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股权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股权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私下股权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股权转让协议书(集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股权转让协议书1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公司的股权共万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份,公司存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知悉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况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鉴于: 1、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3、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风险提示: 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建议在线咨询律师),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风险提示: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第三条甲方声明 、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乙方声明 、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 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保密条款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转让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风险提示: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XX公司是根据《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XX公司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万元)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备注:所转让的股权中如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全部到资,约定如下:所转让的占XX公司的股权中尚未到资的注册资本万元由乙方按章程规定如期到资。)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转让费万元人民币以(备注:现金或转账)方式分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保证风险提示: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XX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股权后,即按XX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4、乙方承认XX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盈亏分担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XX公司的股东,按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股权转让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方承担。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守约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分,违约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法律适用本协议及其所依据之相关文件的成立,有效性,履行和权利义务关系,应该适用法律进行解释。 第九条:协议签订的时间及地点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区路号(会议室)订立。 第十条:协议生效的条件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份,XX公司存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4 第一章协议双方 第一条协议双方分别为: 甲方(转让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电话: 乙方(受让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电话: 第二章协议标的及其转让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其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 第四条转让基准日:双方同意以年月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在该基准日之前的股东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或承担,在该基准日后的股东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章股权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美元、港币)万元。(如属无偿转让亦需明确) 第六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天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余款在审批机关批准本协议后天内支付。 第四章协议双方承诺及声明 第七条甲、乙双方承诺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董事会(或股东会)之批准、授权,并已获得合营他方的同意。 第八条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以前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或可能给乙方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甲方已经在本协议生效前予以说明或记载,否则不利之法律后果由甲方独立承担。 第九条甲方保证所持有公司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股权纠纷。 第五章履约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所有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手续,在这些手续完成之后,乙方能够合法拥有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全部股权,并可对抗任何第三人对此提出的异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已付的转让款及利息,并向甲方收取人民币万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六条之规定支付转让款,每延迟1日,须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的。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转让款不予退还。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通过解决。 第七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各方法定(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珠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所签署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送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珠海市签订。 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 股权转让协议书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标的公司部分股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标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标的公司拥有的股权,其余股东同意该权利受让行为并放弃对该部分转让权利的优先受让权。 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和方式 、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与甲方就全部股权转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 二、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在协议约定时间内配合完成公司资产交接和股权变更工商手续。 ()负责承担公司截至股权变更之前所已发生的或潜在的债务。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转让价款。 ()全力配合甲方完成转让的各项手续及交接工作。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保证和承诺 、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甲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甲方保证目标公司是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持续经营的所有法律条件,保证所提供的公司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全面、完整的,没有隐瞒和虚假。 、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具有完全处分权,且保证所转让之股权未被抵押、查封,并不受第三人追索。 、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标的公司承担责任。 、乙方承认并履行标的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所规定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四、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和变更登记手续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由协议约定的付款期满之日算起,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款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甲方未能按期完整向乙方交接公司资产、帐务、文件资料及完成股权变更,每逾期一日应按乙方当期应付款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甲方如隐瞒或未完全披露公司信息或未妥善处理公司原有债务或纠纷导致乙方利益受损,甲方除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按应赔偿额的承担违约金。 八、保密条款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九、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协议履行完毕时自行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的具有协议内容的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口头约定则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在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所签的制式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协议不符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本协议有以下各方于20年5月3日在共同签署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上海莱可企业策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甲方占40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40的股权作价2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转让而转让。 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出让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合法拥有,出让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出让方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不受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约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一、本协议书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标的公司执一份、以备办理相关手续时使用。 二、本协议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7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年月日于北京签署: 股权受让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路号 楼。 股权出让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区大街号。 