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土地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土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最新土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厂房土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地租赁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甲方将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土地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租赁年限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月日,承包费为每亩元,每年共计元(大写: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证明人: 乙方: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2 甲方(出租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土地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租标的情况 1、位置、面积、范围: 出租地块位于市区,面积约三千平方米(不包括地上现存房屋临时建筑一栋,约100平方米),具体范围以本合同附件一之“地籍图”为准; 2、自然状况:该地块为空地,已办理临时建筑审批手续; 3、法律权属状况:出租地块土地由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地号,地籍图号,出租地块属于该土地证部分土地,整体土地已向银行抵押; 本合同出租地块原出租给第三方,再该地块上建有临时建筑约100平方米,乙方已知悉原租赁合同存在,甲方与原租赁人因本地块租赁合同纠纷正在诉讼中商未结案,因此双方暂不处理地上建筑物,乙方仅在空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甲方与原租赁人的有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4、附属设施状况:已通水电,工业用三相电源(V),用户名,水表用户名,其他设施:; 第二条租赁用途及期限 1、用途:,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免租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计收租金。 3、租赁期满如乙方有意续租,乙方应在期满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合同,如双方在期满前未就续租达成新协议,则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当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搬迁,并交回土地及建筑物,逾期按照三倍租金计算。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实行分段计算: 前三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每平方米4元,每月租金一万二千元; 第四年至第六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每平方米5元,每月租金一万五千元; 第七年至第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每平方米元,每月租金元。 2、租金支付时间: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按照每日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加收滞纳金,如乙方连续三个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两个月,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3、租金支付方式:A、现金,由乙方交到甲方,同时开具收据; B、转帐或乙方直接存款,甲方指定帐号为: C、如以支票或其他方式付款,需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确保当月5日前到帐,款到帐才视为支付,甲方开具收据。 如果没有书面委托,乙方不得将租金交给其他人,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第四条租赁押金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之保证金;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上述押金扣除乙方未付的租金、费用、滞纳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等款项后返还乙方。 3、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违约行为,或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乙方须在甲方没收押金后十日内补交同等数额的押金,逾期拒不补交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第五条税费负担 1、土地增殖税、出租土地的营业税、所得税由甲方向税务部门申报交纳,其他税费不论是向甲方还是乙方征收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在该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或经甲方同意转租经营所产生的任何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所有的水、电、电话、网络、电视、燃气、物业管理、治安等设施安装、维护、使用费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亦由乙方负担; 3、乙方利用该土地搭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开办工厂、仓库、转租或其他经营行为,以及因存在消防、安全等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罚款、征收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上述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被有关第三方或政府部门向甲方征收,乙方应全额向甲方返还,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地上建筑及其他设施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需新建或改建房屋、蓬架或其他固定设施,必须首先取得甲方同意,并按照甲方同意的设计方案施工,如需经政府部门批准的乙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法律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经营需要申请新装或改装水、电、电话、网络、电视、燃气等附属设施,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将有有关文件报甲方备案,甲方对有关手续办理给予必要的协助; 3、合同终止或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后,地上添附之建筑物及固定的附属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搬迁时不得拆除,甲方亦无须补偿乙方。 4、乙方应当确保租赁期间建筑物及设施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强制性要求,甲方有权检查监督,如乙方不符合有关规定被政府部门责令整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在合同期内,如发生政府征地、拆迁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建筑物灭失,对于乙方建造的建筑物的补偿金、赔偿金,按照未到期的时间除以合同期的比例归乙方,其余归甲方。土地补偿及其他补偿、赔偿均归甲方。 6、如甲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根据乙方建造的建筑物的原造价,按照未到期的时间除以合同期的比例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建筑物归甲方。 7、租赁期间有关建筑物及设施的维护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土地转让、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转让土地及地上附属建筑、设施的,乙方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转让后本租赁合同在乙方和新所有权人之间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租给第三人应经甲方同意,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因第三人的行为或转租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3、即使甲方同意转租,乙方给予第三人的权利不得超过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租期不得超过乙方租期。 4、接受转租的第三人的行为视为乙方的履行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第三人的原因作为其违约的抗辩理由。 第八条租赁物的交付 1、乙方支付全部押金后,甲方开具押金收据,乙方可以使用租赁土地。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当在五日内向甲方移交,如乙方拒不搬迁,则每拖延一日按月租金的10加收租金,甲方亦有权强制乙方搬迁。乙方可以取回办公、生产设备,但不得拆除建筑物及固定于建筑物的设施,对建筑物造成损害的须赔偿甲方损失。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有关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确定。 2、如发生政府征收、拆迁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须按照甲方通知立即办理搬迁、交接手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互不追究。3、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连续三个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两个月; B、乙方未按照第四条第3项规定补交押金; C、建筑物及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规定被政府部门责令整改,乙方经通知仍不改正的; D、未经甲方许可乙方私自新建或改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E、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或私自转租的; F、乙方超过期限一个月仍未交纳押金。 