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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书

6月2日 飞虹谷投稿
  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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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密协议书(合集15篇)
  在当下社会,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密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保密协议书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
  除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的条款之外,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有关保密和竞业禁止的若干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保密义务
  1。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以及解除终止日后的竞业禁止期内,均不得为其个人利益使用或者向其他个人或单位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并且应当始终尽全力防止保密信息被披露。
  1。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以及终止日(定义见下文)后的一年内,任何由员工独自或者与他人一起创作或者开发的创意、作品、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和专有信息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所有权(“知识产权”),只要这些知识产权与员工在公司的职责或公司指派给其的任务有关,或者是利用公司的资金、资料、技术秘密和技术条件创作或开发而成,则该等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另外,本条的规定对员工的继承人和受让人有约束力。“终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满未续约而终止之日,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终止或解除之日。
  1。3保密内容,包括:
  1。3。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客户基本信息、客户调查报告、客户贷款信息、成交或商谈的保费价格;
  1。3。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份构成和投资情况、公司近远期发展战略、经营方针、重要决议、投资方案、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与公司经济利益关系重大的研究开发项目和计划、经营管理策略;
  1。3。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
  1。3。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数据库、研究设计开发记录、业务操作流程、操作手册、担保费率计算说明、技术方案、技术数据、技术文档、科研成果、相关函电等。
  1。4保密范围
  1。4。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操作的;
  1。4。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1。4。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1。4。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1。5乙方同意保持所有甲方所了解到或可能了解到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处于最严格的保密状态,除非为履行乙方为甲方所进行的工作任务且符合甲方与该第三方的协议外,不向任何个人、企业或公司披露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或技术秘密。
  第二条:竞业禁止
  2。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工作,不得参与其他组织对甲方的商业竞争;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甲方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乙方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
  2。2如果乙方意图被一家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机构聘用,或直接或间接进行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则其须获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2。3在合同期限内,员工不得建议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试图说服或促使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例如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银行)的雇员接受其他个人或单位的雇佣,或离开公司或其关联方、股东、客户及商业伙伴。
  2。4甲方将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向员工按月支付相当于员工月基本工资25的数额或法律要求的竞业禁止补偿的最低数额作为当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除非甲方在竞业禁止期限届满之前不再要求员工遵守竞业禁止义务。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在合同期限内,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可要求其赔偿,赔偿金额相当于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若违约责任发生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可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不予提前通知。
  3。2乙方承认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可能会给在甲方造成无法挽回且不能通过金钱赔偿予以弥补的损失。因此,如乙方违反或威胁违反本合同,甲方除其它救济之外还有权申请禁制令或类似强制措施,且乙方在此放弃任何关于甲方存在其它救济方式的抗辩或任何其他可能阻止甲方申请实际履行或任何其他救济方式的抗辩。乙方承认除适用法律为乙方的任何限制之外,其还应遵守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的任何限制。
  3。3本协议与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存在直接冲突的,按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条:其他
  4。1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2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4。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企业与员工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保守工作秘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密内容和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践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公司规划、设计、工程图纸等未公开资料。
  8、XX公司客户要求保密的资料。
  9、其他经甲方未向社会公开的与公司有关的事项。
  以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
  第二条保密原则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接受甲方的保密教育和监督,履行与工作岗位相XX的保密职责及本协议所约定的其它保密职责。
  2、乙方在离开甲方工作岗位后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甲方各类秘密,XX履行相XX的保密措施,否则若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3、本协议未约定的,或甲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XX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甲方的秘密。
