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 推荐度: 解除劳动合同书 推荐度: 劳动合同书样本 推荐度: 简单的劳动合同书 推荐度: 标准劳动合同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劳动合同书汇编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动合同书1 招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作内容 甲方聘乙方担任行政总厨职务,厨房人数不得低于人,包括川黔菜师傅。《厨房聘用的一切人员由行政总厨按劳动合同管理》。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一年。合同有效期满,甲方提前30天通知乙方是否续签合同。 三、薪金(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工作效率及酒楼的实际经营情况议定: 1、每月厨师税后总工资为(人民币)元(小写: 元)包括劳动合同规定其它费用。 2、工资发放时间:从月起每月日为工资发放时间(工资发放不能推迟三天)。 3、广东厨师到时岗后甲方的报销软卧火车票每人一张。 4、甲方支付乙方的薪金,由乙方的行政总厨自行发放。 四、工作时间及假期 1、乙方上下班按甲方规定执行,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乙方每月享有四天轮休假(如轮休须提前通知部门经理批准),广东厨师累计八个月享受十二天带薪探新假。(如回广东探亲,厨师应合理调配好工作,保证厨房正常运行,且必须保证有人在岗若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家探亲,甲方按规定补发交通费用和加班费。如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酒楼将补发回程交通费。 2、探亲交通补贴:厨师1人享受贵阳广州往返飞机标各1张,另外的广东厨师每人享受贵阳广州往返软卧火车票各1张(八个月一次) 3、在合同工作期间,因乙方个人原因(辞职:请假或技术不符合酒楼的要求而需要换厨师等事由)而造成不在岗,厨师长有责任在不影响经营的前提下调配好工作,如需另外从外地请人在酒楼,往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劳动条例和劳动保护 1、甲方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环境,并于需要时向乙方提供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2、酒楼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因公负伤,甲方应负责一切医疗费用,并享有带薪病假。 六、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乙方的食宿: 1、提供住房(水、电、煤气),床上用品中、洗衣机、电视机、饮水机及热水器。 2、因乙方生活习惯不能吃辣椒,可另按排伙食,标准为每餐元人,包括3餐,用餐时间根据酒楼的实际情况为准。 七、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遵守中国法律、规定、政策和酒楼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酒楼的利益,服从甲方管理并配合完整厨部各项管理。 2、乙方确保熟悉和掌握一切货源,负责制定申购计划,监督进货情况,做好原材料的质量验收和保管工作,防止原材料变质,控制成本,减少浪费,保证出品质量,使厨房出口毛利达到 以上,(不包括餐厅营业成本如:水、电燃料、工资)。 3、抓好出品质量,提供准确快捷的服务,推陈出新不断研制新菜式(定期每个月推出新菜式,时间内定)创造酒楼特色,并协助酒楼搞营销策划工作。 4、乙方在厨房行使管理职能,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和定期培训当地员工的菜肴知识及技能、技艺。 八、奖惩条例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总经理管理,负责卫生达标,厨房出品质量,员工伙食,固定资产的保值等工作,若有失误视情节轻重按以下条例处罚。 1、重大失误由店务会研究决定处理意见 2、省、市、区卫生检查单位下整改通知单,厨师长必须配合整改。 九、职业按排 1、乙方师傅按排如下: 厨师长名、炉头个、墩子个、面点名。 2、甲方按排的采购人员,必须按要求配合乙方需要的出品原料的质量和价格。 3、甲方财务人员计算厨房部毛利率必须真实。 十、解除聘用合同 1、在下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不再符合合同工作条件。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酒楼的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造成失职或蓄意、徇私舞弊,对甲方的名誉、经济造成一定的损害,按照甲方规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因本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解除合同。 4、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修(包括境内、外)培训甲、乙双方需另签协议,如有违约乙方需协议的约定,赔偿甲方所支付的培训费用。 5、如乙方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部门拘留、劳动教养或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在合同期间若甲方无故中断合同(或未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除结清工资应追加发放工资的天为乙方补偿及返程交通费(注:总厨机票张,广东师傅各火车票张) 7、甲方拖欠乙方工资超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可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由仲裁机构解决。 十二、其他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要变更合同内容时,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书2 编号: 甲方(单位): 乙方(劳动者):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 名称: 住所: 乙方: 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 紧急联系人:电话: 一、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采用本合同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在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违反诚实守信原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联系方式、家庭地址、身份证明、入职登记表中提供的信息及其它由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等)存在虚假、隐瞒情况; 2。乙方的技术及能力不符合甲方招聘时对岗位职责的要求; 3。乙方不能达到用工单位对所担任岗位的要求或未通过甲方的“转正考核”; 4。乙方入职前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或其它影响工作的疾病但在入职时未声明的; 5。乙方入职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经历而在入职时未声明的; 6。乙方入职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入职时未声明的; 7。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甲方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录用的其他事实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履行完毕与原用人单位的竞业限制协议等情况); 8。甲方认为乙方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职位的工作,工作地点为。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在职时的工作表现、甲方的经营状况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具体见甲方提供的《岗位说明书》与公司管理制度。 第三条乙方应按前款所指向的工作内容的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并以此为依据,接受甲方的绩效考评。 第四条双方约定:经考评后,因乙方未能达到考核标准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在接到甲方符合约定条件的岗位变更通知后,应当按通知书所规定的日期到新的岗位工作。如果乙方拒绝或不能按时到岗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办公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现时国家标准工时制度。 第八条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有薪假期及甲方规定的各类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按月领取薪酬,甲方每月日发薪。如遇法定休息、节假日顺延。 第十条乙方在试用期内月工资为元月。转正之后,销售人员实行考核工资制,底薪:元月提成;行政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元月。 第十一条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岗位调整,甲方可对乙方工资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第十六条(一)本合同依法设立,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执行。 (二)本合同条款没有说明的均按国家及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若合同期内国家有新规定的,按国家新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则按甲方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劳动合同书3 劳 动 合 同 书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元或按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省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书4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单位性质:法人代表:单位地址: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 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其它有效证件号码:家庭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现暂住详细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签订本劳动合同期限: (壹)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贰)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参)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完成时即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为。 实行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二条: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甲方处从事工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和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分派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及遵守甲方企业的员工手册和其他规章制度。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温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生产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乙方实行以下工资计算方式 壹、计时制,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为元,考核工资元;试用期满,基本工资为元,考核工资元。 贰、计件制,具体计件单价另行约定。 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实行结构工资制,具体工资分配按甲方的薪酬制度及考核办法执行。 第五条、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放日期为次月初,前款所称的。