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推荐度: 地产投资协议 推荐度: 地产投资协议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地产投资协议精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地产投资协议,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地产投资协议1 甲方:注册地:法定代表人: 乙方:注册地: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参与合作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通过友好、平等、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地址:。 第二条、项目占地面积和用地性质 开发项目占地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土地,项目所用土地文件以批复为准。 第三条、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具体内容包括: 1。拟建商业及住宅工程平方米; 2。拟建地下车库工程平方米。 第四条、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甲方出资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47,乙方出资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53,以出资比率确定股权比例,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利益、风险按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本次合作开发项目投资总额为万元(人民币),按上述出资比率,甲方应出资额为万元、乙方应出资额为万元。 上述投资总额包括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和办理项目报建手续等费用款项,也包括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按比率分得的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第五条、合作项目付款方式 该项目资金在银行开户管理,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后按以下具体时间和额度支付各方应出资的款项: 1。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和各方出资比率,甲方应出资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万元;乙方应出资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万元。 2。双方首次支付应出资的款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后日内将相应额度的款项拨付至上述银行账户;其余分次应出资款项的时间由双方商定,但每次支付款项都应在确定支付时间之后的日内将相应额度的款项及时拨付至上述银行账户。 第六条、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下列工作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尽快落实: 1。落实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尽快取得项目占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开发项目占地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4。落实开发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等手续。 5。办理开发项目的开工手续,取得项目开工证,使项目得以合法开工建设。 6。落实和完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未及工作,以防患未然。 第七条、项目工程建设的承包发包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合作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承包发包,具体由合作双方共同协商、科学考证合理确定。 第八条、项目相关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定之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建合作项目联合办公室,具体商定和落实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与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以及与地方相关民事的沟通、后勤保障等工作。 2。项目联合办公室按前述第六、七条工作内容,具体协调和落实。 3。项目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由双方商定委派指定有工作能力的专人具体负责。 4。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监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委派指定具有专业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理能力的专人负责,关键程序和步骤须相关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签字落实。 第九条、物业交付 合作开发项目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后方可交付物业管理。 第十条、项目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开发项目的确权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各方的出资比率确定合作开发项目物业的产权归属于各方的具体比率。 2按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各方在分得产权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该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乙方负责协调并办理。 第十一条、项目相关财务管理 财会管理人员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好的人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项目财务主管的聘用须具备会计师职称,其他财务人员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1。财务管理部门须制定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各项财务支出须由相关领导批准,支出票据的报销须按程序有直接经手人和验收人及相关领导的亲笔签字。 各项财务收入须开具正规的收入票据,杜绝打收入白条。 3。合作开发项目产品的出售,要严格执行定价范围。超出定价范围出售合作开发项目产品时,须合作双方商定并写出文字纪要,任何个人无权超出定价范围出售合作开发项目产品。 4。项目开发建设成本核算、决算编制、财产清偿、利润分配等,严格遵照国家财务税收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售后产品的维修与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售后相关规定执行,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该赔偿另一方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 2。合作一方如果未按双方约定的计划和期限支付应出资的额度,应当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合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私自向第三方转让其股份或财产份额,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合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者因一方的重大过失、或者因一方违法乱纪而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时赔偿由此而给合作的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五条、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合作协商进行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相应的或者一定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通知告知约定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告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告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时,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协议变更的约定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协议转让的约定 除本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的双方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双方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以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一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实际时,其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利影响。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地产投资协议2 甲方:(投资方) 乙方:(受资方) 甲方为具备房地产开发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就乙方入股参与甲方的项目建设,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入股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以房屋作价出资投资入股乙方,待甲乙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甲方正式成为乙方的股东成员之一。 第二条。入股方式。 1。甲方以其名下位于座落于南京市中山x号江苏商厦主楼第1层和裙楼第5层、第6层房屋产权作为出资,入股乙方公司。 2。甲方作为入股出资的房产情况为: (1)第5层、6层每层面积平米(待核),总面积平米,框架式结构,现状为毛胚。第5、6层的产权证情况为。 (2)第1315层,每层面积平米,总面积平米,现状为毛胚。已按照单身公寓进行了结构分割。13、14层每个公寓有独立的产权证。