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合同 推荐度: 园林绿化合同 推荐度: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推荐度: 正规园林绿化合同 推荐度: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园林绿化合同集合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园林绿化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园林绿化合同篇1 工程名称:xxx 工程地点:xxx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商量一致,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绿化种植、园林小品等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实际验收与结算,结算审计单位为审计中心。 二、工程造价 1、根据双方确定的施工图和预算书,在此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商量,暂定本工程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2、应甲方要求更改、调整的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书面材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一并保存,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3、原预算书中已有约定的项目,实际工程造价、工程量按预算书优惠后的造价执行;预算书中没有约定的以双方商量签字盖章确认的补充书面材料确定。 4、更改、调整的工程项目双方商量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 三、工程期限 (一)自二0一一年月日甲方交出施工场地并签发开工通知书(以乙方签收为准)提供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起,到二0一一年月日止,总工期为60个公历日。 (二)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一次性交出所有施工场地,部分施工场地交出滞后; 3、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甲方代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一周内连续雨天超过24小时; 8、不可抗力; (三)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签复,逾期不予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四)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工程验收 (一)隐蔽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在隐蔽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甲方代表或驻地监理员应在收到通知12小时内到现场检查验收,认可签证后,乙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2、甲方代表或驻地监理员未按通知时间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检验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代表或驻地监理员应在验收报告上签认,如有异议,甲方代表或驻地监理员有权复查,若复查合格,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复查不合格,乙方应马上返修,承担检查费用。 (二)工程竣工验收 1、按经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施工图、工程预算表内之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及有关工程变更的书面文件进行验收。 2、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3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若工程质量及内容完全符合合同的要求,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书上盖章签字。如有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有尚未完成的,由乙方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进行返修。 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甲方开始使用,视为工程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 5、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局部工程未能完成,甲方应在预计完工日期按已完工程予以分段竣工验收结算。 五、付款方式 1、根据双方协议本工程合同总价预付款20; 2、工程完成50(土建部分或大苗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甲方于10个工作天内审定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予乙方; 3、工程完成90,乙方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甲方于个工作天10内审定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予乙方; 4、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将工程结算送钦州市政府工程审计中心审核,审计结果出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予乙方; 5、余下的5工程款待绿化、园建保养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 6、工程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质量标准和保养期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结合省市有关规定标准验收,根据项目清单质量要求标准,达到合格。 2、本工程的保修期:绿化工程保养期为6个月,其他附属工程保修期为1年,以甲乙双方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之日起计。在养护期内免费为甲方培养保养人员并提供甲方需要的苗木档案,免收养护期内养护人工费。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完成场地“三通一平”,按设计要求,回填上方至设计标高;接通水、电;提供临时堆场;开通施工运输车辆可通行的道路;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交施工图纸、说明书及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网平衡图)各三份,并对图纸资料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 3、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4、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以及临宿安排。 5、负责工程现场的协调管理,确保乙方的施工不受第三方影响。 6、配合乙方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等工作。 7、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8、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9、承担施工期间及保养期间因甲方因素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坏项目的重修费用。 10、委派一名监理员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并按工程预算表中的各种材料规格、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期完成工程。 2、遵守甲方单位的现场协调管理,服从工程整体进度。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 4、做好工地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的垃圾杂物。 5、做好未交付甲方单位使用的成品及半成品的安全保护措施。 6、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及其它竣工资料。 7、承担因施工质量及其它乙方因素造成的返工重修费用。 8、委派一名管理人员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不按期完工,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扣除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返工至合格为止。 九、本合同与合同有关商量同意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未尽条款,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商量办理。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1、商量签订补充协议。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施工图和预算书及有关书面变更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一并保存并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址: 园林绿化合同篇3 XX花木公司简称甲方聘用乙方为该公司园林绿化工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从200年月日起到200年月日止,其中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为试用期。 二、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甲方安排乙方在XXX范围各绿化区从事花草树木的绿化养护,因工作或业务的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按甲方的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而定,乙方对此并无异议。 三、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600元,试用期满后,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表现待定劳动报酬为700元。调资、奖励及调动岗位、改变工作后的工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纪律: 1、乙方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试用期内每月休息为2天,试用期满后为每月休息4天。 2、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员工守则、绿化管养规范、职业道德等,服从管理,主动、积极、负责和保质保量做好本职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有权依据检查、考核结果,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人或当事人加以处罚或奖励。 五、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条件: 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乙方患传染性疾病或身体状况欠佳或患有其它不适于从事绿化养护工作的疾病;5故意或过失使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遭受较大损害的;6对外泄密公司重要的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名誉受损或经济受损的;7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被举报、投诉或查办的;8违反甲方员工守则有关规定,符合辞退开除条件的;9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终止合同的情形。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4甲方无法采纳或满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要求的。 六、本合同未有约定而甲方员工守则另有规定的,按员工守则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名并盖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盖章: 园林绿化合同篇4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相互合作、严密配合的准则跟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签署此合同以独特遵照。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含、、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品质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动物种类、数目、规格按配置计划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估算书,按园林修建、绿化类工程尺度取费,人工、资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履行,工程造价暂定为国民币元。 三、付款方法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给乙方作为工程预支款。 2、工程竣工甲方初验及格后付款项,余招待颐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动工日期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双方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造许可证和施工允许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划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巧标准进行施工。 2、承当绿化工程开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算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统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等同效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5 订立合同双方: 县乡林业管理站(或县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 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事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树苗、树苗、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亩分土地作为苗圃,地点在。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零月,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树苗株,树苗株,树苗株,。其中,第一年出圃树苗株,树苗株,树苗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树种斤,树种斤、,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以上;树秧株,树秧株,,树秧长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烂根的树秧。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元,其中,第一年拨给元,第二年拨给元,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斤。甲方向乙方拨kuan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月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树苗高不低于米,地表直径不少于厘米;树苗高不低于米,地表直径不少于厘米,。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月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树苗价格为树苗元,树苗元,树苗元,,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验,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分成,甲方得,乙方得。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付给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 第五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县乡林业管理站(或县林业局)(公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县乡村村民(公章) 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订 园林绿化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植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树苗、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亩分土地作为苗圃,地点在。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月,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树苗株,树苗株。其中,第一年出圃树苗株,树苗株;第二年。 2。甲方向乙方提供树种斤,树种斤、,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以上;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元,其中,第一年拨给元,第二年拨给元,;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月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树苗高不低于米,地表直径不少于公分;树苗高不低于米,地表直径不少于公分,。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月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权苗价格为树苗元,树苗元,,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分成,甲方得,乙方得。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 第五条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