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发包合同 推荐度: 发包合同 推荐度: 发包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发包合同范文合集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发包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发包合同篇1 发包方: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宝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包括XX市陈仓物流园区会展北路、南二路、北二路三条道路的 绿化工程。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 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工期从月日起至日止,共30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合同价款: 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对道路绿化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苗木样本,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付款办法: 1、竣工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 六、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七、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承包方: 签名:签名: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发包合同篇2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批复文号: 4。资金性质:工程内容: 二、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 2。计划竣工日期: 3。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4。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工期。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第10天,不能交与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和施工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2)在施工中因停电、停水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3)发包方“现场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按影响施工的重要性规定顺延时间)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款等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5)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滑坡、地震等)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以上情况发包方“现场代表”不得无故不作书面签证。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暂定元); 2。合同价格形式:采用以下第 (1)单价合同 (2)总价合同 (3)按定额计价合同 3。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 (1)单价合同: 按照《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定额20xx》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办理结算,人工工日、材料价格按照《渝东建设工程经济信息》信息价施工期间施工地当月信息调整。最终项目结算金额以渝东公司审核金额为准。 (2)总价合同: 按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总价进行结算,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3)按定额计价合同: 按照《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定额20xx》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办理结算,人工工日、材料价格按照《渝东建设工程经济信息》信息价施工期间施工地当月信息调整。最终项目结算金额以渝东公司审核金额为准。 六、设计变更 1。工程施工中如因工程变更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或实施项目发生变化,在工程结算时根据工程监理(若有)、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字确认并经渝东公司批准同意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单进行调整。 2。变更结算原则:采用以下第 (1)单价合同 设计变更内容若属合同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该项合同单价计算,人工、材料价格不做调整;设计变更新增内容若属合同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xx)、《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xx)、《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xx)、《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xx)、《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清单》(20xx)及变更单发出时间前相应配套文件,人工工日、材料价格按照《渝东建设工程经济信息》信息价施工期间施工地当月信息调整。 (2)总价合同 设计变更内容属合同中约定工程范围外新增内容或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内减少内容的,其设计变更部分价格按合同附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 (3)按定额计价合同 设计变更按照《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定额20xx》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办理结算,人工工日、材料价格按照《渝东建设工程经济信息》信息价施工期间施工地当月信息调整。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竣工结算时冲抵结算款 2。进度款进度款支付依据:承包人提供的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若有)共同签字认可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进度付款申请单。进度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承包人按规定报送进度款支付申请,经监理人审查签证,报发包人审批后,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财务决算审计后留5作质保金,待保修期(1年)满后一周内无息付清。措施费随同进度按比例支付 八、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质量保证金为竣工结算价款的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财务决算审计后留5作质保金。 3。质保金期限:一年 九、双方责任 1、发包方 (1)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等的资料; (2)在开工前作好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3)合同签订后立即确定派驻施工现场的“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4)组织对工程的主体和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乙方必须按图施工,若有改变,必须通知甲方,由甲方出据“设计变更通知书”后方能实施施工。 (2)施工场地的平整(30cm以内的挖填平衡),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公众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5)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十、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期内要以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为宗旨,做好一切施工安全工作,如发生一切人为的伤、残、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承包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2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若延期7天以上者,按合同总价的2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以减少损失,同时应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的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合同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开工,如有特殊情况甲方另行通知,工期日历天数为天。但施工天数不能超期,若超期,每超一天承包人自愿被处元违约金;需要夜间加班施工时,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服从发包人的安排。 三。