  第三条保密责任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发布、发表、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
  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他人的各类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留存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2、乙方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阅甲方加有秘密标识的文件资料和有关软件等,亦不得向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打探有可能涉及到甲方各类秘密的有关资料。
  如乙方因工作需要不得不查阅甲方秘密资料的,XX按照甲方内部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同意的,方可查阅。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携带属甲方保密内容和范围内的任何资料离开甲方办公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回家、出差、外出参观、旅游、探亲、外出公共场所和出境等);也不得利用信件、电话、网络等通讯手段泄露公司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擅自保留和带走原在岗位时得到的任何文档、图纸、资料、磁盘、胶片等载有公司保密信息的资料及复印件。
  第四条保密责任的除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须承担该项秘密的保密责任:
  1、某项秘密已经公开或已经甲方解密。
  2、乙方从客观条件上完全不可能知悉或者接触到某项秘密。
  第五条保密期限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造成甲方保密事项外泄,XX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利润减少、经营发展出现障碍等间接经济损失;
  2、依照本条第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不低于人民币万元;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第八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保密协议书3
  甲方名称:地址:
  联系人: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子邮件:
  乙方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为实现合作共赢的目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的所列条款。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泄密的界定
  (1)涉及乙方掌握的甲方所有信息,包括甲方的各类产品,客户,销售信息等。
  (2)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
  (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3)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
  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4)乙方同意并承诺,如果这些数据未经甲方许可披露给他人,所造成对甲方的直接损
  失,经证实,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索赔。
  (5)乙方承诺,无论任何原因,为甲方提供服务终止后,乙方保证退回甲方保存在乙方
  处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6)乙方同意并承诺,恶意泄露其所有保密信息,一经查实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保密的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2)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本协议限制;
  (3)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四、此协议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保密协议书4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经常居住地及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甲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甲方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甲方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甲方期间:
  1、保证不擅自发表、不泄漏有关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缺损;
  2、在甲方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同甲方竞争的行为。
  (二)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甲方。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甲方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甲方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某甲方都有权:
  (一)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三)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可能的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四)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我已仔细阅读过本协议,完全了解协议内容,并愿意遵守本协议。
  乙方(签名):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协议执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3~10万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上海市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乙方:(盖章)
  签名:
  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在项目实施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纸质档案、档案、目录、声像档案以及电子文件等,乙方必须保守机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带出工作场所或向外泄露。乙方同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保证档案安全和保守档案秘密。
  二、保密义务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义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三、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年或年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保密费用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费用,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费用人民元月。
  五、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六、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均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七条其他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7
  为维护雇员及雇主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雇员(以下简称雇员)与雇主(以下简称雇主)于年月日同意达成本保密协议,雇主同意雇用和或继续雇用雇员雇员承诺为维护雇主的商业秘密遵守下列各条款。
