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产品购销合同模版 推荐度: 鸡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选)产品购销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产品购销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品购销合同1 甲方:广西明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黄冈市鑫星锌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互相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购销产品:氧化锌 二、产品规格:一级品(含量99。7以上标准) 三、销售价格:每吨暂定价18000元(武汉阳逻外贸港口上船价) 四、总量5400吨(三年)每年1800吨,月均150吨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双方同意以4000万元国债凭证委托乙方指定的公司(武汉慧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3600万,其中的1200万元以及4000万元的17(680万元)直接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余款留给乙方作为甲方预付三年货款,以后按月实收产品150吨现金支付结付一次。 六、双方义务:甲方:确保国债如期交给贷款公司(50万元费用同台交割由乙方出资);保证每月收到产品后五天内结付贷款完毕;乙方:保证按甲方供货要求按时按量把产品送到指定码头(船);提供给甲方出口手续合法合格;保证甲方销售利润不少于5001000元;如果出口有退税,双方 各享用50。 七、销售价格按市场变化随行下浮上涨,以客户接受为准。 八、供货时间:从20xx年7月6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九、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不守约,都要给守约方实际产生的损失赔偿;2、追索可通过协商或司法程序进行。 十、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有补充的可以书面双方签字认可,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果。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20xx年4月10日 产品购销合同2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是供需当事人之间为购销农副产品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将农副产品作为商品出售的一方,称为供方;接受农副产品的一方,称为需方。农副产品的范围包括: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水果、药材、肉、禽、蛋、鱼等农、林、牧、副、渔各种产品。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书 县农产公司,以下简称需方; 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内)向需方交售(农副产品)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包装 (1)(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a。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b。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2)包装物由(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验收 (1)验收地点: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为验收地点。 (2)验收办法: a。验收期限:; b。验收手段:; c。验收标准:; d。验收方:由负责验收; e。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其它 1。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银行、乡政府、各留存一份。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供方向需方提供:烟煤,规格为815块煤。 二、质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按GBT21320xx、GBT21220xx、GB4751996执行,具体质量标准为: 1、应用基低位发热量Qydw6000kcalkg 2、挥发份Vy25 3、含硫量Sy0。8 4、水份Wy8 5、固定炭Fc50 三、产品数量计量及验收 1、数量:最终数量以每批次数量累加之和为准。 2、计量方法:以需方指定的有技术监督局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电子秤过磅数量为准。 3、计量过程及手续办理:由需方派人随车监磅,供方需给予配合。需方指定专人为供方出据结账凭证。 4、验收:需方在收到货后三天内试烧,若质量未达到标准,供方负责于15日内退货并承担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产品的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汽车运输,需方自带车辆到供方货场提货。 五、产品价格与货款结算方式 1、价格:含税价(增值税专用发票)1050元吨。 2、结算方式:需方收到每批次货物,于供方将发票送达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每批次货款。 3、付款方式:需方以转帐方式支付。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故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叁份,供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4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商标、供应厂商等: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产品按国标,从供货日起质保贰年。 三、交货地点、方式:由供方送至工地。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负责。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工地经验收合格支付70,余款待工程验收支付25,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给供方。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一、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非违约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由供方提供的以上货物需方在正确的使用情况下,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5 一、双方当事人 供方: 需方: 二、质量要求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需方工地。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吊费用需方承担。 五、合理耗损和计算方法:过磅,理算、码单为准。 六、当事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如有异议,请需方在收货当日提出。 七、结算价格:按当日网上价格为准,第一个月按30天,每吨每天元计算差额;第二个月按30天,每吨每天元计算差额;每笔货款超过二个月按剩余货款总额,每天2计算差额。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现款结算,三个月内结清货款。 九、违约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按《合同法》执行。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6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就汽车配件产品购销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和质量 1、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 〔〕附产品购销清单(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按行业标准执行、〔〕按生产企业标准执行。