质量标准 1、施工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的要求,如验收不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达到验收要求,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及监理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执行。 3、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程成品负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自费修复至原状,非乙方原因损坏除外。 4、每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施工完毕且工完场清后通知甲方、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合格后才能作为付款的前提。 6、其他约定: 四、工程价款、结算及支付 1。土方工程量计算方法及单价: 实方单价M3。 运土总量按回填前实测体积计算,土方体积以土方夯实后体积计量,。夯实土1m3折合虚土1。465m3。 2。结算及付款: 回填土工程完成后,经监理单位、发包人、承包人共同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30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全部工程款。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1。回填土施工完毕,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2。乙方负责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出现安全及人员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工程部为现场施工代表,对工程技术、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源接驳点。 (3)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给乙方使用。 2、乙方责任: (1)所有劳保费用包含在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承担。乙方自行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 (2)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发现有转包行为,立即终止合同。 (3)劳务合同一旦签定,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加价行为或中途其他原因自行停工或无故不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勒令其退场并不予结算。 (4)在现场的塔吊必须在甲方、施工方的统一指挥下提供给乙方使用。 (5)乙方必须于开工前2日内将相关的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措施报予甲方、监理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6)乙方负责对现场存在的各种成品、半成品工程的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损坏,必须无条件修复,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施工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和施工管理,并接受甲方对乙方违规施工及管理的处罚。 (10)乙方必须配合其他配套专业施工单位的工作。 (11)乙方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联系电话,负责处理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或安全隐患时,应立即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甲方。 (12)甲方对乙方施工过程随时监督和抽查工程质量,所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返修。 七、其他事项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应达成新的谅解协议,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通过诉讼途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元月日上午,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日光菜棚上顶焊作部分工程量发包给乙方,上顶焊作量全部完成每架钢梁加工费为56。00元,大写伍拾陆圆整。 二、工期从元月日起计算,乙方每天保证安装齐五座棚焊作工程量。 三、乙方保证工程质量,漆、焊条和切片均有乙方承担。 四、甲方对工程验收后按标段结付工程款(二十座棚为一标段)。 五、乙方按收到的甲方的原材料交付相应的。钢梁数,不得浪费(按工程师计算为准)。 六、乙方保证安全施工,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单方承担责任。 七、任何一方违约,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同等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发包合同篇5 发包人(甲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承包人(乙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施工图纸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关于工期 1。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关于质量和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时(以上程价款比例为准),其他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 6。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 8。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阶段或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元; 第三次支付元; 第四次工程验收后天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约元。 (2)其他支付方式:。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种进行结算: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元; (2)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元。 a。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顶面面积6拼花部分面积; b。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c。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拼花部分面积10拼花部分面积; d。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 e。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f。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g。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h。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4)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则甲方应按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天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责任与罚则 1。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3。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乙方公司(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现场代表(签字): 证件名称:证件名称: 颁发机构:颁发机构: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国家、市建委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基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承接的位于区(县)小区(街道)号楼单元(门)室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包工包料、部分包工包料、包轻工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承包的合同金额(大写)元(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发生结算)。 3、工期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 4、工程款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可凭《工程发包合同》向甲方财务申领首期料工费,申领额度为:承包金额总价的10。 (2)工程量过70且在甲方财务已收到本工程中期装修款后,乙方可向甲方财务申领中期料工费,其额度为:承包金额总价的30。 (3)工程验收合格,收齐工程尾期装修款后,由甲方工程部开具《工程单齐全一览表》,财务部对乙方所承做工程进行核算,并付其尾期料工费,额度一般为:工程竣工造价减去乙方应交甲方财务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上述(1)、(2)款项之和后的余额。如果该工程均工造价低于原合同价款时则应持有甲方所开具的《减项审批单》,并按甲方有关减项处理规定办理后方可领取尾期料工费。 (4)当乙方在甲方财务所押工程质量保证金达到一定金额后,甲方财务将不再扣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乙方在公司期间其所承做工程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当乙方退出公司其所承做工程的维修费用从其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所承做的全部工程保修期界满后,甲方将质量保证金的余额退还乙方。 (5)乙方第一次承包甲方发包工程,甲方在客户交清竣工结算款后一次性支付本合同工程承包价的95。 (6)乙方领取工程款时间为每周五,甲方拨款方式可为现金,也可为支票。 5、材料供应: (1)乙方必须按报价单中及甲方《质量验评标准》中规定的材料标准采购材料,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在材料进场时请客户验收签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甲方指定品牌、购买地点的材料,乙方须严格照办,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换该材料外,还可按施工管理规定给予乙方罚款处理。 6、工程保修期两年。 7、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8、工艺及质量标准见报价单上《工艺做法、材料说明》及甲方《质量验评标准》。 9、其他 一、各同细则 1、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对本工程指派工程监理。 (2)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精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并提供现场交底记录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备查。 (3)甲方监理有权对乙方发出质量、工期整改单,并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标准。 (4)若乙方给甲方造成严重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开除乙方并没收乙方所有工程款项(包括质保金及未结算工程款)。 2、乙方工作及责任: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交底及施工图纸、报价单一套。 (2)乙方须做好开工前现场清点,对开工前有损坏的成品,及其它问题须以书面形式请客户签字后上报甲方,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工艺质量及材料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变更记录,水、电等工程量需附有客户签字记录,并参加竣工验收结算。 (4)乙方需对甲方工程监理现场提出的问题按质量、工期整改单的要求,在限定的日期内完成,否则工程监理有权按照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及罚款,并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损失。 (5)乙方不得跨越甲方在客户手中拿取工程款,一经发现以所拿金额2倍处罚。 (6)乙方有权对甲方各级人员投诉,投诉需有文字性说明,且必须及时(写明事由、责任人损失情况及时间)。否则视为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所有人员须以甲方工人身份出现,若甲方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乙方人员答不出公司名称或在客户、参观人员、物业人员、市场质检人员、客户委托的监理公司等人中交谈、询问中答不出公司名称的,甲方将给予乙方每次200元处罚。乙方的所有人员不能谈及工程承包、转包、报价、设计好坏等原则性问题,严禁在任何情况下用第二、第三人称称呼甲方,如:“你们公司”“他们公司”,若出现一次,甲方将以200元次给予乙方处罚,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8)乙方人员必须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齐全,须甲方协办的,费用自理,三证不全的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罚款额由乙方承担。 (9)乙方的所有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督、检查、领导,及甲方在工程中对乙方代表及工人提出的问题及工艺要求,若乙方借故推辞不落实,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施工管理规定处罚。直至停止协议,停止协议后甲方不再支付该工程工程款。 (10)乙方工人技术必须过硬,并坚决执行甲方规定的统一着装要求,甲方监理有权随时对乙方野蛮施工,语言、行为粗俗的人进行工作干涉及辞退,若乙方对甲方管理者置之不理,甲方将以每人每天200元给予乙方经济制裁。 (11)乙方须遵守物业部门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必做到每日清扫现场,否则后果自负。 (1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严禁私自改动煤气设施,暖气管线,否则后果自负。 (13)乙方因无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到甲方总经理处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乙方因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到甲方总经理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14)工程竣工未移交客户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15)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将被没收所有工程未付、未结款项及保修款。 3、工期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工期延误,则每超一天,按工程承包价的1给予乙方罚款。 (2)凡工期变更,乙方必须签定工程延期单,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须严格按公司规定及“工程报价单”中规定的材料做法、工以标准施工。 (2)乙方须按甲方规定并以甲方工长的身份邀请客户对工程进行一系列验收,包括“进场材料验收”、“分阶段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防水工程闭水实验验收”及“竣工验收”等。 (3)乙方施工中因误解图纸或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安全生产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中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违反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施工中由乙方造成的施工用电线路紊乱和违反用电安全规范,甲方将以200元次给与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安全文明施工,对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因公、因私人身伤亡事故,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伤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甲方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做到每日下班关水阀、断电,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保修: (1)保修期内,乙方负责维修非人为损坏的装饰工程,费用自理。 (2)保修期过后一年内,乙方应派人按成本费维修。 (3)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必须到现场检查,36小时之内施工人员到位,对于水、电维修必须在4小时之内到达。否则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人员进场,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的两倍计算并由乙方承担。 7、成品保护细则: (1)乙方在自进入施工现场至竣工验收前,负责对施工项目成品、半成品保护,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许拖,严禁硬磕、硬碰。 (2)乙方要组织合理的施工工序,易损、易划伤的项目尽可能安排靠近竣工日,在施工中须对易损、易划伤的物品采取合适的保护措施。 (3)对客户自购的物品须当面清点,妥善保存,禁止到处乱扔。 (4)乙方须对进场材料中易划、易碰物品做好接受检查记录,如当时无疑问,视为乙方认同接受。过后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5)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成品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甲、乙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签字认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发包合同篇7 0。引言 合同是联系工程建设项目各参与方的纽带,通过合同的具体内容分配实施项目活动整个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要承担的不确定性风险;合同旨在促进双方专业化生产活动的协作和经济方面的联合。一个真正有效率的合同能紧密联系合同双方,通过合同条款的设置充分激励承包方,使得双方组成拥有一致目标的合作团体。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合同模式多种多样。 1。现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模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GF20xx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合同价款与调整部分,将合同模式按计价模式分为三种类型。 1。1固定价格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FixedPriceContracts),顾名思义指的是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价款(单价或总价)不再调整的合同。