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参考 推荐度: 货物运输合同格式 推荐度: 简单货物运输合同协议样本 推荐度: 万能货物运输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货物运输合同(优)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货物运输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货物运输合同1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为: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职责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资料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景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2 (简称甲方)委托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经济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第六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运输费用 按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交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帐号: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订立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20‘,rmb40’。 6。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7)因任何不法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甲方: 乙方: 货物运输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双方经济发展,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货物的运输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将货物从运输地运往甲方指定目的地。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时应把货物的规格。件数。吨位。牌号。以及收货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目的地清楚的告诉乙方。 3、乙方在接到甲方提货通知时应及时安排。 4、乙方提货时应根据甲方提单的要求进行提货,对所提货物的质量进行把关,如发现货物外观有破损。变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运输完成后应及时将甲方所需单据返回甲方。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货物及时安全的运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7、在运输过程中甲方如需改变运输目的地,应提前通知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8、运费:应甲方每次运输目的地不同,运价由双方另协商定价。 9、费用结算时间为次月一日至十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运费,乙方负责提供运输清单和运输发票, 10、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背。 11、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宝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甲方: 代表:(盖章)年月 乙方: 代表:(盖章)年月日日 货物运输合同4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为了明确职责,双方本着平等一致、互惠互利、不违反市场运作规律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及方式。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年(,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将自动顺延。在合同期间每次运输时间以乙方的“货物托运单”为准。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安全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在运到目的地前,甲方需要变更收货人或到货地点取消托运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但要向乙方支付相公费用。 2、甲方的义务;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运杂费用,并按照规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托运货物。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向甲方,收货人收取运杂费用,在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取货物时,乙方在甲方联系后,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用,在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货物,乙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乙方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安全及时运到目的地。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通知。 五、违约责任 a)甲方责任 1、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甲方应偿付乙方违约金相公费用 2、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物品,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侧翻,爆炸,腐蚀等事故,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b)乙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应偿付甲方违约金相公费用。 2、承运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及到达收货地点(合理浮动时间为12天),超过3天以上到达托运方指定地点时,承运方应按运货物总运费30作为给托运方的赔偿金。承运方在运输途中出现不可抗拒因素时不适合本条约定,但承运方必需在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托运方,并积极处理或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公司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3、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收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收货人。如果货物因错运到货地而造成逾期达到时,承运方应按运货物总运费30作为给托运方的赔偿金 4、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5、甲方应对所托运货物进行投保,保险费率为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货物破损、污染、淋湿和遗失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投保金额予以赔偿的权利。乙方应在确定损失价值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承付赔偿金。如果甲方未进行投保,则依托运单相关条款作为理赔依据。 6、当甲方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时,乙方无权随意对甲方客户做出承诺,而应该立即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事。 六、信息保密与资费结算 1、运输路线、运输时间的规定,价格、送货方式详见双方合同及附表。附表是合同不可分割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信息保密:双方将收到或接触到对方的客户信息或重要资料,乙方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表达同意的情况,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此信息,否则因此而造成一方的损失由对方承担,并且受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乙方按照行业收费标准收费,并向甲方提供承运价格表。如运价需要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按市场动态和运力等情况对价格进行调整并按新的承运价格执行协议。 4、运费结算方式:现金、到付(收货人付款)、欠款 注:欠款客户当月1至30日(为一个结算期)所产生的欠款应于次月日前结清,逾期按当月运费的天赔偿乙方的违约损失,甲方不得以任何条件为由拒付运费,否则乙方有权留置本批或下一批相等价值的货物,直至偿清为止。 5、本合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得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以补充合约方式签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对本合同有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泉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5 托运方:(简称甲方) 承运方:(简称乙方) 甲方有一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如下合同: 一: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货物名称:大理石、花岗岩等。 