前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以下简称某某)于年月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京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年月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rmb),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定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台湾地区);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股权;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1条款; (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股权转让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六十三万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 (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1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承担。 2。6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第三章付款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五(15)人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300万元,并在本协议第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人合称联合授权签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人应在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予权签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输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 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提供股权出让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视股权出让方公司章程对相关权限的规定确定)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决议; (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4)股权出让方已经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价值评估手续,以及向中国财政部或其授权部门(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股份转让申请,并且已经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5)股权出让方已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许可转让文件; (6)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免除股权受让方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责任的免责承诺书; (7)股权出让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8)股权受让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股权出让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输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重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如需要和无悖中国当时相关法律规定)。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股权受让方不会就此项股权转让向股权出让方收取任何价款和费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章股权转让完成日期 5。1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完成时,股权受让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析股东。但在第四章所规定的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得以满足,及股权受让方将转让价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之日,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始最终完成。 第六章董事任命 6。1股权受让方有权于转让股份按照本协议第4。1条第(9)款过户至股权受让方之后,按照目标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应规定委派董事进入目标公司董事会,并履行一切人微言轻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第七章陈述和保证 7。1本协议一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2)每一方均为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按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拥有独立经营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资产的充分权利; (3)具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并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 (4)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5)无论是本协议的签署还是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构或机关的批准,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 (6)至本协议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有关法律或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7)据其所知,不存在与本协议规定事项有关或可能对其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威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拥有的与本协议拟订的交易额关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陈述而使该文件任何内容存在任何不准确的重要事实。 7。2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1)除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并无一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有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或有其他人威胁进行; (2)除本协议签订日前书面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股权出让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权出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 7。3股权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详见附件3:股权出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股权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7。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7。1条及第7。2条的各项保证和承诺及第八章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股权受让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14日内给予股权出让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6股权出让方承诺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都应及时书面通知股权受让方。 第八章违约责任 8。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误导成分; (3)股权出让方在未事先得到股权受让方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出售其在目标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资产给第三方; (4)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两年内,出现股权出让方或股权出让方现有股东从事与目标公司同样业务的情况。 8。2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保密 9。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任何一方应限制其雇员、代理人、供应商等仅枯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 (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5)任何一方向其银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资的机构在进行其政党业务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披露。 9。3双方应责成其各自董事、高级职员呼其他雇员以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遵守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9。4本协议无论何等原因终止,本章规定均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协议双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发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员工骚乱、爆炸、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民众骚乱、故意破坏、征收、没收、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对有关事项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各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10。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协议受阴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十五(15)天内向对方提供该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受到不可抗力对各方造成的损失。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书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阴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第十一章通知 11。1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以专人递送、传真或挂号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号码发出,除非任何一方已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其变更后的地址和号码。通知如是以挂号航空信方式发送,以邮寄后5日视为送达,如以专人递送或传真方式发送,则以发送之日起次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应在发送后,随即将原件以航空挂号邮寄或专人递送给他方。 股权受让方: 地址:北京市区路号楼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股权出让方: 地址:北京市区大街号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第十二章附则 12。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12。2本协议一方对对方的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限或延缓,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和权力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协议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力。 12。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或不损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执行的程度。 12。4股权受让可视情势需要,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但需向股权出让方发出书面通知。 12。5本协议所述的股份转让发生的任何税务以外的费用和支出由股权出让方负责。 12。6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就协议股权转让之全部约定,取代以前有关本协议任何意向、表示或谅解,并只有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补充。 12。7本合同的约定,只要在转让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则在转让完成日期后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协议之任何未尽事宜直接通过协商和谈判签订补充协议。 12。9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每方各执两份。