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经济合同模版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经济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济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经济合同篇1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按国家标准执行; ()按部颁标准执行; ()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产品的数量:。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 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产品的交货单位:。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乙方送货; ()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 线和运输工具); ()甲方自提自运。 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验收时间;验收手段;验收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 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 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订 经济合同篇2 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不仅可以促使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起到避免和减少违约行为发生的预防性作用,而且在发生违约时,通过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使守约方的损失得到补偿,使违约方受到相应的制裁,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我国合同法体现了对违约责任制度的重视,不仅在总则中设专章对违约责任作了一般性规定,而且在总则的其他章节和分则中对违约责任制度的相关问题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综观我国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制度,我认为具体有以下主要特点:在尽量吸收以往三部合同法行之有效的规定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体现了我国违约责任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发展性;在体现违约责任补偿性的同时,强调实际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一)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制度吸收了以往三部合同法的成功经验 首先,在违约形态方面,《合同法》第107条规定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两种形态,这承袭了《经济合同法》第29条、《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8条、《技术合同法》第17条的相关规定,符合我国传统立法中两分法观点,即将违约形态划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这种划分能够涵盖所有的违约形态,是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总结我国立法、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科学的违约形态体系。 其次,在归责原则方面,《合同法》第107条、120条确立了严格责任原则。 这和《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8条,《技术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在严格责任原则下,只要不存在免责事由,违约行为本身就可以使违约方承担责任。 因此严格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增强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克服信用危机。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只有在不能证明其对违约行为无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违约责任,而过错属主观心理状态,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判断,较属于客观事实的违约行为和免责事由更为困难,因此严格责任原则比过错责任原则更为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 正是由于严格责任原则的以下优点,英美法系在合同的违约救济中采严格责任原则,大陆法系中实行过错责任原则的德国也正在逐步转向严格责任原则,由两大法系的权威学者共同参与拟订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欧洲合同法原则》也都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反映了国际上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 我国合同法采用严格责任应该说是正确的选择。 当然,严格责任原则作为我国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项总的归则原则,也不是绝对的,针对某些合同违约的特殊情况,《合同法》分则中也采用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例外,如第189、191条的赠与合同、第303条的客运合同、第320条的多式联运合同、第374条的保管合同、第406条的委托合同等。但这些只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并不能改变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主导地位。 除以上两个方面外,合同法在不可抗力免责、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等方面都尽量吸取以往立法的成功经验,体现了法律的。继承性和连续性。 (二)违约责任的补偿性和强调实际履行 违约责任的补偿性,是指违约责任旨在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法国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作为或不作为债务,在债务人不履行的情况下,转变为赔偿损失的责任。由于赔偿损失成为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因而违约责任的补偿性质体现得十分明显。 违约责任的补偿性从根本上说是商品交易关系在法律上的内在要求。我国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补偿性较之过去三个合同法作出了更为全面和具体的规定,对债权人的保护更为充分。 首先,《合同法》确定了完全补偿原则,如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是我国合同法首次明确规定损失赔偿应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损失,与国际通行做法相一致。另外,《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经济合同篇3 经公司研究指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工程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模板分项工程交由小组(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经协商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整个工程的模板制作、安装和拆除。 二、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模板工程转包他人。 三、承包价格: 不分构件类型和部位:做合格工程元m2,做优良工程元m2。 四、工期要求: 从工序交接日起,基础模板在天内完成,主体模板每层在天内完成。屋面梯盖、栏板和水箱在天内完成。 五、材料要求(仅对包工包料而定): 1、支撑应选用质地坚硬,无腐朽的松木,不低于等材,含水率应不低于25;模板应全部采用胶合板(支撑的水平拉结条除外)。 2、胶合板要求新材占,旧材占,模板的支撑的尾径不应小于cm。 六、质量与施工要求: 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2、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 3、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不得发生涨模、松动和坍塌的事故。 4、安装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模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 5、当下层模板不具有承受上层荷载能力时应加设支架支撑;上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的立柱。 6、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7、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透。 8、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纸屑、木块等杂物应清理干净,特别是柱内的混凝土掉渣要处理干净。 9、跨度大于4m的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1100031000。 10、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 11、模板安装允许偏差:轴线位移5底模上表面标高5柱梁截面尺寸4mm,5mm。。 12、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层高在5米以内的柱垂直度为3mm,相邻两板的表面高低差2mm,表面平整度5mm。 13、底模及支架拆除时,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砼试块送去抗压待强度达到施工规范的规定时方可进行拆除。 14、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15、模板拆除时,不应在楼层上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应分散堆放并及时将其运至地面堆放。 16、工地应建立相应的质量责任制度和质量奖惩办法;实行谁施工、谁负责的管理制度。 17、每个技术工人在下班前半个小时均应对本日作业成果进行检查,发现有质量上的问题应及时返修。 18、班组长应对本班组的操作质量全面的负责,每日至少对作业成果检查一次并及时对不符合项进行返修。 19、除以上交底外,尚应遵守国家标准、规范和规程;并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要求。 七、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应系牢。 2、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3、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扎脚和空中滑落。 4、安装与拆除5m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5、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6、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7、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 8、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严禁从高处抛下,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加围栏,暂停人员过往。 9、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10、支撑、牵杆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m高以上。 11、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杆、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附落。 12、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地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上的预留,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 13、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板的模板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拆除人员要站在门窗洞口外拉支撑,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下伤人。 