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的协议书 推荐度: 合伙协议书 推荐度: 合伙协议书 推荐度: 企业合伙协议书 推荐度: 合伙的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合伙协议书【精华】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伙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合伙协议书1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为更好的发展上列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协议如下: 一、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个人拥有的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汽车(以下简称合伙车辆)分一半产权给乙方。整车计价人民币万元整(),车辆归甲乙两方共同所有。 2、甲乙双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合伙车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二、车辆产权份额如下: 1、乙方出资万元,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额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即50),双方按上述产权分割比例分配合伙经营所得收益。 2、双方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车辆购置手续,并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 3、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始终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即各占50所有权。 4、双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合伙车辆在合伙前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5、合伙车辆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6、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出示每月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于每月日进行结算,盈余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配。若当月双方合伙经营出现亏损时,则由双方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承担亏损。经营当中产生的债务按各百分之五十承担。 三、以下事项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它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 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四、本合伙协议为甲、乙两方入伙,若有第三人申请入伙,必须要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对于第三方的入伙条件、入伙资金以及入伙后的债权债务比例等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五、在合伙经营期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伙关系,解除后的车辆处置,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由协商解决,对于主动退伙乙方而言,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经营车辆的权利。 六、合伙项目的经营需要本协议双方的一直同意后,方能运营。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私自开展运营而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私自决定营运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另一方一切损失。 七、营运车辆的日常运营费用及运营收入由甲方负责收付管理并详细记账,所有票据先由甲方进行管理,每月与乙方核对账务后交由乙方保存管理。乙方可在任意时间对甲方的账务进行核实,审核监督账务的真实性,对发现出具虚假账务的,经乙方核实后,乙方可立即中止合伙事宜,并要求甲方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每月经营收入的盈亏由甲方于每月月底之前进行统计并形成报表,由乙方核实后签字。 八、合伙运营车辆由双方聘请专业司机人员驾驶,聘请事宜需经双方同意,聘请合同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以明确聘金给付及其他权利义务。 九、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按以下约定行使其权利 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十、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双方各一份。车辆挂靠公司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章) 年月日 合伙人乙方:(签章) 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合伙人的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在“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同努力,共分利益”的合伙原则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购买、经营东风牌川S17346货车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平均出资购买东风牌川S17346货车的车款为93600元,该车款已由甲方全部出资。 乙方的一半出资46800元先由甲方代为垫付。乙方的出资款46800元从共同经营东风牌川S17346货车的利润中予以扣减,直到扣足46800元为止。扣减的利润款归甲方所有。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甲、乙双方平均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4、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5、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6、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出售东风牌川S17346货车,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 7、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执笔人:事务所 尹律师 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和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店铺名称: 经营场所位于: 第四条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2、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任意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出资方式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3、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4、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前交齐。 5、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各合伙人平分。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退资 1、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注: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注: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注: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资处理。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八条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5、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6、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或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3)经营项目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处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4 甲方合伙人姓名:身份证: 乙方合伙人姓名:身份证: 店名:(后根据工商注册为准) 店址:(参考租赁合同) 甲乙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遵守合同法相关规定,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美发美容,共同申请营业执照办理健康许可证件。 