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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书

4月12日 圆通道投稿
  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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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保密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密协议书1
  协议签订日: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乙方:(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于年月日起聘用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在甲方任职过程中可能掌握或接触甲方重要的商业秘密或其他重要信息;也可能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
  2、甲乙双方确认,一旦上述商业秘密被公开或泄露,将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甲方丧失竞争优势,因此有必要对上述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3、乙方在甲方任职,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甲方之商业秘密。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离职后竞业禁止的补偿、保密的期限,除非甲乙双方另行达成约定,一律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甲乙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原则下,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或作息时间,而无论该加班或作息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二章保密范围
  第三条乙方的保密范围,包括甲方自行拥有的或者甲方所投资所属的企业所拥有的或者甲方依法从任何第三人处取得或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营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在内的各类信息及乙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
  第四条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经营的合同、经营计划、行销计划、交易条件、策略、诀窍、客户资料、成本计算、生产计划、计算机程序、客户名单、销售资料、财务报表、采购计划、定价政策、报价方案、进货渠道、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经营策略及各种备忘录、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一切信息;
  第五条管理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管理的合同、电脑程序、各项规章制度、人事薪资资料、财务资料、人事决策和决议、人员档案、现职人员之信息(姓名、职称、技术专长、联系方式等)、管理策略、管理方法、往来函件及其他与管理有关的一切信息;
  第六条财务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信息,包括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及附表附注资料,财务分析资料、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财会人员在经营过程中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的重大业务中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的方案;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境内外投资、捐赠、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产权变动、资产重组及转让等;公司年度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筹资融资计划、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
  第七条高新技术及知识产权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信息:有关技术的合同书、计划书、报告书、实验结果、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技术数据、甲方标准作业程序、制造方法、设计图、作业流程、技术图纸、新产品研发计划书、不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其他依法正在研制或将要研制的技术之信息及其他与技术有关的一切信息;
  2、知识产权: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所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由本协议第三章决定。
  第八条乙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一切事项,以及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或指明为秘密及或采取措施限制接触接近的各项信息。
  第三章知识产权
  第九条乙方于在职期间所产生的构思、发现或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著作(包括各种形态之电脑程式)、专有技术、营业秘密等资讯,无论有无取得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其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并依下列原则处理:
  1、乙方职务上之构思、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著作、专有技术或营业秘密,不论是否利用甲方资讯材料、仪器设备或其他设备而完成,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应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不得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3、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无关的且非使用甲方之资讯材料、仪器设备或其他设备而完成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4、乙方没有申明并经甲方核实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条对于甲方所享有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第十一条乙方在任职期间,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内部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四章保密规章与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所有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必须仔细阅读如下的保密规章和保密措施,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时,视为已经全部接受了甲方所规定的保密规章与保密措施。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十三条根据本协议第三章中规定的保密内容和范围,甲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将保密的内容划分保密等级,并将其中的一种或几种定义为绝密文件和信息。双方承认绝密文件和信息事关甲方根本利益或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是甲方最重要的秘密,对其的泄露会使甲方的权利或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第十四条甲方的绝密文件和信息,只能由公司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专门人员根据职权持有。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探听、套取、交易甲方的绝密文件和信息。乙方如处于职权而持有绝密文件和信息,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在履行职务职权范围之外使用。
  第十五条乙方如在职权之外基于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持有了甲方的绝密文件和信息,应当立刻向甲方报告。在此之前乙方应尽量避免探知所获得的绝密文件和信息,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避免泄露的进一步扩大。
  第十六条一旦乙方违反绝密信息和文件的保密义务,不论是乙方主动获得或是出于乙方意志以外的原因获得,导致绝密信息和文件被泄露给了甲方非必要知情人员或任何公司外人员,或是因乙方未遵守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而导致绝密文件和信息的损毁,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在甲方的一切职务,且甲方有权根据本保密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的保密文件应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或者安排专门的人员管理、保存。密级最高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人亲自保管。