15层为单独一个房产证。 (3)第1618层,每层面积平米,总面积平米, 已按照每层16套单身公寓进行了分割和精装修,每个公寓有独立的产权证和供水、供电、空调等设备设施。1617层截至目前,上述公寓已销售并交付8套。 以上房产的建筑总面积共计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 3。作为入股出资的房产产权证和土地证编号如下: 4。作为出资入股的房产总面积平方米,双方确认的所出资房产总额为元,房屋估价甲方取得乙方股份的份额为。(《公司法》第二十七条)(附件二:房产作价出资评估报告) 第三条。房产过户。 房产的过户待双方另行协商后制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公司管理。 甲方作为乙方的股东并不参与乙方的日常管理,但是对于乙方工作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尽积极的配合协助义务。 第五条。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在提取企业储备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员工福利基金后,公司的利润按照比例进行分红。 第六条。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尽可能地予以合作,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签署合同时所注明的住所地,即为发生争议时法律文书的送达地。 2。合同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导致对方向约定法院提起诉讼的,守约方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所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七条。附件。 1。甲、乙双方约定,该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 附件二:《房产作价出资评估报告》。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 签约日期:签约地: 地产投资协议3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合作、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发位于地块房地产项目。为规范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协议主体 本协议之签署各方,即甲、乙、丙三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第二条合作内容 地块房产开发,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建设、销售及经营管理等。 第三条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所在地: 项目规划条件: A。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B。总建筑面积:不高于平方米; C。建筑容积率:不高于; D。绿化率:不高于; E。建筑密度:不高于; F。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号文执行。 项目内容:商场、商铺、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娱乐中心及配套办公、住宅等,打造特色商住街区。具体设计装修标准根据设计方案由合作各方另行约定。 (以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有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项目用地状况:现状(净地)交付。 第四条项目主体及合作方式 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组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项目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天内合作各方正式按《公司法》组建。 项目公司名称由合作三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核定的名称为准。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其中甲方万元,占,乙方丙方各出资万元,各占,合作各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并按公司法规定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缴纳。 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指派代表担任。 以甲方名义竞得的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由甲方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天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至各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名下,并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在项目公司名下。 第五条项目的出资 甲、乙、丙三方各以其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设定出资金额。 项目总出资额: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为人民币元。第二部分为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暂定为人民币元。项目总出资额暂定为人民币万元。 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及对应的出资:甲方占,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乙方占,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元人民币。丙方占,第一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元人民币,第二部分对应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元。 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各方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按需要缴纳,具体由合作各方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通知合作各方缴纳,并统一汇入项目公司账户。项目公司在收到款项后向缴款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项目合作期间各方的出资及因合作项目所获得的财产为项目公司共同财产,不得随意挪用或请求分割。 项目前期各方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经各方共同确认后计入项目公司成本,并计入各方投资额度。 第六条项目的融资 除合作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税费,合作各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出资到位外,在办理了合作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前提下,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启动资金的出资,应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融资,不足部分再由合作各方按股权比例进行追加出资。 第七条利润分配原则和具体分配方式 双方按照各自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享项目的收益和承担项目的损失。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施工完毕后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扣减全部成本开支后平等分配的原则分配利润。 2、本项目所有建设成本由双方将投资款存入指定账户后从中予以开支。未经财务记账的开支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3、本项目的利润按照从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中扣减整个项目成本支出后予以确定。发包方应付总工程款以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并最终经发包方确认的工程造价竣工结算手续为准。 4、本项目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程施工材料费及运输装卸费; (2)施工人员的工资报酬、伙食费、工伤事故补偿金; (3)机械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费(含乙方自行提供机械设备); (4)行政审批手续费; (5)挂靠管理费; (6)辅助人员工资(会计、出纳、后勤人员的工资); (7)施工所需水电费; (8)违章施工及其他违规行为所缴纳的罚款、罚金; (9)因工程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返工费用; (10)招待费; (11)项目结束后的财务审计费。 5、本项目的成本开支以项目结束后的财务审计结论为准。经审计后不应纳入成本开支的费用,由经办人自行承担,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第八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 第九条各方权利和义务 各方权利: 1、合作项目经营活动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根据各方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表决权。 2、各方享有合作项目利益的分配权、监督权。 3、各方分配合作项目利益和合作项目经营积累的财产应按各方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各方有退出合作项目的权利。 4、合作各方的权利具体以项目公司的章程为准。 各方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出资、融资,以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行。 2、按股份比例分担合作项目经营损失。 3、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天内办理完项目公司成立的相关手续,乙丙双方协助配合。 4、甲方应于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后日内完成上述审批工作。 第十条股份的转让 1、允许各方相互转让其在本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财产份额。 2、如向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或份额,应经其他各合作方的一致同意。