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区域商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商品购销合同模版 推荐度: 部门商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商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商品购销合同范文集合10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品购销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品购销合同篇1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供方: 需方: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产品价格规定; 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 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的罚款。 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的罚金。 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罚金。 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的罚金。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罚金。 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的罚金。 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需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商品购销合同篇2 合同编号: 供应商: 零售商: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双方对账日应当约定在结算周期期限届满之7日前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预付: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商品到货前,预付全部或部分货款的结算方式。 12现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到货验收后,立即安排全额货款支付的结算方式。 13现结间隔周期:指零售商收到商品至全额支付货款的最长期限,此期限仅用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14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从供应商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5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6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支付该月龄内购入商品货款之间的期限。 17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 18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订购商品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或撤换文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账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11)其他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账记录。 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 商品购销合同篇3 合同编号: 供方:签订地点: 需方:签订日期: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见合同(二)附表〕。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 五、运输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 七、包装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附件: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供方执份,需方执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期限自年月至年月日。 供方:(签章)需方:(签章)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电报挂号:报挂号:经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帐号:帐号: 注:“十一、合同附件”系指双方需要另立的合同保证书、认证部门签章的资格认证意见书、供料协议书等。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附表 合同编号: 供方:签订地点: 需方:签订日期: 品名规格产质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交(提)货时间备注执行型号地量金及数量记录牌号厂标额商标家准合计人民币(大写) 地址:地址: 供方盖章:电话号码:需方盖章:电话号码: 委托代理人:电报挂号:委托代理人: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商品购销合同篇4 购销合同 供方:需方: 地址:地址: 邮编:467300电话:邮编:467312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法定代表人:职务: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要求 2、合同金额包括了设备本身、运输、安装调试费用支出。 3、合同金额不包含税金。 4、设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二、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收到定金之日(以汇款实际到账为凭)起,1周内交贷。 2、交货地点:鲁山县晟兴工贸有限公司 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输费和保险费均由供方负担。 4、设备卸运:设备到位后由需方负责卸运。 三、设备验收方式和标准 1、如设备本身内,外有明显破损,配件欠缺或破损,机器无合格证或技术资料不全,需方可不予签收,需方就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供方。 2、在需方场地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时,需方应配合供方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如免费提供调机材料。 3、设备到达需方厂内且需方提出安装要求后,供方要在3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设备正常使用且符合验收标准后,需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 4、验收后,机器若发生人为损坏导致不能正常工作,发生的维修费用或换机费用由需方负担。 四、设备的保修 设备免费保修期限为自签字验收后一年。如期间发生设备本身质量问题,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响应,处理方式包括不限于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提供处理指引,通过邮递提供更换部品,但需方拥有要求供方到现场处理的权利。 五、技术服务 供方向需方提供免费操作技术培训、常见故障处理。 六、付款条件 1、合同生效后支付供方人民币伍万元作为定金。 2、设备到位且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余额。 3、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或电汇、 七、违约责任 1、如需方延迟支付应付款项,每延迟一日按迟付金额的0。5支付滞纳金。 2、如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条件交货,或延迟安装调试,每延迟一日按合同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3、若供方延迟交货或延迟安装调试时间满二十日,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终止合同,供方除退还需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外,应返还定金,并赔偿可能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应向当地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日期:日期: 商品购销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经销莱珂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商品购销合同篇6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并严肃执行。本合同共页第页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 月日合同编号:号 需方 代表人 供方 代表人 订货单位 邮政编码 供货单位 邮政编码 结算单位 电报挂号 结算单位 电报挂号 通讯地址 电话 通讯地址 电报挂号 结算银行 帐号 结算银行 电话 结算方式 结算期限 到站 整车 代签合同 单位代表 帐号 收货单位 零担 记 事 质量标准: 验收方法及期限: 运杂费需方承负: 包装费用及要求: 通讯地址 交货 方式 供方 运输方式 交(提) 货地点 需方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 量 单价 (元) 总价(元) 交(提)货时间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金额总计(大写) 违约 责任 供方不能交货,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需方中途退货,向供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责任,供需双方均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的规定承担。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 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另附,本合同附件份 此合同一式份,供方份,需方份,鉴(公)证机关份。 地质机械仪器产品购销合同附表地质本合同共页第页签订日期:年 月日合同编号: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交(提)货时间 备注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日期:1991 买方(招标人): 卖方(中标人): 见证方:xxx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单位:元 序号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数量单价小计 1 2 3 4 合计总额:元;大写: 合同总额即中标价,包括卖方设备价款、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 三、设备要求 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买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5。卖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买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 2、交货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卖方送货上门;卖方代运;买方自行提自运。