乙方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及乙方岗位调整、绩效考核、违纪行为、工作评价等,对乙方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乙方实行工时制壹、定时工作制貳、综合计件工时工作制參、不定时工作制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将给予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九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工具。 第十条、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六、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七、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 第十五条、乙方愿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列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第十六条、甲方的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乙方对此在合同期内及离职后两年内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本单位其他人员以及外单位人员有意或无意的泄漏。甲、乙双方如另有竞业禁止协议,则竞业禁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溯并要求其赔偿经济失。 第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全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积分制管理制度。 八、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3)甲、乙方情况发生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的。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离职或擅自离开,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须经相关主管同意签字后,可以辞职;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辞职的须按《离职管理制度》申请离职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非乙方原因,甲方辞退乙方,则应一次性结清所有约定工资。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离职前,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中的未尽事项、文件、资料、凭证、各种办公用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未按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甲方将不予办理工资结算,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九、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相应的管理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招收录用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依据甲方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第三十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及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一年内,因执行甲方的任务或从事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运用甲方所有或提供的技术信物质技术条件等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及双方协商一致与该成果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如果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专利权的,其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属甲方。 第三十一条、公司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用人单位(公章)受用人(签名):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书5 甲方: 乙方: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为年。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以完成等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预计至年月日止。工作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因生产工作需要,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也可变换工种,岗位。 三,甲方的责任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属乙方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甲方接受乙方对缴纳情况的查询。 (三)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照省有关规定付给乙方食品保健费。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四)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四,乙方的责任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能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泄露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劳动定额。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各行业的特殊工种岗位的相关法规,规章执行。 六,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不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现岗位的工资定为: 。 (二)非乙方过失造成的停工,在停工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基本生活费,其标准不低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发放失业救济金的月平均水平。 (三)履行合同期间,甲方视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工作实绩,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七,保险福利待遇 乙方履行合同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患职业病,退休,死亡以及女职工生育等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的实施细则执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履行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若需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二)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三)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劳动合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停工期间除外);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六)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通知乙方。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九,约定事项 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款项:(选择打) (一)见插入的活页(二)无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其他内容的脱产培训后,要为甲方提供一定期限的服务,若服务期未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辞职,要承担经济损失,并赔偿甲方支付的培训费。服务期限和具体赔偿的办法,在约定事项中加以明确。无约定事项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甲乙双方可以在约定事项中约定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未约定具体数额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可以在约定事项中依法约定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具体办法,无约定事项的,一旦出现乙方因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赔偿甲方所损失的费用。 十一,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平等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法定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期内,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甲乙双方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劳动合同书6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有效联系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劳动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劳动合同期限采取如下第种形式: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作任务为:。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工作任务完成及收尾工作的需要安排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在岗位(工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同时完成公司或上级交待的其它任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照制度进行绩效考核,认可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乙方岗位、薪酬及判定乙方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 2、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为。 甲方在上述工作地点的其它地点(本市县)、分支机构有需要时,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安排到其它地点(本市县)或分支机构工作。 如甲方的经营机构搬迁,乙方同意相应变更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岗位及甲方的经营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 3、乙方同意,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将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1)连续两个月无法完成月任务业绩指标的; (2)因公司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设备更新等发生变化,导致不能安排原岗位工作的; (3)员工不论何种原因连续个月以上未到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它员工替换员工原岗位,员工重新到岗上班的; (4)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公司认为不利于工作需要调岗的; (5)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导致岗位必须进行调整的。 (6)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需要调岗的。 (7)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的; (8)单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应调整岗位的情况的; 乙方同意,薪酬标准参照调整后的岗位薪酬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三、劳动报酬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 试用期工资标准:上述工资标准的80,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于每月日发放工资。乙方同意,如遇客观情况变化、生产经营困难等,甲方可告知乙方适当推迟工资发放时间,但延迟发放不得超过一个月。 3、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职务、工作地点、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等因素,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但数额不得低于实际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乙方同意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月工资标准计算。甲方在该月工资标准之外另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等项目不计算在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之内。 5、乙方若对某月工资、奖金或福利待遇有异议,应在发放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该月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没有异议。 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如所在岗位有申报特殊工时制,则以申报的工时制度为准。 2、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职业危害防护。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影响经营、工作秩序的,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2)未经甲方同意在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工作; (3)自营、从事经营或投资与甲方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甲方相关联的业务的; (4)与跟甲方有竞争关系或商业往来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存在业务关联关系,有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 (5)挪用或侵占公司财物,或私自接受客户、供应商及利害关系方任何好处及报酬的,无论何种金额及手段; (6)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按领导的正当指令行事的,经再次要求仍不服从的; (7)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离开岗位的; (8)违反甲方的保密条款,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9)一年内累计旷工5日以上(含5日)或连续旷工3日(含3日)以上的,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次以上的; (10)在公司内有任何暴力、胁迫、伤害、赌博或盗窃等不法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 (11)乙方利用甲方客户、业务渠道,表达谋取私利的交易意向、发生谋取私利的交易行为或结果等; (12)乙方行为给甲方信誉造成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乙方行为被媒体所报道者; (13)提供虚假的票据进行报销,或报销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相符合的,无论金额多少; (14)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应当于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交参加社会保险所必需的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如因乙方拒绝、延迟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甲方违反《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乙方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补偿。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2)甲方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4、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在甲方工作而甲方无异议,则视为本劳动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并可多次自动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者确已不再上班时除外。 5、双方符合依法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如乙方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乙方应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未书面提出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签劳动合同。 九、特别约定 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客户、交易对方及其他甲方对其负有保密义务的。主体的商业秘密。 出于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需要,劳动合同终止前3个月内,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在乙方提出后正式解除前变更乙方的岗位。 上述保密义务不仅应在乙方在职期间,而且在乙方离职(不论任何原因)后仍应履行。 2、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交接经办的业务工作、归还当时占有的公司财物和文件资料、结清借款以及签署相关工作交接单等其他相关手续。双方同意在签署交接单后方视为办结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甲方在工作交接办理完成时支付。 3、如经甲方在乙方离职时或提前通知,则乙方在双方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无论因何种原因)两年内应遵守竞业限制义务,而无需再行约定。 如无其它约定,则竞业限制补偿金按乙方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份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向乙方支付。但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的履行,同时免除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如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按乙方离职前一年的全部收入的五倍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4、乙方在职期间接受费用超过3000元的专业技能培训后,如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则乙方应按未履行的劳动合同年限折算,向甲方返还相应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另行约定处理。 十、声明与确认 1、双方确认,乙方在工作期间所产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开发、总结的概念、创意、文件及所出版的书籍,工作日志、培训材料、操作手册、音像资料等),无论何种形态(文字、图画、音像等),其全部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 2、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用人要求、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情况,并已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告知乙方。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履历上的信息完全真实有效。乙方与其它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亦不受其他用人单位竞业限制义务的限制。 4、甲方通过本协议中列明的乙方联系方式的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发送相关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与文件、布置工作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乙方。 5、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理解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并同意遵守执行。此处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等长期的综合的制度,也包括甲方依照法律程序订立且以书面或内部电子网络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通知、须知、办法和细则等单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职位说明、各类行为准则等。 甲方规章制度将通过下述方式公示乙方:(a)书面传阅;(b)电子邮件送达;(c)甲方办公网络或公司网页;(d)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发布给全体员工或符合该规章制度适用范围的相关员工,乙方确认将随时查收。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和招收录用费用 (2)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有形或无形的经济损失; (3)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4)本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按前述约定乙方需对甲方负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中扣除。工资、经济补偿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 3、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权益的,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进行赔偿。 4、如任何一方违约或侵权,另一方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或侵权方承担。 十二、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如果甲方的规章制度未作规定,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2、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及劳动仲裁机构管辖。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劳动合同书7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文书送达地:同身份证住址 固定电话:移动号码: 人员类别:本地城镇本地农户外地城镇外地农户其他 甲方招用乙方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就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劳动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内,乙方在甲方每天的工作时间应控制在4小时以内,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二、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与乙方自身条件,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工作岗位之具体工作内容和方式,按照岗位职责说明书和工作流程或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根据岗位职责说明书的要求,乙方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三、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限内的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给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且甲方发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乙方对于甲方支付劳动报酬应及时进行核查。