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一方转让股权或份额的,经其他各合作方一致同意并修改项目公司章程后即可成为项目公司股东。该第三人作为新股东依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项目公司终止与清算 项目公司因下列情形而终止。 1、全体合作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项目被依法撤销。 3、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终止项目的情形。 4、项目公司清算。 5、项目公司终止后全体股东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审计完成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6、清算人由全体股东担任或经全体股东过半数自项目公司终止后日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日内未能确定清算人的,公司股东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7、项目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因合作项目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项目建设所欠税款;合作项目债务;返还合作各方的出资。 第十二条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外合同的签订 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因工程建设需要而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均需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任何乙方需提前单独签订的,可于签订后五日内交由对方签字认可。否则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价款或违约金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已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2、所有对外签订合同,具体经办人影响财务提供原件存档备查,作为项目结束后财务审计之依据。若经办人未向财务提供原件或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则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价款或违约金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得计入成本支出。若已通过财务借支经办的,则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3、合同签订过程中,因经办人之明显过失造成合同违约而支付违约金的,该违约金不得计入成本支出,由经办人自行承担,该费用从个人应得利润中予以扣减。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各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条款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 2、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3、合作一方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 4、合作一方未经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股份或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方不愿意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方,可按退出合作项目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合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对因此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而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协议经后生效。 2、经协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并经全体合作方签章后生效。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3、本协议壹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份,执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份。 甲方(签章): 代表: 时间:20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 时间:20年月日 丙方(签章): 代表: 时间:20年月日 地产投资协议4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合作投资建设开发甲方位于省市路号土地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书。 第一条合作项目概况 11、土地概况 双方合作的土地位于省市路号,共计约亩(以下简称为“项目用地”,面积以勘察测绘院最终测量的成果图为准,该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该土地上现有部分建筑物需拆除。 上述项目用地之土地性质现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40年,甲方为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12、合作项目概况及性质 双方拟以项目用地为开发资源,共同投资合作开发商住楼住宅小区,该项目暂定名称为(以下简称为“小区”或“合作项目”),小区的容积率及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最终审批核准的批复文件为准。 小区拟定建设开发期限为自双方合作的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后个月。 小区拟定投资总额约为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项目投资总额”)。 第二条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甲方以第一条所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审批手续费用作为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乙方以该项目所需的建设开发资金及项目开发管理支持团队作为合作条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订立后,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诚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双方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规划控制、销售控制以及争取政府优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项甲方应给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协助。 232、本合同订立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佰万元人民币(万元);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日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将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证》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双方全面履行本条款规定的232、233的合同义务后,即各自指派专人共同办理设立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项目公司的相关证照手续。 第三条项目公司 31、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15日内在汉中市注册成立合作项目开发公司,该公司暂定名称为(以下简称为“项目公司”,公司名称以当地工商机关最终批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32、双方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办理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与项目公司经营项目所必须的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第四条甲方的合作分工及义务 41、【a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项目公司成立后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2、【b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之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甲方对项目公司的实物投资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使项目公司取得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a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甲方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3、【c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将项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状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b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日内。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还须承担如下合同义务,甲方履行如下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 441、在mm小区建设开发阶段,甲方应负责协调合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四邻关系,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发。 442、负责解决合作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事宜,保证合作项目正常实施。 443、协助乙方办理合作项目的设计、报建、建审、开工、销售等开发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手续、资料。 444、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的相关事务。 