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生产加工合同 推荐度: 服装加工购销合同 推荐度: 服装加工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服装加工合同【推荐】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服装加工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服装加工合同1 供方(全称):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需方(全称):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经济责任: 八、其他: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服装加工合同2 定作方(甲方):签订日期 加工方(乙方):交货日期 一、委托加工明细(数量以最后实际成品入库数为准) 二、质量技术要求: 1)甲方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2)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如有任何问题三日内通知甲方相关部门解决,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三、生产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乙方严格保密,保证不外泄,不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加工销售,否则负相应法律责任。若生产完毕,样品、纸样、主料辅料等一切归还甲方。 四、交货期和成品质量要求 1)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零售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1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齐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2)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件为单位,每件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3)若由乙方做尾部进行包装的。,卖出后出现退货现象的,有乙方承担20元的退换货邮费并完成该次品的维修工作,若不维修或者维修不了的按成本计算,在加工费中扣除。 4)若大货送甲方做尾部工序的,发现成品油污、跳线、烂孔、抽纱、色差等情况,通知乙方来解决。如乙方不及时来返执,甲方尾部帮手配片、返执,甲方则扣除乙方返工工时,按每小时3、00元计算,在加工费中扣除。 4)布料、物料如有质量问题不能生产,应及时交予甲方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如代乙方做以下工序需计还成本:凤眼0、1元粒,钮门0、025元粒,打枣0、018元粒,剪线0、2元件。 五、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出货数量结算,可接受次品视情况而定(最多按单价半计),超次品按成本价扣回。此月出的货待下月25号至30号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不成时,到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双方协商的其他条约 法定负责人:法定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年月日 服装加工合同3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定作服饰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定作物 服装名称: 款式: 面料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 金额: 备注: 二、面料、辅料质量标准和要求 三、服装款式特点和制作要求 四、服饰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五、量体时间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派人到甲方进行量体。 六、配套及包装要求 七、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八、交货期限、地点、方式 乙方应当在量体完成之后天内交货。交货地点为甲方办公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异议 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饰在数量、质量、款式等方面有异议,应当在收到该等服饰之日起15天内提出。乙方应当在10天之内作出答复并提出解决办法。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量体工作,乙方的交货时间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服装加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服装加工所需场地、设备、加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乙方提供订单以及相关的所有原辅材料和制图工具,进行技术指导和订单质量跟踪,乙方以最低保底加工费和计件加工费相结合的形式给付甲方加工费。 二、合作期限 壹年,自年月日年月日。合同期满,若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双方须提前三个月洽谈合作条款。 三、合作条件 (一)设备:甲方确保现有设备正常运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以后是否增加生产设备完全有甲方自愿,乙方不得以缺少某种设备为由扣减加工费(附设备请单)。 (二)乙方用甲方服装加工生产线工人。 (三)合同签订当日付清第一月加工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四、生产安排 由乙方技师与甲方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生产和质量管理,各负其责。双方依据订单充分沟通、协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甲方在不违背河南省天霖地工贸有限公司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保证正常的生产时间,每天8个小时,每月26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日正常休息)。 五、加工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加工费用:每批产品以双方谈妥的价格计算当月加工费。最低保底加工费月人均元。当月加工费低于保底加工费时,按照保底加工费结算。 当月水电费用由乙方负担。 (二)结算方式:先付款后加工。乙方应于每月日前支付上半月的保底加工费。日前支付下半月保底加工费。月底统算后支付当月实际加工费。 六、质量要求 (一)乙方负责生产工艺的编排、人员分工、前后道人员配比等,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配合好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确保成品质量和乙方材料的合理利用。材料的合理损耗由双方共同确定,超损耗部分,分析原因,划清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派驻24名男性技术人员指导生产,在甲方场地验收产品质量,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场地。甲方按标准检测包装,出货前乙方发现产品不合格,甲方无条件进行返修,直至合格。经乙方检验合格的成品,出甲方加工现场后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乙方超过双方约定的结算日没有及时结算(法定节日顺延),满七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当于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材料或成品。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八、其他 甲方为乙方人员办理有关出入手续,乙方人员要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所加工产品不得用于出口 十、协议期满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的权利。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服装加工合同5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产品委托加工协议、 一、交提货方式、乙方自提,生产完成后交至甲方指定仓库 二、产品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样衣,生产工艺单,修改意见进行生产。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跟单人员进行产品质量管理。 如乙方不能达到甲方生产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生产。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责任、提供所有面辅料 四、乙方责任、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核定的面辅料单耗生产,发现面辅料质量问题及时同甲方联系。 如未经甲方同意,自作主张造成甲方面辅料遗失或超用,按实际造成损失数量以及金额,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乙方负有保管甲方提供面料,辅料,包装材料,样衣,样板,生产资料等责任,如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给 甲方,甲方因生产需要提供多余的原材料以及样衣样板在完成生产后,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部退回甲方。 如乙方遗失上述货物,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合同约定交货期不可更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交货期延误所造成的空运费,客户索赔,拒收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五、验收结款方式、。 六、生产方式、乙方在产品投产前,必须制作产前样交由甲方确认,经甲方出具书面确认函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 如乙方未经甲方确认,擅自生产,所造成的责任以及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赔偿。 该合同下所有产品必须由乙方自行生产,如需转发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答复。 如乙方擅自转发,甲方有权拒收,并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 七、保密条款、乙方负该合同下产品样衣,样板,商标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提供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泄密责任。 八、其他附加条款、在出货时如乙方提出带款提货导致甲方不能按时出货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货时请仔细清点面辅料数量,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仔细阅读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单以及修改意见,以免做错。