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均需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列明。 1。2可调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FixedPriceContracts)是指合同价款(单价或总价)可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相应的调整。双方商定的调整方法需在合同的专用条款内列明。调整方法一般针对国家政策、市场行情等潜在变化因素而制定,换言之,在要达到目标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合同价格是随着施工活动的进行相对自由变动的。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发包方承担,对承包方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发包方而言,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不利于其成本的控制与管理。 1。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CostPlusFeeContracts)也称“CPF合同”成本补偿合同,指的是合同价款由成本和酬金两个部分构成。成本的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需在合同的专用条款内列明,也即最终的合同价格将按照项目的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 从理论上讲,这种合同模式可针对具体工程建设项目灵活变化,合理应用的话可实现良好的激励作用,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必然走势m。然而在实际工程建设项目中,这种合同没有得到广泛应用,一般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完全确定而又急于上马,或是完全崭新,或是施工风险很大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这种合同。 2。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在实际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情况分析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一种常用类型。成本加酬金合同不仅规定了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而且决定了利益、风险的分配和激励的效果。 2。1显现的优势 对发包方而言,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可以灵活设置施工分段,边设计边施工,并非要等到施工图样全部完成后才进行招标和施工,达到了缩短工期的目的,使得项目早日投入使用,缩短项目的周期,减小企业的资金压力。采用边设计边施工的分段建设模式可以避免因开工不及时而带来的额外经济损失,或避免项目因错过施工期而造成后续问题不断。 同时,通过合理的激励条款设计可以缓和承包方的对立态度,使其和发包方拥有一致的项目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可能出现变更或不可预见的问题等状况保持积极的反应态度,可以通过承包方的施工技术专家来指正设计的错误,完善设计的不足之处。采用此种合同模式,发包方可按照自身实力和需要,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介入度进行优化选择H。 2。2对存在问题的分析 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优势明显,方式灵活多样,应用得当,可以起到非常好的激励作用。然而实际上,该合同模式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突出,如承包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成本管理力度弱、成本意识缺失、材料浪费等。下面结合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征,从三个方面对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1)般情况下,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合同价款是在实际项目成本的基础上进行结算的,一般为实际项目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酬金。换言之,承包方的酬金是随着项目成本的增长而增长的。在这种状况下,承包方的成本管理动力不足,相反可能会诱发承包方刻意提高项目成本来获取更多的酬金,降低整个项目的效率,损害发包方的权益。 (2)由于合同条款设计问题造成后期不确定性大,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没有一致的项目目标。采用边设计边施工的建设模式,当设计未完成时,自然无法准确描述项目的内容、计划工期、工程量等,继而难以合理确定项目的施工计划,发包方承担最大的风险。与其他合同模式相比,成本加酬金合同使发包方的专用性投资受制于承包方?,权利和义务不均衡,需要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充分相互信任,这也是该合同模式现多为综合一体化企业采用,未能得到广泛应用的原因。 (3)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不可避免地存在于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发包方不可能完全获知和度量承包方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效果,所以尽管发包方可按照自身实力和需要,对项目的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介入进行优化选择,但由于客观原因效果不尽如人意。 3。对发包方成本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3。1成本管理一全过程动态管理 针对上述承包方成本管理意识淡薄,甚至刻意提高项目成本、项目不确定性大、承发包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充分利用发包方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占主导位置的优势,在自身实力的基础上,根据己方需要和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程度的介入和管理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从而达到己方的成本管理目标。基于优化选择对项目的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介入度,从项目阶段化、项目信息沟通、项目实施环境以及项目成本的风险四个角度出发,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3。1。1全过程分阶段成本管理 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发包方可采用设置施工分段,边设计边施工的方法来缩短项目周期,减小资金压力,但同时项目的不确定性增大,成本控制难度加大。为了更有效地控制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降低项目成本风险,发包方应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特点,采用全过程分阶段成本管理。 (1)工程设计阶段。此阶段的成本管理是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a。把重点放在建设前期的设计阶段上,强调设计是项目建设阶段技术龙头的地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项目造价,有利于项目造价和设计变更的技术控制。设计浪费是最大的浪费,要积极通过优化设计、优化施工方案,提高项目质量、缩短工期、节约项目成本。 (2)开工准备阶段。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明确成本管理目标,这是项目成本管理的最主要阶段〕。成本标准的不完善是造成企业成本管理失败的重要原因。因项目具有唯一性,成本管理目标的确定不能简单化8。成本核算的精确度直接影响到合同签订的内容、方式、价款等,继而影响合同效用的发挥,最终关系到整个项目的运行效率。明确项目成本管理目标要从预算分部分项的确定、单项成分的精细分析、各项单价确认方式的界定等方面入手。大型企业内部要有自己的定额和消耗量指标体系和系统,并及时补充更新。 (3)施工阶段。对整个施工过程采用动态控制,以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成本计划等为依据,严格控制每一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分包工程费及其他费用的支出等,检查施工现场的实际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成本分析和计划的动态调整。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是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阶段,持续时间最长、工作量最大。在项目成本的实际形成过程中,它是以事先制订的成本计划为依据,运用一定的方法手段,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计量、控制、监督和调整,从而达成原定成本计划目标的一种成本管理行为9。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的项目施工阶段成本分析见图1。 (4)竣工后成本考评阶段。在竣工结算的基础上进行最后的成本控制分析,全过程梳理项目实际成本开支,与计划成本控制目标对比,客观综合评价在该合同模式下的项目成本管理的最终效果,分析成功和失败之处,挖掘出潜力点和改进点,为今后项目打下良好基础,实现成本管理的良性循环。 3。1。2完善信息沟通系统,实现动态控制 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对改进建筑行业的业务流程具有巨大潜在优势,尤其是在管理领域M。信息流统一整个项目的工作流、物流和资金流,覆盖整个项目组织和各个管理职能,使得项目内外部与环境动态地融合在一起。信息沟通系统通过项目文件、报告、报表等形式呈现,反映了整个项目的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形象、进度、成本、质量等以及各类决策、指令、计划等信息,控制和协调着项目的进行。