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与设备出租合同 推荐度: 厂房出租合同 推荐度: 厂房出租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个人厂房出租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厂房出租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厂房出租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厂房出租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厂房出租合同1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经协商甲方现将环市北路64号建设机械土石方工程公司车场内修理车间及车间面前空地即东至西现上车台为界的混凝土土地面为线,共约800平方米场地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一、租赁期限 从20xx年12月8日至20xx年12月8日止,共五年。 二、租金和管理费 每年租金14000。00元,管理费10000。00元,共24000。00元。 三、租金管理费的交付方式 乙方一次交足一年租金和管理费方可使用,下年的租金及管理费于该年12月底前交清,以后每年如此。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现状设施、场地交给乙方和原车间安装照明电及三相电表一并交给乙方使用。 2、监督管理整车场使用,协调做好邻居经营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使用范围内,如需增加任何设施。设施施工前必须把方案交给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时不得破坏原建筑物主结构。 2、负责租赁属乙方使用的水电费。 3、要按常规汽车修理厂条件经营,保证环境卫生,消防系统齐备。 4、在使用范围,乙方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人为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 5、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原置可动财产,不可动部分(含围墙、房屋、天棚等)无偿留给甲方使用。 五、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单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索回车间及场地或转租他人,不得提高或压低租金和管理费,否则作单方违约处理,违约方必须按法律规定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如数赔偿给守约方的所有损失。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足租金和管理费给甲方,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足,必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延长交纳时间,否则,以逾期进行天数计,按所欠款项总额每天罚款5,超过一个月不交,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及场地,乙方除交清所欠租金、管理费和违约金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未尽事宜 本合同书如有不详事宣,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从甲方收到首期租金及管理费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2 委托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中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结构:;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租期:;房屋用途: 房屋权属: 其他条件: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中介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元,可看房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中介活动费用 中介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中介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中介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中介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中介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中介人(章):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厂房出租合同3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本着安全、有效、满足施工生产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本着甲乙双方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协议。 一、施工升降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接受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所有参加人员签字后形成有效记录,未经入场教育者不准上岗作业。施工升降机在安装、拆除前,应和乙方共同对施工升降机机组和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维修、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带安全帽、安全带。 二、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施工升降机司机进场后甲方必须检查有效证件安排上岗。 三,乙方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工地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要服从项目部领导和安全部门的管理,不得违反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因乙方工人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项目部和安全部门的管理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各机组机长除负责本机组安全操作外,还必须负责各机员日常生活用火、用电的安全。 四、升降机安装后,应经天津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后并经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报天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时或每满一年后,均应有生产厂家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定。施工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三个月应进行一次防坠落实验。 六、施工升降机司机及安装、顶升工人严禁酒后作业。 七、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至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八、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施工要求配备足够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不得疲劳驾驶,必须严格八小时工作制,不得超时,如因疲劳驾驶而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甲方在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乙方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定期维修、检查、保养、并作好记录。 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对甲方下发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要实行三定原则,不折不扣的进行定期整改,乙方不得拖延整改时间或者拒不整改。 十一、施工升降机司机的工作必须保证施工现场24小时的正常进行,随叫随到,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睡岗或在岗位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二、如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工作人员要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及时上报项目有关领导调查处理,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十三、乙方设备进场前必须向甲方安全管理部机械管理员报送设备出租、安拆单位资料,报送资料必须齐全、有效。老旧设备进场前乙方必须对设备进行一次大修、保养、刷漆,以保证日后的正常使用。 十四、设备进场后乙方每月最少对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检查,发现设备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填写维修检查记录、定期检查记录报送甲方(每月一次)。如乙方未按规定每月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的,甲方每次对乙方罚款1000元。 十五、乙方在设备安装完毕后20天之内必须办理完设备检测。乙方如如超出规定期限未办理完设备检测,甲方扣除乙方租赁费5000元。 十六、甲方因施工要求需要对设备进行顶升、附臂时,应与乙方商定顶升、附臂具体日期,甲方须提前做好现场相关的工作协调安排,通知到受顶升、附臂影响的分包单位全力配合顶升、附臂的如期完成。 十七、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因设备顶升、附臂、维修、操作人员服务质量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及安全状况,每接到项目投诉一次,经甲方核实无误后,罚款5000元,罚款从租赁费中扣除。 十八、乙方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上岗及持假证上岗者,对乙方按每人每次500元罚款。 十九、乙方在甲方同一个施工现场安装多台施工升降机的,按每三台升降机配备一名驻场机械维修管理员,负责对乙方施工升降机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及司机的管理。如乙方未按要求配备驻场机械维修管理员的,甲方按1000元月人对乙方进行处罚。如乙方连续三个月仍未按要求配备驻场机械维修管理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现场的施工升降机拆除退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施工升降机拆除后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4 合同编号:69159 出租方(甲方): 地址: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电话: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村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1250平方米, 深圳厂房租赁合同。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三年,即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止。前3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20xx年12月1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11000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22000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11000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 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厂房出租合同6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的位置、面积及使用 1、甲方将位于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证号:】;厂房面积为平方米【房产证号:】。 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3、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月内在租赁场地内处,每半年交付一次租金。 