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田地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田地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田地租赁合同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田地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田地租赁合同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响应国家农村土地流转的号召,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将地段农田计面积五亩,租赁给乙方开发经营。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甲方的农田,自主进行种植、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二、年限 租赁农田期限为年,(从年月至年月止)。 三、土地租金事项 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元年,每年总计元,租金的交纳采取按每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 3、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提供完善合法的耕地使用权。 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4、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田地租赁合同2 甲方: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价款 水田位于市县镇村小地名为(详见附图),面积2。12亩,租金每亩250元年,租期年,年租金共计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5300元)。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由年2月1日至年1月31日止,租期年。 第三第、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合同义务及责任 1、乙方保证租给甲方的土地归乙方所有,无权属纠纷,如甲方承租乙方土地后出现权属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保证在承租期间水田只用于种植蔬菜使用,不得对水田进行改造或用于工程建设,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回租金,甲方必须恢复水田原样,不能恢复的。甲方须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倍作为罚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违约,乙方无需退回租金,负责将水田恢复原样,如乙方违约,需退回甲方租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效力 1、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按指模)及水田地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委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日期: 田地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快农业畜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优质高效、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用于农业种植、养殖等产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赁土地位置及用途 租赁土地位于,面积亩,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四至范围见附件宗地图)。其中林地(含五荒地)亩,耕地亩,由甲方租赁给乙方用于农业种植、养殖等产业。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上述土地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且已经村民会议表决程序表决通过。 二、租赁期限、租赁费及支付方式 1、租赁期为3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租赁费:耕地为年每亩小麦标准产量斤,折现金元计算,以后每三年按国家定价调整一次。林地(含五荒地)每亩元。 3、乙方于每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当年的租赁费。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元,乙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付给甲方70,甲方收到款项后日内负责协助乙方地上附着物交接确定界桩,乙方在日付清余款,地上青苗补偿根据实地面积双方协商确定。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农业种植农场的确权证书等证件。协助乙方对租赁土地进行通水、通电、通路,费用由乙方支付。 3、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应为乙方及时腾清土地,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土地租用手续。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的自主经营权。 5、甲方收取租金、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等补偿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本村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大力发展农业种植养殖等产业,新植和已补偿的树木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林地、荒地等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在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建设生态农场,林业育苗及农家旅游项目,实现以农业种植为基础的生态养殖、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 3、乙方应加强对土地树林的关护,不得闲置、荒芜土地和私自开采矿产。 4、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5、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全部或部分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租,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非因甲方原因超过个月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及保证,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3、合同期内,因国家征用该土地和有关政策的改变,双方都必须服从,有关补偿按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执行。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1、租赁期满,如租赁土地规划用途不变,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甲、乙双方应于租赁期满前6个月续订租赁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订立合同附件,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报镇经管站备案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租赁土地四至范围宗地图 甲方:(章) 代表人: 乙方:(章) 代表人: 年月日 田地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田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田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田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田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田地用途为。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田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至年。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田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田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田地。 2。享有承租田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田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田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田地,本田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田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田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田地租赁合同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促进建设,合理利用荒山荒地资源,甲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将部分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兴建林业养殖生态园基地,经甲、乙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四至边界 1,林业生态养殖园基地位于,东至,西至南到,北到。 2,基地面积:整个基地面积亩。(其中水田,荒山。) 二、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共30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三、义务 1,林业养殖生态园基地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商服务。 2,生态园基地设计到有关经营方面所需的地理位置条件,以乙方勘测实施建设为准,在本合同签订后为乙方认可,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如需用甲方电力设施,甲方负责协商电力部门帮助解决。 