承租期内从事商业活动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商铺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商铺的产权,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商铺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承租商铺进行转租、转借或转让。 3、甲方如欲出售商铺,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乙方若需要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应提前将装修方案提交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审核,经两方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商铺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并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3、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时,须事先征得甲方工程部门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 (1)乙方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商铺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出租商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商铺主体结构。 (2)损坏承租商铺,在甲方书面提出的合理修复期限内拒不书面答复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商铺用途。 (4)利用承租商铺存放危险物品,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5)无故拖欠商铺租金超过30天。 3、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商铺时,应当在租赁期满前6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九条商铺交付及收回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甲、乙双方须各指派代表一同到现场共同参与验收,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时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代表书面签认;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3日内向对方主张,逾期不主张视为符合使用要求。 3、乙方应于商铺租赁限届期满前3天之内,将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商铺应当保持商铺及设施、设备的状态完好,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商铺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义务在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商铺的相关维修工作,不得推诿。 2、甲方因商铺权属瑕疵或因非法出租商铺而导致本合同失效时,甲方应按全额无息方式退还乙方押金。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书面终止合同,收回该商铺,且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租金金额的10即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捌佰零捌元整(216808。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商铺转租、转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2)擅自改变商铺主体结构导致损坏商铺致其无法正常使用。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活动。 (4)无故拖欠租金超过30天。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中途擅自退租,则乙方应按本合同总租金金额的百分之三,共计人民币(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租赁期内,乙方若逾期支付月租金时,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的日租金的3倍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时,则按本合同第十一条执行。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向甲方交还该商铺。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归还时,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最后一年租金的百分之三作为租赁占用费,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商铺,给双方造成损失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本条第1款或第2款两种原因而终止合同是,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实践(仅限于大型地震、战争及政府拆迁)。 第十三条通知和联络责任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和联络须按本合同结尾部分所列地址、电话和传真进行。以上地址、电话和传真如有变更,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变更方自行负责。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种通讯只要按照开头部分所列地址发送,则应视作在下列日期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发出后5个工作日或特快专递发出后3个工作日(以发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2、如是传真,则为发出之日; 3、如是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4、但有相反证据证明信函、传真、邮件等未送达的除外。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1、铺面测绘报告;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商铺产权证复印件。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当日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共伍页,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商铺租赁合同5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商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6年,自20年1月10日起至20年1月10日止。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商铺: 1。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2。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壹万玖仟贰佰元整(19200元)。 2。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商铺修缮 出租方将商铺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或者交给甲方。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商铺的质量或商铺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商铺,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商铺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商铺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商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商铺,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元。 本合同共2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铺面积 商铺坐落地址:。商铺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用途 商铺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期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2、续租: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继续承租本合同项下房屋,续约期内的租金,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约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合同相应规定。 第四条: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纳期限: 1、租赁金额:每年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个月交。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到期不交视同违约,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第五条: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费用的承担 1、承租区域内设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业管理者支付水、电费、房产、土地使用税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收费标准按北京相关标准的执行。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租赁期间,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外部设施损毁,包括房内外防水、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出租方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在使用期间的装修及修缮有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房屋构架。 2、承租方装修过程中需改变房屋原貌或改变主要结构时得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有资质的单位,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施工期间和施工后出现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如未经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造成后果由双方协商或移交法律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或逾期违约金。 