E。A。Stallworth指出,成本控制不光要考虑风险因素、成本因素、质量因素之间的关系,还要把他们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内的变化和变化幅度纳入其中,这样更有利于项目的成本管理11,而实现这些的基础就是信息沟通系统。 在信息有效性、及时性和控制有效性的基础上,成本管理才能实现对项目全过程动态的掌握,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针对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及时恰当的调整,从而有效控制项目实施的中间环节,令其结果达到或接近事先制定的成本目标。 3。1。3确保良好的项目实施环境 任何一个项目都是存在于某特定的物质、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中的M。项目规模、地点、资源需要、参与者的偏好、文化差异等独一无二的内部因素与外部环境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体现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因素等方面。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要充分利用环境条件,重视环境的影响,尽力避免在实施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从而减少实施费用,促成项目成功。 3。1。4加强项目成本的风险分析 影响项目成本的风险因素是各种各样的,需要被估算的。不仅仅局限于成本本身,还要对成本估算中存在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进行估算。在这类合同中发包方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4,这就更要求发包方要加强成本管理的风险意识。 3。2重中之重:引进激励机制 3。2。1引进激励机制的必要性 工程建设项目是一次性的复杂活动,在各种外在、内在因素的影响下进行,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风险。合同双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是不可避免的,成本加酬金合同即便采用标准合同也存在缺陷,具有不完备性。为了达到提高项目质量、合理降低成本或者缩短项目工期的目标,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引进激励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一份带有激励性质的合同能诱使项目承包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对他最有利的行动。 3。2。2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激励原理 从理论角度来讲,由于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激励机制与项目成本控制系统的结合最为紧密,承包方可以分享成本的结余并分担成本超支的风险。成本加酬金合同通过为签约双方提供较合理的风险分配模式,其激励效果应该是最为显著的。 从基于收益最大化的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设计模型a7〕中可以看出,发包方以合同条款设置的形式给承包方一个激励强度剌激,承包方在收到该激励强度剌激后,在自身资源和能力范围内,安排施工作业计划并实施,同时对实施活动的过程进行动态控制,最终达到最大化自身收益的目的;发包方的激励强度和承包方的努力程度是紧密相关的,该努力程度直接影响到承包方的项目成本,继而影响发包方的成本管理;作为合同甲方的发包方处于相对有利的位置上,可以通过有效的合同设计来实现对承包方的调控,进而诱使其努力程度提高,达到发包方的目标要求,同时承包方的活动也会影响发包方的权益,双方是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关系。该模型的均衡状态就是合同双方都达到各自的目的,实现各自的收益,即双蠃状态。 关于最优激励度的问题,当项目活动好或坏的结果对承包方切身利益影响越大时,承包方受到的激励强度越大;而项目活动好或坏的结果影响越小时,承包方受到的激励强度越小。在讨论工程建设项目时,可以把利润的增加额视为建设期的缩短给委托人带来的效益。当承包方的努力程度提高,工期缩短显著时,承包方会受到较大的激励。最优激励强度与外界环境影响方差负相关。当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增加时,项目的风险变大,难以测度承包方的努力水平所带来的结果,较低的激励强度较适合;当风险较小时,委托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分清努力程度和环境的不确定性对结果的影响,可以采取一个较大的激励强度来激励承包方。承包方额外的努力伴随着个人成本的大幅上升,在此情形下的收益不应该依附于产出水平,较弱的激励强度是适合的。 3。2。3设计激励机制的方法 一份有效率的合同应包含一个对发包方和承包方均有效的双向激励机制。在成本加酬金这种计价模式的合同中,激励机制应着重于合理分配成本控制所带来的收益,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合同的效率。 设计一个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是视项目个性而定的,不同激励形式对发包方和承包方产生的效用不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双方所拥有的有限资源进行合理安排,以达到效用扩大化甚至最大化的目的。成本加酬金合同有许多衍生种类,不同的衍生种类,发包方和承包方承受的风险不同,见图2。 最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合同双方存在合理的共享分数(SharingFractions)。从实际操作层面来讲,比如在固定酬金的成本加酬金合同中,规定承包方最终获取的酬金与项目成本无关,这样虽能避免承包方刻意提高项目成本的情况出现,但也降低了给承包方的激励强度剌激,使得承包方的成本控制动力不足。要减轻或消除该合同模式的效率劣势可通过一些额外的合同条款设置来实现,比如在合同中明确设定项目最高成本,灵活细化定值酬金或比例酬金等酬金抽取模式。MartinP。Loeb等指出采用没有最高限额的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方不会提供相应的生产努力M。若项目的实际成本高于事先约定的最高限额,则酬金不予增加;若项目的实际成本低于事先约定的最高限额,则承包方除了获取原定成本目标下的酬金,还可以获取因成本节约而带来的奖励酬金。鉴于成本加酬金合同不确定性高,合同价款较高,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尽量详细的项目设计信息,才可以要求承包方进行最高成本报价。 发包方要从项目的整体出发,明确激励的范围,指导承包方努力的范围、程度,确定激励的方式,量化激励的标准,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并严格落实,激励与惩罚并用,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这样才能提高承包方的努力程度,从而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 4。结语 发包方在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时,一方面强调项目成本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另一方面在合同中引进有效的激励机制,可充分发挥该合同模式的机动灵活、激励效果明显的优势,保证承发包双方项目目标的一致性,最终达到项目工期优化、质量提高、成本管理有效等目标。 发包合同篇8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合同项下工程项目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绿化工程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形式 2。1在乙方已充分勘察施工现场,熟悉本项目设计图纸的基础上,甲方以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的形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负盈亏,自行施工,不得转包、挂靠、或违法分包。 第三条承包范围及说明 3。1承包范围:具体详招标文件和甲方景观部确认的招标图纸(绿化景观、土方购买及回填等)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3。2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调整承包工程内容包括增加、减少、修改等,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的,均应以甲方盖章确认的书面通知文件为准,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的书面通知文件后,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4。1本工程按人民币(大写)元(即:元)为含税固定总价包干,含苗木、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与总包的配合费、施工水电费、场地平整、土方回填(购买土方)、泥炭土、改良土壤费、种植费、养护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规费、建安税金等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其含税包干总价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调整而增减。 4。2合同签订后,因甲方调整工程内容包括增加、减少、修改等,合同总价应作相应调整。 4。3因设计变更或者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对于设计变更及调整部分工程的价款按照如下方式计价:(下浮率1合同包干总价最后一次投标工程预算书中预算总价) 4。3。1工程预算书中已体现的项目,按工程预算书中的单价下浮情况,同比下浮。 4。3。2工程预算书中有类似或接近项目单价的,按照类似或接近项目单价调整,同比下浮。 4。3。3更换主材的项目单价只调整工程预算书中综合单价中的主材单价,其他费用不变,同比下浮。 4。3。4工程预算书中没有适用项目的综合单价,双方根据施工当期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按工程预算书单价下浮情况,同比下浮。 4。3。