445、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若以甲方名义办理将会达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关事务:降低处理成本; 节约处理时间; 有利于本合同双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应由甲方负责办理的事务。 第五条乙方的合作分工及义务 51、【b阶段】 乙方的目标任务:将除甲方出资的土地之外的项目公司的现金注册资本支付至项目公司名下。目标任务完成时间:乙方完成b阶段目标任务后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乙方承担完成本阶段乙方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52、【d阶段】 乙方的目标任务:取得合作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甲方完成c阶段目标任务后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53、【e阶段】 乙方的目标任务:指派乙方专业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团队到项目公司进行管理并实施本合作项目的各项与开发有关的工作;通 地产投资协议5 甲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项目暂定名为。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形式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的合作形式如下:甲乙双方对外承担责任的方式为: 第三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作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依法依规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企业法人登记、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2、甲方负责依法依规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的内容一致。 3、甲方负责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等相关手续。 4、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办理施工许可证、本项目建设开发(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临时供水供电的水电费等费用),以及房屋销售等一切相关费用,包括办不限于行政费用、建设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5、甲方应保证本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6、甲方应将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的款项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合作开发事项。甲方不得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乙方依约提供的款项用于其他用途。 7、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8、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以确保乙方对本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合作形式约定的合作投资资金。 2、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后,对本项目享有监督管理权,负责对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包括开发土地、建设项目、销售房产等过程)提供咨询以及相关协助。 3、乙方定期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监督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申请施工许可、施工管理、建设管理、开发协调等相关工作,以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负责共同保管甲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六条投资形式、利润分配 1、乙方对本项目投资最高总额为人民币元整。 2、付款方式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3、乙方对本项目享有的利润分配为:。 第七条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为保证乙方能迅速进入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及时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和进行项目开发准备工作,方便乙方日后监督管理,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双方确认甲方移交的资料影印件与原件一致。 2、甲方移交的本项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银行帐户等相关甲方资质文件。 (2)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资质证件。 (3)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相关项目资料。 3、甲方所提供的一切项目资料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项目资料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的裁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其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本协议自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乙方: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地产投资协议6 甲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公司,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应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一、乙方同意投资入股,共计股金元整,并在约定时间将资金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授权乙方自年月日起为甲方股东,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乙方在此期间享受比例分红及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以及股东责任。股金退还时按公司退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入股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1、根据公司经营实际,享有每年按股份比例纯利润分红。 2、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公司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3、经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工作。 4、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四、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1、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认真做好公司安排的工作。 2、积极协助公司内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公司内正常运营。 4、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五、禁止行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七、其他事项: 1、乙方不承担入股前甲方的一切债务; 2、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3、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按照公司章程处理。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产投资协议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暂定名为“”。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的合作形式如下: 甲乙双方对外承担责任的方式为: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作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依法依规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企业法人登记、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2、甲方负责依法依规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的内容一致。 3、甲方负责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等相关手续。 4、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办理施工许可证、本项目建设开发(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临时供水供电的水电费等费用),以及房屋销售等一切相关费用,包括办不限于行政费用、建设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5、甲方应保证本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6、甲方应将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的款项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合作开发事项。甲方不得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乙方依约提供的款项用于其他用途。 7、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8、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以确保乙方对本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合作形式约定的合作投资资金。 