三:货物的起止地点:新疆到扬州:湖北到扬州:山东到扬州。 四:货物的运输价格:新疆到扬州每吨560元、湖北到扬州每吨200元、山东到扬州每吨180元。 五:结算方式:乙方凭货物运单以及真实、准确、合法的货物运输专用发票,甲方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运费(汇票、现金均可)。 六: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运输工具到达装卸地点后能按时装卸货物,如因甲方原因延误装卸货,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延时费用。 七:乙方将货物装好后,要保证安全,按时送达目的。地,如因乙方原因使货物受损或者不能按时送达目的地,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税号: 税号: 货物运输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贵州燃二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输要求,现甲乙双方由个体经营进行联营,已与公司签订了物流运输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该合同的的前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经双方协商,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甲方负责对联运进行管理,负责与公司接洽协调,乙方每月每个车交纳管理费200元整(拉不拉都要交,不交的从押金扣)。 二、乙方承担运输税费。 三、乙方每运输一车货物返回后次日必须持回单交甲方,统一与公司核对。 四、运费采取月结,由公司统一支付给甲方后,一周内转给乙方。 五、与公司合同规定的运距运价,云南方向运费由甲方结算。 六、特殊地方特殊处理。 七、承运方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毁损及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遵守与公司物流全员规定,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 2、服从甲方运输派遣。 见车排队,在公司门卫处登记有效,驾驶员协同门卫管理(中途离场视为未排队,必须重新登记排队)。 凭甲方派车单进场装车,遵守公司管理规定。 乙方如有事,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如果已排队并开出派车单,乙方称有事或选择运输线路的行为,每次给予600元罚款(当场罚款归公),并落空到无车辆的上一轮的最后一位。 车辆已经排队,司机应提前到厂等候,不到或离开现场不能按时进厂装车造成秩序混乱和延误装卸工人装车的,作落空处理,并给予500元罚款(当场罚款归公)。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 方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7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 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8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简称“甲方”)委托(简称“乙方”),代理托运货物,乙方同意代理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内容 乙方应当在收到货物后,于年月日之前,将货物从港运至港,交于收货人。 二、运输方式 乙方在接到货物后,应自行完成运输,如要转委托第三方完成该次运输,应当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三、仓储责任 甲方应当在签定合同之后日内,将货物交于乙方,或运至乙方指定仓库。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之后,应当向甲方开具货物收据和仓库证明。并在货物仓储期间尽其职责,根据货物的特性和包装,选择不同的储存方式。 四、通知责任 1、乙方若将该次运输交于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在起航之前,通知甲方。 2、甲方得知乙方将运输任务交于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天内给予答复。 3、乙方应当在起航之后电告甲方或者收货人准备卸船时间。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预付款元(双方协调确定),待货到之后,双方进行一次性结算。 六、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于规定期限将货物交于乙方,或运至乙方指定仓库,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的,每延误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甲方未于规定期限内支付给乙方相关性费用的,每逾期天,应向乙方支付所拖欠费用的的违约金。 3、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改变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至目的地的,每逾期天,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在起航后未通知甲方或者收货人准备卸货时间的,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接到甲方货物后,到将货物交于甲方指定收货人期间,应当妥善保管货物,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货物损坏、灭失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委托第三方承运的,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的情况、资料,如有任何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并撤销代理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理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一)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三)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四)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九、不履行合同会有什么责任 (一)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二)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三)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四)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甲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9 甲方(委托方):XXX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XXX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签订地点:XXX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合同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具体的货物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公路运输发货明细表》为准。 服务要求 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的货物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及车型应符合甲方的货物安全要求。 如乙方不能及时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派车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司机应在装车时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认真清点、把关。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因特殊原因需要换车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的1。5倍予以赔偿。 运输价格及费用结算 甲方交由乙方承运的货物共计:XXX吨,运费每吨XX元,合计:XXX元。 从货物运输开始直至货物运输结束,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一次性付给乙方运输费用,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运输。 违约责任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X日结束。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佳木斯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XXX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XXX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货物运输合同10 甲方: 全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次五定班列宁波北XX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五宝班列宁波北XX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宁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宁波北XX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元,每日元。