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与设备出租合同 推荐度: 厂房出租合同 推荐度: 厂房出租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厂房出租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个人厂房出租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厂房出租合同(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厂房出租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厂房出租合同1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福州市仓山区洋洽半道村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内1厂房一座,共三层面积为6086。96平方米及2厂房(一半)面积为269。33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及办公使用,并于20xx年月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为了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审查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相关证照资质。 (三)定期、不定期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如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督促乙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抓好安全基础工作。 (六)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服从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配合甲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定期监测生产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要限期治理达标。 (七)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工种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八)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并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十)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凡涉及国家规定需审查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许可,不得将场所擅自转租(转包)。 (十二)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十三)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得违法制造、安装、改造和使用特种设备。 (十五)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十六)严禁在承租区域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甲方审核。经甲方批准同意,并在指定地点、时间内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十七)生产废料等固废物应按规定定期清理,暂存期间应按甲方指定地点存放,不得随意堆放。 (十八)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违约责任 (一)乙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由于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报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一份。本协议与双方于20xx年月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时效相同。前述《厂房租赁合同书》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2 出租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 电话:传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 电话: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计付。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5。3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 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的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电传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婚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租赁合同范本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厂房出租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第村民小组的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公斤稻谷,共计每年支付公斤稻谷,按稻谷当年当地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月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且每年递增0。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负担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8、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9、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置,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贰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金的承担违约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政府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七、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但不限于租金减免事宜)。 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由甲方处置,必须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富兴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长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地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地座落在;厂房面积厂地面积:,厂房类型为空地出租。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承租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期满,甲方在不修房子的情况下。如:乙方有意续租,则甲方必须续租给乙方《租金按市场价》。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空地厂房租金每年元(大写:)。 2、按年交租厂房出租费给甲方。 四、厂房使用要求 承租期间,甲方保证乙方承租的厂地用电和用水正常的可使用状态。 2、乙方建筑的或装修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等到乙方不再承租甲方厂地时,由乙方自行处理设备和设施。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承租期间,如厂地有空余面积乙方可以中途 六、承租期间其它有关约定 1、承租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承租进行非法活动。 2、承租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动迁造成的费用损失。 3、承租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建造,原则上因与甲方沟通并由甲方认可。 七、其他条款 1、承租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5年承租租金承租期间如乙方违约未按规定期间,不交租厂费用,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承租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并给予赔偿。 4、承租期间,供电局向乙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多少元,交给甲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签字盖手印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元,由乙方于每年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情况。 厂房出租合同6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钢结构厂房租赁合同范本(二):钢结构厂房租赁合同 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情况及基本要求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浙江省缙云县东渡镇五东工业园浙江四方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结构为钢结构,厂房租赁总面积为:平方米。 2、乙方必须遵守浙江四方电子有限公司的厂纪厂规及有关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二、租赁期限 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叁年。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的生产厂房年租金:元平方米,以后每年递增。 