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 4、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甲方原因该土地被第三方强行侵占或被法院、行政机关查封,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土地。 合同解除后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适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 对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本合同附件。 双方确认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文书的送达地址为: 甲方: 乙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电话:电话: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上海市奉贤区奉城中心镇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及设备,及其周围土地平房米出租给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状况如下: 1、房屋结构为,副房结构为: 2、房屋权属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3、该房屋平面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8年,甲方从20年4月1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年3月30日收回。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定金。 甲乙双方议定20年4月1日至20年3月30日的每年的租金为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20年4月1日至20年3月30日年租金为人民柒拾壹万伍仟元整(715000)。20年4月1日至20年3月30日年租金为人民柒拾捌万陆仟伍佰元整(786500)。20年4月1日至20年3月30日年租金为人民捌拾陆万伍仟壹百伍拾元整(865150)。乙方在2月22日交纳给甲方定金元。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 第四条交付房屋。 甲方应于20年4月1日之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装修使用。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期间自20年4月1日至20年6月16日房租免费,装饰物及设备的所有权属乙方。 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保证房屋权属清晰,主体结构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该房屋没有权属纠纷,所提供附属设备与《附件一,二》所列项目相符: 2、因乙方在租赁期间出现违法、行为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享有索赔权力;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合同签定后,乙方拥有受法律保护的物业使用权: 3、应甲方原应耽误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赔权力。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乙方违约放弃租房的甲方没收订金 3、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6、其他违反政府相关管理规定或行政职能机关法令法规的行为。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1、擅自变更租金的; 2、擅自将房屋再转租给第三方的甲方赔偿给乙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3、房屋权属出现纠纷的; 4、房屋主体结构损坏,不能再使用的; 5、未经有关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 6、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赔偿给乙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7、甲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延时交房赔偿乙方元。 8、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终止: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宣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定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定前,本合同仍然有效。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甲、乙双方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4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李寨镇经济建设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国土资发〔1999〕222号《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有土地租赁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一处(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双方平等自愿。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土地租赁范围 1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面积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需提供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该授权经营书与上述租赁土地的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第二条租赁期限 1土地租赁期限为70年,自年月日起算。至年月日止。 2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满前办理完毕土地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4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6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土地,用于商业街市场建设和商品房开发。 2在符合1款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提供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才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四条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租赁及使用权交付乙方。 2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和使用等。 第五条租金及税费 1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分四年三次支付清全部租金。总额万元人民币。租金的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时首付人民币元;一年后同期支付人民元;再二年后同期支付余下的人万元。 2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3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租赁权。 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应负责复原。不再作经济上的补偿。 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 乙方有权将租赁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本合同期限后满,乙方未要求续租;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赔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以手递形式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条其他规定 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2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3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相关部门仲裁,或提交司法部门解决。第十二条合同份额 14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年月日年月日 p分页标题e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租赁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1。出租土地位于,总面积平方米。 2。出租土地用途: 3。租赁期限: 4。租金: 5。甲方权利、义务: 6。乙方权利、义务: 7。违约责任: 8。其他约定事项: 9。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附件有: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需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订立合同日期: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5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发展油茶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将坐落在荒山共亩,流转租赁给甲方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种植油茶并经营。其地块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附小班位置图) 二、山地流转年限为30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归乙方所有。 三、山地面积的确认以XX县林业局技术人员测定的数据为准,双方不得有异议。 四、山地流转费用以租金的形式计算,双方协商同意前五年(即签订之日至五年内)免收租金,第六年开始每亩每年以100元计价,共元(大写人民币元)。 五、乙方应征求村民意见,处理好邻里山界、村与村、户与户之间关系,并为山地流转办理林权证提供所有相关材料,且无条件协助办理林权证相关手续。 