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合同 推荐度: 代理销售产品合同 推荐度: 购销合同产品 推荐度: 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产品采购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必备】产品合同集锦9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产品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产品合同篇1 合同编号: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产品合同篇2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略〕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验收方法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交货规定1。交货方式:2。交货地点:3。交货日期:4。运输费: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果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果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果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的罚金。如果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订立合同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理人:(盖章)代理人:(盖章) 负责人:(盖章)负责人:(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3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地点:订货会组织单位名称及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产品合同篇4 合同编号: 收购方(甲方): 种养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植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要求: 应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1、内在质量: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应符合GBl840620xx《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粮食作物应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其他要求为: 2、外观质量。 第三条甲方提供种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种苗应满足的条件为:。对种苗验收的方式为:。种苗价格为元(单位),合计:元,价款乙方于年月日前一次付清;可以在乙方向甲方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收购保证金: 甲方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保证金元,交货时保证金应返还甲方。保证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保证金。 第五条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养,并确保产品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双方约定保护价的,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甲方应在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乙方将产品或甲方提供的种苗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或种苗市场价格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种苗、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种养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 第九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年月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份,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收购方(签章): 种植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5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和方式: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 五、运输费用负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点: 时间: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签定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向甲方买塔式起重机,规格型号(TC5013B)壹台,塔机高度57。3米,臂长50米,电缆线100米,附墙两套及塔机所有零配件,价格为:元整。先付元,待所有手续完善后再付清余款元整。 二、甲方需提供塔式起重机的发票,合格证及塔式起重机所需资料及有效证件。 三、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好备案手续。 四、考虑过户手续麻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不办理过户手续,但该塔式起重机(TC5013B)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五、甲主需确保塔式起重机无任何民事纠纷,确保乙方能顺利运输塔式起重机到乙方的场地。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合同篇7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在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总金额(大写) 第二条、包装 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产品合同篇8 合同编号: 甲方(收购方): 乙方(种植销售方): 甲方为农产品加工企业,乙方为农产品种植户。经双方协商,乙方作为甲方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在甲方的技术指导下,为甲方种植农产品,甲方给予乙方技术指导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收购乙方按约生产的农产品。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条款:乙方有适宜农产品种植土地在处,已经甲方确定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度相应农产品收获收购季节结束,乙方在上述基地种植本合同附件一确定的农产品,由甲方按约收购。农产品的名称、品种、产地、规格、种植面积、收购数量、收购价格、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农产品种植收购详情单)。 二、种子种苗的供应条款:种子种苗的供应按下列第项确定: 1、由乙方自行在市场上采购; 2、由甲方有偿提供; 3、由甲方无偿提供; 4、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由甲方有偿提供的,种子种苗的价格应当在农产品种植收购详情单中列明,种子种苗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规定支付:1在取得种子种苗时一次支付; 2、在取得种子种苗时支付种子种苗款的50,余下的50待收购产品时扣回,扣不足的由乙方另行付给; 3、取得种子种苗时支付种子种苗款,全部种子种苗款在收购产品时扣回,扣不足的由乙方另行付给。 甲方提供种子的,保证种子的发芽率达到以上,达不到由甲方补给种子,种子发芽率以室内试验为标准。甲方提供种苗的,保证种苗的成活率达到以上,达不到由甲方补给,成活率以室内试验为标准。 三、农产品的栽培和田间管理条款:为保证农产品的质量,甲、乙双方应当在农产品的栽培、田间管理方面加强合作。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农产品的种植资料,指定技术人员定期到乙方田间进行技术指导。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按照相应农作物的栽培技术要求做好播种、肓苗、浇水、培土、除草、施肥、用药、除病虫害、收割和其他田间管理,并做好各项家事作业记录。 在种植过程中,乙方必须按规定施肥和使用农药,对农药的使用,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只能使用甲方规定的农药和用药要求。若出现确需使用甲方规定以外的农药的,应事先商请甲方技术部门,经甲方技术部门同意确认才能使用。如果未经甲方同意滥使农药和其他有害农产品质量的化学、生物制剂,造成农产品不符食品卫生要求和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购乙方生产的该批农产品。 四、收割和交货条款:农产品的收割根据相应产品的播种期、气候、规格、品质要求等具体情况决定。临近收割季节时,乙方应当将农事记录和相关农产品的成熟情况告诉甲方,甲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田间指导收割,并向乙方及时下达收购通知。 收割后的农产品应当及时装筐装载运送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通常情况下在甲方加工工场,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需要运送至其他地点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因此增加运输费用的,增加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乙方应当清洁的运输工具运输,并予以固定,以避免挤压、污染。农产品需要暂时停放时,应当停放在通风阴凉处,以保证农产品的新鲜。农产品没失、破损、变质、污染等风险责任,过磅交货前由乙方承担,过磅交货后由甲方承担。五、收购及验收条款:乙方在基地上种植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农产品,应当全部交售给甲方,甲方必须全部收购。收购时,甲方应当对乙方交售的农产品即时进行验收,检验合格的按品级确定收购价,并向乙方出具收购单。检验不合格的,可以拒绝收购,但应向乙方说明理由。对于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品级不合格的,甲方可以降级收购,并与乙方协商后确定收购价,向乙方出具收购单。 对于需要作农药残留和理化指标检测的农产品,甲方也应即时检测。不能即时检测的,应当在收购后天内检测。收购后不能即时检测的农产品,甲方应当分户堆放,以区别来源。由于无法区别来源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收购单价和价款结算条款:收购单价本合同附件一(农产品种植收购详情单)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附件一(农产品种植收购详情单)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在收购时协商确定。国家或者当地政府有收购保护价的,收购价格不得低于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收购保护价。 甲方收购乙方交售的农产品后,应当即时付清价款。乙方凭甲方出具的收购单向甲方财务部门结算,甲方财务部门见单后应当立即付款,不得打白条支付。对于需要作农药残留和理化指标检测的农产品,价款在确定检测之日的次日支付;检测不合格的,甲方应将农产品交还给乙方,向乙方告诉处置意见,并可以拒付价款。 七、不可抗力条款: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事由,提供相应证明后,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 产品合同篇9 购方: 供方: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定做下列产品: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陶瓷砖附录A执行。供方所供产品与购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5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2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供方负责卸货,购方指定为收货人,联系电话:。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附录标准进行验收;参照双方协定的样品。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鉴定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供方送完货并签收后付总货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到货款的90,自验收之日起一年后余款付清。 九、质保期: 1、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验收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发生的非本合同产品的质量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因素、人为因素、不可抗力等因素),供方不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如达不到样品标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方负责。 十一、退货补货: 1、如本项目完工余货由供货方自行拉回,如数量不够则由供货方自行补足,货款据实结算。 十二、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二份,购方与供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账号:年月日电话: 供方名称(章):开户行:委托代理人:账号:年月日电话:
造句:产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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