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及其他 13。1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3。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权受让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 股权出让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 附件1 目标公司全部资产清单(略) 附件2 目标公司全部债务清单(略) 股权转让协议书8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住所:住所: 一、股权的转让 (一)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四)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五)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二、转让款的支付 (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三、违约责任 (一)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三)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四)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五)协议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五、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二)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六、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年月日在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甲方占有合营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币万元,实际出资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保证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其他本协议书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10 甲方(转出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转入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本协议由上述双方于年月在省市区签署。 鉴于: 1、有限公司(以下称目标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2、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内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持有。乙方同意通过无偿转让的方式获得上述股权。 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的标的及价格 1。1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 1。2本次转让完成以后,乙方即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第二条甲方承诺 为实现本协议之目的,甲方谨此向乙方做出如下承诺: 2。1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且该股权目前不存在质押、抵押、司法冻结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主张的权利。 2。2甲方作为目标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2。3甲方及其主管部门已经通过决定同意转出本协议项下的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公司章如果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约支付股权对价,导致股权转让不能实现或迟延变更的,则,如因甲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无法使新股东享受股东权益,则。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争议的解决: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股权转让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13、本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鉴于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万美元并于年月日经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本协议签订地为: 。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甲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本股权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股权转让协议书1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自愿原则,就甲方转让位于赤峰市喀喇沁旗鑫山矿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情况。 1、矿山名称:喀喇沁旗鑫山矿业有限公司萤石矿。 2、矿山实际情况,采矿权正在延续,内容以采矿许可证内容为准,办证时间以行政部门为准。 3、该矿山开采所涉及的土地全部征用完善,甲方并将相关资料原件交予乙方。 二、转让价格及内容。 1、甲方现对该矿作价为人民币20万元。(矿山全部资源,矿山工作面包括工作面,地面的房屋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矿山的所有机械、机电设备、供电线路、道路、办公、生活设施等)(具体详见清单)。 2、甲方现将所拥有的该矿山的100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价为(大写小写)贰仟万元整(20万元)万元,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享有该矿山所占股份的权利和义务。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转让后矿山名称仍为喀喇沁旗鑫山矿业有限公司。 三、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证件的变更手续,所需费用已包括在甲方转让给乙方的100股权内,乙方对此概不负责。 四、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股款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在办完营业执照变更手续之日起的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陆佰万元,在变更完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矿山所需证件之日起的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20年10月31日前乙方付清所欠甲方股权转让款贰佰万元。 五、产权交接方式 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20年10月30日前、地点喀喇沁旗美林镇大头山。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所转让给乙方的矿山必须真实可靠。 2、甲方不再享有股权变更后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负责办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相关手续的变更。 4、甲方不再参与该矿山的经营管理。 5、甲方应将矿山的生产、经营、管理、销售、财务、人事等所有权利移交乙方,乙方全权负责经营管理,乙方享有法人资格。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转让的股份真实、可靠等情况要求甲方诚信告知。 2、乙方依法享有其所占该矿山100股份的权利、义务。 3、乙方依法按公司的股份比例承担经营利润及风险。 4、乙方全权负责该矿山的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不受任何股东的管理。 5、乙方取得100股权后,一切安全生产等责任及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即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伍佰万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乙方投资后,因甲方的原因不能办理该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变更,属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伍佰万元。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伍佰万元。 3、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甲乙双方各自均不承担经济损失。 4、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款后,甲方必向乙方出具收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强制退股。 1、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九、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十、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十一、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于内蒙古赤峰市签订。 甲方(公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13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称丁方) 身份证号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丁方,丁方愿意受让;其中,乙方占股权,乙方愿意将其占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丁方,丁方愿意受让;其中,乙方占股权,乙方愿意将其占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丙、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甲方占有公司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的股权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丁方。 、乙方占有公司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乙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万元。现乙方将其占公司的股权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丁方。 、乙方占有公司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乙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万元。现乙方将其占公司股权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丙方。 、丙、丁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乙方。 二、保证 甲、乙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丙、丁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本协议书生效后,丙、丁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如因甲、乙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丙、丁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丙、丁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丙、丁方有权向甲、乙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如由于甲、乙方的原因,致使丙、丁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丙、丁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乙方应按照丙、丁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丙、丁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乙方违约给丙、丁造成损失,甲、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丙、丁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丙、丁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丁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公司如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市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式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市监局、交易所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丙方:(签章) 年月日 丁方:(签章)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14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与年月日在市签订: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是在市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甲方有意与乙方共同合作开发本项目。 