二人共同拥有对美发店的经营权和使用权(租赁期间内的),甲方主要负责店内管理,产品和技术乙方负责招聘广告宣传,设备采购。 第二条:已存在店铺内设备(后附设备清单)和美发用品材料共计万元。 店内年租金为万元。共计店总价值为万元,合伙期限出资额,甲方以无债务店铺出让股权邀盟乙方合作,共同经营方式。要求乙方出资在年月号前将元现金融资与甲方方式为现金交付,合同生效。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伙人甲方占的股份,合伙人乙方占的股份。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甲方负责店内经营,每日统计店内营业状况,绘制营业额表和进货成本表,店内开销须会知乙方知晓,双方信息一致。 1、工资分配:按合伙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经双方商议按个人所做营业额的来提成。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水电费),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按照股份额来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担保责任承担。 第四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退伙必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按照正常经营损失风险进行赔偿。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做公用,不得一方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经营运转资金每月盈余以十号为节点存储。甲乙双方如有动用盈余运转资金,须征得对方同意。动用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比例,年终分红结算当扣除动用金额。 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股份,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甲乙两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合股见证人 经甲乙双方商议决定由第三方来做的见证人,如以后甲乙共同投资的美发店。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 手机: 乙方合伙人: 手机: 见证人: 手机: 合伙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肉牛产业,配合扶贫政策,让更多的山区农民增收致富,有效利用本地青草、桔杆、酒糟资源,经以上双方协商,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形式: 1、由甲方统一提供优质小牛,统一提供饲养技术,统一提供饲料,统一回收成牛。 2、由甲方将小牛购回经调养并购买保险和过磅后交乙方代养,母本重量归甲方,乙方育肥出栏时交甲方回收,增重部分由甲方按每斤9。7元计算支付给乙方。农户贷款由甲方回收成牛销售后,代乙方全额偿还银行贷款或继续合作。 二、资金来源及管控办法: 由农户提出养殖计划申请经村委和推荐小组同意,经公司和银行调查合格后,由农户提供贷款申请及所需资料,由甲方向银行作保证担保,在银行贷款,根据银行放款额度,乙方应按总额全部转入甲方账户,做为购买牛种和饲料使用,资金的使用由银行监管,经公司提出购牛计划合同和购买饲料计划并告知农户后经贷款银行行长签字后支付。 三、农户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建圏能力; 2、养殖区域必须是交通水源方便,符合国土、环保畜牧等部门的要求; 3、农户需有充足的劳动能力; 4、农户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符合以上条件的贫困户,银行利息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有政府贴息应由乙方享用。 四、交牛地点: 小牛交接在甲方牛场,运费由乙方负责,回收地点在乙方牛场,运费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提供饲料价格按厂家发票结账,宜宾县范围全价饲料每吨不超过叁仟肆佰元(含运费),条件成熟后可由乙方自配。 六、牛只到农户牛场后的服务一律免费,牛只因病死亡农户不承担损失,增长部份甲方按照9。7元一斤支付乙方。残质由甲方处理。 七、在饲养过程中农户如有私自屠宰和偷卖牛只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和报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甲方要求所有农户饲养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一份,保额不低于20万,保费由乙方承担,受益人也是乙方。由甲方统一购买办理。 九、签订该协议后,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后,有补充的相应事宜,应签订补充协议,同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银行一份,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6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丁方:身份证号码: 未方:身份让号码: 甲、乙、丙、丁、未五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上,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占总股份的;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占总股份的;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占总股份的。 丁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占总股份的。 未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占总股份的。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法定代表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到期,本合同作废,不能继续经营时,出资为零,如能继续经营,重新按原原合同执行,重新签定,如自愿退出各人出资比例为零,按剩余股东比例分配。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年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消费事项 合作人到店促进消费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约定事项,各股东消费正常现金买单。 第八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几方合作人共同选举为合作负责人 几方合作人共同选举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作人共同选举负责合作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作人共同选举负责合作门店的运营 第九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合作期间一律不可以入资。 (二)退资 1。在本合同五年中,一律不可以退资。 2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3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三)。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在经营中,有意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可强制对其执行除名。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由其它四人商议后作出决定,退资的比例零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未五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 (二)在经营合作人因其它不可抗拒无法继续经营情况下,依该合作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先择可以结算其财产或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作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全作人同意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比例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比例交纳。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如在经营当中,有大的变动,在半数以上同意出资时,如有不出资的,强行贷款所产生的费用,由不出资人承担。