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因本合同所造成的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因受地理位臵原因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日期、日期、 服装加工合同6 甲方:(定作方) 地址: 乙方:(承揽方) 地址: 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定作服饰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定作物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二、面料、辅料质量标准和要求 三、服装款式特点和制作要求 四、服装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五、配套及包装要求 六、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七、交货期限、地点、方式 八、异议 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饰在数量、质量、款式等方面有异议,应当在收到该等服饰之日起15天内提出。乙方应当在10天之内作出答复并提出解决办法。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量体工作,乙方的交货时间顺延。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企业照号码: 企业照号码: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服装加工合同7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加工成品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挪做他用。 服装质量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工艺单制作的产前样执行,产前样仍需要修改的,以产前样和双方签字的修改意见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生产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三条包装方式 内用,外用包装,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服装交付 1、交货地址: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五条服装验收: 甲方派跟单员到乙方工厂跟进产品工艺,生产进度。对甲方跟单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改正。定单完成后,甲方对货物进行全面验收: 1、验收时间:。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5、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六条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货物验收无误后、每月20号前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方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无故中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费用。 (5)甲方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正和调换并承担逾期未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正活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 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 乙方: 日期: 服装加工合同8 合同编号: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 货号: 面料: 颜色: 尺码: 第二条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件(上衣、裤子) 2、数量:套,其中码件,码件,码件,码件。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原材料,甲方确认,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 质量: 第四条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服装款式和规格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第六条报酬 1、加工单价:元件 2、总金额(元):小写(大写) 第七条包装方式 内用包装,外用包装,包装费由方承担。 第八条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运输费用由方负担。 3、产品的交(提)货期限:年月日。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第九条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年月日之前。 2、验收地点:。 3、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4、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5、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6、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7、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第十条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元(大写);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元(大写);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报酬结算 1、转账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当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 第十二条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二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每日2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章):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服装加工合同9 合同编号:定作方(甲方):承揽方(乙方):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57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年月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年月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绣制“炜城”标徽工艺的确认; 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 3。运输方式为;运费由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 3。销售期限:。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银行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违约金; 7。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8。每件产品必须加贴防伪标识,每少贴一件赔偿甲方元; 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十 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 二、其它事项企业质量问题细则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 返 服装加工合同10 承揽方: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定作方: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 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 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 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 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 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 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 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或酬金总额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 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承揽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服装加工合同11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一、委托加工项目: 以双方约定的加工项目为主(合同附件,加工工艺单,定做尺码单等)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辅料,所选辅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不能以次充好、 2、由甲方提供面料、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等、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该严格把控面料的使用,及以上约定的辅料的使用,不得浪费,损坏率不得超过2,超出部分按照每套10元从我公司采购原样、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样衣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所有面料,辅料有质量问题的,应该在没有开始裁剪或加工前,报甲方确认或者及时更换,凡是由于乙方人员私自对有质量问题而继续使用的或隐藏不报的,由乙方承担该批面料,辅料的所有费用、(原材料价格及运费,税票等)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同上一条处理方法相同) 3、缝纫手工艺的确认;(按照约定的工艺要求或者工艺单具体要求操作) 4、其他内在隐藏的质量问题的确认;(包括,但不仅限于粘衬,或者由于使用了不符合规定的辅料或改变做工方法而引起的隐藏性质量问题) 5、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6、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7、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所有由于制作失误而产生的次品,应该原样封存保留,同剩余面辅料一同退回甲方)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者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乙方应该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转让第三方使用、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或者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金轩路88号交货、 3、运输方式为专车快递;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 3、销售期限:、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99票交由甲方、 2)不含增值税专用发99票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的:(除经过甲方同意予以免责的)其他均按照以下方式执行,逾期3天内(含3天)加工费按照总加工费用的97结算;逾期5天内(含5天)按照总加工费的95结算;逾期10天内的按照90结算;逾期15天以上的,按照70结算;逾期20天以上的按照50;30天以上的本公司有权拒付加工费,且由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0;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6、乙方对此合同中所有关于甲方的公司资料具有保密权、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须在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本合同附件与加工工艺单,传真件,复印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服装加工合同12 定作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承揽方: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一、定作物品名称、单价、计量单位、数量、金额、备注: 二、定作物的质量标准: 承揽方经定作方确认服装款式、面料小样、尺寸标准及标志等(附样),在天内完成面料备料及实样制作。