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合同 推荐度: 企业劳动合同 推荐度: 企业劳动合同 推荐度: 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推荐度: 正规企业劳动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企业劳动合同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劳动合同1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局制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日。本合同终止。 第二条 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达到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工作制。 第五条 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乙方执行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按执行;其中试用期工资为元。 第八条 乙方的保险待遇按执行。 第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 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京劳关发〈1995〉45号),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欢欣鼓舞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京劳关发〈1995〉163号)执行。 第十七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企业劳动合同2 本劳动合同(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住所: 乙方:(劳动者)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及邮编: 经常居住地及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项执行: 1、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年月日起直至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之日止。为本合同之目的,工作任务是指。工作任务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章试用期 第二条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在试用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他方面进行评估,以决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乙方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任职要求; 2、乙方的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其工作岗位的要求; 3、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用于办理用工手续的相关材料的。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应按照附件一工作岗位描述中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除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外,乙方还应当听从甲方不时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条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身体状况等因素,依法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也可以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调整工作岗位或调整工作职责)。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整决定。 第八条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不时地安排乙方至工作地点以外的地区出差。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前述安排。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的工资构成及工资标准应按照附件二工资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在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每月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或当〕月的工资,并通过转账现金方式付给乙方。如发薪日恰逢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或者顺延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的薪酬制度中对特定类型的工资组成部分的支付时间有其他规定的,则应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薪酬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者乙方的工作内容的变化(包括工作岗位变化或工作职责变化)等因素相应地依法调整乙方的工资构成、工资标准、支付方式或支付时间。 第十二条乙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将依法按月从乙方的工资里代扣个人所得税,并以乙方的名义向税务机关缴纳。 第五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三条甲方实行以下三种工时制度。乙方应执行其工作岗位所适用的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八小时。具体的上下班时间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如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乙方的工作岗位应适用相应的特殊工时制度。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甲方将根据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制定具体的计算周期及上下班时间,并另行告知乙方。 3、不定时工作制,即因经营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而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甲方不会向适用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则乙方应执行变更后的工作岗位所适用的工时制度。 第十五条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可以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加班审批和确认手续。对于已办理前述手续的加班乙方,甲方将根据其适用的工时制度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十六条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和其他休假。 第六章社会保险与其他福利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参保地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和医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甲方将按月从乙方的工资里做出相应的扣除,并以乙方的名义向有关主管机构缴纳。 第十八条甲方还将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1、福利名称; 2、福利名称。 第七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保护用品,以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工作。 第二十条甲方应依据乙方的工作内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第二十一条如果乙方的工作内容涉及职业危害,则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该等职业危害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并且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章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二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当乙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可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本合同,从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欺诈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隐瞒或谎报学历、工作经历、资历、健康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的学历学位证书、资质等级证书以及其他不实材料等情形)。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结束后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撤销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条当甲方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乙方可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本合同,从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的; 8、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实施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完成所有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以及交还其占有的或处于其控制之下的所有甲方财物。甲方应当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九章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当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甲方应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完毕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后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或第二十八条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依据第二十六条第1项终止的,但本合同终止前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要求与乙方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4、本合同依据第二十六条第4或5项终止的; 5、乙方依据第二十七条解除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经济补偿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1、甲方应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乙方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的标准(即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发给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2、为计算经济补偿之目的,“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 3、如果乙方的月工资高于乙方工作地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称“封顶工资”)的,甲方应按封顶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十章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负责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以及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十四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因其个人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争议解决 第三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不愿协商、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双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补充条款 第三十六条双方同意执行以下条款: 补充条款内容: 。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将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涉及内容所达成的全部书面或口头协议。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都必须由双方以书面方式完成。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的任何约定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他约定的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 第四十条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权利的放弃,均不应视为此后对相同权利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的放弃。 第四十一条乙方应服从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的指挥和管理,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并不时修订地各项规章制度。如果乙方违反该等制度,则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予以适当处理,包括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首部所记载的乙方的经常居住地将被视为用于与本合同相关事宜的所有通知的有效通信地址。