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合作协议书 推荐度: 餐饮店股东合作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餐饮店合作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餐饮店合作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餐饮店合作合同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第一条:合作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饮店。 2、甲方出资方式:甲方出资人民币元,乙方出资人民币元。 第二条:合作项目餐饮店名称:。经营地址:。经营时间:合作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合作管理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双方约定由甲方管理和经营餐饮店,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合伙人权利。 2、财务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需要资金时,提前通知乙方准备,金额所用途径甲方必须留有做账凭证,账目条例清晰。 第四条:合作盈亏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企业亏盈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承担,按甲方,乙方的分配份额进行分配享有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合伙经营过程中出现入伙与退伙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继续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本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书,并将己方的有关本餐饮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七条:争议处理合同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违约处理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项目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合伙终止财务清算 1、合伙终止后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资。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合伙人所欠聘用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 3、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 餐饮店合作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运用其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为甲方进一步提高餐饮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1、干股:指经餐饮股东同意记载在股东名册但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份,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餐饮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餐饮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授予乙方总股份的干股。 三、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2、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的同时,须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担任甲方职位,负责甲方的工作,劳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年。 2、乙方在任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等福利待遇。 五、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月年月日届满; 2、合作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在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干股份额,除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干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终止乙方享有干股的权益,造成甲方损失的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九、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甲方: 乙方(签名): 授权人签字: 时间: 时间: 餐饮店合作合同3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合作经营项目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地址:。 二、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营范围:。 四、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公司投资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甲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具有法人资格; 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具有法人资格; 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丙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具有法人资格; 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六、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1、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3)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5)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6)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2、出资人的义务: (1)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3)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4)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6)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七、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1、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的总投资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2、第二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金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八、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至甲方指定账户。 九、组织管理 1、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好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店。 2、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十、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十一、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三个月份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十二、聘请甲方对其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出资方收取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及给予经营成效奖励,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1、甲方每月纯利润的作为甲方的经营管理费用。 2、当本店的纯利润在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时,甲方除了收取当月利润的经营管理费用外,超出金额按利润作为经营成效奖励给甲方。 3、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成本。 十三、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十四、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十五、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餐饮店合作合同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饮店。 2、甲方出资方式:甲方出资人民币元,乙方出资人民币元。 第二条:合作项目 餐饮店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时间:合作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合作管理方式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双方约定由甲方管理和经营餐饮店,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合伙人权利。 2、财务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需要资金时,提前通知乙方准备,金额所用途径甲方必须留有做账凭证,账目条例清晰。 第四条:合作盈亏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企业亏盈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承担,按甲方,乙方的分配份额进行分配享有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 合伙经营过程中出现入伙与退伙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继续 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本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书,并将己方的有关本餐饮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七条:争议处理 合同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违约处理 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项目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合伙终止财务清算 1、合伙终止后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资。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合伙人所欠聘用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 3、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餐饮店合作合同5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双方以合作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作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作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作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对外以合作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支付合作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1》《2》《3》 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作期间 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作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作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作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禁止乙方在合作期限内经营与合作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在与合作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乙方在合作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作。 禁止乙方与本合作签订合同。 合作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合作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合作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作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作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作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作期届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保密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作或合作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餐饮店合作合同6 甲方: 乙方: 一概述: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酒店的采购,供应及美食红餐饮网站的推广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作性质: 合作分商业同盟,普通会员和个人同盟。