14、在模板上架设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应用36伏低压电源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15、装、拆模板时禁止使用小楞木作立人板。 16、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不准在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17、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18、拆模必须一次性拆净,不得留有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19、在模板垂直运输时,必须符合要求,以防坠落伤人。模板顶撑排列必须符合施工荷载要求,尤其遇地下室顶模板、支撑还另需考虑大型机械行走因素,每平方支撑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拆模时,临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脚手板。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 经济合同篇4 出卖方:地址:联系电话: 买受方:地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xx,房屋结构为xx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xx。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不包括)时,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 (包括)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xx元,总金额为xx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xx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计算。逾期超过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个月内按利率计算;自第个月起,月利息则按 利率计算。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 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签章): 出卖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买受方(签章): 买受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经济合同篇5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 A、监护协议B、融资租赁合同 C、收养合同D、国家机关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2、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格式条款的使用必须合法,否则格式条款无效。下列各项中,属于有效的格式条款有()。 A、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B、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C、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要约中可以撤销的是()。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 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且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的要约 4、甲、乙两公司拟签订A商品的购销合同,在签订过程中,甲公司故意隐瞒了提供的A商品是赝品的关键事实,后经乙公司调查发现,给乙公司造成损失60万元,导致合同无法订立,根据合同法规定()。 A、甲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C、乙公司自行承担损失D、甲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5、甲公司于6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6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6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6、张某是某石油公司的业务员,一直代理公司与某农机站的石油供应业务。后张某被石油公司开除,但石油公司并未将此情况通知农机站,张某仍以石油公司的名义与农机站签订了合同,该合同属于 A、效力待定合同B、无效合同C、可撤销合同D、有效合同 7、甲与乙签订一份约定由丙向乙履行的合同,后丙履行合同因不符合约定而构成违约。根据规定,该合同应由()。 A、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B、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C、丙向乙承担违约责任D、甲和丙共同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8、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款。甲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可采取的措施是()。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D、行使撤销权 9、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5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A、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B、通知丙公司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直接要求丙公司代替甲公司偿还欠款 10、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列有关承担民事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B、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C、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D、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1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A、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B、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之日 C、保证期间届满时D、主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时 12、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B、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C、应当告知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且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D、即便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依然有效 13、甲公司以其所持有的乙上市公司依法可转让股票出质向银行贷款,并与银行订立了书面质押合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质押权的设立时间为()。 A、贷款合同签订之日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权利凭证交付之日D、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14、下列有关当事人合并、分立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B、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行使合同权利 C、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必须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 D、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可能不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 15、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万元的建材,甲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定金数额支付了30万元。后乙公司违约,法院判决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支付的金额为()。 A、60万元B、50万元C、40万元D、30万元 16、甲、乙企业于20xx年4月1日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4月10日前到甲企业的库房领取全部货物,但由于乙企业的原因,乙企业于4月20日才领取该批货物,但4月15日因甲企业的库房发生火灾,致使部分货物受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乙企业应当自()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A、4月1日B、4月10日C、4月15日D、4月20日 17、债权人甲下落不明,致使债务人乙难以履行债务,乙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期间,该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对该标的物损失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应由甲承担B、应由乙承担C、应由甲、乙共同承担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 18、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超过损失的(),可以认为是“过分高于”。 A、10B、20C、30D、50 19、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该法定期限为()。 A、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3个月内 B、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 C、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 D、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2年内 20、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当时未约定利息。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习惯支付利息 C、王某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三倍的范围支付利息 21、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甲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在租赁期间不能出卖出租设备B、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 D、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方继续有效 22、A市的甲工厂与B市的乙银行订立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乙银行向C国的丙公司购入一套设备供甲工厂使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工厂要求乙银行承担设备的日常维修,乙银行拒绝。应承担该套设备的维修义务的是()。 