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零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作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作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协议一式伍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未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7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 法人: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22 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圆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 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合伙协议书8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丙方: 住址: 第一条、医院概况 1、医院名称: 2、医院住所: 第二条、医院诊疗科目:外科、内科、儿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妇幼保健、中医康复科等。 第三条、医院注册资本及合伙人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1、医院由人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全体合伙人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一次缴纳,如资金不足需要加注的由各方按出资比例缴纳。合伙人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于开业一个月前存入医院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合伙人的姓名、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 (1)甲方:;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比例:。 (2)乙方:;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比例:。 (3)丙方:;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比例:。 第四条、医院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为(院长),全面负责管理医院,如:人事人员安排、科室经营设置管理、技术业务的开展、医疗设备采购、药物及医疗耗材用品采购、会计工作等。院长应主动承担起这艰难而艰巨的任务,全心全意,全力以赴,不惜牺牲一切代价把医院搞好的决心和信心。克服一切困难。 第五条、乙方及丙方全面负责医院创办成立全部工作,如:医疗执业许可证的办理、城镇医保、农村合作医疗、环保、水电等手续的办理。 第六条、盈亏分担 医院实行自负盈亏制。共同承担所有的风险,共同承担在医疗过程中所出现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责任事故等风险赔偿亏损,任何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推卸自己的责任。待每年年底根据盈亏核算后按出资比例分红,院长先在分红中提取万作为医院流动资金。 第七条、任何甲、乙、丙三方家属(夫妻)及近亲属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医院任何事情(除从事医院临床业务工作发展需要外)。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参与方自己负责。医院作统一住宿及食堂,凡是医院职工以外人员均按市场标准收费。 第八条、医院各方应共同参与,做到共同努力,同心同德,相互尊重,相互信仰,相互谅解,有事共同商讨,虚心接受病人提出的正确意见,取长不短,虚心学习,认真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营销工作,以医院为家,扎根医院,每人保证做到做好。各方应共同协作,尽职尽责,力所能及,同心协力,共同把医院搞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安全第一为宗旨,把医院建设好。 第九条、医院用地购买经费另行协商处理,与本协议不相关联。 第十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需承认本协议; 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 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不得在合股不利时退股; 退股需提前3个月告知其它合股人并经全体合股人同意; 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股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当时实际损失双倍进行赔偿,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3、出资的转让: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转让时合股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股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股份(出资比例等)只能充分内部协商转让,一切股权只承认甲、乙、丙三方原有创始人。 第十一条、终止、清算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合股期届满; 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股终止后的事项: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公证员参与清算;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二条、财务、会计 1、医院财务方面制定财务管理细则,并安装财务管理软件,方便管理及查账,分工协作,并相互监督。会计工作,由甲方聘请,丙方出任出纳,其余员工由医院统一聘请,财务收入账簿各方有权随时查阅检查、监督。 2、乙方出任医院后勤管理,丙方协助,并负责医院物业管理、食堂等方面工作。 3、医院有大项经费支出如合股分红、床铺、房屋的装修、扩建、宣传、业务关系的投入等重大事项,各方共同商讨完成同意后执行,按照物美价廉原则进行,以节约为主。医疗设备采购、药物及医疗耗材用品采购必须由院长审批。如各方协商意见不一致等情况,甲方有最终裁决权。 4、医院本作以节约为主,任何开支必须由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或者由合伙人协商后执行处理。协商意见不一致等情况,甲方有最终裁决权。 5、医院实行统一的银行账户,每日收入必须由当日存入医院银行账户。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份,医院存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及捺印)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字及捺印)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丙方:(签字及捺印)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9 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风险提示: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现有公司由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各占50股份,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公司50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甲方转让给乙方公司50股份乙方同意接受。 2、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万元()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后于年月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风险提示: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3、年月日止,本合伙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甲乙双方均已认可。 4、自转让之日起,甲方不再是本公司合伙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5、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全部财产和经营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一份,机关留存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一切转让手续。 9、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10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 合作项目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法人代表: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作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 2、双方以方式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4、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个月,双方协商是否需追加投资,甲乙双方继续按上诉比例出资。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饮食店盈余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费用(包括租金,人工,水电等)及周转资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照账上流动资金比例预留周转资金)后如有盈余则当月分配。