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安装与调试 卖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六、验收 买方组织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 商品购销合同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梅河口市家齐日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经销产品 日用百货、电工器材、劳保用品、文具用品、办公设备、针织品、厨房电器、日用杂品、商品货架、柜台。 二、结算方式 乙方与甲方之间的一切财务往来只能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三、市场推广: 1:在乙方自行操作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中,不得修改其内容,不得改变产品的用途。对于因夸大或虚假宣传而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信誉形象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通过任何途径销售任何假冒品牌的任何产品。 四、销售资料: 1:有关甲方产品当地销售信息资料(如:生效销售合同、客户名录、销售记录、销售凭证、提货凭证、库存等),以及其他有关甲方的资料,属于甲方产品经营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透漏给第三者,否则,一经查实,立即终止本合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定期咨询乙方经营产品的销量、流向、铺货库存等情况,以及零售终端的变化及其它反馈信息,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资料。 购销合同样本通用版购销合同样本通用版 五、订货程序及运输方式: 1:乙方接到订单五日内送货。 2: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发现溢缺、残损串错,数量不符等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 六、销售责任:残损负责调换。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不得擅自对非签约经销商销售产品, 2: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或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告诫、暂停履行合同、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合同等。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的。销售业绩未能达到本合同第八条的要求,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乙方权利与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约定。 2: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收取利润提成。 3:亲自签署本合同并按合同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接受甲方监督。 4:乙方不得诋毁甲方或甲方的其他签约经销商,不得扰乱甲方或甲方的其他签约经销商的正常经营秩序。 5: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及国家政策的要求对本合同做出相应的调整包括甲方产品的价格调整,并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该调整。 七、退货制度: 1:乙方因质量或非质量问题产生的退货,须由乙方提供退货申请单,报甲方批准方 可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退货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在收到退货并确认符合甲方退货制度后退回货款,并扣除40包装损失费。 2:退货申请单需将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及乙方合同号(与本合同一致)、退货原因、退货品名、数量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机,经甲方查实许可后,方可退货。 八、合同的终止、解除或延续: 1: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的,乙方优先续约,如乙方续约需在合同终止前壹个月内重新签订下一年合同。 购销合同样本通用版合同范本 2:乙方不能充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与乙方结清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 3: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与甲方续约的,应当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续约,否则须自行承担可能不能续约或不能按时续约的后果。甲方对是否接受乙方续约保留最终审核权。 聚效 4:年销售额200万元。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商品购销合同篇8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成交房屋 房屋座落或名称 类别 栋号 单元 层次 房间号 建筑面积(M2) 单价(元) 合计金额(元) 预购价款 定金 第一次预付款 第二次预付款 第三次预付款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购房计划平方米。 三、房屋交付日期:年月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元,电视天线费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10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份。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买方) 单位名称:(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卖方) 单位名称:(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月日 商品购销合同篇9 主要负责人: 乙方(购货方): 主要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1、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2、甲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乙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如乙方确定经营,将按乙方新商品入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的相对稳定和统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 4、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提价生效前的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装之标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保质期、生产期、保质条件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 3、双方可在订单中订明具体商品的包装方式标准,乙方可要求在供应乙方的商品贴上货号、条码、标签。商品的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3、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5、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时段,在36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内。如缺货应在乙方下订单后6小时内通知乙方,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6、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7、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采用乙方规定的送货单填写模式列明送货的各项商品数量。 8、送货的运费有甲方负责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七、供应商品的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漏罐、涨罐、涨包、穿孔、变质、破碎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乙方在符合货物规定的保质条件下保管该货品,如发现甲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质量争议,甲方应负全部责任。而且乙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 3、甲方同意为乙方更换保质期剩余两个月内的产品(个别保质期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须协助乙方控制好库存,加快周转,保证乙方不断货。如乙方出现个别情况下的库存过大或失控,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和退换。 5、甲方在应该退货时,在乙方通知两次甲方仍不处理的,乙方当已退货处理,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扣除该批货款,并在一个月后销毁该批商品。 6、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有甲方负责 八、货款结算方式 1、实销实结:甲乙双方在每月日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销量。在双方对单后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2、保底结算: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结算保底金额。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额超过保底金额元后按结算期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3、数期结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后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4、乙方新店开业所订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5、乙方对甲方新入场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6、乙方支付方式为(A、电汇;B、支票;C、现金)。如乙方提前付款,甲方可给予的现金折扣为:提前10天为1,提前20天为2,提前30天为3。 7、甲方结算时须按乙方关于发票的提供要求提供不低于结算总额的合法增值税 商品购销合同篇10 甲方(供应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 (4)在商品总价值X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在第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x日。对帐日前3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 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60日。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其他。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 货延迟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促销服务费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期限;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