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协议 推荐度: 隐名股东合作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隐名股东协议(集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隐名股东协议,欢迎大家分享。 隐名股东协议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内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皆服装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目的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服装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间服装店,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背的洒店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女士服装。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乙方以专有技术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丙方以劳务出资方式出资,计人民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正常开支、工。资,奖金、耑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椐,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对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句原合伙人夺有同等权利,承拟同等贵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侦务承担连带贲任。 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服装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休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甲方:乙方: 日期: 隐名股东协议2 隐名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显名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隐名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约定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注册信息 1。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局注册成立,企业性质:个人独资,注册资本:,注册地址:。 2。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该厂出资人民币。 3。公司目前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以显名出资人身份,登记于工商登记材料及其他材料中。乙方名义上在公司出资元,并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负责人。 4。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出资资金来源均为甲方。 第二条出资来源 1。甲方作为公司的唯一实际出资人,拥有全部对公司的投资权利和所有权,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对外承担责任,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个人名义成为公司名义出资人,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乙方不对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承担责任,同时也对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3。乙方持有的公司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乙方没有对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 第三条公司管理、决策 1。甲方作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该厂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管理、控制和最终决策的权利。 2。甲方具体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事务,并实际行使出资人各项权利,掌管公司的各种印鉴。 3。乙方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不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享有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各项出资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利和利润分配权利。 2。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随时调整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合并重组、分立、解散、清算等事宜。 3。甲方有权自己或派专人掌管公司的公章、财务印鉴、财务账册等。 4。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的显名股东权无条件的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独立承担责任。 3。甲方应当保证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对公司对外的各项经营事务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4。甲方实际负责公司对外与各法律主体,包括法人及自然人的交往,同时实际负责对公司的内部人员的聘用和解聘事宜。 (二)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合法经营,不得因甲方非法经营导致乙方承担责任,有权拒绝甲方要求签署违法文件。 2。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承担。 3。乙方不承担公司的投资风险,也不承担公司的法律风险。如对外因甲方行为导致公司的显名股东即乙方需要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4。乙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如对外甲方行为导致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乙方须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乙方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身份。 2。乙方不享受和不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乙方也不在公司领取工资、奖金,与公司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另外与甲方的其他经营实体发生劳动合同关系,进行相应工资、奖金结算。 3。乙方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决策事务,不参与该厂管理。 4。乙方不得对外宣称自己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此身份对外签订任何合同。乙方不得利用公司显名出资人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身份从事对该厂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转让、质押或者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6。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公司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7。乙方应当积极维护公司的商誉以及甲方声誉,不得作出任何对外可能诋毁和损害公司商誉以及甲方声誉的行为。 8。服从甲方实际出资人的安排。 9。乙方担任负责人期间,未由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情形下,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对外以公司名义作出任何行使的承诺或者担保。如因乙方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甲方以及公司均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第五条协议终止及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事由时,本协议终止 公司解散、清算、注销、吊销的终止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其他协议终止的法定情形发生的。 2。协议终止后,需要将乙方显名出资人持有的资产,应当重新由甲方隐名出资人持有或者指定他人持有。 3。如本协议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者终止的,本协议应当解除或终止。如因一方重大违约造成对方损害的,损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止。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隐名出资人:显名出资人: 年月日年月日 隐名股东协议3 隐名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 显名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入股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的概况: 目标公司系年月成立。注册地址:。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元,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其中以乙方名义出资元,占目标公司的股权,乙方的出资方式为,但实际出资人为乙方; 二、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以乙方名义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其实际出资人为甲方,乙方为该股份的名义出资人(显名出资人),甲方为该股份的实际出资人(隐名出资人)。乙方在公司注册成立时未出任何资金,以其名义持有的股份,全部系甲方实际出资而成。 三、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为目标公司的实际股东承担投资风险,享有投资收益;甲方享有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所应享有的所有者资产受益、收取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全部股东权益,并承担全部股东义务;甲方支付给乙方固定报酬年薪为元,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不承担投资风险、经营风险等全部股东义务。 四、当公司出现第三人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股东责任。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处分其名下的股权因故意或严重过失而给甲方或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如由于乙方的个人纠纷,而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乙方作为显名股东,应提供财产担保或信用担保,当乙方出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时,乙方须承担责任,具体方式如下: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署时生效。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名义出资人签字):乙方(实际出资人签字): 日期:日期: 隐名股东协议4 甲方(隐名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乙方(隐名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丙方(显名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约定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成立xxx公司,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佰万元。