乙方对劳动报酬有异议时,应在收到工资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确认甲方已依法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全部劳动报酬。 五、甲方依法无需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仅仅只需为乙方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受当地政策因素影响,甲方无法单独为乙方申报缴纳工伤保险。 经劳动行政保障部门主持协调,甲乙双方经多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20xx 年5月份起,甲方为乙方缴纳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从其应得的劳动报酬中扣除其个人应负担部门的社会保险费。 六、甲、乙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亦无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合同期限内,如乙方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工作或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期限内,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未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乙方不辞而别,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六条的义务,致使甲方无法或者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手续,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认其负有过错,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甲方按照本合同中载明的乙方的文书送达地向乙方邮寄送达文书,不论乙方是否实际收(看)到,均视为已经送达。当乙方的文书送达地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本合同的签订属于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补签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均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报酬均已结清,且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补缴20xx年5月之前的社会保险费,甲乙双方之间已无任何劳动争议,双方均不再追究任何责任。 十二、本合同执行期间,若此合同或依据此合同订立的文件中某些条款因为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的变化而失效,合同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对双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不得代签和涂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书8 编号: (固定期限)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渭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书9 甲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至周岁,并具有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协议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工种;人数;每人月工资(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协议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协议,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碛凶钌?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劳务人员在协议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协议和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许可等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港币,此费用自签约时交付;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3)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从内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约终止或届满时返回原居地的旅费; (4)负责协议期内对劳务人员在香港期间的管理; (5)负责劳务人员满一年后延期签证费用,该项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签证处当时的规定支付; (6)负责在规定的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劳务人员的责任 (1)必须遵守香港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协议的条款; (3)协议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 (5)协议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员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宜继续工作; (3)不履行或破坏协议; (4)怀孕; (5)因病需长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 3。属以上(1)~(4)款的情况,如与乙方有关,路费及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与乙方无关,路费由被遣返的劳务人员自负,属第(5)款的情况,路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按双方签字之日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劳务人员进入香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协议到期如需续约,甲、乙双方需提前两个月协商续订。劳务人员到期后须返回内地;续约后乙方所需人员,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作出安排。 3。协议生效后不准单方面终止。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为此而付出的费用并加付工人一个月工资。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香港新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协议为非法或本协议规定的劳务人员不能继续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使得协议无法执行。 本协议如在上述情况下终止,乙方则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回内地并负担所需费用。 第八条仲裁 因执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将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劳动合同书10 甲方(单位)名称: 单位所有制性质: 电话号码: 地址: 乙方(工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为农民轮换(农民合同制)工人。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或熟练期个月。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即终止执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到车间(部门)从事生产(工作)。 2。甲方对乙方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需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提出如下要求:。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遵照国家有关本行业职工的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改善劳动环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特殊工种需要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四、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和政治待遇 1。乙方在试用期或熟练期内的工资待遇与同工种固定工相同;试用期或熟练期满后的工资待遇,高于本单位固定工。定为级元。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均与固定工相同。合同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工作年限(农民轮换工年出勤满250个工作日、农民合同制工人年出勤满270个工作日)每满一年由甲方加发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 2。乙方的劳保用品、福利待遇、生活补贴等与甲方同工种固定工的标准相同。 3。乙方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可享受15天(包括路程在内)的探亲假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并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按下列规定处理: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工医疗期以三个月为限,医疗费和停工医疗期间的生活待遇与固定工相同。病愈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或停工医疗到期尚未痊愈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因停工医疗到期尚未痊愈被解除合同的,企业发给两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乙方因工负伤,由企业给予免费医疗,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生活费。医疗终结(一般以六个月为限),经医院证明,并经甲方所在地的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由乙方户口所在地的县或乡送回原所在村安置,由甲方按有关政策规定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3)乙方非因公死亡,甲方一次发给两个月本企业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并发给其供养直系亲属三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救济费。 (4)乙方因工死亡或因工致残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回乡安置后死亡的,由甲方一次发给三个月本单位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并按月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条件时止。 (5)乙方患病的医疗和生活待遇,按照甲方固定工的办法处理。 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是职工队伍的一部分,政治上应与甲方固定工一视同仁。 五、合同的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经教育无效的; 3。乙方触犯法律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的。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六、劳动纪律和奖惩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保证完成生产任务; 2。乙方对国家、企业作出贡献或违反劳动纪律、国家政策法令,甲方亦比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企业规章,给予乙方奖励和惩处。 七、户口、粮食关系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农民身份不变,户口、粮食关系不转。 