  第十八条非经甲方公司章程、制度中规定的处理机密信息的人员的批准,乙方不得复制和摘抄属于甲方的需要保密的文件和信息。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属于甲方的机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主管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不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甲方的商业秘密,不通过其他方式传递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乙方的对外社交中,不得参加任何可能影响其履行保密职责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在任何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甲方的秘密牟取私利。
  第二十一条不得以口述、交付文件、磁片或者其他磁性记录物、录音带、录像带或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之方式,将甲方秘密泄露给于职务上无权接触该等秘密之人,该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其他员工、甲方所投资所属企业之员工、客户、合作厂商、竞争对手或有竞争关系之对手、交易客户、潜在客户等。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将废弃物及时粉碎处理。
  第二十三条在接待来访参观者时,由甲方制定接待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接待来访者的人选,交流内容,参观路线,时间安排等。乙方在接待来访参观者时应注意保密。
  第二十四条如乙方代表甲方参与涉及技术信息的贸易,乙方首先应要求对方签订保密协定,然后才能开展技术谈判。如该涉及技术信息的交易,按保密协定,要求对方在若干年内不得使用己方已向其公开的技术、信息,并须保守秘密,否则就是违反协议,违反方要赔偿损失,有争议可诉诸法庭。
  第二十五条乙方根据职务范围或甲方要求参加甲方包括董事会议在内的各个会议时,甲方会将会议讨论的议案等资料同时送达乙方。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措施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第二十六条在任何时候,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甲方在职工作人员进行离职游说和鼓动,以达到甲方工作人员从甲方离职的目的。
  第二十七条若乙方违反上述全部或任何一项保密规章或保密措施,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二十八条乙方一旦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可能的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总经理或相关处理人员。
  第二十九条甲方必要时可以制定企业保密手册,分发给包括乙方在内的全体员工,作为学习和遵守的准则。
  第三十条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并已明确告知乙方的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三十一条如果乙方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甲方保密事项,或乙方泄露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并构成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刑事侦察部门控告乙方。甲方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私自以罚款等处罚形式与乙方达成解决。
  第三十二条乙方在遵守本保密协议时尽心尽职,在日常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并为维护公司利益做出重大贡献的,甲方可以自主决定给予乙方奖励。该奖励与乙方的报酬或其人事管理无关。
  第五章甲方承诺
  第三十三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的全部条款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甲方在向乙方提供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完全了解并且批准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第三十四条甲方的高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章乙方承诺
  第三十五条乙方承诺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完全了解并且同意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条款。
  第三十六条乙方承诺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论故意或过失、主动或被动,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受保密协议约束的或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三十七条乙方承诺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都完全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规章条款和保密措施条款中的全部义务。
  第三十八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承诺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并偿还甲方因此而承担的侵权赔偿。
  第七章保密期限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在乙方于甲方任职期间内,乙方持续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具体的任职期限由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四十条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乙方离职后仍永久性地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第八章离职后的保密义务竞业禁止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一切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该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四十二条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计算贰年。第四十三条乙方承诺,其在任职期间,非经政府机关调派或征用或甲方书面同意,不以自己或他人名义投资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之事业;不担任业务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之公司或商号之受雇人、受任人或顾问。乙方承诺,其于聘用结束后,不使用其在职期间所持有或知悉之甲方知识产权,包括乙方自己发明或著作而依本协议属甲方所有之各种权利。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若乙方在职期间违反本协议关于商业秘密的保密规定,则甲方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予乙方警告、记过、留察或解除聘用关系的。处分,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最近三年年度平均销售额十倍的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若乙方离职后违反本协议关于离职后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应同样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最近三年年度平均销售额十倍的违约金。
  第四十六条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同时主张该损害赔偿与违约金。
  第四十七条若乙方违约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甲方有权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章免责
  第四十八条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致使乙方掌握或接触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信息被损毁、泄露、散播或信息的载体遗失、损毁或被他人获取时,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发生上述不可抗力的事由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应该采取一切必要、可能的措施加以弥补。
  第四十九条乙方可能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甲方的信息:该信息属于公开领域的,或由乙方在先合法拥有的,不是直接或间接地从与甲方相关第三方、或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所获得的,或由第三方基于诚信并有权提供给乙方的。乙方对于上述商业秘密或信息的使用或传播不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第十一章财物的返还