其中甲方以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占投资比例的,乙方以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占投资比例的,丙方出资额元,占投资比例的。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在公司中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以丙方的名义出资万元的全部注册资金由三方实际共同出资。甲方的出资应在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乙方的出资应在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丙方的出资应在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人为甲乙丙三方,公司成立后,甲乙丙三方方不得抽逃资金,逃避法律风险和责任。 第二条:丙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甲乙双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但享有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享有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收益,并须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条: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丙方除向甲乙双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乙双方资产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条:若公司需要吸纳其它股东,丙方应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乙双方股东身份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得公司认可甲乙双方的实际股东身份并行使股东权利,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 第五条:甲乙丙三方均享有公司收益权。即甲乙丙三方均享有公司纯利润的30的。收益权,余下公司纯利润的10作为公司发展寄存基金。 第六条:若公司担保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均需要对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对外担保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才能对甲乙丙产生约束力,非经一方签字认可的,未签字的股东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办理公司登记设立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丙方对此协议具有保密义务,除经甲乙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之外,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第九条:丙方不得利用在公司的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利益的活动,否则,丙方除向甲乙双方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条:甲方、乙方或者丙方死亡的,其继承人享有承担被继承人的收益权并本协议中相应义务,但成为股东资格须要由余下成员书面同意才能取得股东资格。 第十一条:如在存续期间增资扩股、配股权,作为丙方负有向甲乙双方告知的义务。 第十二条:本协议任何问题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如甲乙双方在xx存续期间要求转为显名股东,则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乙双方的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费用由甲乙双方负责。 第十四条: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由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公司保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隐名股东协议5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1、大连公司(下称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 2、甲方系公司的合法股东,并持有该公司的股份; 3、乙方系公司的合法股东,并持有该公司的股份; 4、XX系以其全部意愿成为公司的隐名股东,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权利。 经三方平等、自愿协商,就丙方作为股东投资公司之事宜,与甲方及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股权转让 1、丙方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公司40的股权,受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丙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并以甲方的名义对该公司持有40股权。 2、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丙方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依据,享受40的股东红利分配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乙方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自愿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 4、XX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股权受让价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于款项到账后个工作日内向丙方出具收款凭证。 5、甲方收到前款约定的价款后,以公司名义为丙方出具股东书面确认函件(股权凭证)。 6、股权转让前(即股权凭证出具之日以前)公司权利义务由甲方与乙方承担,股权转让后,丙方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义务。 二、保证 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3、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三、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甲方按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交易所必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账号、出具收款凭证、以公司名义出具股东确认函件等。 3、未经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名下的股权,不得采取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实质性减少的行为。 4、甲方不得侵害XX依据公司法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乙方按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乙方不得侵害丙方依据公司法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三)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丙方按40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丙方有权按持股比例等比增资。 3、丙方有权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甲、乙方转让公司股权时,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4、丙方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其它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5、丙方认可其对公司的权利仅限于股东权利,并承诺不对该部分出资以任何名义行使债权人权利。 四、监事 各方同意由丙方女士,居民身份证号:出任公司监事,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职权。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须承担中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违约责任。 六、协议解除或终止 1、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但须由各方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2、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合同各方,并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及承担义务。 七、法律适用与管辖 各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并由公司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八、其它 1、合同各方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载明内容为准,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其它各方。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以中文和英文文本制作,因不同文本解释产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本协议中英文文本各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及公司持有中文及英文文本各一份。各方所持有的协议文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国籍: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国籍: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国籍: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隐名股东协议6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见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 甲、乙、丙三方约定,由甲方向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投资,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住所地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万元,占投资比例,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投入,乙方并不实际出资。 为明确甲、乙两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经两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乙方的名义出资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甲方的出资在年月日全部到位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甲方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者为甲方。 第二条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权益,并承担投资风险。