  1。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所有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雇主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可随时得到的技术、财务或商业资讯,诸如但不止于客户名单及名片,在接触的潜在客户名单,电话记录名单,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制造技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产品开发技术及开发计划,雇主的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以及涉及雇主客户的信息。
  2。商业秘密的归还
  雇主及雇员双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中止雇用关系,雇员必须立即归还雇主所有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以及所有复印件,包括客户名单以及名片,价格资料,价格及报价方法信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雇主的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涉及雇主客户的信息,以及雇主个人及商业记录,和雇主其他的资产。
  3。不得滥用或泄漏雇主的商业秘密
  雇员在未得雇主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雇用期间以及雇用结束以后的任何时间,均不得为其个人目的,或为他人使用其在雇用期间取得或得知的雇主的商业秘密。
  4。不得诱使雇主的雇员
  在雇用期间,以及雇用之后两年内,雇员在未得到雇主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地或间接地,以雇员、雇主、合伙人、顾问、持股人、董事、经理或者代理人的身份,为了其个人的利益,或代表任何其他个人、商号、合伙人、实体或公司,来引诱、招聘、雇用或企图雇用雇主的任何雇员。
  5。延伸
  若雇员违反了第4条中一项或几项承诺,则该条款将在雇员停止违反该承诺之日起,或在有关法律部门判决、强制其停止违反之日起,自动延长两年。两种情形以时间居后者为准。
  6。违约补偿
  雇员认识到,雇员对本协议第2,3,4,5,6条的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雇主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会持续下去,很难或不可能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的规定外,雇员承诺雇主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和禁令,以确保雇员遵守协议。如果雇员构成对本协议条款任何一项的违约,雇员进一步承诺愿意承担律师费以及雇主与此相关的其他支出。
  7。发明的所有权
  A。雇员执行雇主布置的工作任务,和或主要是利用雇主的物质条件(雇主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的所有设计、图纸、技术规格、技术数据、以及其他记录发明的载体,其产权归雇主所有;不论上述发明其种类和产生方式如何,雇主依现行法律拥有对上述发明的所有权利。
  B。雇员就此将已完成、发展中及构思中的发明的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在任何以及所有国家的所有专利权和所有专利权的使用,包括该发明权利的所有部分,连续及其延伸,无条件转移并无条件同意转移给雇主。这些发明是雇员在其雇用期间由其个人,或与他人一起,在执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和或主要是利用雇主的物质条件的情况下完成的。
  在本条款(第8条)中,发明亦包括发现、概念和主意,不论其是否会成为专利,只要其与达嘉产品线的设计和制造有关,包括但不限于装备、程序、方法、组合、技术以及任何改进。
  C。如果申请、保护或强制任何或所有基于或相关于发明的专利权,确需雇员提交相关文件、提供相关协助时,在雇主要求并由雇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雇员应予以提供协助。
  8。雇员的认可
  雇员对以下各项表示认可,(a)。本协议中每一个承诺都是合理的和必要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雇主的合理的及应有的商业利益;(b)。任何违约都会给雇主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害;(c)。以禁令方式执行的补偿将不会影响雇员的生计。
  9。可除性
  双方同意限制雇员行为的唯一目的,只是为了维护雇主合理的及应有的商业利益。如果本协议中的一个或多个承诺,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在法理上被认为限际范围太广,如时间、地域、行为或产品及服务等,则此等承诺的限际范围将可自动收窄至与适用的法律规定的限际保持一致,以便于执行,此等改变将不导致该等承诺的失效。
  10。不放弃
  雇主未有及时对雇员违反本协议中任何一条或多条承诺采取措施以维护自身的权利,并不意味着雇主默许雇员的违约行为,也并不意味着雇主放弃对违约责任进行追究,亦不意味着雇主放弃了要求雇员在今后需严格遵守本协议中任何及所有承诺的权利。
  11。不分割
  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个或多个条款或其他的应用行为出现任何方面的无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的情况,则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以及任何其他的应用行为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强制执行性将不受任何影响或损害。
  12。约束力
  有关本协议裁决的约束对象及受益人为雇主、雇主的继任人、雇主指定的人、雇员、雇员的继承人、执行人、管理人和法律代表人。
  13。转移
  本协议条款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而且只能由雇主转移给雇主指定的第三方。
  14。修改
  本协议已得到双方完整的理解,此外别无其他任何口头的或书面的与协议相关事项的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得到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达成。本协议应取代先前双方任何有关此类事项的协议。
  15。透露协议的存在
  为保障雇主本协议项下的权利,雇主可以告知任何第三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条款,雇主这样做将不需负任何责任。
  16。解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此作出解释。
  17。承认
  签署本协议以后,雇员承认他她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每一个承诺,雇员认识到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雇员已经收到其中一份。
  本协议中小标题只起提示作用,不具备任何实际涵义。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雇员:(签名)雇主:(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8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滥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
  1、相关工作中涉及的技术信息、技术资料、图纸等;
  2、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二、保密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年内。
  三、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四、保密费用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的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五、违约责任
  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而对披露方的“保密资料”为任何披露的,接受方一经披露方要求,应立即停止任何违反本协议义务之行为,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消除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影响。
  六、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为了迅速提高办公效率,甲方决定使用乙方提供的速记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速记时间:
  二、速记地点:
  三、速记价格:
  四、甲方义务