2、监督乙方正确使用房屋、并保证房屋内外各类设施在乙方进场时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责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为时:擅自将房屋整修转租、转让或转借;利用承租房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时,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时;拖欠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乙方租赁期间内可以部分面积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与乙方另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此合同附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针对发现乙方的安全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关证明文件。 7、在乙方没有违反使用水、电时,甲方应保证商铺正常用水用电。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经乙方装修房屋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按照交纳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构造,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5、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双方无法正常经营,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并负责损失的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和合同终止的赔偿措施 1、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损失或无法使用房屋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有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其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深圳市政府对商铺租赁的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商铺的概况 1、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2、该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商铺租赁期限、免租期及续租事宜 1、本合同商铺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以交付使用时间为准)。 2、本合同期满,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在租赁期满前贰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继续出租该商铺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天的免租期(即年月日起至月日)作为乙方装修使用,遇以下情况租赁期限应顺延,顺延期间乙方无需重新交纳租金: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导致乙方不能实际使用承租商铺的; (2)甲方逾期交付商铺的; (3)因出租商铺本身或相邻商铺原因(如商铺漏水、水泡或倾斜等)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商铺 (4)第三条租金、递增及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租金交付给甲方。该商铺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整); 自年月日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元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元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元 第三条押金(定金)条款 1、为保障甲乙双方顺利履行合同,并保证合同期满,乙方结清商铺租赁期间该物业所产生的管理费、空调费、电话费、有线数字电视费、煤气费、清洁费、水电费、室内设施的维修等费用,特规定本条款。 2、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元(大写整)作为承租该商铺的押金。如甲方毁约,导致租赁不能进行的,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押金在合同终止后,且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一天内,甲方应如数退还。 3、甲方收取租金、押金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凭证,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该笔款项。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负担 乙方交纳以下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产、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承租人租赁期间的分组、转租及其他权利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对承租的商铺进行分租或转租,转租终止期不得超过乙方的租赁期限。 第六条商铺的使用与修缮 甲方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商铺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甲方保证出租商铺及其配套设施的使用安全。 2、租赁期间,商铺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商铺外墙、商铺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八条商铺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交付时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租赁期满本合同终止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商铺或所提供商铺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3、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商铺基本结构,严重影响商铺安全的;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违法活动;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商铺的,应双倍返还承租押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订,提前收回商铺的,应双倍返还承租押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因商铺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商铺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应双倍返还承租押金。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承租押金: (1)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商铺基本框架结构导致商铺严重损坏的; (2)利用该商铺进行犯罪活动的; 第十一条双方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商铺,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之“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请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8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个人)法定代表人(单位):住所: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2、甲方提供以下第项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1)房产证(房产证编号:); (2)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3)其他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文件名称编号:)。 3、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甲方不是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有其他共有人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所有权人或其他共有人同意甲方出租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甲方保证对房屋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及出租该房屋未侵犯第三方的权益,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房屋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同时乙方已实地察看房屋,对房屋的座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装修等情况均予以认可。 5、房屋交付时需通水通电、门窗锁完好、屋内附属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前应结清管理费、水电气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1、租赁用途:。 2、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将房屋全部转租或部分分租给他人。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9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立约代表: 联系电话: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店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店面情况: 店面位于,出租总面积为。双方确认店面内有如下设施:。 二、租赁用途 甲方承诺租赁乙方店面用于。 三、租金及其他费用: 双方约定该店面租金为元平米月,月租金为元(大写:元(大写:。自合同生效日起年内,乙方承诺不增加店面租金。