乙、丙方不得侵害甲方依据公司法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合法权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财产权益的分配,不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条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不得转让其名下的股权,不得采取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实质性减少的行为。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向目标公司披露甲方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公司认可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 第六条若公司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第七条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司登记设立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而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丙方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不得利用显名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到工商部门将股权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乙方应当配合,但相关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并应当承担守约方因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每次不低于2万元,不高于5万元)、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和诉讼费。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本协议的修改、补充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二份,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隐名股东协议7 股东甲(甲方):身份证号: 股东乙(乙方):身份证号: 股东丙(丙方):身份证号: 甲方和乙方共同投资设立xxx有限公司,丙方作为名义股东参与分红,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三方均确认:甲方实际出资万元,乙方实际出资万元,丙方没有实际出资而名义上持有公司的股份。甲方和乙方按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三方同意:各方名义上按以下比例持有股份:甲方占股份,乙方占股份,丙方占股份。 3、三方确认:丙方只享有按股份比例取得红利的权利(没有盈余的不分配红利),而不享有《章程》和法律规定涉及股东的所有实体权利,不承担《章程》和法律规定涉及股东的所有义务。《章程》和法律规定丙方的权利和义务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行使和承担。 4、丙方应当履行勤勉义务并不得损害其它股东的权益。丙方有权在公司成立后成为公司的员工,负责相应的职务,具体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5、丙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行使以下行为,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转让、抵押、出资等。丙方退出股东时,无权获得任何对价。 6、根据经营和管理的需要,丙方应以股东的名义按《章程》和法律的规定配合签署相关文件,产生的责任由甲方和乙方按出资比例承担。需要变更股东时,丙方应予配合。 7、丙方和其直系亲属不得设立公司或作为该公司的股东进行同业竞争。 8、《章程》中有不同约定的,以本协议为准,按签订本协议的目的履行,《章程》仅限于工商登记的需要而签订。 9、其它约定: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日期:日期: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510联系方式: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510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成都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投资,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XX公司的法定地址为:成都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仟万元。其中甲方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占投资比例的,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投入,乙方并没有实际出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甲方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以乙方的名义出资万元的全部注册资金由甲方实际出资。甲方的出资在20xx年月日全部到位,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出资方式为:。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人为甲方,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逃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 第二条: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也不享有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收益,不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条: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向XX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方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得XX公司认可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并行使股东权利,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 第五条:甲方享有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乙方不享有股东权益。 第六条:若XX公司担保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司登记设立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如由于乙方的债务,而导致其名下的部份或全部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等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对此协议具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之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不得利用在XX公司的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金堰水泥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或乙方死亡的,其继承人享有承担被继承人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如XX公司在存续期间增资扩股、配股权,则甲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仍然依照本协议由甲方出资,以乙方的名义认购,并由乙方与公司发生法律关系。 第十三条:本协议任何问题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如甲方在XX公司存续期间要求转为显名股东,则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作,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五条: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公司保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隐名股东协议8 实际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名义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元,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 2。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元,占公司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公司出资人民币万元。 3。新设目标公司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以显名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乙方名义上在公司出资比例为,并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名义上法定代表人。 二、股东形式和出资来源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拥有对公司的投资权利和实际股东权利,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以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并承担作为股东应尽的全部义务,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个人名义成为公司名义上比例的出资人和股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乙方不对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承担责任,同时也对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持有的公司的股份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乙方没有对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 三、公司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决策 1、甲方作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按照公司法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权利的规定,对公司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管理、控制和最终决策的权利。甲方具体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事务,并实际行使股东各项 权利,掌管公司的各种印鉴。 2、乙方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不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也对公司的经营无最终决策权利。乙方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应当披露其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使公司及其他股东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权利 (1)甲方享有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各项实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利和利润分配权利。 (2)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随时调整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股权比例,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增减持、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并重组、分立、解散、清算等事宜。 (3)甲方有权自己或派专人掌管公司的公章、财务印鉴、财务账册等。 (4)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的显名股东权无条件的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5)甲方有权通过乙方显名股东身份,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 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独立承担责任。 (3)甲方应当保证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对公司对外的各项经营事务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4)甲方要求乙方配合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当予以提前通知。 (5)因甲方行使股东权利时,造成乙方发生必要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6)甲方实际负责公司对外与各法律主体,包括法人及自然人的交往,同时实际负责对公司的内部人员的聘用和解聘事宜。 (二)、乙方权利义务 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合法经营,不得因甲方非法经营导致乙方承担责任,有权拒绝甲方要求签署违法文件。 (2)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承担。需要乙方协助办理事务时,有获得报酬有权利。 (3)乙方不承担公司的投资风险,也不承担公司的法律风险。如对外因甲方行为导致公司的显名股东即乙方需要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4)乙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如因甲方行为导致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乙方须对外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身份,完全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对公司、其他股东明确甲方的实际股东地位和身份。 (2)乙方不享受 和不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乙方也不在公司领取工资、奖金,只领取挂名报酬,与公司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如乙方另外与甲方的其他经营实体发生劳动合同关系,进行相应工资、奖金结算。 (3)乙方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决策事务,不参与公司管理。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必要时配合在相关股东会决议签字,配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配合以名义股东身份的对外活动,同时乙方应当对上述事务予以严格保密。 (5)乙方不得对外宣称自己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和实际出资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此身份对外签订任何合同。乙方不得利用公司显名股东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显名股东身份从事对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名义所持股权及收益擅自进行转让、质押或者对该股权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7)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在公司持有的名义股份以及收 益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8)乙方应当积极维护公司的商誉以及甲方声誉,不得作出任何对外可能诋毁和损害公司商誉以及甲方声誉的行为。 (9)服从甲方实际出资人的安排,对其名下股权进行调整,包括退出、增持、减持以及转让、质押等。 (10)乙方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未由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情形下,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对外以公司名义作出任何行使的承诺或者担保。如因乙方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甲方以及公司均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五、协议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因下述原因终止: (1)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注销、吊销的终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其他协议终止的法定情形发生的。 2、协议终止后,需要将乙方显名股东持有的股份,应当重新由甲方隐名股东持有或者指定他人持有。如发生协议终止第(1)种情形的,股权不再做更替,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则由甲方实际承担公司终止后的一切责任;如发生协议终止第 (2)种情形的,由相关继承人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将股权重新交由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享有。 3、如本协议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者终止的,本协议应当解除或终止。如因一方重大违约造成对方损害的,损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重大违约情形包括: (1)因甲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乙方需要对外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其他经济责任的;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涉及的乙方义务条款,因乙方自身原因、乙方未经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擅自行为、不按照甲方要求签署文件、不服从甲方安排、违反保密义务等,导致甲方无法行使股权权利的,或造成公司的损害或者甲方损失的。 六、保密约定 除非本协议约定需要披露的情形下,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披露。 七、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双方协商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八、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立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方(其他股东签字、目标公司公章) 年月日 隐名股东协议9 隐名股东协议书隐名合伙人xx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x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第一条甲方开设xx商行专营x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x元整外,余人民币x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隐名股东协议书 隐名合伙人xx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x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xx商行专营x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x元整外,余人民币x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x元整后,即为xx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x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xx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xx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xxx 商行名称: 商行地址: 负责人: 住址: 隐名合伙人(乙方):xxx 住址: xxxx年xx月xx日 隐名股东协议10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公司投资,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万元,占投资比例,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投入,乙方并不实际出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甲方作为隐名股东的权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以乙方名义出资的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甲方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甲方出资在年月日全部到位,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 二、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权益,并承担投资风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财产权益的分配,不承担投资风险。 三、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若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则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 四、乙方应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方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公司认可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 五、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股东权益,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 六、若公司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七、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司登记设立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八、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遇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其他股东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十、乙方不得利用显名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在本地区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十一、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签约地点: 隐名股东协议11 显名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隐名投资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隐名出资设立XX公司的相关出资及股权、利益分配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东形式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为显名营业人,乙方为隐名出资人。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元,乙方出资人民币元。 二、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三、股东出资额、股权比例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甲方:XX公司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四、出资期限甲、乙双方所认缴上述出资应分期(或一次性)到位,甲方须向乙方开具乙方出资证明。 