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a、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饮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1、甲方负责经营;乙方负责。 2、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办理饮食店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饮食店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债务。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非日常性业务活动(例如借贷、担保等);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有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行政责任。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饮食店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饮食店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个月,双方协商终止;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指定方担任清算人。30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投资比例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日常经营违法违规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11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提供。现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盈亏利率按比例实施。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甲方为公司法人代表负责全面工作,乙方为公司业务经理负责业务及财务工作。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甲、乙双方每月领取元工资,场租费共同承担元年。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盈余分配按个人业绩利润提成支配,剩余利润份额按平均支配,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公司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自合作之日起,相关业绩及财务方面将归于公司所有。相关采购、财务票据应以每月或季度经双方认可、签字生效。自合作之日前,凡以上相关业务收尾项目不计入。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转借或泄露公司相关内部信息,产品更新、下架或议价需经双方协商认可。 第六条、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在公司以外以公司名义私设业务往来,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将按扣除当月分红。 第七条、非合伙人以内,其他人员不得介入。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12 目录 合作投资经营协议目录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第二章投资项目的名称和合作投资的地区第三章第三章合作投资目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四章第四章合作投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五章第五章投资合作、具体运营模式及授权要约注意事项第六章合作投资项目的组成形式及特别约定第七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八章投资事务的执行及其相关权利与义务第九章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及变更事项第十章权利、义务第十一章违约责任第十二章争议解决办法第十三章单店的解散、清算第十四章其他事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合作投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本协议条款只要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相冲突,均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合作投资双方或其代理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作投资双方及单店合伙人按照相关的投资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第二章投资项目的名称和合作投资的地区 第五条合作投资项目名称翠峰苑火锅餐饮业务(名称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的,以登记为准)第六条经营区域: 以下若干投资人就投资创办地址位于有关问题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投资项目名称、地点、负责人、合作期限:6。1项目名称: 6。2法定地点(以该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地址为准):6。3工商登记形式: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6。4合作期限(以该项目《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为准):合作期限为年,即: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章合作投资目的、期限和经营范围第七条合作投资目的:为了保护全体投资人的权益,使本合作投资项目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第八条投资经营期限为年。 第九条经营范围是时尚火锅类及其加盟管理、商业辅助管理、广告文化创意。第四章合作投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第十条合作投资人共个,分别是: 投资人姓名、住所、出资方式、投资比例、缴付期限: 第五章投资合作、具体运营模式及授权要约注意事项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及资金管理 11。1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在合作期限内,该投资项目全权委托威海市翠峰苑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峰苑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翠峰苑”品牌、“翠峰苑”商标、商号、名称、CIS(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理念识别系统、企业行为识别系统、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等技术产权归翠峰苑公司所有,投资人共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该店仅享有使用权。 11。2当投资人投资收回60后,所产生实际利润的80由各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进行分成,即翠峰苑公司占20利润,全体投资人占80的利润。 11。3合伙期内该项目的资金交由项目带头人指定的账号,并由翠峰苑公司及投资带头人共同管理使用。 11。4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共同推举的财务人员对该店进行独立核算。在该店开业后30 天内,由翠峰苑公司主持召开该店投资决算会议,并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明细表;每月15号前提供上月财务报表。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的损益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及债务清偿原则12。1损益分配原则:合伙人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 12。2利润分配时间:在无特殊情况下,当该项目所实现的净利润超过投资总额10时,商讨利润分配方案,按季度进行利润分配。 12。3债务清偿原则:合伙人按照其上述出资比例分担债务。第十三条合伙人投资份额的转让 13。1合伙期未满三年时,合伙人的投资份额不得转让,合伙期满三年后,转让价格不能高于该单店原始出资额。 13。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13。3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十四条提取风险准备金 14。1提取比例:在所有合伙人收回其投资总额的60前,不予提取;在所有合伙人收回其投资总额60后,按净利润的5提取,当累计提取额达到投资总额的10时或达到十万元人民币时,不再提取。风险金按月提取。 14。2该资金管理: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由翠峰苑公司认可的账号统一管理,该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纳入该项目利润。 14。