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租地合同 推荐度: 简易租地合同 推荐度: 鱼塘租地合同 推荐度: 农村私人租地合同 推荐度: 协议正规租地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租地合同范文汇总八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地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租地合同篇1 出租方:身份证号:(简称甲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该土地的具体位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罗雄镇环松街租赁期限为年,自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1月20日止,租凭期间使用权为承租方(简称乙方),租金为承租方搭建钢屋架房为4年租金。 二、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建造厂房及),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厂房及相关设备等。 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租赁期限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到。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七、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 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的违约金。 八、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九、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罗平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并公证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租地合同篇2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北山一带田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四至范围东()南至()西至(北至()。经测量实际面积为()。 二、乙方租赁使用甲方该宗田地进行畜牧业生产,租金形式按年度按时支付。日按时缴纳租金。如逾期半年未缴付承包款,为乙方自动放弃承包权。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权如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国家需要。农作物及设施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2、本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土地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急需使用土地的。,须再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如到期不再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到期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甲方。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租地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壮大村集体经济,解决发展产业中缺村集体使用耕地瓶颈问题,终村三委开会研究决定,以村委员会的名义,从部分村民中长期租用村民依法承包的土地,作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鉴定如下: 一、甲方长期租用乙方的耕地,时间定为20xx20xx年,到期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再定是否续租。 二、甲组用乙方的耕地定为年公顷,一年租金为次给三年的租金。三年后,租金随行就市。 三、甲、乙双方鉴定协议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收回出租的耕地,若收回,乙方必须向甲方交付甲方投入后的资金。 四、鉴定协议后,根据有效的土地经营权证或其他有效的凭证,算出甲方应付乙方的三年土地使用租金。即 面积:公顷X4000元公顷X3年元。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经鉴定后,有法律效率。 甲方:村委员会 村委会主任: 乙方:村民 年月日 租地合同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搞活流通,在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甲方自愿把地租给乙方作为药材,蔬菜,水果,育苗种植基地。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范围: 甲方愿把亩分地基地租给乙方使用,共约亩。 二、租用年限: 租用年限为5年,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原则上租用三年(20xx年度,20xx年度,20xx年度)。 三、租金约定:每亩地租为:元亩 每年为人民币:(:元) 四、交租形式: 第一年在6月30日前交清全部地租,第二年开始,每年12月31日付清当年全部地租。如有违约,按所有经济损失的双倍赔偿。 五、甲方的权益及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前清理地面附着物,交地给乙方作备耕工作。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用地权属清楚,如因权属问题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要负全部责任,并赔付乙方的经济损失双倍金额。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监督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须如期缴纳租金,如有违约超过三个月后缴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基地的所有财产。 3、乙方不能改变田地的用途,作其它开发。 4、乙方只负责产品后的税费。 5、乙方要遵守乡(村)规定合约。 6、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7、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租优先权。 8、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9、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不影响甲方农作物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做前期的土地平整规划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10、在合同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转让经营权,但第三方仍然享有本合同权利和义务。 11、乙方租期满后,必须做好地上种植物的清理工作。 七、其他约定: 在合同期内,如遇特殊的、较大定的自然灾害时,双方共同协商地租支付方法,地租租金元不变,支付时间共同协商。如遇国家征用土地,于甲方无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条款及权利、义务,双方须共同遵守,如违约合同,违 约方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租地合同篇5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管理和承包地养殖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荒地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荒地位于彭永生宅基地东南方,总面积约350平方米(半亩)。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20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租赁费为100元年、亩。分两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荒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征收用地所得补偿乙方为受益主体,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租地合同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甲方将位于漳平市永福镇文星村东100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大小为亩,长米,宽米,形状为形。 二、租期:租赁期限为20,自年3月1日至年2月28日止,年租金元,租金共计万元整(元)。 三、甲方的义务: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种植花卉),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用来种植花卉),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各种收费,按有关规定由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到。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租地合同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xx年月日在上海订阅本租地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其位于航南公路边,一块土地,现租给乙方,种苗木园艺景观基地,面积亩分,租金每年共计元整。 二、租期为拾年,xx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三、租金一年一付,按每年2月到期,提前3天付款,到期不付,过一星期后,每天增加3。 四、如遇动迁,所得到的赔偿费甲方占30,乙方占70,基地的原财产归乙方收回。 五、乙方用地,出现有关部门为难,甲方相帮乙方调解,如实在调解不了,甲方退回乙方所有租金。 六、出现动迁年时,当年没满期间2个月整,甲方按实计下欠的。月数租金退还给乙方。 七、在租期内,甲方如收回土地时,要加倍赔偿乙方所有财产费,并退回所有的租金。 八、乙方如遇意外提出退地,不属于甲方和有关部门干涉的情况下,造成退地,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于甲方通知,但乙方要赔偿甲方一年的地租金。 九、甲乙双方遵守动迁的赔偿费,按本合同执行,如任何一方出现不遵守之事,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费用由被告方承担,并退回全部得到的赔偿费给对方。 十、甲方相帮乙方提供水、电来源,乙方自备电表、水表、安装设施。水电费按国家规定的价格交费。 十一、租期满拾年后,乙方继租,提前一个月向甲方通知办理。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租地合同篇8 甲方:(租赁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在国家和土地所在地村委会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臵 甲方租赁给乙方通海县杨广镇古城村委会耕地总面积约亩,具体位臵及面积如下: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性调整,协议另行协商。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为每年元,于每年月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 结清。本协议期满重新议价时,如租地价格不能达成一致,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的土地,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需对土地进行基础设施添臵,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等政府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省、市等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