并将完整样品交定作方确认签字(盖章),如有改进意见,应书面通知承揽方,并以此作为定作物验收时的质量依据。 三、交货期限、方式、地点及运输费用: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统计的规格进行制作,并在数量全部到齐后,于年月日前交货,服装制作完成后由承揽方方负责(送)货至定作方指定地点(地点),所需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确认样品及改进意见为验收标准,允许国标尺寸公差壹公分及色差壹级内。如有质量问题定作方应在收到定作物后柒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提出。 五、结算方式与期限: 签订合同后,承揽方开具发票,定作方首先付50货款元给承揽方,所有货品交付定作方验收后结算剩余的50元。结算均采用转账方式。 六、包装标准、随货备品、配件: 内用防尘袋,外用纸箱包装,免回收包装袋,随货配送一定数量的。备品(拉链、钮扣、铐扣、配色线和其它)。 七、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违约方责任自负,凡属承揽方质量原因,均有承揽方负责调换与修理,承揽方不能交付定作物,向定作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定作方逾期支付定作物品款项,按逾期未支付部分的款额的万分之五天偿付约金。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移交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壹式四份,定作方持二份,承揽方持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定作方: 承揽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服装加工合同13 定作方(甲方):签订日期: 加工方(乙方):交货日期: 一、委托加工明细(数量以最后实际成品入库数为准)款号: 颜色单位数量单价 略 二、质量技术要求: 1)甲方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2)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如有任何问题三日内通知甲方相关部门解决,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三、生产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乙方严格保密,保证不外泄,不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加工销售,否则负相应法律责任。若生产完毕,样品、纸样、主料辅料等一切归还甲方。 四、交货期和成品质量要求 1)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成本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4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齐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2)乙方需提供真实裁片数量,若弄虚作假,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件为单位,每件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3)乙方生产大货必须保证成品尺寸按照纸样完成尺寸生产(允许正负1cm误差)。若大货送甲方后,发现成品油污、跳线、多处线头、烂孔、抽纱、尺寸不对等情况,乙方每件按货品的成本价予以赔偿(加工费中扣除)。 4)乙方生产前需对布料、辅料核对,所有面料,辅料有质量问题的,应该在没有开始裁剪或加工前,报甲方确认或者及时更换,凡是由于乙方人员私自对有质量问题而继续使用的或隐藏不报的,由乙方承担该批面料、辅料的所有费用。布料和辅料超耗由乙方承担。 5)甲方将对乙方送来终检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合格率必需达到?以上。超次品按照每件成本价从加工费中扣除。 五、结算方式: 按甲方实际入库数量结算,此月出的货待下月号前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不成时,到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双方协商的其他条约。 法定负责人: 单位地址: 法定负责人: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服装加工合同1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实施条例办 法,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产汽称、规格、含税单价、包装要求、交期、技术标准: 第二条材料提供 1。乙方提供的罗纹,松紧带,腰绳,甲方提供除罗纹,松紧带,腰绳外所有面料和辅料。 2。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加工,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材料。 3。乙方自行提供的辅料需保证质量。 4。加工所需主、辅料由甲方送到乙方加工厂,双方对数量、外观进行查验,由乙方签收。 第三条加工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样品及相关工艺技术资料进行加工生产,并对甲方的设计保密。 2。乙方在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裁剪前,必须核实单件服装所需原材料的用量是否与甲方要求相符合,确定无误后方可裁剪。未经核实或核实有误未向甲方说明并经甲方书面答复,致使原材料浪费或其他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为保证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品质,在对原材料量裁剪、缝制前,乙方应制作十套首批样,经甲方确认,货正常进行。 4。加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有问题,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不能私自使用,如未通知甲方,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 1。完成后,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完成检验、装箱后,于货交货期截止两日前通知甲方抽查检验,装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交付货物时,甲方或甲方托人根据上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艺标准和确认的样品进行验收。 2。如果发现制做不合格品,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修。但由于乙方加工原因造成无法修复且不能按正品入库的,此部分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加工费用,造成原材料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在接到甲方来函或来人提出的产品质量异议时,应在三日内给予甲方回复,并提出处理方案,否则甲方即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公休日顺延)。 4。产品出货后,甲方的原版样衣、相关技术资料以及剩余的主、辅料经甲方清点后与该批成品货物一起退还甲方。 第五条货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12525元整),余款(29225元整)提货付清,乙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寄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交货物加工费的2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经济上的损失费用。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部分的2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 严禁乙方将甲方所属商标或带有甲方所属商标的产品外流出工厂,也不可将相关合作信息透露给他人,联系时只可跟甲方指定联系人联系,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生产单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须变更或解除时,应按《合同法》关于变更和解除的条款办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守约方可向当地人民提出诉讼。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本合同引起纠纷,经双方协商未妥,可以交由甲方当地国家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经手人: 经手人: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服装加工合同15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加工成品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挪做他用。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工艺单制作的产前样执行, 产前样仍需要修改的,以产前样和双方签字的修改意见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生产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四条 包装方式 内用,外用包装,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五条服装交付 1、交货地址: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第六条服装验收: 甲方派跟单员到乙方工厂跟进产品工艺,生产进度。对甲方跟单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改正。定单完成后,甲方对货物进行全面验收: 1、验收时间:。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5、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 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第七条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货物验收无误后、每月20号前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方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无故中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费用。 (5)甲方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正和调换并承担逾期未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正活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 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