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合同 推荐度: 代理销售产品合同 推荐度: 购销合同产品 推荐度: 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产品采购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产品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产品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产品合同篇1 合同编号: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 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制定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二0一二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其他 。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年月日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系列产品的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系列产品地区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 2。代理期限为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双方保留自签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双方责任,权利: 乙方: 1。乙方保证甲方所需产品货源的供应。 2。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文件及产品宣传资料。 3。乙方负责技术支持,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甲方: 1。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按期完成销售额。 2。甲方必须设立营销网点,销售产品,不销售其它同类产品。 3。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4。甲方必须拥有一定的销售及技术人员,以做好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双方负责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使用于或包含于产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工业产权均为乙方独家拥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保护乙方权益。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 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三、经销条件: 1。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日内,首批进货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三个月保换,一年保修。 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 五、代理价格: 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六、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1。交货地点。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两周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甲方将货款存入乙方帐户后乙方将货发送给甲方。 3。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七、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应以合同法为依据提交仲裁。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产品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一、本合约自签署日起永久有效,欲终止本代理关系,需经由甲乙双方之任一方以书面通知,否则本合约效力将自行展延(付费项目则需另行付费本合约方为有效)。 (一)乙方代理甲方之任一产品供货期间届满,甲方已不从事该产品之制造生产或代理,甲方需于终止供货前一个月内通知乙方使产品下架,该产品代理关系终止。 (二)甲方产品经由乙方代理市场推广销售期间,甲方之产品销售后如遇消费者纠纷,在甲方与消费者责任未厘清前,本契约代理关系效力自动中断,如消费者交易纠纷事件已经由甲方完成善后处理,甲方需另行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续约,本契约时效始继续。 (三)甲方之产品在本契约时效期间于乙方网站展售之产品资料,其代工处理费用需先支付予乙方。 二、甲方供货,需配合乙方服务申请流程制度,提供约定比例之利润,作为本站进行产品市场推广之劳务所得。 三、甲方不得提供违法、违禁或违反其它相关法令之商品,若因此而引起纠纷或诉讼,概由甲方负法律责任。 四、甲方于接到乙方传送之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扣除国定假日),需将商品交由特约物流公司或挂号邮寄方式送出,所需之运费一律在售价(报价)中内含。甲方产品送出时,务必核对由消费者本人亲自签收,关于产品之物及权利担保责任,以及运送风险由甲方负担。 五、消费者订购之商品一律以货到付款方式销售,购物之发票由甲方开立寄送。 六、消费者于本公司系统中的订购行为,除甲方于商名说明项上注明不得退货外,其犹豫权利受相关法令保障,以收货单为凭7日内退货,惟送货成本由消费者负担。 七、每月售货额于每月15日及月底结算,甲方并于结算后10日前,将本公司网站代理销售之劳务所得,存入本公司帐户。 八、甲方与消费者之交易纠纷,应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交易纠纷含客户购买之产品有瑕疵、错误或其它因素导致消费者使用本系统后拒绝付款等情事。而纠纷经仲裁单位仲裁后若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担上项交易款项之退还,乙方已收取之代理销售劳务所得,无返还责任。 九、甲方有权参与乙方举办之各项促销与展览活动,需由甲方支付部份参加活动费用者需独立于本契约之外另行支付于乙方。 十、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商品短缺时,应于一周内主动告知乙方,并于网站系统上将商品下架并公告之。 十一、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因故歇业时,应义务告知乙方,本合约得自动时效中断。 十二、本合约如有疑议或争执依诚信原则解决。 十三、本合约未约定者依法及其它相关法令之规定处理。因本合约引起之疑义、争执或纠纷双方同意依诚信原则解决之,如有诉讼之必要时,双方同意以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邮递地址:邮递地址: 联络电话:联络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5 合同编号: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为保证有充足、稳定的加工原料,以利于组织生产,顺利完成贸易订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蜂产品订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签订蜂产品数量如下: 蜂蜜共:吨, 蜂王浆共:吨, 蜂花粉共:吨。 第二条: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生产的各类蜂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理化指标,不得掺假、掺杂。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履行交货,具体日供应量按照生产计划通知乙方。地点:宁波源彬蜂业发展有限公司仓库;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自行将蜂产品运至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检验方法: 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蜂产品随机检验。对乙方交售不含抗生素,达到出口要求的蜂王浆、蜂蜜、蜂花粉,年底甲方按原料收购的10利润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六条:担保方式:。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交货或甲主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规格和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第九条:因不可抗拒的因素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产品合同篇6 供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本合同仅适用于系统内部工矿产品的供应与调拨。 