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即付清半年厂房租金给甲方,以后乙方每半年需提前三个月支付下半年厂房租金,如乙方无故拖欠,甲方每天按实际年租金的1增收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由甲方按照100kw的额定配给标准,将电缆装配到厂房外围为止,厂房内部的电气装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电气装修标准,由乙方自行承担完成; 2、租赁期间,厂房内所发生的所有水、电、电话通讯等费用按成本价由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 3、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名门卫的薪资; 4、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部的统一管理,因乙方生产导致的消防事故、环境污染等而造成的损失或引起的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期间,因租赁厂房所生产的营业税等税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厂房内由甲方自行添置的水雾空调等设备、内部装潢(包含花岗岩地砖等)以及电气装修等附属设施一并折价为人民币柒万元交付给乙方有偿使用;租赁期满或中途中止时,严禁私自拆除、变更、损坏厂房内部原有装潢、设备及电气等附属设施。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的厂房、仓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所提供的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按规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所租赁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乙方应当保证该厂房及附属设施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的厂房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租赁的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及时支付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任一方如违反本租赁合同中的条款,违约方应支付相当于当期半年租金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九、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即宣告作废。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正式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的标准化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用厂房,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以加工为主),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1、租金 厂房每年租金万元整(大写:),支付方式为每支付一次,金额为元。 2、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在本合同生效两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以及缴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后,甲方将在两日内乙方租赁保证金。 3、其它费用 物业管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安全保卫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办公室交纳。 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最底限。 第五条租赁物的转让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属自然损坏、自然灾害、建筑物自身问题,由甲方进行维修、维护。如在两个工作日内未来进行维修,乙方自主维修,其费用在租金中扣除。 第六条消防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消防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所发生的消防和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物业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需服从创业园物业管理办公室的物业管理规定,并交纳物业费用。否则,甲方及物业管理办公室有权停止服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其装修改建不得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不得影响楼梯消防通道使用,不得影响厂房整体外观和其它相邻用户。 第九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提前终止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2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3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大写:)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如果甲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合同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乙方支付相 等于保证金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策变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3、凡因房屋质量问题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及时处理,及时理赔。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租赁物及附属物均应处在可运行状态。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四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参份,甲、乙、集聚区管理局各执壹份。 第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 厂房出租合同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将坐落于红丰镇塘围管理区丁屋村下厂房出租给乙方,做木座厂专用,该厂房面积约282平方米,经甲乙双方协商共订出以下协议。 一、租期:租期暂定3年,即从xx年6月1日至xx年6月1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2500元。 二、押金:该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交付人民币5000元押金给甲方,该押金在合约期满后,甲方要一次性如数退还押金。 三、如乙方在合约期中途退租,甲方不予退回乙方所交纳的押金。 四、租金:租金为每月人民币2500元,交租时间为每月1日至10日,如乙方在规定期限未能缴纳租金,则按本合同第三条视为中途退租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要爱护甲方建筑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便对租赁建筑进行施工改造。如果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进行施工,乙方施工必须符合安监部门施工的相关规定。如需经营特种行业,必须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方能施工,生产。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租赁期间所有债权债务,利润分红,一切经营性税收,土地使用税收均与甲方无关。 七、电费水费及相关费用缴交方法:乙方要按相关部门规定时间、规定价格交纳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影响生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八、劳务纠纷:乙方经营期间,如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劳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九、在合约期间乙方所聘工人因施工造成的意外伤害,乙方应按相关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造成的纠纷和医疗费用与甲方无关。 十、环保:乙方在厂内生产的。一切污染排放必须符合环境部门的排放标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一、合约期间,如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地震所造成甲方原有建筑物的损坏,甲方要负责尽快修好相关损失,甲方不负责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十二、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十三、合约期间,若乙方因施工不当或其它原因发生火灾,或因其它原因造成甲方出租厂房损毁,乙方应该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十四、合约期间该租赁厂房如因国家政府征用,甲方应退还当月剩余日期租金,全额退还乙方押金。 十五、合同期间,乙方如果转租,或者改变经营项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十六、合约期满,乙方应交清期间租金,电费,甲方全额退回乙方交纳押金,乙方搬走所有相关设备,并确保厂房不影响正常使用。在同等条件、同等租金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以上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分,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9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经协商甲方现将环市北路64号建设机械土石方工程公司车场内修理车间及车间面前空地即东至西现上车台为界的混凝土土地面为线,共约800平方米场地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一、租赁期限 从20xx年12月8日至20xx年12月8日止,共五年。 二、租金和管理费 每年租金14000。00元,管理费10000。00元,共24000。00元。 三、租金管理费的交付方式 乙方一次交足一年租金和管理费方可使用,下年的租金及管理费于该年12月底前交清,以后每年如此。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现状设施、场地交给乙方和原车间安装照明电及三相电表一并交给乙方使用。 2、监督管理整车场使用,协调做好邻居经营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使用范围内,如需增加任何设施。