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如约定不明确,按能够实现合同目的和产品用途的标准执行。 3、质量保质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产品的数量。产品的计量单位。 第三条品牌 销方所供产品的商标为:〔〕整车厂配套商标、〔〕生产厂自主商标。其他约定。 销方保证所供产品不构成对任何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侵犯;购方保证所购产品不用于任何侵犯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用途。违者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侵权责任。 第四条产品包装标准及其处置 1、销方所供产品的包装为〔〕木箱、〔〕纸箱、〔〕裸件、〔〕按国家规定。包装应安全可靠、标识明确。〔〕内附装箱单。 2、销方因产品包装不妥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承担因包装不妥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所造成产品的违法、违约、毁损、灭失等责任。 3、其他。 第五条产品的交付和风险 1、交货方法:〔〕销方送货、〔〕销方代运、〔〕购方自提自运、〔〕购方指定的第三方代提。 2、运输方式。 3、运费负担〔〕购方承担、〔〕销方承担、〔〕其他。运费负担约定不明的由购方负担。 4、到货地点。 5、产品的风险责任未经特别约定,自交付时转移。产品保险由风险承担方办理并承担费用。 6、其他。 第六条产品的交(提)货时间、期限 产品交(提)货时间: 〔〕双方约定年月日为产品的交(提)货时间。 〔〕销方委托送货或者代运的产品以承运人签发运单的日期为实际交货日期。 〔〕其他。 第七条产品价格和费用支付方式 1、产品的价格。 2、其他费用。 3、支付方式:〔〕款到发货、〔〕现款现货、〔〕分期付款、〔〕付款;以〔〕现金、〔〕支票、〔〕贷记凭证、〔〕信用卡、〔〕其他支付。 4、支付日期:第一期年月日金额元; 第二期年月日金额元; 第三期年月日金额元; 金额元。 第八条产品验收方法 1、产品自购方签收之日起日内为购方对该批产品的验收时间。 2、在验收时间内购方如发现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外观等可以观测的质量状况不符合约定,应该妥善保管产品,并在验收期间内向销方书面提出异议。购方有权拒付不合约定的产品的货款。购方未在验收时间内向销方书面提出异议,视为产品验收符合约定。 3、由于购方的保管原因造成有异议的产品损失、损失扩大、质量下降的,购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销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之日起日内未进行处理的,视为默认购方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鉴于产品的特点和交易习惯双方不采用以上产品验收方法。双方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购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或费用的: 〔〕每日应按拖欠金额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向销方支付违约金元。 〔〕其他。 2、因购方原因解除本合同或者退货,购方应按所涉及的产品价款的向销方支付违约金。 3、因购方原因销方不能按约定交货或者推迟交货的。,购方应按合同价款每日支付销方万分之违约金并承担销方的实际损失。销方不能按约定交货或者推迟交货的,应按合同价款每日支付购方万分之违约金。 4、销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当换货或退货,并承担购方的实际损失。购方可以要求销方按“三包”的规定处理。如果双方对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以提请:〔〕上海市汽车配件流通行业协会组织专家鉴定、〔〕生产厂鉴定、〔〕其他。 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在约定的履行期内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法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 乙方:。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产品购销清单 第页共页 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保质期备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产品购销合同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遵循诚实、平等、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采购地砖达成如下协议:一、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注明:以上用砖为优质产品,砖运输到甲方工地,此价格包含税。 二、供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施工工地(楼层:15楼、16楼) 三、工程地点:甲方工地。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卸货场地,货物验收后由甲方保管。 2、如乙方提供的瓷砖品牌、规格、质量、颜色与样品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拒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有剩余瓷砖,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0天内,将剩余瓷砖完好无损退还乙方。用砖量以工程完工后实际用量计算。 4、瓷砖质量要求:瓷砖必须能够提供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瓷砖检测报告中必须有以下检验项目:尺寸允许偏差、厚度、边直度、直角度、边弯曲度、翘曲度、中心弯曲度、表观质量、吸水率、断裂模数、破坏强度、抗釉裂性、地砖摩擦系数、耐磨性、抗热震性、抗污染性、抗冻性、内照射指数、外照射指数。 5、质量如果检验不合格,全部损失均有供货单位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货物运输到甲方施工现场,验收后支付人民币(大写)元;瓷砖铺贴完成后再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工程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计人民币(大写)元。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扣押此批货款的2作为违约金。 2、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停止甲方供货,所引起的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 七、其他约定事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合同签订时间: 产品购销合同8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需方向供方订购如下日用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签订后,需方于年月日以电汇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总金额,供方在收到需方全额货款的当天发货,并确保需方在六日内收到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 2。即需方收货日期为:年月日前。 3。违约和责任:如供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日期按时交付需方合同规定的全部产品,每推迟一天需按合同金额0。1向需方交纳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付款,每迟一天需按合同金额0。1向卖方交纳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产品不符合需方质量及功能要求可退换。 4。协议纠纷的解决: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诉讼解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6。