  第五十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五十一条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五十二条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该信息与载体无法分离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五十三条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二章权利不放弃
  第五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请求对方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条款的相关义务,并不等于放弃请求对方履行该义务的权利,同时也不构成其对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对对方的义务的豁免。
  第十三章争议解决
  第五十五条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法律。
  第五十六条甲方与乙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努力通过协商予以解决;若本协议任何一方不愿就有关争议进行协商或本协议双方在争议事件发生后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争议一方或双方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其他
  第五十七条如本协议之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与相关法律抵触,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第五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本协议如与双方之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第六十条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双方可以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十一条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2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
  乙方是甲方公司的股东,因此股东和公司之间就保密的内容签订以下协议: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一、保密信息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披露给乙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方面: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
  二、乙方的义务乙方决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1、乙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2、乙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相关人员披露信息。如政府部门;或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公司员工;
  3、如果乙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予以通报,以便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乙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保护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
  三、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年或年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四、保密费用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费用,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费用人民元月。
  五、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并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并支付甲方违约金元。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七、生效及效力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务,有获得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条件,为了使甲方的利益不受损害,本着自愿原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本协议的内容,并了解本协议的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内容:
  1。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档案、教学流程、教学方法、学生家长信息、教学报告、教学数据、教研信息等等;
  2。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对策、召生渠道、不公开的财务资料;
  3。其他具有实用性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的议题及决议;董事会的议题及决议;对公司招生、经营、教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对外应承担的保密事项。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触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不得私自将载有甲方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的资料或档案等带离工作场所;
  5。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6。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在退休或调离离开甲方单位前,必须交回;
  7。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8。在辞职或离职后2年内,乙方需履行的。竞业限制内容包括:
  不得受聘于任何与企业业务相同或相似,且有竞争关系的组织,以及从事与学校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无论在该组织中任何职,无论全职或兼职;
  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与学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学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学校的股权;
  不得雇用学校的任何员工,或从学校任何客户中招揽业务;
  不得侵犯、挪用、获取或者使用其作为学校员工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或使用的任何知识产权;
  员工在学校工作期间,执行学校任务或利用学校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各种知识权,归学校所有;
  员工受雇期间,如与其职务有关的研究,发明,创作等有关的有形或无形的各种记录材料,都视为学校财产,未经学校同意或授权许可,不得向第三人披露;
  不得将自己以前的客户介绍给与学校有竞争关系的第三人或将与学校有竞争关系的第三人介绍给自己以前的客户。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工资中已增加一定比例的费用,列为保密费,保密费为元,随工资发放,该金额已考虑了乙方在离职后仍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乙方同意甲方无须在乙方离职或辞职时另外向乙方支付保密费。
  四、保密期限
  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时开始,甲方的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乙方保密义务自行解除。
  五、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的,构成对甲方的违约,届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并退回甲方已支付的保密费;如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这种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之岗位(工种)实际所得的月平均工资之6倍。
  六、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高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七、特别约定
  1、乙方要求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即刻解除劳动合同或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在内的脱密措施。