4,甲方负责协调生态园基地范围内的边界纠纷事宜。乙方因建设和经营涉及到的相关部门的管理,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基地内的附属物清理,以及占用林业用地相关手续。 四、付款方式 1,付款额度:。 2,付款期限:。 五、如因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各种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的。影响,使甲乙双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除政府补偿外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如有乙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可通过司法公正部门公正。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各执两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田地租赁合同6 承租方:(以上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上简称乙方) 因甲方扩大花木种植需要,特向乙方租赁。粮田种植花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租赁时间: 从xx年xx月x号至xx年xx月x号止,共计壹拾伍年,(根据政府责任制到户叁拾年不变年限的基础上约定从1995年至20xx年)。 二、地点和面积 具体位置于,区,面积为亩,具体田块形状及尺寸见附图。 三、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租金按每亩每年壹佰x元人民币计算,支付方式为分两次支付租金,具体付款时间为第一次,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头拾年租金。(从xx年xx月x号至xx年xx月x号时间内的租金。)第二次xx年xx月x号付清至xx年xx月x号止的。伍年租金。(此伍年的租金标准,根据社会经济的趋势,双方再作适当调整,但调整的幅度不能和桥边粮田租金标准相符,因为地域偏远,只能稍做调整。)甲方应按时按量支付乙方租金否则乙方有权收回使用权。 四、双方约定 在租赁期内,双方不能随意变更承租人或中止合同,不能随意提高或减少及拖欠租赁费用,从xx年xx月x号xx年xx月x号两年时间内乙方可在本人出租粮田内种植豆类作物,但不能影响甲方树木生长。按甲方提供种植方式种植。不能种植藤类及高杆作物。损坏树木照价赔偿。如遇不可抗拒的政策性的征收。粮田土地补偿为乙方所得,青苗和树木移植赔偿费用归甲方所得。每年政府发放的粮田补偿归乙方所得,粮田应上缴款项归甲方负责。不论经济增长和衰退,此租赁价格为锁定价格。双方认真遵守执行,否则以总租赁价的十倍赔付对方。 五、租赁期满后 如甲方继续租赁此粮田种植,乙方应优先出租给甲方再种植,续订合同。甲方退出租赁粮田应平整粮田交还乙方。 六、此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村委会,组委会,各持一份,恐口无凭,以字为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田地租赁合同7 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赁甲方田地作为生态苗圃综合种养基地,投资规模、范围由乙方自定。 二、甲方自愿将位于市区镇村组焦坑口上到上板冲的农田60、4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壹拾伍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每年每亩按旱田190元亩(含税金),共计:壹拾柒万贰仟壹佰肆拾元整(172140元)。 三、在租赁期间甲方应确保乙方道路畅通及正常的用水用电等各方面的需求,乙方不承担任何的附加费用(正常使用所产生的费用除外,如:水、电等),同时甲方应提供合适场地为乙方建设简易工作用房。 四、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协调周边关系,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正常经营,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乙方不得污染农田用水,并基本保持原有地形。 五、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签订合同当年一次性付清。 六、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的使用权,如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七、在租用期间,乙方应遵纪守法,如造成后果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在租用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改变或征用导致合同终止而造成的损失,国家给予的赔偿应由乙方领取,如未造成任何损失,国家的补偿应给予甲方领取。 九、租赁合同到期时,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另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租赁的优先权。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 田地租赁合同8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价款 水田位于(详见附图),面积212亩,租金每亩250元年,租期年,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整(元)。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由年2月1日至年1月31日止,租期年。 第三第、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合同义务及责任 1、乙方保证租给甲方的土地归乙方所有,无权属纠纷,如甲方承租乙方土地后出现权属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保证在承租期间水田只用于种植蔬菜使用,不得对水田进行改造或用于工程建设,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回租金,甲方必须恢复水田原样,不能恢复的甲方须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倍作为罚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违约,乙方无需退回租金,负责将水田恢复原样,如乙方违约,需退回甲方租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效力 1、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按指模)及水田地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委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田地租赁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的前提,在国家的法规政策指引下,经过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合同。 一、地址和租金 甲方将中新镇福和五联村温大田现有农田x亩,租给乙方作农作物耕种使用,租期从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共x年。每年每亩租金为人民币x元整。 二、付款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年度的田租x元,以后每年田租在当年新历1月20日交清,逾期20天不缴纳当年田租,乙方作自动退场,场内所有农作物归甲方所有(除乙方可拆迁的。材料和物质外)。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场内水电使用,但建设费用和其他费有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若该土地被征用甲方按乙方实际占用时间计算田租,土地征用款和场内青苗补偿归甲方所有,场内设备蔬菜大棚拆迁补偿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属于自负盈亏经营,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在承包期内甲方如有违约,甲方要赔偿乙方所有经营管理成本,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七、乙方在承包期满后,若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权,若乙方不续租,乙方有权把自己的蔬菜大棚材料和物资搬走。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档案一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名: 乙方代表人签名: 日期: 田地租赁合同10 承租方:(以上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上简称乙方) 因甲方扩大花木种植需要,特向乙方租赁。粮田种植花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租赁时间: 从年月号至年月号止,共计壹拾伍年,(根据政府责任制到户叁拾年不变年限的基础上约定从1995年至20xx年)。 二、地点和面积 具体位置于,区,面积为亩,具体田块形状及尺寸见附图。 三、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租金按每亩每年壹佰元人民币计算,支付方式为分两次支付租金,具体付款时间为第一次,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头拾年租金。(从年月号至年月号时间内的租金。)第二次年月号付清至年月号止的伍年租金。(此伍年的租金标准,根据社会经济的趋势,双方再作适当调整,但调整的幅度不能和桥边粮田租金标准相符,因为地域偏远,只能稍做调整。)甲方应按时按量支付乙方租金否则乙方有权收回使用权。 四、双方约定 在租赁期内,双方不能随意变更承租人或中止合同,不能随意提高或减少及拖欠租赁费用,从年月号年月号两年时间内乙方可在本人出租粮田内种植豆类作物,但不能影响甲方树木生长。按甲方提供种植方式种植。不能种植藤类及高杆作物。损坏树木照价赔偿。如遇不可抗拒的政策性的征收。粮田土地补偿为乙方所得,青苗和树木移植赔偿费用归甲方所得。每年政府发放的粮田补偿归乙方所得,粮田应上缴款项归甲方负责。不论经济增长和衰退,此租赁价格为锁定价格。双方认真遵守执行,否则以总租赁价的十倍赔付对方。 五、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租赁此粮田种植,乙方应优先出租给甲方再种植,续订合同。甲方退出租赁粮田应平整粮田交还乙方。 六、此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村委会,组委会,各持一份,恐口无凭,以字为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田地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都同意将自己所有的承包田租给乙方,用于蔬菜的种植。