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合同 推荐度: 三人合伙投资合同 推荐度: 两人合伙投资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二人合伙投资生意合同 推荐度: 投资合伙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热】合伙投资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伙投资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合伙投资合同1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2、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合伙投资合同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合伙投资人就合伙投资承租柳州市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生产线一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投资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1、,身份证号:住所: 2、,身份证号:住所: 二、合伙投资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单位:万元 出资者 名称货币实物合计出资比例缴付日期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同承担风险责任。 四、投资的转让 1、合伙投资人向合伙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合伙投资人同意。 2、合伙投资人因其他原因,可以向另一方合伙投资人转让其在合伙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五、合伙投资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投资协议终止: 1、合伙投资人增加或变更; 2、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5、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合伙的其他事由,经双方合伙投资人同意。 合伙投资协议终止前发生的合伙债务,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共同承担债务。 合伙期间所购置的机具设备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尚未售出的产成品等,在合伙投资终止时的资产评估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六、违约责任 1、由于合伙人单方行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2、合伙人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伙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 3、投资双方若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伙人签字: 签定日期: 合伙投资合同3 一、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三方共同出资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及分红 共同出资人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xx万元人民币。 甲方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x; 丙方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x; 三方一致同意甲方为经营项目的法人、管理人并管理所有股份,甲方独立拥有月工资。 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每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成本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各项管理费及共同体投资经营体内折旧耗损,是为当纯利润。红利按每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X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丙方实时监管,每核算签字后,分红。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经营项目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方协商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次);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 五、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不允许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员进行转让及赠与股份(共同投资经营体中为激励奖惩员工所产生的赠与股份,首先得到共同投资人的统一决定方可,赠与股份不得超过共同投资经营体总股份的,)。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提前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并得到其他共同投资人的一致商议决定。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共同投资经营体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共同投资人在签订合伙投资协议并交纳于甲方投资款项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如遇共同投资体不能正常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甲方必须出具一次共同投资人在银行的共同投资款项的剩余存款证明、共同投资体内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甲方在处理对外官方事务时,如若涉及共同体大额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甲方在处理涉及共同体对外私方的小额经济支出时,应以个人工资项里自行支出,无需向共同投资人汇报。 七、违约责任 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三方共同投资人严格遵守本合伙投资协议书中的条款,如有违约不予退还共同投资体中的投资款项并没收应有全部股份,如产生异议可将本协议提交当地所属法院予以仲裁。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合伙投资合同4 合伙人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 合伙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定、互利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 合伙人以自愿为原则,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优势和能力,创造一个行业,把合伙人自身的价值体现出来,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一、合作经营的具体情况。 该合作店铺位于主要经营范围为:钢结构工程,不锈钢铁艺铝材门窗工程,防护围栏等金属焊接安装工程。 二、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如房租,水电,购买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笔生意所赚金额除去开销后平分(备注:无论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户交完货之时,无论是否完全收款,双方都应立即做好亏盈账目,除去开支,应立即平分所赚金额,留有余款的工程,双方共同承担向客户收余款的权益与义务)甲乙双方权益与义务平等,乙方对工作的一切事宜,拥有发言权,和决断权(如材料购进,工程外包,工人聘请,包括与客户溢价,签单,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双方其权限是: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购进和出售产品; 支付合伙债务; 开支实行公开制度须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投资额、方式 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投资,具体投资金额,按实际所需待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内容)。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投资为共有财产,(如施工工具,办公用品,店铺装修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投资仍为个人所有,投资款合伙人自行约定时间予以返还。 第五条:入伙、退伙,投资的转让 1、入伙: 需承认本合同; 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退伙: 需所有合伙人认同的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投资初期的投资金充公,不予退还。 3、投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投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并且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七条:禁止行为 1、禁止合伙人自己或以合伙人名义参与或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经证实后,确有此事,将报告或扭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处置,责任由个人承担,与合伙和其他合伙人无关,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在进行业务活动期间,禁止合伙人之间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6、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合伙期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即行邀请中间人和公证员清算并给与公正; 清算后如存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投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投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内容。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 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或盖章) 联系电话: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合伙投资合同5 为了明确合伙人的经济关系及职责,共同完成投资合伙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合伙人反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定如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性别: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 合伙人:,性别: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 合伙人:,性别: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 合伙人:,性别: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 二、四名合伙人共同投资,承包(即:)住宅楼。 