合同生效日期: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帐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帐号: 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9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所采购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型号、数量、合同价格及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国标 三、交(提)货时间: 四、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结算方法和期限: 六、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向法院起诉(2)向工商申请仲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10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购销合同样本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 2、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3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如果是抽象体的须双方协商注明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购销合同样本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贷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若经过司法部门协商或仲裁后办理的须由违约方负责其所须费用)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订 产品购销合同1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采购钢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总需求量为吨(具体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其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1、线材:GB1499。120 2、螺纹钢:HRB335或HRB400GB1499。22 3、圆钢:GB1499。120 4、型材:具体品牌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二、包装标准 以甲方标准包装为准。 三、钢材采购计划、交货地点 钢材采购数量和品规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为准。甲方每月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盖有甲方公章的下月度需求计划,具体分批次需求计划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报至乙方,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将钢材送至项目所在地工地。乙方货到工地后甲方应随时派人验收(当天应完成验收) 四、运输、装卸及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项目工地,所送钢材的出库吊装费、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加入货物单价一并结算。货到工地卸车及其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货到工地后的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钢材的验收标准与计量方式 线材、螺纹钢、圆钢采用磅计验收,按过磅计量交货,甲方可复磅,磅差在正负0。3以内(含0。3),以乙方仓库出库计量为准。超出0。3,按甲方的磅重为准。 六、钢材配送、验收、签收 乙方指定负责钢材配送服务,(身份证号码:xxx)手机: 甲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号码:xxx)手机:xxxx,负责钢材收货、验收、签收、价格确认,签收时该工作人员应出示身份证件。甲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货时,应向乙方提交甲方出具的加盖其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甲方直接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凡是签收员签字认可的送货单,均视为甲方认可的有效结算凭据,乙方以此送货单与甲方结算钢材款。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及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由甲方负责。 七、结算价、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付款方式 1、结算价:螺纹钢、盘螺、线材以供货当天“xx网”当日市场螺纹钢、盘螺、高线价格行情列表中对应钢厂及品规单价作为结算价;每逢星期六按前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星期日按后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遇单品规缺货或少货,按备注栏中加价执行;遇涨随涨,遇跌随跌;垫资利息从到货当日开始,按月息计算。 2、货款的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结算价格、逾期加价款;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略) 3、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转账方式付款。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为本项目钢材的供货商,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从其它渠道进货,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其它约定 1、如甲方工地停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最后一次送钢材之日起天内付清所有钢材款(含垫资利息加价款) 2、甲方计划、签收、对账等,加盖甲方印章或者该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均有效。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均可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本项目主体完工且所有款项付清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签订地址: 产品购销合同12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兹为乙方向甲方购买过滤产品,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此合同称下表为购货清单)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元)小计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发生质量问题负责维修或换货事宜。(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除外) 三、交货方式及日期:汽运物流或铁路运输;签定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送至乙方。 四、本产品订货合同书购货清单要求: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或其它格式均为无效订单,否则甲乙双方不予履行。 五、货款结算及期限:100预付款。 六、货物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与本合同规定条件不符,应在当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否则,视交付产品符合本合同规定。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违背,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名称(章)乙方名称(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1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付款方式:产品交付使用安装合格后一次付款。 