乙方为甲方的。 三合作纲领: 3。1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精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双赢关系。 3。2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通过本次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的未来市场的扩张并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及经济价值。 3。3合作内容: 1甲方为乙方制作微官网(企业公众号),甲方并以服务换服务的方式为乙方提供更新服务。 2甲方牵头联系酒店供应厂方,力争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乙方。并展示在网上供乙方自行选择。 3:乙方在自己经营的场所内为甲方进行微官网的推广宣传。 3。4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四商业同盟: 4。1同盟的企业可以推广其它企业来美食红平台制作企业公众号。 4。2同盟的企业公众号一直无偿的放在你推荐的企业公众号里作连接,有利与同盟企业提高市场知名度。 4。3同盟企业公众号有单独团购功能,做团购再不用看其它网站脸色。 4。4同盟企业公众号有活动菜谱功能,使食客更全面直观了解企业动态。 4。5同盟企业通过推荐可获取被推荐企业支付费用的50作为同盟企业的推广回报。 4。6同盟企业有权接企业公众号广告位广告并收益50广告费。 4。7同盟企业通过美食红采购货品每满5000元人民币美食红将反利给同盟企业人民币1000元。 4。8同盟企业推荐的企业在美食红采购货品,同盟企业可获取采购企业的总价的1作为推广费用。 4。9同盟企业需向甲方支付200元每月的服务费。如乙方拒绝支付同盟企业将自动降级为普通会员。 4。10如需更新,乙方需向甲方支付300元一次的更新服务费,乙方可以以餐卷形式提供(如非酒店需支付现金)。乙方自己更新则免费。 五普通会员: 5。1普通会员可以推广其它企业来美食红平台制作企业公众号。 5。2普通会员企业公众号以图片加文字的形式展示,简单明了。 5。3普通会员通过美食红采购货品每满5000元人民币美食红将反利给会员企业人民币1000元。 5。4普通会员企业公众号制作与服务费用一律免费,如需升级为商业同盟需联系美食红,并每月支付服务费200元。 5。5如需更新,乙方需向甲方支付300元一次的更新服务费,乙方可以以餐卷形式提供(如非酒店需支付现金)。乙方自己更新则免费。 六个人同盟: 6。1个人同盟为想在这个行业中有理想,有冲劲,不满足于现状的个人设计的同盟模式。 6。2个人同盟可以推广其它企业来美食红平台制作企业公众号。 6。3个人同盟推广的企业公众号里第2个广告位一直为个人同盟使用,个人可给自己关系好的企业做连接。 6。4个人同盟通过推荐可获取被推荐企业支付费用的50作为个人业的推广回报。 6。5个人同盟有权接企业公众号广告位广告并收益50广告费。 6。6个人同盟推荐的企业在美食红采购货品,个人可获取采购企业的总价的1作为推广费用。 6。7个人需向美食红支付50元每月的服务费。如乙方拒绝支付合同自动解除。 七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当数量微官网的宣传资料。 7。2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放置微官网推广资料的场地。 7。3在乙方按约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根据与乙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产品及提供服务。 7。4甲方有责任根据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对其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产品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支持。 八保密 8。1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的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8。2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8。3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九备注 9。1本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如有一方单方违约,将支付给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9。2如果双方对于彼此之间的合作感到满意,经双方同意则本协议将自动续延一年。 9。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餐饮店合作合同7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饮项目。 甲方出资方式:金额:大写(小写) 缴付期限:。 乙方投资金额:金额:大写(小写)。 缴付期限:。 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企业依法或法定事由终止时,企业盈亏按照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的比例承担。 第三条合伙企业管理方式 1、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全体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经营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合伙人权利。 2、财务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需要资金时须提前通知乙方准备,金额所用途径甲方必须留有做账凭证,账目条例清晰。 第四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十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企业亏盈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承担,按甲方50,乙方50的分配份额进行分配享有承担。 第六条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入伙与退伙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本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书,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八条争议处理 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违约处理 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协议解除的条件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一条合伙终止财务清算 1、合伙终止后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资。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合伙人所欠聘用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 3、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餐饮店合作合同8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联系电话:身份证编号:乙方就租赁甲方商铺从事建材商品经营一事,双方平等商定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商铺位于建材市场,房屋间,面积平方米,未装修,安有卷帘门个,三相电表1块。租期自20年5月1日起至20年4月30日止共12个月。租金元平方米月,物业费0。6元平方米月,保证金1000元间年。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清租金元,物业费元,保证金元,合计元。 租赁期满续租的,以上费用标准可再执行一年。不续租的,应在租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二条租期内乙方用电按0。85元度,在每月2530日向甲方缴纳,国家调整电费标准时,按同等幅度浮动。 第三条保证金用于以下情况: 1、合同履行期间或终止后90日内,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有关部门确认属于乙方责任时,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补偿顾客,不足部分由乙方追补。 2、因乙方违约被甲方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尽商铺房及配套设施的保护义务致使损坏且未修缮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支付修缮费用,不足部分乙方负责弥补。 4、乙方违反本市场管理规定不能及时缴纳罚款的,甲方有权先行从保证金中扣除。甲方按上述约定使用保证金后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合同终止后,甲方确认乙方无上述所列情况或将情况妥善处理时,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第四条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或解除后3日内将承租房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予以收回,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对市场实行统一管理,行使以下管理职权: 1、依法制订市场管理方面的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整顿。 3、召开商户大会,选举商户理事会,安排市场形象宣传、促销等活动。 4、管理市场卫生、绿化、车辆停放,督促和监督商户认真落实。 5、调解商户、商客纠纷。 第六条乙方在市场经营,应当严格履行以下义务: 1、合法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保持门店周围卫生,爱护门店周围花草、树木。 2、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和理事会及组长的监督管理。 3、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做到勤检查,人走断电。门市装修要按消防部门的要求办理。发生火灾事故,责任自负,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应进行赔偿。 4、租赁期间发生失窃,责任自负。 5、爱护所租房屋及配套设施,在租赁期间如有损坏,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所租房转让给第三人或与其他承租人交换承租房的,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8、商铺房外墙面的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 9、积极参与市场宣传、促销活动,并承担相应费用。 10、每日按时开门营业,按时点亮招牌灯。 第七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在租期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关闭的。 2、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承租房,经甲方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承租房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存危险物品的。 5、未经甲方同意将承租房擅自转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的。 6、不按时开门营业的(每月不超过3次,以甲方考勤登记为准)。 7、违反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 8、拒不服从甲方、商户理事会、商户组长管理的。 9、不按期补足保证金、租金的。 10、诋毁其他商户或商品经调查属实的。 11、商户小孩在市场玩耍、嬉闹影响安全和市场卫生,经劝阻不改的。 第八条特别约定: 1、入冬后甲方暂收乙方扫雪费200元,按要求时间、范围完成扫雪任务的,每次退回50元,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次扣扫雪费50元。余款在次年2月20日退还。 2、乙方保证在20年月日前对经营门市进行整改,确保租赁本商铺经营的商品不与自己在建设大街门市的商品同类。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乙方自愿按15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标准,向乙方补交本合同租期的租金。 第九条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餐饮店合作合同9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1)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2)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3)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4)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5)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1)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4)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5)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1)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 (2)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3)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4)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5)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6)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2)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3)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5)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6)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7)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权利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保密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