第二条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有实际负荷250千瓦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有正常用水供生产使用; 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协助乙方处理工商税务等部门关系及地方关系。 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并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乙方租赁物正前方厂地有免费使用权。 第三条合同签订后乙方即付甲方履约保证金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收款账户信息:户名: 第四条租赁物的转让 1、在租赁期间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双倍租金。 第五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甲方予以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租 租任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转租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第七条免责条件及合同的终止 1、如遇不可抗力对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八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九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7 甲方(发包方):工作室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风险提示: 发包人或者发包单位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承包人的企业形式,如果承包人是个人、合伙企业、或是个人独资企业,按现行法律法规将不能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审查承包人企业是否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资质等级是否与合同的建设项目相适应。按《建筑法》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发包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联合体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审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挂靠”情况,“挂靠”导致合同无效。 发包人在签施工建设合同前应当注意审核承包人资质,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情况,避免合同无效。 乙方(承包方):工程队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了保护石雕工程制作工人的安全,需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1、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2、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施工现场情况复杂,有的一个施工工地,会同时有几个不同的分包单位在施工,因此,针对安全生产来说,就是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安全责任也应当明确界定,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双方应当做好沟通与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时候双方相互推诿。 四、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风险提示: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五、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六、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风险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违反以上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其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据此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执行。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指定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乙公司愿意自觉接受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 十一、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乙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称“ 厂房出租合同8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厂房租赁场所租赁经营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并执行本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同一厂区、场所范围内多家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负责对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内的公共通道、疏散通道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检验、检测、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商定。 5、发现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或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隐患,及时通知乙方停止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报告。 6、出租厂房租赁场所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设备、火灾、车辆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技监等部门。 7、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二、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甲方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检查监督。 2、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安全干部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3、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同时参加安全管理小组开展的各项活动。 4、建立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对设备和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6、在承租厂房租赁场所内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必须报甲方同意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规定,不得破坏、改变建筑结构。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的设备和建筑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设备,依法转租的,要在转租过程中签订的安全协议书上,明确安全、特种设备和治安管理职责。 8、发生生产安全、设备、火灾、车辆等各类事故,按事故类别立即如实报告所在地的安监、公安、消防、技监等部门。 9、生产经营单位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出入口的通道畅通,严禁封闭、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三、其他有关要求 1、甲方在出租期内指派同志,负责出租区域内的安全工作。乙方指派同志负责厂区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的管理。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出租区域内发生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的,甲乙双方应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造成甲乙双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 3、乙方违反本协议,擅自对出租厂房租赁场所进行改建、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整改或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等情况的,甲方可以中止租赁合同,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协议书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有同等法律效应。 5、本协议书内容如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之处,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区域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四至,南至;西至,东至;地总面积。(地块名称、四至)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等费用元人民币。 三、经营权 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后,甲方应立即将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以转让费用元为限,按月利率计付。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元,由乙方于每年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情况。 厂房出租合同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自有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厂房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四、租金: 1、厂房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厂房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五、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厂房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厂房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厂房安全。 2、甲方的厂房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六、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厂房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厂房,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厂房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厂房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厂房出租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同属于集团辖属公司,经申报审批同意后,甲方将部分闲置厂房免费提供乙方做为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将闲置厂房免费提供给乙方生产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乙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六、乙方应保持厂房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 七、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十一、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单位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日期: 合同签定日期: 厂房出租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乙方完全了解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与建设情况。 