3该资金使用:该资金主要用于突发以及应对不可抗拒事件,运用资金时须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第十五条投资人会议 15。1召开时间:无特殊情况下,一年召开一次,由负责人(或占较大投资比例的投资人)召集并主持。每月由负责人(或占较大投资比例的投资人)召集主持月度分析会,对店面的营运等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利于改进各种管理水平。 15。2表决方式:投资人按投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于项目的增、减投资,合并、分立、解 散、变更经营管理形式以及协议中规定的重大事项须经其代表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投资人同意,其他事项经其代表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投资人同意即可。 第六章合作投资项目的组成形式及特别约定第十六条合作投资项目的组织形式 16。1投资人投资的翠峰苑火锅项目,经投资双方共同商榷单店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 第十七条针对翠峰苑公司在单店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的特别声明。 17。1单店合伙人一致认可,上述翠峰苑公司的经营资源系指翠峰苑公司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企业标志、品牌知名度、商业信誉、专利、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它经营资源(但不包括开店网络渠道与进货网络渠道); 17。2单店合伙人一致认可,上述翠峰苑公司的经营资源的价值无需经过评估,其所占单店出资比例20的价值系全体投资人根据自己的考察、了解、估算作出的价值判断而最终在本协议中达成一致的价值认定,不存在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情形。 【本协议中的17。1条和17。2条的规定仅适用于翠峰苑公司以运营管理等无形资产资源在单店的出资、收益情况】 第七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八条单店合伙人的投资款以单店所产生的净利润按比例返还,返还顺序如下, 18。1先按季分配单店合伙人的相当于其60的比例的出资。在此期间,翠峰苑公司不参与分配利润。 18。2上述目标完成后,单店所产生的利润分配再按各方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即翠峰苑公司分配20的利润,其它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分配剩余的利润。 18。3翠峰苑公司与带头人约定双方共同商定备选店址是否适合开设翠峰苑火锅餐饮业务,同时向单店合伙人说明备选店址的情况,以便于各合伙人自行做出明确的投资判断。第十九条流动资金的缴纳分配方案 19。1其他合伙人投资中包括单店流动资金:单店流动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用于产品采购和羊肉储备。该流动资金不在返还之内,由翠峰苑公司负责管理使用,翠峰苑公司须按同期的1。5倍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该利息按季度结算。 第二十条当投资项目出现亏损时,单店合伙人须按出资比例进行分担。第二十一条风险金的提取和管理 21。1提取比例:在单店投资收回60后,于单店运营的净利润中需先提取5的净利润,作为处理突发事件的风险金,当累积提取额达到投资总额的10或者达到十万元时,不再提取。21。2该资金管理:需经双方投资人一致同意,风险金由翠峰苑公司保管、支配,并存入翠峰苑公司与带头人的指定账户内,投资双方共同监督该资金的使用情况,该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纳入该项目利润。 21。3该资金使用,风险金主要用于弥补短期亏损以及应对不可预见、突发事件,运用资金时须双方投资人一致同意。 第八章投资事务的执行及其相关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单店合伙人对单店执行投资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第二十三条经单店投资人决定,委托威海市翠峰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事务执行人)执行本合同经营项目,管理单店运营事务。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负责单店开业前的资金筹措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设计费、装修施工费、单店固定资产采购以及开店所需要采购的其各种物品的采购费等费用【具体详见单店投资预算及其明细】,但需要经过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通过翠峰苑公司的协调管理办公系统(以下简称翠峰苑OA系统)进行网络审批付款后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单店开业后由翠峰苑公司管理店面运营,资金由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统一进行管理,由双方分派会计、出纳监管使用,但只限于正常经营(也需按翠峰苑OA系统进行审批执行),正常经营之外的资金支配需要经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双方审批同意后,才能予以执行。 第二十四条单店投资人有权监督单店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事务执行人应当定期向单店投 资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投资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包括以下诸条 24。1投资人对单店享有财务查阅权,可以查阅单店财务账簿,但应事先向单店财务主管提出书面申请。 24。2事务执行人应当每周向各投资人提供单店周营业额,接待人数、人均消费等数据信息,每月15号之前向单店投资人提交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a资产负债表 b损益表c现金流量表d财务情况表e利润分配表 24。3当出现正常营业之外的超过五千元以上的损失或支出时,投资事务执行人应及时通报其他投资人。 24。4事务执行人应提供前半年投资项目执行人所开新店(包括直营店、控股店及二八分成店)的原材料、易耗品、固定资产等物品的价格目录作为参考。 24。5单店经营期间,事务执行人依本协议向单店供应的商品如遇市场价格变动,事务执行人应及时通报单店投资人。 24。6事务执行人应在单店工程装修开工前向各投资人提交装修预算报表、工程材料报价单及用料清单等。上述材料如有品牌或价格变动,各投资人协商后确认。 第二十五条单店成立后,公司的会计人员由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负责选任,出纳由翠峰苑公司负责选任,资金管理由单店统一执行,执行过程中除正常经营的费用外,其他支出需经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双方审批后,方能执行。 第二十六条事务执行人应当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全体投资人谋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第二十七条如果因事务执行人的原因(故意、过失),给投资项目造成损失的,事务执行人要承担赔偿全部损失的责任。第二十八条投资人会议。 无特殊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投资人月度分析会议,由翠峰苑的管理人员召集并主持(或由双方指定)。第九章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变更事项 第二十九条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变更,须经单店合伙人一致同意,另行订立书面的合伙人出资变更协议。订立转让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投资单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承接原合伙人同等权利,义务,责任。单店对其入伙前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经单店合伙人同意,投资协议签订后不满三年,投资人不可以转让其股份,三年后单店合伙人可以将自己的出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单店其他合伙人,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其 合伙协议书13 一。总则 企业住所:xx省xx市xx区黎明湖路孔村二区21栋1单元301 合伙宗旨:合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双方共同恪守。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阿里巴巴旗下全球速卖通业务 二。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方式 合伙人的姓名 (1)XXX身份证: 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2)XXX身份证: 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3)XXX身份证: 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本合伙人承认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劳务、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有效性。 三。