工程项目名称:住宅楼房。 工程施工地点:。 三、合伙宗旨 经四方共同协议,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四方出资承包住宅楼房建设工程,本协议明确投资利润分配依据。 四、合伙人及投资金额: 本工程预计投资万元(建地面积约平方米,共幢,分期建设,首期建设幢,后期建设幢,首期约投资万,后期投资约万。具体投入资金按工程进展需要而定计划)。合伙人均按计划比例出资。按股份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人分配比例为;合伙人分配比例为;合伙人分配比例为;合伙人分配比例为(除按上述分配出资,合伙人作为前期花费本项目的居间人,经协商约定,由合伙人负担的出资额作为合伙人 的居间费补偿)。本合同签字之日,各投资人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出纳交付投资款,出纳向各投资人出具收据。投资款用于支付该住宅楼房建设工程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支出。若合伙人之一者未在约定的时间投入资金,减少其相应出资比例,该合伙人的最终出资比例占有额以实际投资计算。 五、盈利分配及债务(亏损)承担 投资利润与亏损分配比例:(按出资比例分成)工程款收入在扣除人工、机械模板材料等直接成本后,首先用于归还合伙人的投资本金在分配利润。(如项目出现亏损,按投资比例分配) 六、合伙管理: 1、合伙事务施工现场执行总负责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的班组确定、材料采购定价等现场一切事务由四方合伙人委派全权管理。 2、合伙事务当中由负责与供地方的关系工作。 3、合伙事务当中由负责代表四位出资人与供地方住宅楼建设工程签订合作建设协议。该协议当中的利润及风险由四位出资人(按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七、财务管理 由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出纳),方负责帐务处理(发票管理),支出发票及费用由签字方可报销。 八、财务制度 设立该项目工程专用帐户,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凭印鉴支取现金。 九、退伙协议 合伙期间一方不得退出,如需退出务必由四方同意方可退出。 十、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共同协商共同管理,并参与日常事务的处理。(财务、安全、质量、进度)。 十一、合伙期限 合伙期满四方按盈亏分配比例共同商议盈利分配。各种材料的处理按盈利分配比例处理。合伙期限至该工程项目结束并分配完合伙财产为止。 十二、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四方必须信守本协议,如一方违约除赔偿守约方各项损失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承担工程项目总金额的的违约金。若双方发生分歧按协议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上诉法院解决。 十三、本合同与年月日签订的《》及年月日签订的《》互相联系,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本工程项目的合同体系。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共四页,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十四、组成合同的文件 四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名: 合伙人签名: 合伙人签名: 年月日 合伙投资合同6 姓名: 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酒店,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合伙各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酒店的经营宗旨:共同经营,并获得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餐饮,客房。经营地址:吐鲁番市高昌路号。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日起,至日止,共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账户。 1、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 2、合伙人范波春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合伙人徐政德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合伙人陈圣秋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4、设立存取款账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公务账户。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人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在未收回出资额期间,甲按年盈利的60分配;乙按年盈利的20分配;丙按年盈利的20分配。收回出资额后,甲按年盈利的40分配;乙按年盈利的30分配;丙按年盈利的30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3、合伙经营终止:酒店转让所得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甲对酒店发展方向、酒店的。大宗财务支出具有决定权,并负责协调酒店行政外围工作。 乙、丙负责酒店日常事务管理。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协助合伙负责人管理合伙事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约定分红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每月财务,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合伙人监管。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合伙期间,合伙人亲属不得参与酒店经营。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合伙经营期间,除合伙人一致同意外,不得终止合伙行为;如一方强行终止合作,则其投入出资部分归其余合伙人所有。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投资合同7 甲方:法定地址:法定授权人姓名:乙方:法定地址:法定授权人姓名:丙方:法定地址:法定授权人姓名:(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X。) 第一条全体投资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出资比例: 第二条经营期限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风险承担甲、乙、丙方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全体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需承认本合同。 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 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协议的终止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共同投资人增加或变更。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依法撤销或破产。发生投资人难以继续共同的投资的其他事由,须经全体投资人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1、由于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行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及方式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 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3、由甲、乙、丙方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三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三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方另行协商。 2、本协议一式份,由三方于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合伙投资合同8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xx”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认同格兰仕文化; 2、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乙方不参与甲方xx店经营; 3、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xx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6、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xx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乙方制作部分关于xx宣传单页、海报; 9、乙方在媒体上对xx店给予宣传推广; 10、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xx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xx,开发适当特色的xx新菜系; 4、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xx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xx宣传品; 6、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格兰仕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xx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xx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xx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公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伙投资合同9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作为发起人参与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丁方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 日年月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年月 日年月 合伙投资合同10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住所: 乙方:住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丙:,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馆项目,总投资为45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 第二条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餐馆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每年餐馆总销售利润进行分配或再投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决定权按出资比例多少来界定。