2、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后,对本项目享有监督管理权,负责对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包括开发土地、建设项目、销售房产等过程)提供咨询以及相关协助。 3、乙方定期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监督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申请施工许可、施工管理、建设管理、开发协调等相关工作,以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负责共同保管甲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投资形式、利润分配 1、乙方对本项目投资最高总额为人民币元整。 2、付款方式为:。 3、乙方对本项目享有的利润分配为:。 第七条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为保证乙方能迅速进入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及时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和进行项目开发准备工作,方便乙方日后监督管理,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双方确认甲方移交的资料影印件与原件一致。 2、甲方移交的本项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银行帐户等相关甲方资质文件。 (2)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资质证件。 (3)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相关项目资料。 3、甲方所提供的一切项目资料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项目资料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的裁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其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本协议自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地产投资协议8 股东各方: 甲方:理工大学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丁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 地产投资协议9 股东各方: 甲方:xx理工大学法定地址: 乙方:xxx法定地址: 丙方:xxx法定地址: 丁方:xxx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丁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 地产投资协议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参与合作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通过友好、平等、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第二条、项目占地面积和用地性质 开发项目占地约为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住土地,双方确认的土地价值为万元,折为甲方出资款万元,项目所用土地文件以批复为准。 第三条、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具体内容包括: 1。拟建商业及住宅工程约为平方米; 2。拟建地下车库工程约为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工程竣工后实际丈量为准) 第四条、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甲方出资 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50乙方出资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50以出资比率确定股权比例,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利益、风险按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本次合作开发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万元(人民币),按上述出资比率,甲方应出资额约为万元、乙方应出资额约为万元。(实际投资额以双方实际出资额为准)上述投资总额包括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和办理项目报建手续等费用款项,也包括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按比例分得的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第五条、合作项目付款方式 该项目资金在银行单独开户管理,具体银行账户见补充条款,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后按以下具体时间和额度支付各方应出资的款项: 1。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和各方出资比率,乙方按实际建设工程进度支付投资款,在利益未分配前乙方所有的投资款应作为甲方的借款。 2。银行账户应由甲乙双方监管资金收支,确保双方利益分配。 第六条、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下列工作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尽快落实: 1。落实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尽快取得项目占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开发项目占地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4。落实开发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等手续。 5。办理开发项目的开工手续,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使项目得以合法开工建设。 6。落实和完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未及工作,以防患未然。 第七条、项目工程建设的承包发包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合作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承包发包,具体由合作双方共同协商、科学考证合理确定。 第八条、项目相关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定之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建合作项目联合办公室,各方代表名称。具体商定和落实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与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以及与地方相关民事的沟通、后勤保障等工作。 2。项目联合办公室按前述第六、七条工作内容,具体协调和落实。 3。项目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由双方商定委派指定有工作能力的专人具体负责。 4。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监理工作,由双方负责委派指定具有专业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理能力的专人负责,关键程序和步骤须相关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签字落实。 第九条、物业交付 合作开发项目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后方可交付物业管理。 第十条、项目相关财务管理 财会管理人员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好的人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1。财务管理部门须制定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做到日清月结。 各项财务支出须由相关领导批准,支出票据的报销须按程序有直接经手人和验收人及相关领导的亲笔签字。 各项财务收入须开具正规的收入票据,杜绝打收入白条。 3。合作开发项目产品的出售,要严格执行定价范围。超出定价范围出售合作开发项目产品时,须合作双方商定并写出文字纪要,任何个人无权超出定价范围出售合作开发项目产品 地产投资协议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暂定名为“”。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的合作形式如下: 甲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以及项目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等一切相关法律行政手续,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开发运作,承担相关费用。 乙方向本项目提供合作投资资金,与甲方共同经营本项目,并独立享有本项目的利润。 甲乙双方对外承担责任的方式为:。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作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依法依规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企业法人登记、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2、甲方负责依法依规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的内容一致。 3、甲方负责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等相关手续。 4、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办理施工许可证、本项目建设开发(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临时供水供电的水电费等费用),以及房屋销售等一切相关费用,包括办不限于行政费用、建设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5、甲方应保证本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6、甲方应将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的款项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合作开发事项。甲方不得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乙方依约提供的款项用于其他用途。 