  1。保证乙方人员顺利进入现场,并提供电源插座、桌椅、会议流程、嘉宾名单。
  2。将座位安置在有利于记录的最佳位置。
  3。如现场允许,对重要内容进行实况录音,以防发生意外情况时进行补记。
  4。甲方接到速记文件后,应及时检查文件是否完好。
  5。如会议时间较长应负责乙方速记员的工作餐,市区外应负责乙方的食宿和交通。
  6。若出现变故,应在速记服务开始前一天告知乙方。
  五、乙方义务
  1。保证提供约定数量的服务小组,并按时到达服务现场
  2。根据速记对象的讲话实时进行中文速记,并保证记录质量。
  3。由于中国汉字的特点,在记录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同音字词,但乙方尽量避免。
  4。速记结束后,乙方即将内容拷贝给甲方。
  5。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对会议现场录音进行重新整理,乙方将无偿进行整理。
  6。对速记内容进行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交他人。
  六、结算
  1。会议结束后,甲乙双方确认速记服务的时长和费用。
  2。乙方在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七、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盖章:
  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乙方盖章:
  签字:
  电话:
  日期:
  保密协议书10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项目洽谈及开展合作过程中,会相互披露若干专有、秘密或保密的信息,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就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定义
  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披露方及披露方关联公司的(1)与项目有关的任何所有协议、往来传真或邮件;(2)著作权作品登记申请资料和文件、客户资料、产品、商业计划、行销信息、投资信息、财务状况、图纸、技术决窍、计算机程序、研究及其他资料,以及任何由接收方和或其代表根据该等信息编制的或其所编制的与该等信息有关的资料、任何包括该等信息或全部或部分依据该等信息而形成的资料;(3)属于第三方但披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4)其他尽到审慎义务的人判断应予保密的信息。
  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基于本协议,甲乙双方都有可能成为“披露方”,也有可能成为“接收方”。
  1。3“披露”,包括但不仅限于(1)披露方以口头方式传达给接收方和或其代表;(2)接收方从披露方处获取,而不论是否基于项目合作目的。
  1。4“关联公司”,指通过一个或者多个中介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该特定主体、或者被该特定主体控制、或者与该特定主体共同处于他人控制之下的任何主体。对某一主体的“控制”意指依据合同或者其他形式通过拥有附带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其他含有表决权的所有者权益而取得或者指挥该主体之管理和政策制定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权力,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且不限于前句中的规定。
  1。5“代表”,指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律师、事务律师、会计师、咨询人、合作单位以及其他代表人。
  2、保密义务
  2。1接收方确认保密信息乃属于披露方的有价值的、专门的和特殊的资产。
  接收方承诺须采取不低于保护其本身的专有、秘密或保密信息的谨慎标准保护和维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特别是,接收方同意在未获得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前,除本项目专业服务所要求外概不会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纵有上述规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该等信息的情况下以及为了实施、评估、磋商或咨询项目,接收方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须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2。2接收方同意,(1)接收方(2)督促其代表,在未获得披露方明确的事先书面同意前,概不会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间接地运用、采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2。3双方在此同意,如果任何一方得知保密信息泄露,双方应在不损害其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尽快商讨处理该等情况的方式。
  3、保密义务豁免
  3。1根据本协议须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3。11接收方或其代表在披露方披露前已经合法拥有的信息;
  3。12并非由于本协议项下未获授权的披露行为或本协议的违反而属于或成为公众可获得的信息;
  3。13接收方独立开发而成的信息(以保密信息为基础者除外);
  3。14对披露方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披露或传达给接收方的信息或者接收方自该等第三人处获得的信息。
  3。2接收方为履行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政府或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各自称为“政府机构”)做出的要求或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在此等情况下,接收方于做出该等披露前,应当:(1)通知披露方其收到了此种要求或命令,以及有关该要求或命令的条件和具体情况;(2)就可以采取的拒绝该要求命令或者缩小该命令要求披露范围的合理措施,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协助披露方采取上述合理措施;(3)与披露方合作,以取得某一裁定或者其他可靠之保证,以确保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如被要求或命令提供的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接收方及其代表仍须遵守本协议之保密约定。
  3。3为办理著作权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请资料和文件,无论是否向国家版权局提交,也无论是否被成功授予著作权登记证书,均不影响申请资料和文件的保密性,乙方均应予以保密。
  4、所有权
  接收方确认披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均为披露方所有的财产;而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视为向接收方授予任何有关保密信息的权利。接收方应尽合理努力保证接收方及其代表不会对于有关保密信息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申请专利权或注册商标、著作权登记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5、披露方不对任何保密信息之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担保。
  6、保密信息的交还
  披露方可于任何时间要求接收方将保密信息及任何副本交还或销毁,并要求接收方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表示在作出交还及销毁后,未故意直接或间接将任何保密信息或其副本保留在其占有或控制范围内。接收方须于接获上述要求后7日内履行任何该等要求。
  7、保密期限
  接收方同意,基于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将自保密信息向其披露之日起至该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止。
  8、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
  接收方同意,违反本协议条款的约定,将选择下述款约定承担责任:
  (1)赔偿披露方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披露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利益、名誉损失、律师费、法律顾问咨询费及诉讼费。
  (2)向披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金。
  9、可分割性