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宁波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宁波北XX点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上海铁路局、宁波北XX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日赔偿乙方损失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日赔偿甲方损失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XX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如遇铁道部、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XX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全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4 托运方(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运方(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船舶一艘,船名,编号,船舶有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材料包装,每包体积米,重量吨。(或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年月日至月日内将货物集中于港号码头。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年月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月日时至时将货物装完。 第五条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年月日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元由方负担。 第七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安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元,全船运费为元。 第十条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应于年月日付清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 2、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因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下列第()项解决: 1、申请仲裁机关裁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1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职位联系电话 工商注册号开户银行账号 通讯邮箱: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职位联系电话 工商注册号开户银行账号 通讯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货物运输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运输货物的种类、名称、规格、包装、数量、重量、体积等信息由甲方根据运输情况确定(详见托运单)。 第二条运输线路: (1)江苏省通州市至甲方厂内; (2)江苏省通州市至甲方在全国的办事处; 第三条价格规定 1)江苏省通州市至甲方厂内:运费580元吨,床垫类50元包、毛绒坐垫60元包、磁石枕80元包; 2)江苏省通州市至甲方在全国的办事处运费和装车费另立附表; 第四条发货方式 每单乙方必须开具一式三联的XXXXXXX托运单(以下简称托运单)并盖章,一联交甲方业务员,一联乙方留底,一联和发货单由司机同货物随货同行。 若运输线路依照第二条第一项约定的,乙方负责上门收货(如货物在五包以下的甲方负责送到乙方托运站)。 第五条乙方收到货物后必须在34天内到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收货地点详见托运单),如遇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除外(如自然天气、交通事故等)。 甲方工厂退货发到通州(南通办)的货物必须在7天内到达,若仓库无退货清单托运站可拒装车。 第六条乙方需按时、稳妥的完成货物运送,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单据签收。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延迟收货、拒绝收货或甲方提供的收货人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交付货物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解决。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期间为门到门,即乙方在接收货物时起,至乙方在指定交货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止的整个期间。乙方负责货物在其责任期间。cOm的保管,并负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若货物在乙方责任期间发生毁损、灭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货物到达后,三吨以下可不用过磅,由甲方业务负责人发货前确认重量及运费金额,仓库收货后可直接打单给甲方财务应付组,三吨以上的要过磅确认; 若整车货物到达需要分多个地方卸货的,第一次过磅总重量由甲方仓管人员在过磅单上签名后由司机带上最后卸完货后称皮重,运费由最后卸货仓管开具结算单给货车司机。 第九条结算方式: (1)货发广东总部月结30天(例如2月份的运费在双方对帐,甲方收到发票后,在4月25号左右付款。); (2)货发外围月结15天(例如2月份的运费在双方对帐,甲方收到发票后3月25号左右付款)。 (注:发票快递费由乙方方承担,若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甲方没收到发票,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上述日期应顺延;发票的内容必须与对帐单的内容一一对应,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第十条甲方按照以下方式(选择的在上打“”)给乙方支付货款: 现金银行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承兑(月)信用证 (注:以上支付方式如产生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在货款中优先扣除。) 第十一条事故处理 乙方负责在途车辆的跟踪,随时向甲方报告在途情况,发生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与甲方联系,并积极组织处理。货物运输途中遇险,必须在案发后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向当地公安、交警、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乙方有责任保护好现场并积极施救,做好现场勘查工作,取得有效索赔单证。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导致保险索赔不着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先行向甲方赔偿,再由其向肇事的责任方追偿。同时为避免运输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货物运输停顿,乙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如寻找替代车)继续完成运输。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以协商方式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地址,每延期一天乙方给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运费中优先扣除违约金。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内给乙方支付运费,若甲方迟延支付运费按照第项约定支付违约金: (1)每延迟一天,甲方承诺支付给乙方元天的违约金。 (2)甲方承诺按未付运费的支付乙方违约金。 3。若乙方送货到甲方厂内没给付托运单和发货清单,甲方收货后有权不结算运费并要求乙方赔偿此批货物的总货款。 4。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谨慎、妥善地做好产品质量防护工作。若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需在7日内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货物损失后,损坏的货物乙方需要在甲方允许范围内处置。 5。反贿赂条款:乙方不能对甲方员工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好处,若一旦发现经查实,甲方有权推迟付款三个月以上,乙方应当支付甲方伍万元违约金。 监督投诉:,采购总监: 第十四条附则 1。合同终止期限:年月日。合同期满1个月之前,若双方未提出不再续期,则合同自动延长。 2。发票快递地址:xxxxxx,xxxx收(xxxxxx), 对账传真:xxxxxxx。 3。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留置甲方托运的货物。否则甲方有权解决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扣留一天支付扣留货物原值3的违约金给甲方。 4。双方保证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终止后5年。 5。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代表在未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甲方公章并有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情况下,做出的放弃甲方权利或加重甲方责任的任何承诺,都不对甲方具有当然的约束力。 6。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签约代表身份证原件)作为合同附件,甲方应当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上款所述之文件必须签字、盖公章或捺手印,否则视为无效。 7。