7、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8、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以确保乙方对本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合作形式约定的合作投资资金。 2、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后,对本项目享有监督管理权,负责对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包括开发土地、建设项目、销售房产等过程)提供咨询以及相关协助。 3、乙方定期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监督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申请施工许可、施工管理、建设管理、开发协调等相关工作,以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负责共同保管甲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投资形式、利润分配 1、乙方对本项目投资最高总额为人民币元整。 2、付款方式为:。 3、乙方对本项目享有的利润分配为:。 第六条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为保证乙方能迅速进入本项目的建设开发,及时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和进行项目开发准备工作,方便乙方日后监督管理,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双方确认甲方移交的资料影印件与原件一致。 2、甲方移交的本项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银行帐户等相关甲方资质文件。 (2)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项目资质证件; (3)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相关项目资料。 3、甲方所提供的一切项目资料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项目资料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提供投资资金导致本项目无法建设开发的,每逾期一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 3、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向乙方分配利润的,每逾期一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八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地产投资协议12 甲方:山东开元臵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张国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投资开发主体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投资主体。从事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屋销售以及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出资比例及支付 1、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甲乙双方在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时,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约定向新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应年月日前将人民币万元支付至公司帐户;乙方应年月日前将人民币万元支付至公司帐户。 3、以上双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公司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经甲乙双方股东同意,公司也可以自行筹措开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屋销售;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 第四条管理机构设臵 1、公司董事会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名董事,乙方推荐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方董事出任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甲方推荐总经理人选;公司的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双方各指派财务人员 2、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双方派往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公司有权辞退。 3、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公司因经营房地产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双方承诺,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5、凡涉及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开发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开发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争取开发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3)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通过; (4)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开发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开发项目提供人民币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开发项目建设中与对外主要关系的协调,尽可能的取得优惠地价和开发建设的优惠政策,谋求合作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3)与甲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通过; (4)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第六条终止协议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四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对非违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进行赔偿。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 1、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全面的履行各自的义务,非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由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另行协商确定,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地产投资协议13 甲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参与合作地产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通过友好、平等、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第二条、项目占地面积和用地性质 开发项目占地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土地,项目所用土地文件以批复为准。 第三条、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四条、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甲方出资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乙方出资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以出资比率确定股权比例,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利益、风险按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本次合作开发项目投资总额为万元(人民币),按上述出资比率,甲方应出资额为万元、乙方应出资额为万元。 上述投资总额包括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和办理项目报建手续等费用款项,也包括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按比率分得的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第五条、合作项目付款方式 该项目资金在银行开户管理,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后按以下具体时间和额度支付各方应出资的款项: 1、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和各方出资比率,甲方应出资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万元。乙方应出资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万元。 2、双方首次支付应出资的款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后日内将相应额度的款项拨付至上述银行账户。其余分次应出资款项的时间由双方商定,但每次支付款项都应在确定支付时间之后的日内将相应额度的款项及时拨付至上述银行账户。 第六条、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下列工作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尽快落实: 1、落实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尽快取得项目占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开发项目占地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4、落实开发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等手续。 5、办理开发项目的开工手续,取得项目开工证,使项目得以合法开工建设。 6、落实和完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未及工作,以防患未然。 