乙方在经常居住地发生变更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之任何附件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之约定如与国家或适用的地方法律法规存在冲突之处,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用人单位(公章):劳动者(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劳动合同3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身份证号码: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聘用职务: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2、岗位职务名称:3、直接上级:4、直接下级: 二、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聘用期年。 三、聘用方式:授权管理,部份授权经营,业绩考核、薪酬考核。 四、经营目标乙方经营管理,必须完成下列经营目标: 五、乙方的报酬 聘用期间乙方的报酬为年薪、考核报酬和奖励报酬三部分组成。计算方式为:报酬底薪考核报酬利润分红 1、底薪:乙方底薪为人民币元月(不含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 每月日前以现金形式发放。 2、考核报酬:考核报酬为人民币元月,每季度结算,随第二季度第一个月工资发放,考核范围为:总体目标和分类目标实现结果,考核实现利润指标完成率、贷款额度计划完成率、不良贷款控制率、货款回收率、风险控制率等指标,据此计算支付,达不到即相应扣减。 3、利润分红:为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实现当期年度经营利润或超过总体目标利润的,提取超过总体目标利润部分的作为分红奖励基金于年终结算后并完成财务审计次月随工资发放。 4、休息休假: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享受国家规定法定的节假日、每周48小时工作制度,公司规定的员工休假制度等福利条件,乙方均有权等同享受,乙方依法享受节日假、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5、职务津贴:元月,只用于费用报销,不支付现金。 6、社会保险:由于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己缴纳了各种社会保险,故乙方要求甲方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相关部门要求甲方为乙方交纳各种社会保险,乙方承诺甲方交纳的保险金,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年薪中扣除。如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甲方按河南省上年度的全省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 7、甲方为乙方配备:办公车辆、办公设备、固定通讯工具、独立办公空间。8、乙方每月的探亲交通费、通讯费由甲方据实报销。六、乙方的职责权利: 本着职业经理人存在的一个基本前提是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的原则,乙方应有如下的权力: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提交述职报告和经营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 2、主持甲方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3、组织实施甲方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4、拟定设置、调整或撤销甲方内部管理机构的具体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5、拟订甲方的基本管理体制制度; 甲方: 乙方: 日期: 企业劳动合同4 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劳动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风险提示: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甲方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小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四、劳动报酬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条款执行。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其他形式。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或本单位工资集体合同规定,每年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 (三)项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如:婚假、丧假、年休假等)期间的工资。 (七)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社会保险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三)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七、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一)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二)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标准为:。 (四)甲方依法执行有关福利待遇规定,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五)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九、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 不可复制,请直接 企业劳动合同5 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 甲方: 住所: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地方性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先前有关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的任何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权利义务之履行以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及甲方合法制定公布的规章制度为准。 第一条合同期限 1。1本合同为: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法律规定的终止之日止。 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完成的标志事件为。 1。2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任何一方未提出异议的,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期限自动续签。符合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自动续签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1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内容为。 2。2双方可另行签订《岗位协议》,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应按照《岗位协议》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甲方合法制定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3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身体状况和专业(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技能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2。4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宁波市彩虹南路11号A座12B楼4号;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因业务经营需要而变更前述地点的。 第三条工作时间 3。1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根据乙方的工作性质,对乙方实行的工时制度为: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 根据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按综合计算工时制; 根据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3。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改变工时制度,对乙方适用的,甲方将根据规定及时告知乙方。 3。3若由于工作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将支付乙方加班工资;若甲方要求乙方在休息日加班而又不能安排乙方补休的,则将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但若乙方在甲方没有批准的情况下自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非工作日自行上班的将不视作加班。 第四条休息休假 4。1乙方可按政府规定享受停工医疗期。 4。2乙方可按政府规定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法定假期。 4。3乙方可按政府规定享受产假(仅限女员工)、陪产假(仅限男员工)等法定假期。 4。4乙方可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享受甲方提供的带薪年假。 4。5乙方可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享受甲方提供的其他假期。 4。6假期的申请根据《员工手册》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 第五条劳动报酬 5。1乙方在正常出勤并提供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劳动报酬。 5。2乙方的每月工资在次月日发放。 5。3法定假期工资的计算按政府规定执行;非法定假期工资的计算按《员工手册》的规定执行。 5。4加班工资按政府规定计算。 第六条社会保险 6。1甲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依法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6。2乙方的社会保险缴纳地为。 6。3乙方参加的社会保险为: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小城镇社会保险; 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 农村社会保险。 6。4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均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代扣代缴。 6。5由于乙方已在其他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甲方无法为乙方再行缴纳的,不适用本条的其他款项。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7。1甲方将确保乙方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下工作。 7。2甲方将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7。3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做好职业危害防护工作。 7。4乙方的工作内容有职业病危害的,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八条福利待遇 8。1乙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外,还可按《员工手册》或甲方的其他补充福利计划享受补充福利。 第九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9。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2乙方的工作内容涉及行业职业操守的,乙方应严格遵守职业操守。 9。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合法制定并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4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其工作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经双方协商一致, 可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10。2有以下情形的,本合同解除 10。2。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0。2。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详见附件); (2)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乙方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10。2。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0。2。4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裁减人员的法定情形出现的,甲方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可解除本合同。 10。2。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10。2。3、10。2。4款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1)按国家关于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外,本合同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在甲方处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政府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0。2。6乙方在试用期内欲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试用期满后乙方欲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0。2。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2)甲方未按劳动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3)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甲方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0。3。1本合同期满; 10。3。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0。3。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 10。