六、甲方在山地流转租赁期间,因植树造林需要架设的管道、溉、道路以及管理房等基础设施,乙方应无条件支持,不得干涉或另收取任何费用,若有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甲方取得山地承包流转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或种植油茶。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甲方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包括林权证),乙方不得干涉。 八、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允许甲方自主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流转所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内,不因下列情形而改变。 1、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变动; 2、甲乙双方名称变更; 3、甲乙双方体制变化。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补充,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定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6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村民组所有的,位于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河沟西侧的山道;南至防风林带;西至由东侧边界向西米一线处;北至由南侧边界向北米一线处。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亩。 三、租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共计人民币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公证处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份;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7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厂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土地及厂房基本情况 1、厂房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2、厂房权属状况: 3、场地约亩,东西宽米,南北长米。 甲方持有厂房所有权证(详见附件),厂房所有权证书号为:。 3、厂房(是否)已设定了抵押。土地使用权(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4、该厂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厂房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土地及厂房租赁情况 风险提示:明确房屋用途 订立租赁合同前承租人一是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与承租的实际用途不符的,则承租人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等风险;二是要了解相关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否则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 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乙方租赁该厂房经营范围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 乙方租赁该土地经营范围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将土地和所有附属物、建筑物交付乙方使用,共计年个月。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土地厂房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土地厂房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最好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最好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随意增加租金引起的争议纠纷。 1、租金标准: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2、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 3、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租金实行季度支付制,每期支付三个月的租金,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于年月日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后续租金乙方应在每季度到期前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以此类推。 4、甲方同意从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起,给予乙方一定期限的免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期间免收租金。 5、甲方应当于向乙方提供租赁发票。 6、合同租金为含税价。 7、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整(:)作为押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厂房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厂房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厂房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厂房的交付与返还 风险提示:明确财产交接事项 承租人进行房屋设施的清点与交接时,做好财务清单,如果可以就是进行拍照描述,以免租赁合同终止时或者中途解除时,双方对财产的遗失或毁损产生纠纷,房东也会因此扣留押金。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1、厂房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物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2、厂房返还 乙方经甲方同意对厂房进行装饰装修的,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对厂房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对厂房装饰装修部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对未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乙方可自行收回。 (2)对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部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A、合同期满的,对上述装饰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B、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甲方应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C、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 第七条维修、装修 风险提示:明确修缮责任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此外,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2、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扣除上述费用金额。因维修厂房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装修厂房时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5、甲方同意乙方对所租赁厂房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厂房主体结构。 第八条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应保证所交付厂房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供水、供电。 (3)甲方保证乙方能够使用该厂房地址作为注册地址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并且应向乙方提供办理相关行政手续所需的房屋资料、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行政手续。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厂房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照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应保证取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经营的合法资质,自行办理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消防审批等各类许可审批手续,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证件。因乙方没有办理使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合法手续及证照而导致甲方被索赔或被罚款的,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 (2)乙方应保证遵守厂房所在区域的物业管理规约。 (3)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生产,按政府部门要求做好厂区的安全工作,不可非法经营,无权擅自将厂区转让给第三者,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经营,在不拖欠租金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拥有使用该土地的其它经营项目权力。 (4)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的变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必须服从政策的变迁,乙方所建设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其索赔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例》执行。 