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餐馆的管理及日常事务。薪酬为底薪元利润提成,经营期间乙、丙两方均有权了解餐馆的账务及经营情况。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只要三方继续合作,本协议持续生效。 第十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其他两方提出,退出金额按退出时餐馆资产比例来返还,返还期限不超过天。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餐馆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丙方:(签章) 地址: 合伙投资合同11 甲方: 驻地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驻地地址: 法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真诚合作的原则,就共同合作由甲方投资、乙方拍摄、制作影片《》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原则 1。本合同各项条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 2。合作双方保证各方完全拥有法律权利、能力和许可签署此合同书,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全权负责本剧的预算、制作团队、摄制日程,以及本剧的拍摄制作等项工作,甲方全权负责本剧的投资工作。 第二条基本条款 一、概况 1。剧名:《幸福,擦肩而过》(暂定名) 2。剧长:25分钟 3。类型:数字微电影公益短片 4。摄制周期:一个月。 5。后期制作周期(至完成校正拷贝)二个月。 6。总成本:约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支出为准),由制作费、宣传费及不可预见费四部分组成。 二、 就电影《》的拍摄、制作,甲方的投资额为人民币约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以实际支出为准)。 三、 《》的拍摄、制作事宜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保证并承诺其系依法设立并具备合法的电影拍摄、制作资格的法律主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足以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并实现对本项目的的投资回报。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工作提供投资款总计:约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以实际支出为准),投资款到位方式为: A、本协议正式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专用帐户总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 B、本协议签订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汇入乙方指定专用帐户总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 2、有权派员出任下列职务:(1)出品人(第三顺序人)(2)监制人(第三顺序人)(3)策划人(第二顺序人) 3、作为电影《》的摄制单位在完成片上版权处列第一署名。 4、完全按照本协议所约定投资款额和条件投资本剧,如遇乙方拍摄超支(超出人民币万元)甲方概不追加,由乙方自行解决超支部分的资金;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导致剧组拍摄超支,超支部分由甲方支付。 5、有权利监督、督促乙方依照约定如期完成工作并保证作品(工作)质量,在乙方违约情形下,有权利视情况要求改正,中止、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权负责电影《》的策划、拍摄、制作的全部工作,保证该剧的艺术水准和质量,有权出具全部工作方案,并就其出具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实施对甲方全权负责,保障甲方投资及收益的安全。 2、有权决定并派员出任剧组涉及所有艺术和创作以及管理职务。 3、有权在电影《》完成片版权处列第二署名和承制方第一署名 4、全权负责电影《》摄制组的组建和管理等艺术创作及决定电影制作过程中的一切行政事务,并视实际情况有权决定本剧的开关机时间。 5、全权负责本剧的报批和审片工作。 6、乙方保证本协议签署后履行期间工作团队的稳定性,不发生主要成员和演艺人员中途退出和更换的情形(除签约人员不胜任工作外以及违反剧组相关纪律的)。 第三条违约处理 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协议,不得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的实际经济损失,向对方索赔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条件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按时和拖延给乙方支付投资款,造成剧组工作延误和影响开机时间,甲方则应该相应追加因甲方拖延支付时间而使乙方和剧组造成的实际经济投入和损失。如确实因甲方无力继续投拍本剧,甲方应当书面允许乙方另行寻找投资人共同投资继续本剧的制作,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继续参与本剧的制作。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投资结构变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3、乙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逾期两月以上不能完成阶段性工作计划;或者发生可能导致不能保证该电影如期拍摄完成并投放市场的情形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本协议若因双方以外的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预计、抗拒并克服的情形致使制作进度受阻,不属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亦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有效;协商不成,以甲方所在地为司法管辖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条 因本协议签署及履行发生的送达,以双方在协议中留存的地址及方式为准,一方如有变更,须于3日前书面通知对方为有效。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成立生效。经双方认可的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投资合同12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单独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及设备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现金及设备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丙方以现金及设备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组织计划 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投资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的规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车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购买以孙淑慧的名字挂靠在重庆市丰都县公路运输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车,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二、该车总价37。6万元(大写叁拾柒万陆千元),甲乙双方各出资一半即18。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千元),利润、亏损平均分担。 三、驾驶员、售票员的工资随行就市。 四、该车从年8月1日开始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享受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在年8月1日以前将18。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千元)的购车款交给甲方,该车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六、该车在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归甲方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保证该车在双方开始共同经营期间大小配件齐全,保持车辆正常运行。 八、该车保险已交到年1月,年的返还款各一半。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违约付守约方违约金为该车总价的10。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合伙投资合同1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发廊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发廊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发廊,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发廊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专业美发沙龙,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乙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丙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甲方为负责公司经营管理;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工资为底薪一千元加公司业绩百分之五为经营管理策划待遇。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丙(姓名) 合伙投资合同15 甲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项目 第一条: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x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x万元,甲方全权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50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三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30亏损!若超过30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打造专属自己的淘宝旺铺装修店铺优化商品推广网站客服工作物流发货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全权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xx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十三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