5工程预算书中注明为暂定价的项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定价签证,结算时按实调整,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4。4涉及本工程造价的经济签证必须由甲方的造价管理部门和景观管理部门的现场代表共同签署意见,并报公司领导签字盖章认可后生效。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结算办法 5。1付款方式: 乔灌木进场并种植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付该部分工程款的70; 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付至合同包干总价的80工程款; 甲方对乙方的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的审核结果经乙方核对并书面确认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85; 预留结算总价的15作为保修金,如果乙方在保活期内已完全履行了保修义务,甲方应在保活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苗木在保活期内如出现死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个日历天内清理死亡苗木,7个日历天内种植新苗木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保修金。 5。2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先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构开具的建安发票,双方结算完毕后,在甲方支付除保修金之外的全部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包含保修金在内的建安发票(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构开具)。 5。3结算办法: 5。3。1苗木种植完成并竣工验收后15日历天内,乙方应按照第5。3。3条之约定提交全部的结算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乙方核对并书面确定后结算完成。 5。3。2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才纳入工程结算,乙方不符合第七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至合格,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 5。3。3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按附:2:《结算资料送审标准》执行。 5。3。4乙方因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任务所发生的水电费开支,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代为缴纳。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安装的独立水表、电表体现的实际用水、用电量及水电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乙方水电费开支,并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3。5合同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应支付的任何违约金或罚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承诺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经合同双方确认后,乙方不再提出任何追加工程结算造价的要求。 第六条工期要求及调整约定 6。1工期要求: 6。1。1合同工期:共天,本合同项下工程竣工日期不迟于年月日,竣工日期为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本合同项下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6。1。2乔木应在年月日前种植到位,地被及草皮应结合硬景铺装工程穿插进行,并应于 月日前全部施工完成; 6。1。3对于本合同项下工程与整个项目工程范围内其他分项工程的交接施工界面的部位或改造节点,乙方必须在开工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或者按照乙方与相关专业承包人协商确定的具体衔接标准及时间内完成,但均不得影响其他专业工程的开展及施工收口工作,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导致甲方或其他专业承包人的全部损失。(如乙方与相关专业施工单位协商确定的完成时间超出本条款第、项约定的工期要求,应当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反合同工期要求,应当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工程质量 7。1质量标准:一次性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合格标准。乙方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省、地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及经审批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全面实现双方约定的工程施工品质要求。当有多种相关的质量合格标准时,以甲方确定使用的施工验收标准为本工程的验收依据。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无条件、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报验程序。 7。2材料要求: 7。2。1为保证工程品质及景观效果,乙方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中所列苗木的规格大小并由甲方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进行更换。 7。2。2用于本工程的所有苗木必须满足环保标准,每批次苗木进场前应及时通知甲方到场检验,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场。 7。2。3如乙方所进苗木不符合上述本合同第7。2。1及7。2。2条规定之要求,乙方应负责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违约责任。 7。2。4苗木种植后须一次成形并达到即时外观效果,所有乔灌木要求树冠匀称、造型美观且保持全冠进场,2CM以上树枝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以及生长衰弱枝等不良枝条,其余均不做修剪,在苗木运输时也不可折断。假植苗断根时间最少在1年以上,土球直径至少是胸径的7倍以上。乙方应自行考虑苗木特征加强管养和采取必要保活措施,确保苗木成活。 7。2。5甲方有权利根据情况调整苗木的品种及大小,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由于苗木的。变化带来的总价的变动,按照本合同第4。3条约定计价。 7。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选苗,不符合要求的苗木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种植在场地内的苗木,一旦发现其品种、规格(高度、胸径头径、冠幅等)、效果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一律无条件退场并重新补种符合要求的苗木,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按工期延误违约处理。 7。4绿化部分的施工前准备、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种植前土壤处理、土面整理及堆坡、施肥、种植穴及槽的挖掘、苗木运输、苗木种植前的修剪、树木种植、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以及工程验收等,应满足设计要求、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的有关规定。植物种栽以及验收均要接受全程监督。 7。5种植土必须是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不含杂草籽、草根,并适宜园林植物生长的土 壤。种植土基层必须清除至所要求的标高后再填种植土。若基层有建筑垃圾的土壤、重粘土、粉沙土及含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分的土壤,必须用种植土进行局部或全部更换。施工种植前必须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施足基肥,弥补绿化地瘦瘠对植物生长的不良影响,以使绿化尽快见效。 7。6为确保草坪平整美观和生长,施工前在种植土表面覆盖4cm混合土(河沙:种植土:营养土8:1:1拌匀,混合土分两次覆完酒水,第二次作为找平层),然后再铺上草皮,待草皮施工完约1个月后修剪一次再补1cm河沙找平。 7。7为达到进场苗木种植的最佳效果,除了按图施工外,地形堆土及苗木种植位置需事先放样并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查确认,甲方代表可对现场堆坡效果及种植苗木进行调整直到满足效果为止,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7。8乙方应在申报验收前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核验。若经甲方核验达不到合格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改,直到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按工期延误违约处理。 第八条安全施工 8。1乙方须遵守工程建设生产安全有关管理规定和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遵守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施工人员及第三方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所有法律责任及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为抢救伤员所发生任何紧急开支,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回。 