  2、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期届满前六个月,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在内的脱密措施。
  八、本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双方的书面同意。
  九、其他
  本协议与原协议发生冲突,以本协议相应条款为准。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4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任何材料,除工作需要外,都不得对材料进行复印,或以其他形式对外发送。未经公司确认,不得将任何材料向第三方提供,所有工作要遵循公司和工厂保密制度进行。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技术秘密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设计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本协议提及的客户资料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提供的原件、复印件、电子文件、印刷文件、核对文件,等等。
  第二条知识产权的归属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乙方除署名权外不享该秘密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保密义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
  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年或年保密期限。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有效。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承担该后果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
  第一审管辖法院。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条件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订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机器、作业指引、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保密的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研发,并将生产、经营、研发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保密费用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费用,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费用人民元月。
  六、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费用,并予以行政处分。
  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3、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费用。
  4、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费用。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6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建立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二、保密的范围
  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1)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对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则必须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关系出现终止,则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四、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五、协议生效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则本协议对该部分保密信息自动失效;
  (2)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3)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4)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7
  甲方:道明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运河城商务楼B座15楼1504
  电话:
  电话:05372598811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特制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甲方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市场以及销售计划、竞争对手分析、行业分析、发展规划、非公开的财政信息、资本运作情况、规章制度、合同文本、会议纪要、客户及雇员资料。
  2:所有甲方认为有保密必要或者甲方内部使用(不管是否属于甲方独家所有或甲方内部开发)的信息。
  3:保密信息不包括公开信息或行业一般信息,以及在其他同类公司工作乙方也一样可以获得的常规知识。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应对保守甲方商业机密负有绝对的义务,并遵守下列各项:
  (一):乙方作为综合行政部应对甲方的以下信息做到绝对的保密:
  1:各种公章证件、合同、人事资料、薪酬情况、招聘网站的账号密码、办公室钥匙等与工作有关的核心物品。
  2:各种规章制度、会议记录、业务统计报表和相关统计数据资料。
  3:各种票据、大型办公用品的采购合同及领导和其他部门委托代保管的物品、资料和重要信息。
  (二):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机密透漏给第三方,确实因业务需要,须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三):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四):不得与他人串通为谋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五):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方业务无关的活动
  (六):对于甲方要求返回的资料,在服务结束后乙方应如数返回,未经允许不得复印。
  (七):不得因自己的行为而使甲方遭受损失或声誉上遭受诋毁。
  (八):主动防止泄露甲方公司机密,如发生公司机密泄露,应立即告诉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九):不得以甲方公司机密作为谋职手段和发展途径。
  (十):事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公司机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十一):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甲方同类企业内担任任何职务。
  (十二):乙方保证在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得以甲方的任何资源作为筹码进入到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行业企业任职或服务。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予以立即辞退并依法追偿相应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2:由于乙方泄露批露甲方商业机密或保密不当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泄露甲方机密或利用甲方机密谋取私利时,有权給予乙方处罚和处分,有权拒付工资和各种费用,并终止双方签订的有关合同,同时甲方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严格保护甲方公司秘密的前提下协商解决。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已阅读并理解以上条款,接受以上条款的约束,并签署此文件。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8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在任职期间获得甲方的各种数据信息,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数据资料秘密有关事项,制订下列条款共同遵守: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秘密信息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披露方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决议。
  第二条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年或年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秘密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秘密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三条保密费用甲方要给乙方一定的保密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决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