5、实际付款金额: 6、验收方式:甲方向乙方说明电脑的配置,核对电脑配件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 第二条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出售的电脑及办公设备,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壹年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7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 6、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0。25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7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 8、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第三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第四条在接受硬件维护前,乙方自行备份保存在硬盘中的主要数据资料,否则在硬件维护中因此而导致的数据丢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售机之日起两年内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实行4小时内响应。 第六条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50元次收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第九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14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第一条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止,其效力及于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有关购买和出售货物的所有协议(包括订单和附件)。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二条供货方式 一、交(提)货地点: 乙方负责将货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商品,详见附页,具体定量按乙方要求确定。 三、运输费用承付: 全部运费由方承担。 四、所订的货物运抵到甲方的期限在订单下达后的天内。 五、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食品检验标准,应将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资料以及证件等随同商品货运单交付甲方,若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退货费用皆由乙方承担。 六、零售价的限制: 七、结算方式: 八、残次品处理方法: 九、退换货: 对于滞销商品,甲方在保持原商品质量、外观、及小包装的原则下,可以在以下双方约定的期限提出退货给乙方或换取同等价格的其它商品,退回或调换货物的运输将由双方协调解决,退货或调换货物的价格为甲方当时订单所确认的价格为准。 十、补货条款: 为保证商品供应,对甲方要求补货商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补货通知后,审核合同章、签约人后、在双方约定条件下按时按量补货给甲方。 补货通知形式: 到货期限: 第三条补充条款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明确授权代理人和具体执行交易过程中各环节代理人以及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从而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2、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达。 3、一方向另一方收取货款或者费用的,应向对方开具发票。 4、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相冲突。 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根据各企业情况不同,自己拟定):《购销商品确认单》、《双方补充约定》。 甲方: 签约代表: 盖章: 乙方: 签约代表: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15 需方(甲方): 供应(乙方): 为发展对外贸易,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收购乙方如下产品 运费以及货物入库的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本合同的产品质量标准为:确认样为主 2、乙方对交付甲方产品的质量负责按工厂相关规定。 三、包装 1、本合同产品的包装要求为:产品应具有防潮、防锈蚀、防震及适合远洋运输的包装,由于产品包装不良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其他要求:在每件包装上需按要求标明甲方指定的唛头。并用透明塑料袋内装装箱清单贴在每个包装箱外。 四、溢短装 甲方认可对乙方交货的溢短装范围为:无 五、唛头: 另外提供 六。交货地点: 甲方工厂 双方约定:本合同的覆行地在宁波。 七、验收 1、验收方法:以工厂自检及商检单为准 2、验收时间:发运前 3、验收地点:乙方工厂 4、若因乙方产品的外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则甲方应在乙方交货后4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有权索赔。 5、若因乙方产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则甲方应在乙方交货后半年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有权索赔。 6、鉴于本合同产品为出口产品,故乙方对甲方和外商间的关于该批产品的合同中有关质量的约定予以认可,并承诺若因外商对货物质量不确认或提出质量异议而使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就上述损失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 7、乙方保证其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保证该货物上不存在第三人可以主张的有关权利如抵押权、租赁权等以及没有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除非甲方订立本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本合同项下货物享有权利。甲方有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本合同项下货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货款。 8。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均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否则在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规定的乙方对货物的质量负责期内发生货物的变质、污染或其它损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付款结算方法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 2、乙方发货前通知甲方,甲方派人验收并取得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再支付全部余款。 九、乙方应在交货前收款前向甲方提供下列单证 A,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B,货物装箱单 十、运输方式 乙方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 1、若由于乙方产品质量或交货时间发生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出口或延迟出口,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引起外商索赔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双方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办理。 十二、甲乙双方在贸易过程中若由于一方或双方的原因造成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事项: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合同的主文印刷字体,未经双方共同认可的任何删划行为应视为无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