生效之日起年后如需调整店面租金的,乙方应当与甲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支付租金后,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收据。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其他。 甲方按支付,每期支付人民币通过银行转账收 款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合同租赁期内,因为甲方经营,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自担。 三、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店面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日时间,用于甲方对店面进行必要的装修。在乙方承诺给予甲方的装修期限内,乙方不得收取租赁费用。 为了保证甲方有时间进行经营安排,合同到期日三个月之前,乙方应当就是否继续出租店面与甲方进行沟通,乙方未提前与甲方沟通的,除非甲方提出不同意续签租赁协议,视为乙方同意与甲方签订续租协议。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为了不影响甲方按时使用店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日期之前清理店面内的物品,乙方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清理;同时,为确保甲方顺利开展经营活动,甲方有权对店面进行合理的装修。合同到期后或解除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拆除装修或乙方可以向甲方支付合理价款后保留装修。 2。乙方应当确保其对店面拥有合法所有权及店面之上不存在抵押债权,并确保店面条件能够满足甲方经营要求。由于店面自身原因,影响甲方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处理,处理过程耽误甲方经营的,乙方应当减少相应租金,甲方可以从下期应交租金中扣除。同时,甲方使用店面过程中,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干扰甲方的正常使用。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店面,甲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乙方有权按时足额向甲方收取租金,甲方应当向乙方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不得拖延。甲方迟延支付租金的,应当按照应付租金的,向乙方交纳违约金。 5。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负有保证店面不存在权利争议的义务,如合同履行期间,存在第三人就店面主张权利,因此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应负责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从下期应交租金中扣除。 2。乙方需保证向甲方出租的店面的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的非住宅性质,否则,导致甲方不能办理相关经营证照的或被政府机关停止经营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在使用店面经营过程中,应当对店面进行有效的日常维护,确因甲方原因造成店面毁损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正常使用造成的合理损耗除外。 4。合同任意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继续履行不能实现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损失。 5。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任意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协议解除、终止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出于经营考虑或发生不能实现经营目的的情况,确实需要将店铺转让给他人经营的,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转租店铺,或甲方与乙方解除合同,由乙方与新的经营户重新签订店铺租赁合同。 七、争议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店面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九、其他 乙方作为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甲方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店面产权证等文件的复印件。店面如果系乙方与他人共有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他共有人的授权书。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0 甲方(出租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店面出租协议书: 一、被租房屋为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10日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每月为元全年为元,乙方必须于每年的元月一日前一次性将租金交齐(净收入),交不齐则视为违约,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按每年房租的的罚款赔偿给甲方。乙方需预付水电费押金元。合同到期结清水电费后,退还乙方。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 五、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六、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乙方自付,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乙方接到通知一个月内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服从市场管理。 九、乙方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要按时到缴纳水费、电费,超期者给予12倍的处罚,并停止供水、供电。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租金的罚款。 十、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店面出租协议书样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发展生产、搞好经济,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铺面,面积55平方米,租用年限叁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止,租金为人民币5200元月。 二、租金从20年6月1日起开始计算,按每一年为一周期,每周其按上期租金数递增50元月进行计算租金,租金每月交一次,乙方必须在当月的15号钱结清当月租金给甲方,不得拖欠,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超期交租,乙方需另交甲方每天3滞纳金;如乙方超出一月仍未交纳租金,甲方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铺面,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租金由甲方开具二连收据向乙方收取。 三、乙方租用该铺面必须守法经营,如乙方有违法经营者,甲方有权清退乙方立场,不做任何赔偿;如乙方触犯法律、法规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不管;租用期内与乙方有关经营的税收及债权、债务全部与甲方无关。 四、本铺面的水电、由甲方提供到室内,内部的装修由乙方负责;电费按村里收费计算,水费目前暂按元每顿计算;水电费在交租时一起交给甲方;如上级水电部门调整水电价时,则同步按相应的调价增减。 五、在租用期间,如遇国家政府部门征用、征收,而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甲乙双方互不赔偿,作合同终止处理。 六、租用期间,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如发生货物失窃及人生意外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如发生与乙方无关的失火、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如查出乙方造成失火、则由乙方负全部经济及刑事责任。 七、合同期内如损坏该建筑物的设施和结构的,乙方要负责修复,属自然灾害的双方各自负责。 八、合同期满,乙方在场内增建的建筑物及不动产(如,水、电、门、窗)无条件交给甲方;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应优先照顾乙方,当租金按当月的物价双方商定。 九、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15000元做租用期押金,三押一租;合同期满后,押金如数无息退回乙方。租期未满,乙方中途终止合同,押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合同期内,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在合同期内,乙方不能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如特殊原因确需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再进行解决。 十三、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法律效力。注:本协议共两页。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出租店面房屋位于县正街祥和家园,现出租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为兼顾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立下如下条款: 一、承租暂定叁年,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门面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因室内操作不当,人为造成的火、水灾而导致的各项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二、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浮云,由双方协商后适当调整。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且水电费由乙方自行交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先交款后出租。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000元整,租金暂定为每半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星期时间,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1加收滞纳金。 