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人为普通合伙,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xx、xx、xx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3。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支付合伙债务; 制定发展规划和人才引进; 4。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5。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或者团队及项目的合伙人。 6。合伙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供共有并为合伙经营使用。 7。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9。合伙事务决定权由简单多数法则决定,但以下事项须全体同意: (1)修改合伙协议; (2)申请贷款; (3)接纳新合伙人; (4)处分合伙财产; (5)解散合伙; 四。利益分配 1。利润分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合伙人按其分配利润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合伙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从事与合伙利益有冲突的活动。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偿还合伙责任超出自己应付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5。合伙人为合伙经费垫支的费用,以合伙财产偿还,执行合伙业务,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五。入伙和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吸纳他人加入合伙,并处于同等地位,对入伙前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人可以退伙,应于两个月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即退伙: (1)合伙人死亡; (2)合伙人解散; (3)合伙人在合伙中权益全部被法院判令执行; (4)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合伙人被除名。 4。合伙人死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继承之日取得合伙人资格。 5。退伙人的财产结算,以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为准,对尚未了结的合伙业务,了结时分配损益;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6。退伙而引起的损失,应由退伙人赔偿。 7。退伙可用现金或其他协商方式支付,可以一次或分期退还。 8。合伙人在合伙期间不管以任何原因退伙的,退伙人只可获得其合伙时出资的金额,并在退出当日起一年后予以结算。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经营期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伙只剩一名合伙人;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各方认可的原因。 2。合伙解散时应进行清算。 (1)清偿后的剩余部分,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2)清偿后的债务,按出资比例,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七。经营期限 1。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协议集体签字之日起算。 2。合伙变更字号、经营场所、范围、修改合伙协议,延长经营期限,入伙和退伙等均应由全体合伙人集体同意方可执行。 八。附则 1。本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制订,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2。经全部合伙协商一致,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合伙协议。 3。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合伙协议书14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赢的原则,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双方达成养殖生产合作协议,自愿签订本协议书。甲方提供养殖资金;乙方聘请养殖工人、兽医及置办养殖所需物品设施、种苗,负责养殖生产、销售。 二、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先期投资元,用作启动资金,乙方进行实际操作并把资金详细用处报知甲方。 三、运行后,乙方每晚把养殖场内情况及资金出处报知甲方。股东合作协议书。 四、甲方如果半途而废,其先期投入作废,不予退还;乙方如果中途退出,要赔偿甲方所有先期投入资金。 五、具体养殖操作由乙方执行或由甲方派一人来场协助乙方执行。年底扣除实际的开销,剩余的利润部分,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六、养殖经费、利润支付方式:双方协商或者打入对方银行帐户, 甲方开户银行:甲方银行账号: 乙方开户银行:乙方银行账号: 七、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民地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15 甲方:名字,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字,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址: 一、概述 甲、乙两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真挚协作,互惠互利的准则,通过友爱洽谈,就项目合伙运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运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资额、方法、期限 甲方以方法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以方法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两边的出资应于年月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敷衍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方式补偿另一方由此直接形成的悉数经济丢失。两边方出资算计元(大写元),为两边共有产业,不得随意恳求分割,任一方分配时,需经另一方赞同。 五、盈利分配与债款承当 盈利分配:甲方享有盈利,乙方享有盈利。债款承当:由两边合伙运营发作的债款,先由合伙产业归还,合伙产业缺乏归还时,甲方承当债款,乙方承当债款。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供认本合同;经甲乙两边赞同;履行协议规定的权力责任退货:不可在合伙晦气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赞同;退伙后以退伙时产业情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赞同私行退伙给合伙形成丢失的,需进行补偿。出资的转让:答应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供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力: 甲具有权限:责任:乙具有权限:责任:甲乙两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仔细履行应尽责任。 八、制止行为 未经整体合伙人赞同,制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事务活动;如其事务取得利益归合伙,形成丢失按实践丢失补偿。 九、合伙停止及停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停止:合伙期届满;甲乙两边赞同停止合伙联系;合伙工作完结或不能完结;合伙工作违背法令被吊销;法院依据有关当事人恳求判定闭幕。2。合伙停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约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加清算;清算后如有盈利,则按收取债务、清偿债款、返还出资、按份额分配剩下产业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加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本,不管甲乙两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一起产业归还,合伙产业缺乏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份额承当。 十、胶葛的。处理甲乙两边如发作胶葛,应一起洽谈,本着有利于合伙工作开展的准则予以处理。如洽谈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两边评论弥补或修正。弥补和修正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能。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开展的方针,甲乙两边一起友爱洽谈并进行弥补、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签字即收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