第七条、项目工程建设的承包发包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合作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承包发包,具体由合作双方共同协商、科学考证合理确定。 第八条、项目相关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定之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建合作项目联合办公室,具体商定和落实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与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以及与地方相关民事的沟通、后勤保障等工作。 2、项目联合办公室按前述第六、七条工作内容,具体协调和落实。 3、项目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由双方商定委派指定有工作能力的专人具体负责。 4、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监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委派指定具有专业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理能力的专人负责,关键程序和步骤须相关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签字落实。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资本运作,务必使得项目资金运作健康稳定。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注入资金,并按出资比例取得投资收益,承担经营风险。 3、负责将本项目用地性质变更为住宅开发用地,取得县、市规委审定的项目规划意见书及全部报批报建手续。 4、积极协调项目公司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以及与项目用地周边单位的关系,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 5、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各方共同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该项目组分期出资万元,并按出资比例取得投资收益,承担经营风险。 2、对于该项目组在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如甲方有要求,应尽力配合。 3、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各方共同的义务。 第十一条、项目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开发项目的确权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各方的出资比率确定合作开发项目物业的产权归属于各方的具体比率。 2、按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各方在分得产权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该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负责协调并办理。 第十二条、项目相关财务管理 财会管理人员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好的人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项目财务主管的聘用须具备会计师职称,其他财务人员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1、财务管理部门须制定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各项财务支出须由相关领导批准,支出票据的报销须按程序有直接经手人和验收人及相关领导的亲笔签字。各项财务收入须开具正规的收入票据,杜绝打收入白条。 3、合作开发项目产品的出售,要严格执行定价范围。超出定价范围出售合作开发项目产品时,须合作双方商定并写出文字纪要,任何个人无权超出定价范围出售合作开发项目产品。 4、项目开发建设成本核算、决算编制、财产清偿、利润分配等,严格遵照国家财务税收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售后产品的维修与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售后相关规定执行,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该赔偿另一方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 2、合作一方如果未按双方约定的计划和期限支付应出资的额度,应当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合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私自向第三方转让其股份或财产份额,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合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者因一方的重大过失、或者因一方违法乱纪而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时赔偿由此而给合作的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六条、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合作协商进行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相应的或者一定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通知告知约定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告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告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时,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协议变更的约定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协议转让的约定 除本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的双方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双方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以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一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实际时,其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利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该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地产投资协议1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海南教师村”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的合作形式。甲方出土地,乙方负责投资开发,乙方给予甲方固定回报,承担全部项目开发费用。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预付甲方人民币万元整(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 2、乙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4、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与收益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以及申请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以内,甲乙双方在立共管帐户,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即人民币万元(万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即人民币万元(万元)。 4、在项目结构封顶之日,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即人民币万元(万元)。 5、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含税发票。 六、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地产投资协议15 甲方(房地产开发单位):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投资合作单位):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信的原则,共同参与合作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通过友好、平等、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开发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用地性质。签约时土地用途为,宗地号号,使用权人(以宗地图、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为准);具体到项目实施时的状况,均以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准。 4。项目占地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开发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拟建商业工程平方米; (2)拟建住宅工程平方米; (3)拟建地下车库工程平方米; (4)拟建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平方米。 二、投资合作模式 1。合作理念 甲乙双方以诚信互利为原则,诚心尽力发挥各自所长,以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为前提,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2。股权比率 甲方股权比率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47,乙方股权比率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53。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部收益所得,即利益和风险按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甲乙双方以诚信互利为原则,诚心尽力发挥各自所长,以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为前提,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2。