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推荐度: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推荐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1 甲: 乙: 丙: 有限公司由提议建立,以为主要股东,,,参股,四方共同组建。 股东一:股东二:股东三:股东四:(依次排列) 根据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的一致通过的决议,确定全体股东以兹遵守对公司具体合作事项如下: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 股东一:,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的名义参与经营; 股东二:,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 股东三:,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 股东四:,无现金出资,实物出资万元,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管理参与经营管理; 现金出资的资金用于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今后公司如果需增资等重大事项均有全体股东开会决定。 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享有平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4、按照比例分取红利; 5、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6、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7、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二)股东承担下列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2、严格遵守合作条款,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和提供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管理服务; 3、依其按占有公司股份承担公司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退股; 5、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6、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7、《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二)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则通过。 三、利润分配方式和其他事项 1、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个营业周期届满后,12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 2、每个营业周期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总,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制定红利分配报告,经股东会同意后,按纯利润实施红利分配。所谓的纯利润是指总营业额减去开支和税收后所得的部分。 3、法定公积金:利润的10为法定公积金 4、分红的本金:去除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 5、合作公司的合作股东不提取劳动报酬。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 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每次平均按照占:、占:、占:、占:的比例分红。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股东另行协商,制定补充协议,本协议签定于年月日,一式五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由公司盖章即可生效。 甲: 年月日 乙: 年月日 丙: 年月日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2 甲: 乙: 丙: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相关信息 1、公司名称: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万元 5、经营范围:等,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1、利润和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4、如公司发展需要,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也可不分红,全部利润作为公司发展资金。 四、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 1、公司成立后,协议三方可自由转让股权,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经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2公司需要增资扩股的,各股东可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引入外部投资人。 五、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3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丙方(签字): 年月日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惠州市三益精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协议,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惠州市三益精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 第三条公司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设备转让给公司。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人民币万元足额存入公司的现有账户。 公司的现有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 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和股权,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出资额或股权,必须取得另一方出资人书面同意(经股东会决议)。违反此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三章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利润。 第九条公司以每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一个经营周期届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应在二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及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同意后实行分配。 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股东利润分配:每年九月份上年度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占股比例分配,预留35作为公司发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润目标达成状况对直接管理者实行奖励(奖励方法: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年纯利润为200万元,超出200万元,超出200万元部分按10提留给管理者予以奖励,剩余利润再按甲。乙双方所占比例分配。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决策人,施行执行董事负责制。 第十一条乙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三)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按表决权计算多数,即按照出资比例或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年月召开。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公司的第一任监事为甲方兼公司总经理。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 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一)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的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出资比例多少来处理:。 第六章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第十六条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第七章转股、退股、禁止行为的约定 第十七条转股: 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八条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甲。乙双方不得在公司经营不利时退股,如出现此款事宜,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退出,扣除该退出股东在公司所占股份的10后在予以结算退出,(例如:甲方或乙方退出则扣除10的股东后按70的股份结算)。继续经营本公司的股东必须在六个月内予以结清,负责按银行利息计算滞纳金。 (3)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股东有特殊原因须退出时,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原股东优先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须从退出之日起3个月内结清,否则按银行利息计算),如原股东不愿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则退出股东须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则不予退出。 (4)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5)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第十九条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任何名义进行同类产品的商业活动。 2禁止股东私自开设和本公司同类产品的公司。 3如股东违反上述两条,一经发现,则按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条协议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作方也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相应条款。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协议,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住所: 3、公司法定代表人: 4、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5、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范围 1、公司的经营宗旨: 2、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 第三条、公司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1、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设备转让给公司。 2、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人民币万元足额存入公司的现有账户。 3、公司的现有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 4、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和股权,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出资额或股权,必须取得另一方出资人书面同意(经股东会决议)违反此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三章: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利润。 第九条、公司在每季度末的日进行结算,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及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同意后实行分配。 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股东利润分配:每年九月份上年度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占股比例分配,预留作为公司发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润目标达成状况对直接管理者实行奖励。