甲方保证在乙方按期缴纳房屋租金后对该房屋享有绝对使用权。 第一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出租房屋单体总面积为平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现有的装修及格局为甲方自费施工,在租赁期结束后,乙方不得恶意破坏,并把所有垃圾清理打包带离厂区,原有的所有固定不可移动之装修装饰归甲方所有,乙方出资隔的隔断、可移动的家具、电器、设备由乙方带走,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被损坏物品的价格要求乙方赔偿。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办公不存在噪音污染、粉尘污染、污水污染且产生的废料垃圾进行必要处理后进行转运,严禁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坏公共利益行为。 若违反该规定,视为乙方违约。 第三条:租金、押金、水电费等支付方式 1、租金:租金:第一年未含税元平方米月,年租金为元。 房租每年递增5,即第二年未含税元平方米月。 年租金为元,第三年未含税元平方米月,年租金为元,以此类推。 房租费每半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在入住后7日内将第一次房租支付给甲方。 在每期使用房租前,需提前一月支付未来半年房租。 乙方如逾期未支付租金,则应以欠付租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标准承担违约金。 2、以上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用和停车位费用,物业管理费用和停车位费用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政策,统一收取,物业费定价为1。1元平方米月。 (注: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卫生费、公共保安费等)。 物业费为半年付,必须在当年支付租金的时候同时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3、乙方生产产生的水电费、公共区域所用的水电费公摊均有乙方自行负责,按照甲方要求按照市场价格向甲方缴纳,后期若增减按照实际发生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入租前更换为甲方指定的插卡电表)。 4、押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先付房租后使用房屋,押金为 元(大写:元整),通过现金方式支付。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押金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在合同到期后,乙方支付完所有费用及交接清楚后,在三日内全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乙方未结清相关费用的,甲方扣除乙方的未支付的费用在三日内将余额返还乙方。 收款账号:名称:税号:开户行:账号: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因房屋正常维修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乙方使用房屋期间必须依据规定缴纳水费、电费。 因乙方未如时交纳以上费用造成停水、停电,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3、以上房屋的租金均为不含税价格,若乙方需要开具发票,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5、租赁期间,乙方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需提出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且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承重柱子、外墙等,不得违反规划要求,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因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造所发生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第五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售该出租的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转售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终止 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发生本协议的违约情况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甲方发生本协议的违约情况或其他损害乙方利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租房定金同等金额的赔偿金: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能给乙方使用。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出租房屋,要能供乙方注册公司。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没收租房定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分割转租承租房屋。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拖欠房租累计达30天及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房租。 4、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则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双方另行协商,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若乙方没有续租,也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乙方享有绝对使用权。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或期满后三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逾期未交付的,按租金标准的1。5倍支付占用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维护好整个园区卫生、环境的义务 2、甲方的共用及配套设施有义务让乙方共享 3、乙方有维护好租赁房屋内卫生、环境的义务 4、乙方有爱惜房屋设施、公用设施的义务 5、乙方工作人员有遵守园区合理的管理规定的义务 6、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公司因行政事务所需要提供的租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材料第九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高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厂房出租合同14 厂房分租安全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新城宝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源鑫达五金弹簧制品厂(以下简称“乙方”) 20xx年04月01日甲乙双方共同与宝盛工业区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为加强厂房租赁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厂房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 一、有关双方责任 1。甲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甲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双方与宝盛工业区联系。 3。甲方在分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本公司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乙方在分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本公司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5:甲方分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乙方公司人员伤亡事故,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6:乙方分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甲方公司人员伤亡事故,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7。甲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宝成工业区厂房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8。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宝盛工业区厂房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甲乙双方对自己公司(工厂)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三、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在得到对方确认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对方工作区域。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协议书》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负责自己损失(根据问题归谁方的原则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20年月日20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场地、厂房、转让机器设备的事宜经自主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数量 甲方将位于租赁给乙方使用。厂区内未列入租赁物明细清单的甲方所有物品应由甲方妥善保管。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继续承租的意向,乙方拥有优先权承租。 第三条、设备转让 甲方现将与水晶、相框制作相关的机器设备以及配套设备及相关客户信息与乙方一次清算(包含两个铁架),转让给乙方所有,共计万圆整人民币,一次结清。 含清单列明的场地、仓库、厂房。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经营范围内的工艺手艺传授给乙方,并包学会掌握,乙方经营期间并给一定的帮助。甲方将经营范围和经营信息转让给乙方,不得再次转让给他人或自己使用,另配一次函授学习。 2、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相关配套设施、条件。 3、监督乙方对租赁物,场内附着物的正确使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期支付租金。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 第六条、租赁场地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终止合同前,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租赁场地归还给甲方。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年租金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1、未按约定使用场地经甲方2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若因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国家政策的调整及不可抗力,导致承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承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3、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的。 4、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不接受甲方监督纠正。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以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依法向本地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份,乙方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的附件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