第九条转租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厂房进行部分或全部转租,但不得改变厂房用途。 第十条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土地和厂房达日的。 (2)交付的厂房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土地及厂房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及厂房: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土地及厂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厂房主体结构的。 (5)利用土地及厂房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土地及厂房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用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乙方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土地及厂房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按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土地及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实际交付土地及厂房交付日期作为租金起算日。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厂房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金。 (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每延期支付一天,应当按照延付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土地及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提供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证明文件,则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场所不适于租用时,甲方应减收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租金。如果租赁场所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厂房被拆迁或者被征收、征用,甲方应承担因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等所产生的费用,赔偿乙方停产停业损失。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如有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8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土地租赁合同如下: 一、租赁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的一块土地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作用途使用(经营项目要列明细),该土地总面积为平方米(具体以测量图为准),土地的性质为,土地证号为。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交付时间 在本租赁土地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四、租金计算、付款方式及保证金: 1、租金计算: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租赁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建议年增幅应不低于3,或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应不低于10)各年租金详见下表: 年度租赁单价(元平方)月租金(元)年租金(元) 2、租金支付:乙方须在每月号前缴交当月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开付村的收款收据。 3、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乙方须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给甲方,该保证金在本土地租赁合同履行期满且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归还给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须按时缴交租金。如逾期缴交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计罚。经甲方追收,超过当月日乙方仍未全额缴纳当月租金的,则视乙方单方违约,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纠纷由乙方自负,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3、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建设的,必须征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建设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关要求及条件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该地块的相关手续(包括报建、水电、消防、开户、营业执照等),但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租赁期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在该土地内所产生的任何税费(包括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等)由乙方负责支付。同时,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有关管理要求做好安全、环保、消防、防噪音等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产生责任事故的,该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第三方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租赁期内如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该土地的,不属甲方违约,甲方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做好搬迁工作,同时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无条件做好清拆、搬迁工作。土地租赁合同终止时间为乙方配合政府征收(征用)之日。 六、土地租赁合同期满及终止的处理 1、土地租赁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固定装修等(包括房屋、门窗、水电、排污、各种线路及管道等电源线路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异议。 2、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并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土地租赁合同书。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保证金双倍退还给乙方,本土地租赁合同终止。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土地租赁合同,没收保证金,同时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固定装修等(不包括生产设备)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争议处理 本土地租赁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九、土地租赁合同生效 土地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土地租赁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一份,各份土地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租赁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如下: 1。出租土地位于,总面积:平方米。 2。出租土地用途: 3。租赁期限: 4。租金: 5。甲方权利、义务: 6。乙方权利、义务: 7。违约责任: 8。其他约定事项: 9。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附件有: 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需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及账号: 订立合同日期: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10 甲方:区镇村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屯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土地面积,面积位置在村北大道东一块土地,共10000平方米。 二。租赁时间为40年。即自20年5月1日起至20年5月1日止,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全部一次性付清。 三。土地租赁费按每平方米6元计算,总额为陆万元整。如果乙方改变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甲反出手续乙方承担费用。 四。土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但不影响东面耕地,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向国家交税(必须在本镇交纳)。 五。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六。租赁期满后,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废,不发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继续租赁,甲方优先于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公章位置村委会 甲方:市区镇村 乙方:200501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11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工地建筑材料及机械工具回收堆放,向甲方租用位于三还北路三星雕塑西北角一村庄内的独院一处(五间房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租用此院作为仓库,堆放建筑物资及其他杂品。 