2、乙方是在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丰富的项目施工建设经验和大型城市综合体投资开发经验和商业资源,乙方亦有意与甲方共同合作开发本项目。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城市法规条例的规定,商定以项目合作开发、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开展合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履行。 第一条甲方披露的本项目及公司概况 1。1本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位于市区,东至路,南至路,西至路,北至路,占地总面积为平方米(约亩),土地性质用途为,规划设计指标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宗地的位置、面积、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附件1。 1。1。2甲方公司于年月日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获取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证号为:,发证日期为),目前已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概念性设计批复、等报建文件。 1。1。3本项目土地现状:。 1。2甲方公司概况 1。2。1甲方公司合法成立并至今合法存续,已通过最近一年的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等所有证件合法有效; 1。2。2甲方合法拥有项目土地的国有土地权,并已交清所有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印花税、土地交易费、土地使用税等费用共计人民币元; 1。2。3甲方除披露的债务外,不存在任何应支付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应支付的欠缴税务以及其他应支付的任何费用;甲方已完成最近一年的税务清缴审计手续; 1。2。4甲方不存在利用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对外担保(包括为股东担保)以及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限制权力等情形。 1。3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合作的项目暂定为,规划建设内容为:如集百货MALL、SOHO、写字楼、民族特色商业街、精品住宅、酒店、高档居住小区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此处建设内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计容的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具体以政府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制定。 第二条合作的先决条件 2。1为保障各方利益,各方同意在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后签署正式合同,具体如下: 2。1。1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自行或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甲方公司和项目进行财务和法律尽职调查,甲方予以协助全力配合,并同意将乙方对调查报告满意(以调查报告的结论与甲方披露相符作为满意的标准)作为本次合作的先决条件。 2。1。2甲方出具政府相关文件证明本项目地块不存在被当地国土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或因此被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被收回的风险。 2。1。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将乙方调整过的总平面图及相关图纸向规划部门报批并获得批准,并同意将此批复的取得作为本次合作的先决条件。(如项目已获取总规批复乙方认为需要调整时本条款适用) (如有其它先决条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 第三条合作方式 3。1在先决条件达成后,乙方成为甲方公司新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公司51的股权(根据谈判确定乙方股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实现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开发建设。 3。2甲、乙双方以项目开发作为合作平台,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品牌、筹措建设资金、负责运营管理,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3。3甲、乙双方在项目获取及项目开发过程中,充分利用各方优势资源,为双方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股权转让 4。1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并合作先决条件达成之日,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公司51的股权,甲方持有49的股权。 若股权转让因国家相关部门规定需要评估产生的溢价而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4。2甲、乙双方按照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的要求签署股权转让合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体现前述内容的新章程等股权、管理人员、章程变更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提交各自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后由甲、乙双方提交工商部门办理股权、管理人员及章程的变更登记。 第五条项目的设计和开发建设 5。1乙方负责对本项目进行设计和开发建设,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完成开发建设、产品销售等各项工作且有知情权。当乙方确有重大过错给项目造成巨大损失的,甲方才可采取合法措施。 5。2本项目设计和开发建设、销售期间,甲方应负责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总规报批及项目配套费减免、项目税费等优惠政策等手续,负责办理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的报批工作。双方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5。3公司应在项目获取第一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年内竣工完成整个项目,如遇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化、项目所在地因气候出现超常规天气无法施工造成工期拖延的,则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的时间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项目延期的责任。 5。4项目户型设计、总平面设计等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建议,由乙方和甲方讨论同意后进行正式设计。方案设计由甲方负责报批,乙方配合。各类产品售价参照项目周边同类产品价格并考虑本项目实际优势后,住宅销售均价不低于周边同类产品价格,报甲方备案,如果该价格确实偏高导致销售困难时可由双方共同商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商业及其他类型产品价格根据开盘时市场情况由双方商定后进行定价。 5。5为保障规划的合理性及竣工顺利交房入住,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工程由乙方指定的总承包施工单位施工建设,工程总包价按定额拦标价上浮5计算。具体内容由双方项目公司与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予以明确。 第六条项目销售 6。1项目的销售由乙方负责指派专业营销机构负责,项目涉及到营销宣传推广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支付;销售佣金参照市场标准按总销售产值的2。5结算。 第七条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融资及财务安排 7。1双方约定: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由乙方负责投入,乙方所投入成本按工程总造价计算;项目报建、营销基本工具(包括售楼部、样板房等)由甲方负责投入,除此之外,甲方所投入成本按地价人民币200万元亩计算;其他成本双方按股权比例分摊。 7。2双方约定:项目预售款项优先确保用于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项目销售工作 由乙方负责;若遇项目销售资金回笼受阻,甲方同意乙方以项目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融资,以确保项目顺利建设。由于项目融资产生的财务成本,列入项目成本。 7。3甲、乙双方应努力使本合作项目在合法前提下达到税务筹划最优化,具体实施方案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处理。 第八条项目销售及利润分配 8。1双方同意,本项目预售后获取的销售收入,先扣除公司项目应支付的开发建设费用、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到期银行贷款本息和当期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预征税费并预留必要的开发建设费用,项目销售回款达到90并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公司项目依法形成的利润,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若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合同至项目开发结束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另行与第三方签订与本合同相冲突的合同,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人民币1000万元,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9。2若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至项目开发结束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或没有履行项目建设开发之义务导致项目无限期停工或项目开发失败的情况,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1000万元,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0。2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当地仲裁机构,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6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披露的本项目及公司证照、财务资料等所有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1。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约地点: 联系方式: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股权转让协议书15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风险提示一: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公司的股权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股权转让 1、经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合法持有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以万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双方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万元。风险提示 二: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第三条甲方声明风险提示 三: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协议 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承担。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关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由于以前以甲方名义签署的相关文件,需要甲方协助,甲方应积极配合。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本协议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各方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向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或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规定 、签订本协议及办理本协议规定的所有事项,甲、乙双方均可委托代理人签字办理,若本人在外地的,委托手续应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该公司存档份,工商登记机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各方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署时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