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承包田亩农承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所有权。 3。所种植的项目如有国家的优惠政策归乙方享受。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5。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 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出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租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田地租赁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科学发展我县的农林事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本人的责任田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双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田地租赁方法: 1、田地承包费的金额及支付方法:田地承包费按双方共同丈量的实际田亩为准,以每亩每年元人民币价格支付甲方田地承包租赁金,按每年自合同签订日前支付,甲方田地为:,共亩元合计人民币。 2、承包年限:租期为年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满后,甲方田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把生产小组亩田地权属以自愿方式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2、甲方出租的田地必须权属清楚、无争议。若甲方发包的田地发生异议,甲方应无条件解决,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发包田地后,应当做好当地群众工作,教育群众,不得随意放牧及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要协助乙方对造成损失者进行要求赔偿处理。 4、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占乙方承包的田地,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以便尽快领得补偿金。田地补偿金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和乙方所建的固定设施补偿金归乙方所有。补征、占的田地以实际面积算,甲方相应的减免乙方的承包费。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田地承包费时,必须给乙方等额有效票据。 5、甲方发包出田地后,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不得擅自提高田租,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 6、甲、乙双方口头协议未租赁好的田地,乙方要求追加多租田地时,甲方应同等的条件下租赁给乙方,若违约,按《合同法》违约条例追求其责任。 7、甲方现在的水电设施应无条件的提供给乙方接拉和使用,其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若乙方用电量大,变压器增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期间,该田地只用于农林业生产,不作它用。 2、在承包期间,乙方所产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承包期间,乙方可在田地搭房,铺设管道,开设通道,挖水井等,以利于乙方的生产需要,合同期满,大致帮助甲方恢复田地原貌。 4、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生产活动中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负责。 5、在承包期间,乙方会有少部分的黄泥撒落在田,应当作田土改良,合同期满,乙方不负责清理。 6、乙方在承包年限内,视生产情况需要,若承包的田地过多时,乙方提前一个生产季节告知甲方,每退还多于部分的田地,同时甲方应相应的减免乙方退田地实际亩数的租金,退还的田地由低往高退(即由东往西退),以一片水平田的田基埂为准;若乙方要多承包田地面积,甲方应无条件的协助好乙方要求多租田地面积的工作,乙方相应的按原定合同价格标准追加多租赁田地实际亩数的租金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单方随意终止合同或减少出租面积,缩短租期和提高田地租金,否则要赔偿乙方苗木和母树的搬迁费用。 2、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田地租赁合同1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响应国家农村土地流转的号召,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将地段农田计面积五亩,租赁给乙方开发经营。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甲方的农田,自主进行种植、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二、年限 租赁农田期限为年,(从年月至年月止)。 三、土地租金事项 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元年,每年总计元,租金的交纳采取按每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 3、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提供完善合法的耕地使用权。 4、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从事合同约定项目的生产经营。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4、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1、双方协商解除; 2、如甲方基础设施如水、电、道路无法使用,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但国家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补偿由乙方享受);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田地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一带田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四至范围以实际界限为准。 二、乙方租赁使用甲方该宗田地进行农业生产,租金形式按年度按时支付。 三、租赁期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兑付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田地租金为每年每亩40元人民币,本合同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交清十年租金,以后乙方应于每个十年度月日按时缴纳十年租金。如逾期半年未缴付承包款,为乙方自动放弃承包权。 五、租用面积约亩,具体面积以大眉村第9组各户实际亩数为准。每户应签字盖手印为据。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乙方放弃承租权,则押金归附甲方所有,如甲方提前收回土地,应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2、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项目需转租这块土地,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3、本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权如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国家需要。农作物及设施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5、乙方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6、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土地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急需使用土地的,须再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如到期不再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到期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甲方。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田地租赁合同15 甲方:梅州市平远县农丰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罗建军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价款 水田位于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小地名为黄路子(详见附图),面积2。12亩,租金每亩250元年,租期20xx年,20xx年租金共计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5300元)。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由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止,租期20xx年。 第三第、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合同义务及责任 1、乙方保证租给甲方的土地归乙方所有,无权属纠纷,如甲方承租乙方土地后出现权属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保证在承租期间水田只用于种植蔬菜使用,不得对水田进行改造或用于工程建设,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回租金,甲方必须恢复水田原样,不能恢复的甲方须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倍作为罚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违约,乙方无需退回租金,负责将水田恢复原样,如乙方违约,需退回甲方租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效力 1、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按指模)及水田地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委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梅州市平远县农丰实业有限公司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