3。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 10。3。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10。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涉及经济补偿的,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11。1乙方的工作内容涉及甲方商业机密或技术机密,双方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11。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并符合约定服务期条件的,双方应另行签订《服务期协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1。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根据损失的大小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企业劳动合同6 用人单位(甲方):张家界华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为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 权力、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2。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至年月日止。 3。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 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企业劳动合同7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位。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小时。 第四条劳动报酬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元月。试用期满后,甲方以下列第种计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计时工资。工资为元月。 、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双方及时协商约定计件单价。 、其他形式。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日。乙方月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参照同岗位、同工种、同职务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六条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社会保险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八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在合同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全职或兼职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受聘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乙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得所有收入、财产性权益均归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风险提示: 建议单独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五类岗位,以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 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信息员掌握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 5、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 注意:公司给付给予上述员工经济补偿是员工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对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期限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稍有不慎可能导致协议无效。企业若有需要,请交给专业律师定制。 、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如未签订《培训教育协议》,亦不影响甲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三条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要求进行劳动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劳动合同8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局制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日。本合同终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达到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工作制。 第五条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乙方执行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按执行;其中试用期工资为元。 第八条乙方的保险待遇按执行。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京劳关发〈1995〉45号),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给欢欣鼓舞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北京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京劳关发〈1995〉163号)执行。 第十七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当事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包括:。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企业劳动合同9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元月;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或第周)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盛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职业并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盛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盛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约定事项:(1)甲方要求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和相关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按甲方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严重者进行开除或辞退,或者通过有关法律部门,要求反补偿。 (2)当乙方工作满半年时,甲方为乙购买社会保险。 (3)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任何补偿: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承诺事项:愿意遵守甲方的一切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理。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视为尚未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不得以已签订本合同为由对抗乙方的主张,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企业劳动合同10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职务: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二)经县人社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三)经县人社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 乙方依法享有公休假、法定节日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因生产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 (三)计件工资。甲方以同类岗位人员能够完成的劳动量为基础制定的计件单价约定为。 以上双方约定的工资不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元或执行。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将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九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企业劳动合同1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年月日,现甲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解除与乙方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者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与年月日终止;甲方给乙方交的社保、公积金到年月日终止。 三、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工资到年月日终止;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乙方,所以甲方不必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及其赔偿金额。乙方也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风险提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年。 四、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离职规定在日内办理离职手续。甲方应当给乙方出具离职等证明。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从双方签订之日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企业劳动合同12 职工怀孕后,用人单位认为该职工不能够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解除的。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还有赔偿金该怎么计算? 1、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由于女职工在三期内属于弱势群体,因此,我国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给予了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但女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存在过错的除外。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如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享有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二选一”的选择权,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因客观原因不能履行的,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应当如何进行计算? 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企业劳动合同13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2、乙方工作内容是: 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甲方因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采取第种方式: 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元月。 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元,计件单价为元件。 第五条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待遇 1、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医疗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为: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4、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5、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6、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企业劳动合同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生产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需要,在,承担任务,担任工种。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二款第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范本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满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甲方: 乙方: 日期; 企业劳动合同15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建设委员会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住址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或按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者乙方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烟台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烟台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