8。2乙方必须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并与每一个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施工人员一切安全防护用品均由乙方自理。 8。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工地的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现破坏现象,甲方有权按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处罚,若由此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8。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工作面及小区内各种基础设施、地下管网和建筑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若发生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8。5乙方必须在人员进场或人员变动前为所属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相应费用(办理工伤保险的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并及时向甲方办理交接备案手续。 第九条文明施工 9。1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完工清场、文明施工、禁止扰民。 9。2乙方施工中本工种工序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作面上属于本班组应清理的杂物,保证下一道工序正常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9。3甲方检查中若发现乙方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驻地有乙方人员家属、随地大小便等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每发现一人次对乙方按照人民币500元计取违约金。 9。4施工班组人员禁止在工地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如有发生,除移交公安部门处置外,每发生一起按照人民币500元计取违约金。 9。5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工地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工作职责 10。1甲方责任 10。1。1甲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协调、联系、安排等工作,并配合办理相关的签证手续,负责配合苗木采购及苗木质量控制工作。甲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通知乙方,变更效力从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10。1。2开工日前3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2份。 10。1。3甲方负责协调施工所需的场地及现场必要的水源、电源,并向乙方提供水电驳口各一处。10。1。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10。1。5负责将工程建筑物的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付乙方使用。 10。1。6在工程施工期间,如需设计变更等事项,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程施工。10。1。7负责及时对乙方进场的材料组织验收工作。 10。1。8组织工程验收,按合同约定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10。1。9严格依据现行国家规范、技术标准和工程所在地的省市有关规定和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负责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的监督、控制,合同履约管理和信息管理。按照报价文件承诺核对苗木的品种、规格,督促乙方在项目开工之前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乙方购入的苗木的品种、规格及成活率进行监督,对乙方投入本工程作业班组数量和素质、施工设备、设施、材料的性能进行评价,作好现场各专业队伍的施工协调、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应无条件申报并配合。 10。1。10需要取得甲方书面批准才能生效的情形: 乙方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调换苗木的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变更以及涉及工期顺延的事项; 涉及本工程造价增加、工程延期的签证必须经甲方按照本合同第4。4条规定的签证程序确认后生效。10。2乙方责任 10。2。1乙方在本工程必须体现公司、项目部的两级管理,且以企业的实力、技术管理能力、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保障、工程技术管理优势,结合本项目特点建立健全公司法人在本项目的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配备并按照工程实际进展调整好本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施工班组、机械设备、材料供应,充分体现公司对项目施工的管理力度,跟踪控制能力,保证施工全过程的品质监控,并实现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安全标准等工程施工品质要求,并如期竣工,通过验收交付给甲方。 10。2。2乙方需在施工前向甲方代表上报苗木进场计划,由甲方代表根据现场施工节点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并严格执行,以避免与其它工序互相交叉干扰施工。 10。2。3乙方委派为项目经理,负责现场协调,施工组织,人员安排等合同确定的乙方施工现场管理及签证所有事宜,乙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批准后生效。 发包合同篇9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 一、施工地点: 二、工程概况: 三、自己来源: 四、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工程内容及材料要求: 工程造价:每平米人民币 六、甲方责任: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场地,施工用材料(XXXX)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检查施工质量与进度,负责按进度拨付工程款。甲方其它施工队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损坏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责任: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依据,保证质量,文明施工,施工期间注意成品保护,自带施工工具,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保修期为一年。有不合适的乙方安排工人三天内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一年后如有开关等不合适也可以在三天内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付款方式及方法: 1、人员进场,工具准备齐全,付1000元生活费。 2、待进场5天后,付总款10。 3、付总款的60。 4、付总款的70。 5、待甲方验收完成合格后,付清其余款项。 九、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要注意安全,必须文明施工,不打架,不酗酒,不聚众闹事,不偷盗,如有发生任何的伤亡事故,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完成后,验收之日起,免费保修一年。 十一、一年后,终身维护,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负有法律责任。 十三、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协议。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电话:电话: 发包合同篇10 1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这种模式下,发包人投资项目真正实现了项目法人负责制,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通过招标承包制参与市场公平竞争,获得工程参建权,并依法与发包人签订合同,通过合同确立相互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些权利义务的关系及其实现完全依靠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保障,而不是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或调解。因此,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参建各方的合同意识,正确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合同义务,承担合同中分配的风险责任,才能保证建设市场依法、有序的正常运行,保证工程项目按计划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合同双方各自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效益。 2施工期的合同管理 在工程施工阶段,发包人和承包人已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并确定了工期、质量和投资3大目标。但是,在工程项目建设各项程序中,施工阶段一般历时较长,发生的不确定因素也多,此时完善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最终实现合同目标。 2。