  第三方,甲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2、乙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3、如果乙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予以通报,以便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乙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保护该保密信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乙方若违反协议,非法持有、窃取、泄露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要求对方照上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形式责任。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9
  与,与结为合作伙伴。签订此协议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及个人隐密。达成协议保护其个人专有的与贸易有关的产业信息。
  协议双方同意向对方展示各自的某些独享信息资源,以达到双方预期的收益。同时也更进一步达成协议此类信息必须被保护以及确保其机密性。
  双方应遵守的原则包括
  (一)防止机密信息在未授权情况下被使用及泄密。
  (二)未经对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泄露任何机密信息。
  (三)不得使用此机密信息或其他信息去干扰或利用对方的合作机会,一方可以向他方介绍并使对方了解其技术,商业机密,业务往来,股东,合作方,资金来源以及今后的业务往来或股东合资中可能的合作机会。如果没有此项机密信息持有一方的书面形式的许可,本方应确保其完整的机密信息,不试图接触,征集,处理或从中得利。如其中一方违反协议将按规定收取其利用此机密信息所得总数的10或收取其10或更多的股权。
  (四)任何破坏协议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止或纠正,他方按规定所做的公正的制裁(包括禁令)。所有制裁可能包括,但不仅仅限定在因破坏协议而从预期收效中所损失的。
  个人机密指任何信息,数据,知识,无论是口述的,书面的或记录在任何媒体介质上的因与其他方合作而泄露或被得知的未被公众所知的信息。
  个人机密不包括如下内容
  (一)不因违约方泄露而被社会大众所知的信息。
  (二)不经一方泄露而被另一方所得知的信息。
  (三)在非保密的前提下被第三方所知,而不是经由他方提供与机密协议有关文件所得知的。。
  (四)公共领域内的信息。
  (五)独立发展的,被合法文件所证实了的未涉及过此机密的如雇工,代理商,转包人所得知的信息。
  (六)在法律程序调查或政府机关合法的需求,执法过程中泄露的,在此范围内。此情况下泄密方将尽最大努力及时地劝说另一方去揭发事实真相。
  此协议将依据法律制订。如任何此协议中的条款被宣布无效或无强制性,那么此条款将视为与此协议相分离,其他部分将继续全面生效。
  如双方在与此协议有关的款项上有任何异议,将向由仲裁委员会所指定的相关的单个仲裁者递交其分歧书。此仲裁将由实行。也将与仲裁委员会的条款相一致。此仲裁中所做的任何裁决将是最终裁决,将制约双方。任何一方将有权向权威法律机构以判决书形式递交此裁决。此仲裁所需费用,包括但不仅仅限定于法定的双方所付的费用,将向失去仲裁权的一方征收。按仲裁者所做的裁决。如果仲裁者的裁决不符,双方将支付其各自的合理的费用及其它裁决所需的费用,将平均支付罚款。
  此协议中的条款将在协议规定的日期内有效,除非经双方书面形式的许可更改,废除或融合到另外的协议中去。
  此协议复印件具有与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保密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乙双方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范围和内容
  (一)甲方所有的国家秘密:
  (1)有关甲方所有涉密项目的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文字或声像信息;
  (2)获得的技术资料、设备等;
  (3)反映科研生产和经营发展涉密内容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资料、产品、部件等密件和密品;
  (5)其它经甲方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所有事项。
  (二)甲方所有的商业秘密:
  1、甲方非专利技术、技术成果和技术诀窍、配方、关键部件的加工工艺,非扩散产品的图纸、工艺技术文件等;
  2、成套产品的安装、试制、规程和关键技术;
  3、商业谈判、对外招标、投标中涉及甲方的产品、技术、工程成本和标的;
  4、甲方的关键技术的技术资料;
  5、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6、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尚未形成的决议和未被授权扩散的生产、经营计划、方案及反映甲方生产经营情况的。会计、统计数据;
  7、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8、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9、其它经甲方确定为商业秘密的所有事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保密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适当的条件,并根据其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接受保密教育与培训的支持和经费保障;
  (三)甲方有责任维护乙方开展正当的保密工作权利与义务;
  (四)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涉密岗位工作,并给予乙方相应的保密补贴;
  (五)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相应的保密补贴;
  (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私自泄露甲方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末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的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或从事其他活动;
  (八)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甲方的国家秘
  密和商业秘密;
  (九)双方协定竞业禁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禁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三、保密期限
  (一)乙方自进入涉密岗位之日起离开涉密岗位期间;
  (二)根据乙方岗位确定的脱密期;
  (三)根据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的特殊规定确定的保密期限。
  四、脱密期限
  (一)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为2年,重要涉密人员脱密期为1年,一般涉密人员脱密期为6个月。
  (二)若由于劳动合同变更而引起乙方密级变更,则甲方根据变更的密级确定乙方脱密期限。
  (三)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由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确定脱密期,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到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按照有关保密制度要求办理各项交接工作。
  (四)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无意续签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出方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由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确定脱密期,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按有关保密制度要求办理各项交接工作;
  (五)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约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追偿其造成的损失。尚未构成犯罪的,分别追究以下责任:
  (一)在保密期限内,乙方违反此协议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但未构成泄密事件的,甲方有权将乙方从涉密岗位调离,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发保密补贴、追偿502倍的保密补贴和追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在保密期限内,乙方违反此协议泄露国家秘密构成泄密事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在保密期限内,乙方违反此协议泄露商业秘密构成侵害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六、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11
  甲方:
  经济类型:
  性别: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地址:
  现住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身份证住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保密信息的定义、范围和载体
  1、凡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所获得的均属甲方的保密信息。
  2、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各类文件、的内容;
  (2)提交给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3)公司经营、、;
  (4)所有技术;
  (5)所有资料;
  (6)供应商;
  (7)公司资料;
  (8)所有资料;
  (9)所有资料;
  (10)所有等资料;
  (11)其它内容及资料。
  3、甲方的保密信息可以所表现,如等。
  4、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包括:
  (1);
  (2)为公众掌握的信息或材料。
  第二条保密义务
  1、乙方的保密义务基于其对甲方忠实义务的要求。乙方在任职期间应履行以下义务:
  (1)严格,防止泄露保密信息;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2、乙方离开甲方之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3、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
  第三条泄密行为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故意泄露、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1)将保密信息给甲方的竞争对手;
  (2)发布、提供保密信息;
  (3)为自己或者他人服务或牟利;
  (4)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披露保密信息。
  第四条专有服务和竞业禁止
  1、甲、乙双方确立劳动关系后,甲方是乙方唯一的雇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与甲方相竞争或冲突的,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工作,不得为从事活动,即使该种活动是无偿的。
  2、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欲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双方确定适用下列第项约定:
  A按本条第3款约定提前通知;
  B按本条第4、5款约定竞业禁止。
  3、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欲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
  4、在与甲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二年(二十四个月)的期间内,乙方不得在省、市(包括)范围内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仅限于:
  (1)与甲方经营相同或相近业务的企业;
  (2)与甲方有冲突的企业。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故意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1)转移甲方的客户或为该等人士提供服务,或向该等人士收取订单,或。甲方的客户包括在离职之前、之后一年期间内属于甲方的客户。
  (2)干扰劳动关系;
  (3)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4)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员工。
  第五条经济补偿
  1、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
  2、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员工,在离职后内,甲方按照不低于市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费()。
  3、在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免除。
  在竞业禁止期内,甲方可以书面免除乙方竞业禁止义务,同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应当退还其保密费;
  (2)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月的本人月收入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因调查该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2、乙方承担的前款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其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实际损失。违约的实际损失,包括由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保密信息的价值及评估费用、调查费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权利。
  第七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它
  1、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协议亦应变更相关内容。本协议所称的“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是指“国家、省、市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本协议被视为是甲方《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协议中如有任何与《劳动合同》相冲突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一、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协议保密内容进行如下限制性规定:
  双方同意在甲方有有效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本保密协议所保密之内容不包括: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时或此前已为公众所掌握或知悉的信息及材料;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之后非因甲方或甲方所邀请及聘请之工作人员之故意或过失引致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及材料;在乙方将计划书提供给甲方之前甲方已掌握或知悉的信息及材料;甲方通过与乙方并无保密责任之第三者处获得的与乙方计划书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信息或材料,但此信息或材料系第三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而且甲方明知该信息或材料系第三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除外。
  2、本商业计划书属商业秘密,所有权属于。其所涉及的内容和资料只限于具有投资意向的投资者使用。收到本计划书后,收到人应即刻确认,并遵守以下的规定:1)若收件人不希望涉足本计划书所述项目,请尽快将本计划书退回;2)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保证
  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创业计划书乃是出自其本人之手或是受该计划书合法权利人真实有效的委托。此项保证意味着免除甲方因乙方提供有权利暇疵之计划书而受到权利人追究之责任。
  2)乙方承诺对因其提供的创业计划书而引起的任何可归责于乙方的法律纠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但该纠纷是由甲方引起的除外,不管权利主张者是否向甲方提出或向双方共同提出。
  2、甲方的承诺
  1)甲方承诺创业计划书只用于甲乙双方同意的用途,甲方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甲乙双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提供、泄露乙方创业计划书之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此项承诺不包括甲方为评估计划书内容可行性,有必要向甲方的投资伙伴会员提供乙方创业计划书之部分或全部内容。
  2)甲方承诺:甲方只允许其所邀请及聘请之工作人员中与处理乙方创业计划事宜有关的人员接触本协议规定的保密内容;甲方保证采取有效的保密制度,以确保本协议规定的保密内容不会泄露。
  3)甲方承诺:其邀请参与评审工作的顾问成员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甲乙双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提供、泄露乙方创业计划书之全部或部分内容;如其邀请参与评审工作的顾问成员泄露本协议规定的保密内容,则甲方向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4)甲方应对任何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或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内容的行为或任何因为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而致乙方受到损害的行为,向乙方承担责任。