五、表决权的行使表决事项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各股东作出《公司法》规定的重大决议时,必须经代表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表决事项为一般事项,由所持表决权分之以上的股东同意通过。 六、保密条款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七、权利限制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利益分配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 1、甲、乙双方均享受XX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 2、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分得红利。 九、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1、乙方应当按约定向甲方缴纳所认缴的资本金隐名投资协议书范本文章隐名投资协议书乙方未按约定按时缴纳认缴资本金的,则应向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分配红利、或阻止乙方行使股东权利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责任。 3、XX公司出现第三人的纠纷时,由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一、其它 1、本协议正本份,全体股东各执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签订地点:年月日乙方(签字):签订地点:年月日 隐名股东协议12 甲方: 乙方: 鉴于: 1、大连公司(下称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 2、甲方系公司的合法股东,并持有该公司的股份; 3、乙方系公司的合法股东,并持有该公司的股份; 4、XX系以其全部意愿成为公司的隐名股东,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权利。 经三方平等、自愿协商,就XX作为股东投资公司之事宜,与甲方及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股权转让 1、XX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公司40的股权,受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XX作为公司的股东,并以甲方的名义对该公司持有40股权。 2、本合同交易完成后,XX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依据,享受40的股东红利分配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乙方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自愿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 4、XX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股权受让价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于款项到账后个工作日内向XX出具收款凭证。 5、甲方收到前款约定的价款后,以公司名义为XX出具股东书面确认函件(股权凭证)。 6、股权转让前(即股权凭证出具之日以前)公司权利义务由甲方与乙方承担,股权转让后,XX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义务。 二、保证 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甲方保证所转让给XX的股权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3、XX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三、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甲方按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交易所必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账号、出具收款凭证、以公司名义出具股东确认函件等。 3、未经XX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名下的股权,不得采取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实质性减少的行为。 4、甲方不得侵害XX依据公司法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乙方按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乙方不得侵害XX依据公司法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三)XX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XX按40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XX有权按持股比例等比增资。 3、XX有权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甲、乙方转让公司股权时,XX享有优先购买权。 4、XX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其它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5、XX认可其对公司的权利仅限于股东权利,并承诺不对该部分出资以任何名义行使债权人权利。 四、监事 各方同意由冯XX女士,居民身份证号:出任公司监事,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职权。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须承担中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违约责任。 六、协议解除或终止 1、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但须由各方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2、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合同各方,并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及承担义务。 七、法律适用与管辖 各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并由公司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八、其它 1、合同各方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载明内容为准,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其它各方。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以中文和英文文本制作,因不同文本解释产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本协议中英文文本各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及公司持有中文及英文文本各一份。各方所持有的协议文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国籍: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国籍: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 隐名股东协议13 实际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xxx,身份证号: 名义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xxx,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设立xxx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元,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 2、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元,占xxx公司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xxx公司出资人民币万元。 3、新设目标公司由乙方xxx自愿接受甲方xxx委托,以显名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xxx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乙方xxx名义上在xx公司出资比例为,并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担任xx公司名义上法定代表人。 二、股东形式和出资来源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作为xx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拥有对xx公司的投资权利和实际股东权利,为xx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xx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以对xx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并承担作为股东应尽的全部义务,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对xx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个人名义成为xx公司名义上xx比例的出资人和股东,为xx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乙方不对xx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承担责任,同时也对xx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持有的xx公司xx的股份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乙方没有对xx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 三、公司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决策 1、甲方作为xx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按照公司法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权利的规定,对公司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管理、控制和最终决策的权利。甲方具体负责xx公司的各项经营事务,并实际行使股东各项权利,掌管公司的各种印鉴。 2、乙方作为xx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不负责xx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也对xx公司的经营无最终决策权利。乙方对xx公司及其他股东,应当披露其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使公司及其他股东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权利 (1)甲方享有xx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各项实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xx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利和利润分配权利。 (2)甲方有权随时根据xx公司的经营情况,随时调整xx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股权比例,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增减持、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并重组、分立、解散、清算等事宜。 (3)甲方有权自己或派专人掌管xx公司的公章、财务印鉴、财务账册等。 (4)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的显名股东权无条件的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5)甲方有权通过乙方显名股东身份,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 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xx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对xx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独立承担责任。 (3)甲方应当保证xx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对xx公司对外的各项经营事务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4)甲方要求乙方配合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当予以提前通知。 (5)因甲方行使股东权利时,造成乙方发生必要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6)甲方实际负责xx公司对外与各法律主体,包括法人及自然人的交往,同时实际负责对xx公司的内部人员的聘用和解聘事宜。 (二)、乙方权利义务 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合法经营,不得因甲方非法经营导致乙方承担责任,有权拒绝甲方要求签署违法文件。 (2)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承担。需要乙方协助办理事务时,有获得报酬有权利。 (3)乙方不承担xx公司的投资风险,也不承担xx公司的法律风险。如对外因甲方行为导致xx公司的显名股东即乙方需要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4)乙方担任xx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如因甲方行为导致xx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乙方须对外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身份,完全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对公司、其他股东明确甲方的。实际股东地位和身份。 (2)乙方不享受和不参与xx公司的利润分配,乙方也不在xx公司领取工资、奖金,只领取挂名报酬,与xx公司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如乙方另外与甲方的其他经营实体发生劳动合同关系,进行相应工资、奖金结算。 (3)乙方不参与xx公司的具体经营决策事务,不参与xx公司管理。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必要时配合在相关股东会决议签字,配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配合以名义股东身份的对外活动,同时乙方应当对上述事务予以严格保密。 (5)乙方不得对外宣称自己为xx公司的实际股东和实际出资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此身份对外签订任何合同。乙方不得利用xx公司显名股东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显名股东身份从事对xx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名义所持股权及收益擅自进行转让、质押或者对该股权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7)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在xx公司持有的名义股份以及收益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8)乙方应当积极维护xx公司的商誉以及甲方声誉,不得作出任何对外可能诋毁和损害xx公司商誉以及甲方声誉的行为。 (9)服从甲方实际出资人的安排,对其名下股权进行调整,包括退出、增持、减持以及转让、质押等。 (10)乙方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未由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情形下,不得擅自以xx公司名义对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对外以xx公司名义作出任何行使的承诺或者担保。如因乙方上述行为导致xx公司损失的,甲方以及xx公司均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五、协议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因下述原因终止: (1)xx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注销、吊销的终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其他协议终止的法定情形发生的。 2、协议终止后,需要将乙方显名股东持有的股份,应当重新由甲方隐名股东持有或者指定他人持有。如发生协议终止第(1)种情形的,股权不再做更替,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则由甲方实际承担xx公司终止后的一切责任;如发生协议终止第(2)种情形的,由相关继承人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将股权重新交由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享有。 3、如本协议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者终止的,本协议应当解除或终止。如因一方重大违约造成对方损害的,损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重大违约情形包括: (1)因甲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乙方需要对外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其他经济责任的;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中涉及的乙方义务条款,因乙方自身原因、乙方未经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擅自行为、不按照甲方要求签署文件、不服从甲方安排、违反保密义务等,导致甲方无法行使股权权利的,或造成xx公司的损害或者甲方损失的。 六、保密约定 除非本协议约定需要披露的情形下,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披露。 七、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双方协商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八、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立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方(其他股东签字、目标公司公章) 年月日 隐名股东协议14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企业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实际出资额 本企业注册资本为元,其中甲方实际出资元,乙方实际出资元。 甲方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该出资在年月日已全部到位。 企业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 甲方对企业股份的认购出资,交由乙方以乙方名义对企业投资。 第二条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 乙方为企业股东,载入企业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企业或工商登记资料。 甲乙双方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乙方向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如乙方先向企业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甲方追偿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份额。 乙方以其名下在企业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 甲乙双方在企业的增资扩股、配股权,按甲乙双方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义与企业产生法律关系。 第三条股权转让 企业股东转让股权时,甲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须配合甲方实现该优先受让权。 乙方转让股权全部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企业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企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企业名义股东。 第四条权利限制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 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企业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企业财产和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七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隐名股东协议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乙双方向公司投资,乙方则作为显名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其中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元,拥有公司股权比例为,该项出资由甲方实际投入元,乙方实际出资元。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乙方的名义出资元由甲方实际投入元,乙方实际出资元。甲方的出资在年月日全部到位;甲方的出资方式为出资。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各享有公司25的股权,即甲方拥有乙方名义股权的。 第三条、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出现需要增资的情况,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双方重新协商是否增资及增资数额和增资后所占股权比重等事宜。如果乙方未尽本条款通知义务,擅自增资导致其持有的名义股权比例提高,则视为甲方仍然拥有乙方增资后名义股权的50。 第四条、甲方不享有公司经营管理权,但对公司经营有知情权,甲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簿,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关于公司可能发生的诸如增资、股权转让、增加股东等重大事项,乙方应当提前日通知甲方。 第五条、乙方作为显名股东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六条、乙方不得利用显名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七条、公司出现第三人的纠纷时,由乙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 第八条、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而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遇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如果公司出现减资、清算情形,乙方应当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应得份额,不得以实物或者其他收益权利折价为应得的现金。 第十条、乙方作为显名股东,应提供财产担保或信用担保,如抵押、质押或担保人,当乙方出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时,乙方须承担责任,具体方式如下: 第十一条、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分配红利或阻止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即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