  倘本协议有任何一个条款或多个条款规定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方面被有管辖权的法院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的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概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本协议其余的条款在法律所允许的情况下依然完全有效并可被执行而且须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按照其原来的条款及意向予以履行。
  10、其他规定
  10。1除非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否则任何对本协议任何规定的修订、解释或豁免概属无效。
  10。2任何一方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构成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任何一方对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或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排除该方可进一步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或行使任何其他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
  10。3各段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添加,概不影响本协议内容的意义或解释。
  10。4本协议所载为双方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而订立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做出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
  10。5本协议及双方在本协议下的行为须受中国法律约束并按照中国法律解释。双方在此承认中国法院具有非排他性的司法管辖权。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10。5本协议规定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须以书面做出或发出,并须以专人送递,或以保证邮件或挂号邮件方式寄发或以传真(均要求回执)方式发出,寄往本协议页首所列的双方的地址或有关一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即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盖章:
  乙方: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盖章:
  保密协议书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保密项目:
  项目组成员: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
  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
  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第三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罚款;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款所列。
  3、本条第2款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1套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1作为损失赔偿额;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
  鉴于乙方系甲方员工,并获得甲方支付的报酬,甲乙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的保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1条、保密内容
  乙方须予以保密之信息指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存续前、存续中及解除劳动合同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管理
  乙方在从事制定工作中获悉的甲方之近、中、远期业务发展计划、资金及融资状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营运作业规范、分配方案、战略计划、行销企划、财务会计资料、物料采购、人事管理(人事资料、薪酬资料、录用条件等)、品质控制制度、货源情报等;
  2、市场信息
  行销计划、合作计划、方式、各类协议、经销商名单、供XX商名单、用户名称、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内容、交易价格、定价政策、销售策略、工程信息等;
  3、技术信息
  技术笔记及文档、保密数据、设计程式、技术设计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和甲方的公司内部系统有关之所有资料、图表、文件、电脑软件等等及其他与甲方营业活动和方式有关之资料等;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电脑文档、图片、视听资料等信息载体。
  第2条、保密期限
  1、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确立期间;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间;
  3、任何有可能造成甲方名誉及经济损失期间。
  第3条、保密义务
  1、乙方XX将本协议
  第一条所述之信息视为公司信息秘密,不得将这些信息用于乙方接受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方泄露与其所从事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
  2、乙方只能将其掌握的甲方的信息秘密用于甲方许可的事由,或者用于完成甲方的工作。乙方不得将上述信息秘密用于其他方面。乙方或者
  第三方对于甲方的信息秘密的任何修改、打印、复制均需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3、出于甲方的需要,乙方在公司内部更换职位时,乙方XX在工作交接时交出其掌握的与新工作无关的所有信息秘密资料。
  4、在日常工作中,乙方XX将涉及甲方信息秘密的资料,与其他一般性资料、物品分别存放,并保证将涉及甲方信息秘密的资料至于安全处所,以防止非相关人员之接触,并确保该资料不致泄密。
  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且不限于口头、书面、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其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信息秘密。
  6、乙方在完成工作后,对于废弃不用的保密资料XX作如下处理:文件、图纸等磁盘或移动存储、视听资料或其他不易销毁的食物及时交还甲方,由甲方统一处理。
  7、乙方在遗失甲方的保密资料时,XX及时向甲方汇报,以便是甲方能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减少因信息秘密泄露而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若为故意情事,一经查核,甲方得依下述【违约责任】追溯既往。
  第4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乙方在充分了解所从事工作会接触公司有关商业信息秘密且任何泄密将造成公司重大利益伤害的基础上,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1、乙方对在服务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的信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是他人获得、使用这些信息。
  2、除甲方正式的书面指示外,任何口头或非正式的书面指示均不构成乙方向任何
  第三方告知或提供与甲方信息秘密有关之资料的抗辩理由。
  3、除工作上确有必要外,乙方保证不出于故意了解、掌握非本部门所涉及的信息秘密和技术秘密,更不会出于故意获取有关的资料。
  4、乙方保证在任职期间或离开职务后(包括调职、离职、停职等原因),不私自复印或保留和甲方信息秘密有关之任何资料,亦不将知悉的内容泄露于其他任何
  第三方,或协助
  第三方获悉相关资料的内容。
  5、乙方保证在职期间,不与任何
  第三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与
  第三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尤其在任职期间,不利用其在工作中了解的甲方的信息秘密为自己或
  第三方从事本工作相同或类似之工作或研究,以获得不正当之利益或造成甲方之损害。