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方所承揽的运输业务保质保量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以其运力参与甲方所承揽的运输业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一般规定 1、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公路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单位的证明文书(委托书)或双方确认的有效证明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采取电话、传真、签单或办理运单手续等方式进行。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明确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及装、卸地点、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联系方法和注意事项,为乙方顺利完成运输任务提供便利。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必须的相关凭证和文件,倡导文明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地为乙方做好服务和解答工作。 3、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商务事故,但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4、甲方接到乙方正确、有效的送货回执后,应及时收回运输费用,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拨付运输费用。 5、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或被甲方客户(含甲方客户转让权利)追偿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6、甲方有权根据甲方业务单位(客户)的服务范围、要求、考核规定等(统称规定)制订或转发相关规定,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执行。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运甲方所承揽的运输货物时,所调派车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负责,其行为代表乙方行为。 2、乙方接受承运业务后,应保证人员、车辆迅速、及时到达指定装货地点。所调派的人员、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性能完好,车型满足货物装载要求;消防安全器材和辅助工具(油布、绳索、紧固器等)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 3、乙方在装卸货物时,应尽监装、监卸的责任,应做好验货手续。应准确无误与发货 人、收货人点件交接,并在收、发货单上签字认可。装载货物时,应严格遵照货物所标识的装、放要求,不得违规装载和违章指挥,因装载不妥造成货物损害,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4、乙方所调派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保持通讯联系,24小时畅通,必须按照客户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如实反映运输中的情况。未经许可,驾驶员、押运员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和装卸货地点。 5、乙方在货物运输途中,应做好车辆和货物的安全检查,中途停车、就餐、住宿必须将车辆停放具备安全设施的停车场。必要时,应派专人看管。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情况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案和通知甲方,并做好现场清点、处理记录,未经许可乙方无权处理货物。 6、乙方对承运的货物应保证安全、及时、准确送到指定的收货地点及单位。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货物灭失或货物逾期到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乙方在完成任务后,应及时把正确、有效的收货凭证交付甲方,以便及时结算、划拨运输费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结算或不能结算运输费用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8、由于甲方过错造成运输费用的损失,乙方有权提出索赔要求。 四、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若因业务运作模式发生变化,双方积极协商另按新模式签订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则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或约定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在应付给乙方的运输费中扣除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相等金额的运费,用以抵消甲方的损失。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论何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甲方与业务单位合同解除或终止除外)。 4、如发生运输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年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合同以月为单位自动延续至双方签订新的合同,但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利益损害时,甲方无需乙方同意即可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3 托运单位:电器厂 联系人:电话:地址:市路号 需要车辆数:4吨车一辆 需要车种:平板车 起运地:路号 到达地:路号 发货单位:电器厂 收货单位:电机厂 运到日期:托运日起四天内 委托注意事项: 1、雨天不运; 2、非危险品; 3、有自备机具装车; 4、有自备机具卸车; 5、发货单位星期二厂休; 6、收货单位星期三厂休。 运输距离:公里。运费人民币(大写): 违约责任:不按运输托运单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由承运单位酌情赔偿损失;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未按托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应偿付承运方实际损失的违约金。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因此造成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损坏,造成人身伤亡,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14 合同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货物出口运输代理服务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委托甲方将货物自国内口岸出口运往世界各地港口,业务范围包括:出口舱位洽订,代办仓储报关,代办陆路集装箱运输,签发提单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服务要求 甲方接受委托后,依照乙方具体要求(以乙方书面电子托运单为准)及时快捷、稳妥将货物运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费用结算与付款 海运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根据订舱委托书上(托运单)约定的价格或者其他书面资料来计算,如果在办理货物出口运输过程中发生额外的费用,应该由乙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甲方开具的额外费用通知单为准。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双方约定按次、按期结算费用:包括运费、附加费、代垫费用以及额外费用。双方确认费用后乙方需按约定的时间将费用汇至甲方指定之银行账户,甲方为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四、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按乙方的委托要求代理货物出口业务,在办理委托运输过程中产生任何意外情况需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与期限支付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押货物及提单直至收妥费用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则续约,否则合同终止。 六、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15 托运单位:电器厂联系人:电话:地址:市路号 货物名称包装式样件数每件体积(立重量(公斤)托运总吨位 方米)长阔 宽每件最重件实重吨车辆吨 需要车辆数:4吨车一辆 需要车种:平板车 起运地:路号 到达地:路号 发货单位:电器厂 收货单位:电机厂 运到日期:托运日起四天内 委托注意事项: 1、雨天不运; 2、非危险品; 3、有自备机具装车; 4、有自备机具卸车; 5、发货单位星期二厂休; 6、收货单位星期三厂休。 运输距离:公里。运费人民币(大写): 违约责任:不按运输托运单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由承运单位酌情赔偿损失;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未按托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应偿付承运方实际损失的违约金。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因此造成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损坏,造成人身伤亡,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附:结算单据等四张 托运方:电器厂(盖章) 年月日 承运方:市汽车运输公司 营业员(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