  5)甲方需在乙方网站注册,并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包括照片、身份证号、工作经历等;甲方同意因自己泄密,乙方有权将其列为黑牌会员,并相应地将甲方的照片及身份证号公布于乙方网站,以供会员查询。
  三、甲方对因错误投递或其使用的投递方式具有被他人知悉其计划书内容之风险及其他投递过程中的过失行为而引起的计划书内容泄露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非乙方能证明该泄露行为系甲方所为或系甲方之授意。
  四、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协议签字或盖章之日乙方提交商业计划摘要。
  2)本协议的效力至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保密内容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
  五、违约责任
  若甲方或甲方所邀请及聘请之工作人员、甲方邀请参与评审工作的顾问成员、甲方的投资伙伴会员及甲方的关联公司违反本协议规定,泄露了本协议规定的保密内容,并因此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双方同意当因本协议引起之纠纷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时,双方指定由市区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盖章:盖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保密协议书13
  保密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上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1、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检测报告、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报告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2、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3、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关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甲方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公司或甲方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甲方公司。
  5、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
  A、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偿费。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种:
  A、乙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偿费元。
  B、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偿费。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七条: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为《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与《劳动合同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员工)(签字):
  地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签署人签字:电话:
  电话: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14
  甲方: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秘密信息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第二条保密内容、双方交流的口头言语信息;、甲方的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向乙方提供的相关的文字资料;、关于产品的全部信息,相互间的代理合同、代理价格。
  第三条保密范围、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年或年保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仍需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再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收回有关待遇;
  、如果乙方违反本保密协议,应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由于乙方泄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为或保密不当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第六条其它事项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15
  协议编号:
  甲方:乙方:
  本协议所称“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甲乙双方在电影《》合作中涉及剧本、有关合同、意向书、会议纪要、备忘录、客户名单等具有保密性的信息问题,为避免双方相互提供的己方的秘密信息被对方透露给他人,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经友好协商,就相互提供的秘密信息的取得和保密等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密信息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剧本、剧本大纲或剧本策划案(包括但不限于故事架构、情节线、人物关系)等。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客户名单、客户品牌内容营销具体内容(含情节、声音道具等表现形式)、方案、价格及有关数据,内部管理信息。
  3、双方之间的合同书、协议书、意向书等对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事务具有确定性意义的任何文件。
  4、双方确认并承诺: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属于提供方合法拥有,另一方的接收视为对提供方拥有相关知识产权的认可。
  5、一方在获得对方的上述信息之前或之后,该等信息已经被公开的,则该等信息不构成保密信息。
  6、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口述、文字、图表、图像、电子文件等。但如以口头形式提供的信息属于保密信息范围时,提供方应向另一方事先明确告知其保密性,并在披露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备忘。
  7、保密信息同样包括一方从第三方得到的对方的相关信息。
  第二条保密措施
  1、一方获得对方的保密信息时,应当由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任何将对方保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行为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3、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或双方约定以外的任何目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第三方或者对方未许可接触披露的其他工作人员等进行披露、泄漏、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复制、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其知悉该等信息,亦不得擅自利用或者许可任何第三方利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4、一方应当妥善保管对方的保密信息,如若发生丢失或泄露,应当立即告知对方,双方共同研究采取补救措施。
  5、任何一方对任何信息是否应予保密不确定时,均应按照保密信息采取措施予以严格保密。
  6、信息提供方有要求时,信息接收方应将保密信息销毁或归还给信息提供方。但根据双方的约定,信息接收方有义务提供该信息时除外。
  第三条保密期限
  1、若双方未能就转让交易达成一致而终止谈判或虽然双方已签订转让交易协议,但在协议履行完毕前经双方协商而终止履行时,一方应当将已获得的对方的保密信息全部地、完整地归还对方。
  2、双方合作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后,按照本协议规定对于在本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保密义务不受影响,而将继续有效,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非相关信息已被公开或发生本协议第4条约定的情形。
  第四条违约责任
  若因各种原因致使转让交易谈判没有如期进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应遵守本协议,否则,若因此造成另一方损失时,应向另一方赔偿损失,该等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一方的直接损失、有证据证明的间接损失及因此而实际付出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诉讼费等。
  第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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