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决策人,施行执行董事负责制。 第十一条、乙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8、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按表决权计算多数,即按照出资比例或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年月召开。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公司的第一任监事为甲方兼公司总经理。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 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的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章: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第十六条、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第七章:转股、退股、禁止行为的约定 第十七条、转股 1、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 2、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若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八条、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甲、乙双方不得在公司经营不利时退股,如出现此款事宜,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退出,扣除该退出股东在公司所占股份的后在予以结算退出,继续经营本公司的股东必须在个月内予以结清,负责按银行利息计算滞纳金。 3、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股东有特殊原因须退出时,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原股东优先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须从退出之日起个月内结清,否则按银行利息计算),如原股东不愿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则退出股东须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则不予退出。 4、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5、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第十九条、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任何名义进行同类产品的商业活动。 2、禁止股东私自开设和本公司同类产品的公司。 3、如股东违反上述两条,一经发现,则按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条、协议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个月仍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作方也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相应条款。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5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方同意将其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 二、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三、甲、乙双方同意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天内向甲方支付。 四、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八、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付款义务后,甲方同意正式辞去公司人事、行政主管职务,返还经管的所有公司资料或物品,并保证资料或物品的完整无损、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 九、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款,每延迟1日,须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约定: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各方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一份。 甲: 年月日 乙: 年月日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6 甲方:XXXX 身份证号码:XXXX 住所:XXXX 电话:XXXX 乙方:XXXX 身份证号码:XXXX 住所:XXXX 电话:XXXX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出资XXXX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协议,以明晰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XXXX 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 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情况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XXXX元。 第三条、公司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XXXX(大写)万元整(XXXX),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大写)万元整(XXXX),出资方式有XXXX(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X万元,以XXXX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XX。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X万元,以XXXX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XX。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甲方应在XXXX年XXXX月XXXX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设备转让给公司。 乙方应在XXXX年XXXX月XXXX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人民币XXXX万元足额存入公司的现有账户。 公司的现有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名: 任何一方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的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甲、乙中任何一方,可向其他方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和股权,但不得向此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出资额或股权,必须取得另一方出资人书面同意(经股东会决议)。违反此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三章:股东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利润。 第九条、公司以每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一个经营周期届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应在二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及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同意后实行分配。 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一)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二)股东利润分配:每年XXXX月份上年度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占股比例分配,预留35作为公司发展基金不予分配。并按照公司利润目标达成状况对直接管理者实行奖励(奖励方法: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期间年纯利润为XXXX万元,超出XXXX万元,超出XXXX万元部分按10提留给管理者予以奖励,剩余利润再按甲、乙双方所占比例分配。 (三)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决策人,施行执行董事负责制。 第十一条、乙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三)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按表决权计算多数,即按照出资比例或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年XXXX月召开。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公司的第一任监事为甲方兼公司总经理。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 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一)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的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一)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三)《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第十六条、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一)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二)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解除后: (一)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二)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三)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第七章:转股、退股、禁止行为的约定 第十七条、转股: 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XXXX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XXXX元。 第十八条、退股: (一)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乙双方不得在公司经营不利时退股,如出现此款事宜,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退出,扣除该退出股东在公司所占股份的10后在予以结算退出,(例如:甲方或乙方退出则扣除10的股东后按70的股份结算)。继续经营本公司的股东必须在六个月内予以结清,负责按银行利息计算滞纳金; (三)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股东有特殊原因须退出时,如其他股东无异议的情况下,原股东优先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须从退出之日起3个月内结清,否则按银行利息计算),如原股东不愿接受退出股东的股份,则退出股东须另行找人接受其股份,否则不予退出; (四)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五)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第十九条、禁止行为: (一)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任何名义进行同类产品的商业活动; (二)禁止股东私自开设和本公司同类产品的公司; (三)如股东违反上述两条,一经发现,则按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额赔偿。 第八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二十条、协议各方任意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XXXX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XXXX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作方也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相应条款。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XXXX份,甲方、乙方各执X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 签订地点: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乙方:XXXX 签订地点: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