设施施工前必须把方案交给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时不得破坏原建筑物主结构。 2、负责租赁属乙方使用的水电费。 3、要按常规汽车修理厂条件经营,保证环境卫生,消防系统齐备。 4、在使用范围,乙方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人为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 5、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原置可动财产,不可动部分(含围墙、房屋、天棚等)无偿留给甲方使用。 五、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单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索回车间及场地或转租他人,不得提高或压低租金和管理费,否则作单方违约处理,违约方必须按法律规定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如数赔偿给守约方的所有损失。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足租金和管理费给甲方,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足,必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延长交纳时间,否则,以逾期进行天数计,按所欠款项总额每天罚款5,超过一个月不交,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及场地,乙方除交清所欠租金、管理费和违约金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未尽事宜 本合同书如有不详事宣,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从甲方收到首期租金及管理费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10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厂房(约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租用期限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元年(大写:),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经营违法、违规行业,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收或债权、债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损坏厂房的设施、设备,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经营期间,做好防火、防盗、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为保证双方友好互利的合作,乙方支付元保证金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用期满后,租赁物无损坏,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若有异议,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起上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11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经协商甲方现将路号建公司车场内修理车间及车间面前空地即东至西现上车台为界的混凝土土地面为线,共约800平方米场地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一、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五年。 二、租金和管理费:每年租金14000。00元,管理费10000。00元,共24000。00元。 三、租金管理费的。交付方式:乙方一次交足一年租金和管理费方可使用,下年的租金及管理费于该年12月底前交清,以后每年如此。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现状设施、场地交给乙方和原车间安装照明电及三相电表一并交给乙方使用。 2、监督管理整车场使用,协调做好邻居经营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使用范围内,如需增加任何设施。设施施工前必须把方案交给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时不得破坏原建筑物主结构。 2、负责租赁属乙方使用的水电费。 3、要按常规汽车修理厂条件经营,保证环境卫生,消防系统齐备。 4、在使用范围,乙方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人为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 5、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原置可动财产,不可动部分(含围墙、房屋、天棚等)无偿留给甲方使用。 五、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单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索回车间及场地或转租他人,不得提高或压低租金和管理费,否则作单方违约处理,违约方必须按法律规定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如数赔偿给守约方的所有损失。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足租金和管理费给甲方,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足,必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延长交纳时间,否则,以逾期进行天数计,按所欠款项总额每天罚款5,超过一个月不交,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及场地,乙方除交清所欠租金、管理费和违约金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本合同书如有不详事宣,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从甲方收到首期租金及管理费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三)租金支付方式 (四)其他费用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厂房出租合同1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位于厂房,面积约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房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全年租赁费为人民币元),每年的租赁费提前一个月一次性交清。 二、乙方在使用期间,厂房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一切票据保留)均由乙方自行交纳。 三、在租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厂房完好无损,不得改变厂房主体结构。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按价赔偿。乙方向甲方交纳厂房抵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时,如厂房没有任何损坏,则甲方将抵押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注意厂房的安全防火、防盗,如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六、厂房到期前两个月,甲乙双方应重新协商,乙方如不继续租用,应按时离开,并将厂房完好交给甲方,甲方将验收厂房的完好性。 七、乙方不得利用此房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后果。 八、如因乙方原因院内水泥地面造成破损,乙方应立即停止生产,维修路面,否则立即终止本合同,抵押金不退。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手机:电表: 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14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甲方将座落在厂房,租给乙方做生意,租金元整(年月日止,租期为年,租金一年一付,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使用。 一、乙方应注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果乙方租用期和生产中,措施不当造成甲方和第三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在经营中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如意外火灾造成甲方厂房损坏,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费每平方米元。 三、甲方深井和水泵、发电机供乙方使用,如果损坏乙方负责修复,保证乙方正常生产、用电,在经营期间一切电费、工商费、税务部门征收的各项费用全由乙方交纳,在经营中出现安全隐患甲方概不负责。 四、如乙方到期后要续租,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续租款提前一个月交付给甲方,不能拖欠。 五、乙方在租期满时,交付给甲方时要保持厂房原样,以上协议由双方协商而定,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望各自遵守,特立此据为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15 合同编号:69159 出租方(甲方): 地址: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电话: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村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1250平方米, 深圳厂房租赁合同。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三年,即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止。前3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20xx年12月1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11000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22000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11000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