八、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和解除。其中一方确有适当理由需要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征求对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给予赔偿。 十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乙方所在乡一份。 甲方:乙方: 劳动合同书1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止。其中,试用期(有无),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工作地点为。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 第四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计时计件)标准为。其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第五条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项目为。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乙方发生工伤时,甲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4、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5、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按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撤销。 6、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书12 (通用)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注意事项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单位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应当与招用的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就劳动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 三、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劳动合同应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双方应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交劳动者的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用人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居住地址: 本合同涉及相关文书有效送达地址:紧急联系人(配偶成年子女父母):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工作任务完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劳动者工作岗位是,岗位职责为。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为。 劳动者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依据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根据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特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加点。 2。依法实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方式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3。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方式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劳动者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向劳动者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于每月日前足额支付: 1。月工资元。 2。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为,用人单位应合理制定劳动定额,保证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劳动者月基本工资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 4。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计发标准为或元。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合理调整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劳动者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工资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劳动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用人单位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的规定。 第十一条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有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职业培训和劳动保护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劳动者应主动学习,积极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用人单位应依法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提供职业病防护措施,在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并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劳动者应当配合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双方约定事项 第十九条劳动者工作涉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出资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要求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中记载的劳动者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劳动合同期内通知相关事项和送达书面文书的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化,劳动者应当及时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四条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内容,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用人单位(盖章)劳动者(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书13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续订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二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劳动合同书1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充分了解《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与职工签订违背职工意愿的劳动合同。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双方确定签订劳动合同后,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试用期长短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确定。其中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四、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要求的不同,按规定程序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双方可以选择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五、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可在合同中约定,也可在本合同书后附页说明,并双方签章认可。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六、建筑、餐饮、旅游等行业根据行业特点,可就报酬支付方式、工作时间等方面内容对本文本依法进行修改补充后使用。 七、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涂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应由乙方持有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期限为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双人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岗位或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市县(区)。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内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周期(周、月、季或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后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事先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可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方式。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企业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双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第七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甲方应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九条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三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甲方应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乙方加付赔偿金。 第二十条甲方违法解除和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八、其他 第二十一条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双方协商签订的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训协议。2、保密协议。3、岗位协议。4、其他协议。 第二十三条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劳动合同书15 甲方(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方因自愿提出与方解除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议定如下事项: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为乙方缴纳五金至年月日止(甲方为乙方缴纳五金的时间为年月日)。 3、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4、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按协议各自应履行的义务要在三日内主动履行完毕,否则要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以后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有关与原劳动合同关系的要求。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