A、甲工厂B、乙银行C、丙公司D、丙公司在我国的分支机构 23、甲公司承建乙公司的一栋商品楼,在施工期间,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乙公司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场地,甲公司要求顺延工程日期 B、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C、甲公司允许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D、因发包人变更计划,甲公司要求增付返工费用 24、下列有关客运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一般情况下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易燃物品C、旅客超过限量携带行李时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D、旅客甲在途中自身疾病突发,承运人要对甲承担赔偿责任 25、下列有关技术合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妨碍技术进步的技术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B、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C、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D、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6、甲将一批货物交给乙仓储企业仓库向甲企业签发了仓单并盖章。某日,甲欲将该批货物转让给丙,在仓单背书过程中,下列符合规定的是()。 A、甲企业在仓单上背书后即可转让B、甲企业将仓单交付给乙企业即转让 C、甲企业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乙企业签字或者盖章后即为转让 D、甲企业经过乙仓库的书面同意后即为转让 27、下列关于委托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B、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C、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D、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28、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但发生了一定的费用,居间人可以要求 A、当事人各自支付报酬B、当事人平均负担报酬 C、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D、当事人平均负担报酬并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9、下列属于要约的是()。 A、某股份公司的招股说明书B、某公司在电视台上播发的售房广告,但称“价格面议” C、某工厂在报纸上发出的拍卖公告 D、某已处于运营中的自动售货机,投入一元硬币,则自动送出一杯可乐 30、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此保证属于()。 A、保证B、一般保证C、连带责任保证D、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31、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下列关于保证责任承担的问题表述正确的是()。 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C、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 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 32、当事人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签订时成立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B、建筑物、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C、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D、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 33、下列关于抵押合同的形式,正确的是()。 A、抵押合同可以口头订立B、抵押合同必须书面订立 C、抵押合同口头、书面订立均可D、抵押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合同以外的其他方式订立 34、债权人在其债权没有得到清偿,有权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并给债务人确定一个履行期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履行期限为()。 A、2个月以上B、1个月以上C、1年以上D、6个月以上 35、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物,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A、20万元B、30万元C、50万元D、60万元 36、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乙购买甲的一辆卡车,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8万元,后丙又向甲出价10万元购买,甲遂与丙签订了购买合同,在卡车未交付和未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的情况下,乙、丙均要求甲交付该卡车,关于该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先与甲签订合同,甲应将卡车交付给乙B、丙出价较高,甲应将卡车交付给丙 C、甲可以自行决定将卡车交付给乙或丙D、经丙同意,甲可以将卡车交付给乙 单项选择题答案 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合同法(分则)》列明的有名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的使用限制。如果格式条款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属于无效格式条款。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另外,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题C项对格式有两种以上的解释的,并不能判定条款无效,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3、【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4、【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合同已经成立。本题中合同未成立,甲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5、【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在本题中,甲公司的广告包括了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构成要约;乙公司在承诺期限内做出承诺,因此甲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6、【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表见代理。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张某虽然已被石油公司开除,但石油公司并未将此情况通知农机站,农机站有理由相信张某仍是石油公司的代理人。因此,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7、【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规定。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是以债权人和债务人为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负担向债权人履行,不承担合同责任,违约责任应由债务人承担。 8、【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9、【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0、【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无效担保合同的责任。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11、【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根据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12、【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财产的转让。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13、【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质押的相关规定。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14、【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当事人合并或者分立后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15、【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定金应为20万元,多支付的10万元无需双倍返还。 16、【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17、【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题目中,甲是债权人,债务人乙将标的物提存后,风险是甲承担。 18、【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9、【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1)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2)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20、【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合同利息支付的规定。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不破租赁”的相关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2、【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承担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23、【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4、【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客运合同的有关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25、【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技术合同的规定。合同法规定,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26、【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仓单转让的方式。根据规定,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27、【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8、【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居间合同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当事人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9、【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30、【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方式。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3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32、【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登记。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33、【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34、【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留置权的效力。根据规定,债权人在其债权没有得到清偿,有权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并给债务人确定一个履行期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履行期限应当为2个月以上。 35、【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最高额抵押。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36、【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殊动产买卖合同。根据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本题选项A的表述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