三、本合同按《经济民法典》、《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合同管理的条例办法执行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说明〕 此文本格式,主要适用于系统内部工矿产品的供应调拨,使用这种文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同属一个系统、有长期业务往来关系,资格、信用情况彼此清楚; 2、当事人双方业务往来频繁,数量大,品种繁多; 3、一旦发生纠纷,系统内部有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制约调整,主管部门可先行内部调处。 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同行业间、不同系统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的经济往来,不能使用这种文本。 产品合同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经销合同由上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鉴于: 为全面开拓甲方产品市场,加强甲方产品在省地区市场的销售工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经销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经销的方式 1乙方(经销商)只能在本合同界定的区域内进行销售,即只能在省地区内进行销售。 2乙方的经销行为除受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限定外,其余经销行为均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经销甲方的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白行承担。 3经销价格:见附表。(略) 第二条甲方职责 1负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企业及产品宣传。 2提供乙方所经销产品的宣传资料。 3公司对所有经销商人员提供统一的企业形象、专业知识培训。 4按甲方规定的有关售后服务条款进行售后服务及维修。 第三条乙方职责 1严格执行甲方的销售及服务规定,维护树立甲方在所负责区域市场的形象。 2认真做好产品宣传工作。 3乙方在与甲方经销合同期内,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相同的其它厂家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经销合同。 4甲方根据对乙方经销区域的界定及对市场的评估,规定乙方最低销售任务为万元年,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 第四条货款结算 1乙方将购货款汇到甲方公司指定的帐户后,甲方才能组织发货。货款收到以银行汇款单据为准。 2乙方在业务活动发生时,应及时向甲方填报客户资料,以便进行售后服务。 3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即按结算金额开具工商企业销售发票。如乙方要求按零售价开具发票,则必须承担经销价与零售价差价部分的税负。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货物运输及保险 甲方收到货款一周内向乙方发货,货物运输及保险费用(含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发运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白行提货并承担提货费用。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任何一方因关闭、停业、转业以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3双方协商同意。 由以上13原因引起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在乙方办理好结清货款手续后,双方协议一致方可执行。否则,视为单方违约。 第七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期限为一年,协议期满后可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一周续签。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履行地为市。 第九条陈述和保证 9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9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不能违约,如有违约,均按以下规定执行。 10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乙方可要求其支付相应报酬并则应承担违约金元。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总货款的;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10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则应按合同约定总货款的百分之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但无论如何,违约金不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经销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13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3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131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3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通知 18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8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8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个人经销需担保人签字并加盖手印后生效。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8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拟定由乙方向其供应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一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订立此产品购销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产品品名、规格、价格及数量: 二、交货方式、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甲、乙双方(或代表)现场验收交货。 3、交货时间:按甲方工程进度交货。 三、货款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当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订金人民币肆拾万元(小写:400000。00元)整。 2、甲方按月支付当月总货款的100。 3、供货结束后全部剩余货款一次性结清。 4、订金和货款以现金(或银行打款方式)支付,乙方指定结算帐户为:开户行:珙县工行新桥街支行,户名:珙县树每预制厂,卡号:23805336。 四、甲方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到达甲方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卸货,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甲方有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付清乙方货款的责任。 3、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组织生产的产品,甲方不得退货。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工程进度按时供货,承担上车和运输等相关费用。 2、若有产品因运输原因造成的损坏,和有不合格产品,乙方应予以甲方退(换)货。 3、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可申请宜宾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该仲裁为一裁终裁。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