2、甲方必须协同乙方租用地的安全保卫工作。 3、乙方入住前的。房屋维修、清理、通水、通电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保证房屋的安全稳固性。 4、乙方必须约束所属人员不得在租用地周遍大小便,甲方指定地方供乙方建厕所。 5、房屋及院内租金为每年壹仟伍佰元整。入住后付清全年租金,以后每年付一次年租金。 6、租用期限为十年(政府拆迁除外),乙方可以在租地内搭建房屋,十年后归甲方所有。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自签定合同后十年,合同到期后,如不续签合同,乙方需归还所租用的地方,并清理租用场地内建筑材料、生活垃圾和堆放的物资。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街道村,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该地块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须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具体数量、位置及使用概况详见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建筑附属物清单》,该附件双方已经确认无误。 第五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整。 第六条续租 6。1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2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6。3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应予以批准。 6。4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5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6。6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租金标准及支付 7。1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7。2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元,按规定享有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后,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以元收取,占评估价格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 7。3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于每年年月日之前将下一年的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项汇入专户内,开户银行,账号:。 7。4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做相应调整。如无国家政策调整,则双方约定每隔??年重新调整租金。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则根据法律、法规、《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分割 租赁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时,其占用范围内的租赁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发生分割的,转让的受让人按照受让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应的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租赁土地使用权分割的界限和面积,由乙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进行审核方式共同确定。 第九条租赁地块上原有的房产抵押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地块上原来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详见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处理后,本租赁合同应当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履行。 第十条租赁地块上原有房产的出租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13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乙方(承租方):身份证: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的土地亩,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月日,承包费为每亩元,每年共计元(大写: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 六、争议解决办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年月日 证明人:年月日乙方: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乡村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1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为加强空闲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现甲方决定将位于云南省xx村空闲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经乙方考察后决定承租。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云南省晋宁小寨村望鹤山的亩空闲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自愿承租该块土地。 第二条:上述土地的概况;该土地为空闲地,地上有平房9间,半成品房(危房)3间及围墙内空地。该地的四至为南临;北临;西临;东临。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XX年7月12日起至2019年7月11日止,租赁期限共计5年。 第四条:租赁用途: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土地上建造沥青拌合站及附属设施、,允许乙方建职工住房。 第五条: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够在该土地上从事上述租赁所述之用途,若因国家政策或其它原因,乙方不能为上述租赁用途,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租金及租金交付方式:上述整块土地年租金为人民币每年。5年租金分两次支付,在2017年5月30日前支付元,2019年5月1日前再支付元。 第七条:租赁物的交付时间:甲方应于XX年7月12日前将上述土地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将上述土地交付乙方时应为乙方提供满足该宗土地用途所需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乙方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按正规收费标准交付,甲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为乙方正常使用上述土地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与地方政府和村委会等协调,保证乙方车辆、物品、人员(包括乙方客户车辆、人员)能随意来往场地,不受任何第三人的限制和阻挡。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地方政府或第三人发生纠纷,甲方应出面协调、处理,维护乙方的权益;但环境保护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出示上述土地的平面图。 第十条:乙方对上述土地享有完全的经营权和收益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承担除租金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宗土地,若甲方提前收回该宗土地,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并按收回时的价格补偿乙方的投资。 第十二条:在合同期限内若遇国家征收、征用上述土地,除土地部份的补偿归甲方外,其余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十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2、监督乙方使用租赁物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保证所出租的土地产权清晰且无任何争议。 2、保证出租行为的合法性 3、按时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4、保证该宗土地无限制权利的行为; 5、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第三人无优先承租权; 6、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正常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的权利; 2、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时交纳租金的义务; 2、独立承担债务、税费、水、电等费用的义务; 3、其它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终止与第三人有关该宗土地的一切合同关系。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解除条件: (一)、双方合同解除; (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终止(如:地震、战争等); (四)、因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 (五)、其它条件导致合同终止;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180000元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所造成的损失,不足部份仍需赔偿。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签订后在履历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签订后若有不明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至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第二十一条:双方签名、盖章: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