股权比率 甲方股权比率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47,乙方股权比率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53。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部收益所得,即利益和风险按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三、本次合作投资项目额度 本次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投资总额为万元(人民币),根据上述股权比率,甲乙双方商定本次投资合作项目各自应出资情况是: 1。甲方以现款出资万元、以现有土地平方米作价出资万元,该两项实际出资额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甲方在本次合作开发项目中所占的股份为47。 2。乙方以现款出资万元、以现有土地平方米作价出资万元,该两项实际出资额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乙方在本次合作开发项目中所占的股份(含其它资源性股份)为53。 3。上述项目投资总额包括项目所占土地及土地之上的拆迁、安置、补偿和办理项目报建手续等费用款项,也包括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按比率分得的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四、合作投资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 合作项目的资金须在双方指定的银行统一开户管理。在本协议双方签署生效后,按以下具体时间和额度拨付各方应出资的款项: 1。项目资金的筹集 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和上述各方应出资额度,甲方应将现款万元,分次每次拨付万元划转至双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乙方应将现款万元,分次每次拨付万元划转至双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 双方首次拨付划转应出资的款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后日内划转至上述银行账户中;其余分次应出资划转款项的时间由双方据情另行商定,但每次都应在双方确定用款时间之后的日内将相应额度的款项及时拨付划转至上述银行账户。 双方每次向上述银行账户拨付划转款项之后,都应及时通知本合作项目财务部门的相关财务人员予以核实确认,以入账为准。 2。项目财务和产品管理 (1)财会管理人员的任职聘用 项目财会管理人员的聘用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如果由一方聘用指派的人员担任会计、则另一方聘用指派的人员担任出纳。 聘用任职的财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品德,要懂得并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聘用任职的项目财务总监须具备“会计师职称”,并持有国家财政部门颁发认可的“会计师任职资格证”;其他财会人员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方可任职上岗。 (2)财会管理部门须制定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 (3)财务管理人员须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做到日清月结。 (4)各项财务支出须在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授权的管理范围和执行权限内进行。每项财务支出要由被授权的相关责任领导人审查批准,支出票据的报销须按程序有直接经手人或验收人及相关领导的亲笔签字方可入账。 (5)各项财务收入须开具正规制式的收入票据,杜绝收入打白条入账。 (6)本项目中的房产建成后,合作开发项目产品(房产)的出售,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区限(须有定价会议文字纪要),任何一 方或任何个人无权超出定价区限出售合作开发项目的产品。若产品销售出现暂时困难,必要时,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按上述股权比例分配房屋作为各方的收益,双方应对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产品。 (7)项目开发建设的成本核算、决算编制、财产清偿、利润分配等,要严格遵照国家财务税收制度执行。 (8)其他未及事项双方可随时商定、文字补充。 五、项目的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下列工作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尽快落实: 1。落实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尽快取得项目占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开发项目占地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4。落实开发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等手续。 5。办理项目的开工手续,取得项目开工证,使项目得以合法开工建设。 6。落实和完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未及工作,以防患未然。 六、项目工程建设的承发包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本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科学考证、合理确定。未经对方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含关联方)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投标和设计、施工; 七、项目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定之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建“项目部”联合办公,具体商定:高层领导的分工负责、各部门的组件和人员的聘用安排、落实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细则、财务制度和各岗位职责的建立、工程进度安排、与各级行政业务管理部门的联络以及与地方相关民事上的沟通、后勤保障等等具体工作。具体协调和落实上述第五、六条的工作内容。 2。项目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由双方商定委派指定有工作能力的专人具体负责。 3。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监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委派指定具有专业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理能力的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工程关键程序和步骤须有授权的相关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签字落实。 4。本协议未及的项目工程管理其他事项可随时商定补充。 八、物业交付 合作开发项目竣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工程承包商和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后方可交付物业管理。 九、项目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开发项目的确权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各方的出资比率确定合作开发项目物业的产权归属于各方 的具体比率。 2按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各方在分得产权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该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乙方负责协调并办理。 十、产品售后服务 严格按照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售后相关规定执行,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该赔偿另一方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 2。合作一方如果未按双方约定的计划和期限拨付应出资的额度,应当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3。合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私自向第三方转让或租赁本协议所涉及的股份及财产份额、不得私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抵押本协议所涉及的资产份额、不得私自设置第三者权益;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均属无效。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4。合作一方如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者因一方的重大过失、或者因一方违法乱纪而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十二、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十三、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合作协商进行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 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相应的或者一定的经济损失。 十四、通知和告知约定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告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告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时,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五、协议变更的约定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连带责任。 十六、双方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以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一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实际时,其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利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