  6、鉴于乙方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信息秘密,对甲方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之后,乙方均承担甲方因投资、培训或提供创造机会而对这些信息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乙方保证: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甲方的竞争领域内使用该信息秘密,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甲方公司内掌握信息秘密的职工离开甲方。
  7、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时,所有由乙方所作或保管的有关甲方上述保密内容的笔记、备忘录及任何形式的档案、文件、物品等均需即时交予甲方,并由甲方签收。
  8、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程式、技术秘密或其他信息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信息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无需经过乙方的同意。乙方XX当依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5条、说明
  本合同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6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及陈述和保证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利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XX予以全额赔偿。
  3、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XX当全额归还甲方。
  4、乙方违约的事实并不能解除其在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乙方在因违约而赔偿甲方损失后,仍需继续遵守本保密协议。
  第7条、争议解决
  甲、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甲、双方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时,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8条、其他
  甲乙双方可根据工具实际工作情况,对本合同未尽之处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生效
  保密协议书13
  保密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上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1、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检测报告、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报告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2、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3、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关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甲方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公司或甲方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甲方公司。
  5、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
  A、无限期承担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偿费。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种:
  A、乙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偿费元。
  B、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及竞业禁止补偿费。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七条: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为《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与《劳动合同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员工)(签字):
  地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签署人签字:电话:
  电话: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14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非公开的、专有的和具有保密资料及信息(含甲方产品配方等信息),属于本合同协议保密的内容。乙方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双方就以上保密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秘密信息b
  本协议所称秘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中列为绝密、机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二条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第六条其它事项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保密协议书15
  本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下简称“合同”)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签订:
  公司(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和
  (下简称“雇员”)
  身份证号:住址:
  联系电话:邮编:
  鉴于:
  1。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
  2。雇员承认,在其受聘于公司期间或之后的任何对保密信息的未经授权的披露、使用或处置或与公司竞争将给公司的业务带来不利的影响,并给公司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和损失;
  3。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
  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竞争业务”:指(1)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2)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年的时间。
  “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保密
  1。雇员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1)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2)向任何竞争对手;(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第三条竞业禁止
  1。雇员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雇员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对价
  雇员在此确认,其将从公司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违约救济
  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
  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雇员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和程序在xxx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条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此于文首载明之日郑重签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
  雇员:
  身份证号码: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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