1工程开工前的合同管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xx版)相关条款约定,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要求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因此,开工前的合同管理也很关键。通常情况下,发包人开工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2。1。1提供施工用地 能否按时提供施工用地是发包人开工前的重点工作,也是造成承包人索赔最常见的原因之一。征占地工作需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土地所有者打交道,不确定因素多,发包人应做好充分的调研和思想准备,比如征地补偿费用经常会超出计划标准,个别单位或个人对补偿结果不认可而干扰施工,甚至还会出现因补偿标准要求过高而不得不修改设计的情况。 2。1。2提供施工图纸 施工图设计一般由发包人负责,为此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及其配套资料提供给承包人,以保证承包人及时编制施工计划和组织施工,否则承包人有权进行索赔。 2。1。3其他工作 按照合同约定,发包人通常还要做好如下工作: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手续;及时开通施工现场公共道路;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等相关资料;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及地下障碍物图纸等有关资料;将施工电源接引到合同中约定的位置;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根据合同计划落实情况同意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等。 2。2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应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为中心、施工进度为主线、投资效益为目标,正确处理各个目标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并将其控制得恰到好处,促使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3大目标的矛盾向统一转化,进而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经济效益。发包人具有对工程建设中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2。2。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工程参建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委托监理人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部门规章,对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工程开工前,进一步明确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工程开工后,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同时要求监理人督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着力提升事故防范和安全保障能力。 2。2。2施工质量目标管理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至关重要。发包人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就已确立了工程的质量等级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需要不断加强施工人员队伍建设,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规范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2。2。2。1承包人人员管理 检查承包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指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到职,是否向施工场地派遣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监理人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承包人应予以撤换。 2。2。2。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应把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关。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提前交货的发包人还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 2)把好材料设备的检验关。材料、工程设备等的试验和检验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监理人复核。 3)把好材料设备的使用关。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2。2。3施工质量管理 发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等文件,可以采取奖罚并举的措施,督促监理人和承包人重视工程质量管理。监理人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等方法,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等进行检查和检验。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不合格则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对于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承包人应在自评合格基础上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质量符合隐蔽要求的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重新检查。承包人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重新检查。 2。2。3施工进度目标管理 发包人为使项目提前发挥投资效益而盲目地缩短工期,就可能对施工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或者需要增加无谓的工程投资。在工程进度与工程投资的关系中,并不是一种简单的线形关系,而是存在着一个合理工期,在合理工期范围内,工程投资会较低,而高于或低于合理工期都将导致投资的增加。科学而合理的进度安排,将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与工程投资成本。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与监理人共同对承包人上报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详细的审查。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被称为合同进度计划,将做为控制整个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据此还应编制更为详细的年度计划、月计划,或者分阶段计划、单位工程计划等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每月定期召开进度会议,检查承包人合同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等问题,以及与其它承包人的相互干扰和矛盾。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均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报监理人审批。 2。2。4施工投资目标管理 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是发包人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其核心任务就是工程量计量、工程价款支付、工程变更与索赔的管理。在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技术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计量的方法、支付的方式,发包人工程部门应注意对监理人审核的工程量结果认真复核,合同部门复核支付的价格,建立合同支付台帐,对照合同清单实行动态监控,严禁超支超付。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项目,或支持性证明文件不全的项目坚决不予支付,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支付工程款。 2。3工程完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全部结束后进入合同履行的另一个重要阶段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此阶段验收包括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承包人应完成验收的配合工作。当具备验收条件后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验收,承包人及时完成应由其处理的遗留问题。当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结束后,就标志着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对工程中存在的缺陷应负责修复,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3结语 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包人通过与各部门、单位间的通力合作,加强各个环节的合同管理工作,正确解决工期、质量和投资间互相矛盾、互相制约的关系,不但可以节省投资,还能够按时得到合格的工程,最终实现投资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