4、租赁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结构,如有破坏,费用一切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由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居间中介写字楼租赁事宜,双方就此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内容:出租 1、物业名称及地址: 2、委托期限:六个月,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委托物业的详细材料及租赁之条件,若有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 2、若在乙方居间中介下而成交,甲方应按本委托协议支付佣金给乙方。 3、乙方介绍客户后,应将租赁客户给予乙方的提供给甲方盖章确认后备案,甲方就乙方介绍之客户不得再承认其他中介公司的介入,若乙方在招租期内仍不能促进客户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该条款随即失去对甲方的约束力。 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陪同客户看房,洽谈协调租赁,及时的向甲方提供反馈信息,协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赁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乙方应协助甲方与承租方商议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条件,维护甲方正当利益,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少一年。 3、若乙方尽到上述责任并使得甲方与乙方所带客户在乙方居间中介下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委托书支付佣金。 四、报酬支付 根据成交物业的面积和成交价格,则甲方支付给乙方月租金100的中介佣金。支付时间为委托方收到租赁客户第一期租金(不含保证金)且正式入驻后一周内。报酬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 五、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即时生效。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年11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及商品房预租合同为范本,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出租写字楼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写字楼的主要情况如下: 座落:上海市区路号(弄)室(以下简称该房屋)。 建筑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结构:。 楼层:本房屋所在建筑共层,本房屋位于第层,有无电梯。 装修情况:精装修房配家具和电器(清单见后)。 (简装修不配家具电器) (毛坯房) 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证本租赁事宜已经抵押权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处分本房屋,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条件的有关内容处理。 3、本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包括:。甲方保证所有产权共有人均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与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出租的房屋没有权属纠纷。(产权共有人以授权的方式委托甲方签字,甲方保证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乙方办公营业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该段时间做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为该段装修时间向甲方补偿人民币元。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年月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双方同意租金调整幅度在范围之内。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支付滞纳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现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后,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赁费发票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2、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房屋和设备日常维修由乙方承担。设备、房屋维修、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费用指房屋日常发生的小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甲方的设施。房屋出现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墙体裂缝、基础下沉、房屋漏雨渗水等。) 3、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办理本房屋的意外商业保险事宜,并承担保险费用,保险受益人为甲乙双方。保险范围包括:甲方拥有产权的本房屋、设施、家具和电器;乙方拥有的家具电器设备。若因发生意外情况如火灾等造成双方的财产损失,由双方共同向保险公司索赔。所获赔偿金按照所保险合同中所保险的内容由双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但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1。5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或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1、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乙方)向上海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国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给第三人后,本合同继续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乙方为自然人的情况下,若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发生人身意外事故导致意外死亡,根据国家法律,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乙方的家人、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五)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在租赁期间房屋发生权属纠纷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六)乙方擅自转租房屋、转让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日的; 十、违约责任 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个月的租金做为赔偿。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个月的资金做为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甲方如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并且处分该房屋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2、若因政府调整规划等原因发生房屋拆迁,双方同意按照政府有关拆迁的规定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立即生效。生效后的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上海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向乙方提供备案证明的复印件;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4、甲方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费发票。 5、甲方应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完成合同备案后的个工作日内负责与当地公安派出所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乙方应全力协助办理好相关事宜。甲方也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乙方办理相关事宜。 6、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乙方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条例;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7、若乙方在本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8、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9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0、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11、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五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两份,上海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国籍:国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产权共有人(签字): 住址:住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经纪机构名称(盖章): 经纪人姓名(签字): 经纪人资格证书编号: 商铺租赁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商议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省市区街号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晰,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伤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呈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其他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商议解决,商议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商议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