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期间涨房租的合同 推荐度: 房租租赁合同 推荐度: 小区房租房合同 推荐度: 商业房租房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房租合同模板汇编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租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租合同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面积、设施情况 1。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 2。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及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壹年,年租金元整(小写人民币元),租金一次交付。距到期1个月交付下一年的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不能按约定期限交付,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利对房屋进行下一年出租。 2。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日常居住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金元整,同时缴纳押金元,押金在租赁期满乙方归还钥匙并缴清水、电、气等费用后一次性退还。 2。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采暖费、物业费、电梯费等)调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租金。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为排除事故隐患,甲方对房屋使用情况每6个月开展1次安全检查,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3。租赁期内,采暖费、物业费、电梯费均由甲方承担;水、电、气、数字电视、网络等其他使用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租赁期间,因费用原因导致房屋不能正常租赁的,所有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乙方在租赁期间,其行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最终租住人的行为也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租赁期间,因此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正常租赁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 5。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该加强对最终租住人的管理,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治安教育,避免发生失窃、火灾、水淹、人员高处坠落、电梯伤害、触电、天然气爆炸等事故和扰民、治安等事件。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附件中所列物品。如有损坏的,乙方应照价市价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房款不退还。 (1)擅自将房屋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买卖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严重扰民,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 (3)故意拖欠所应承担的费用的。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租合同篇2 甲方(出租方):合同编号: 身份证号码:签订地址: 乙方(承租方):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门面房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供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用途 甲方将市场类号门面房租给乙方从事范围的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限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提前退租 如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按市场规定扣除个月租金,方可办理提前退租手续。 第四条期满续租 租赁期满后,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安排,但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且甲方有权根据情况逐年修订门面房的租金。 第四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1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每月人民币元整(大写:),其中不含经营税收、工商管理费等。 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缴纳租金,逾期缴纳的,自超过之日起,每日按所欠款项的收取滞纳金,直至乙方付清拖欠款项为止。 第五条其它费用 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以下费用: 1先行赔偿金人民币元整(大写:);经营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1)乙方在市场经营期间,不得私自转租或出让,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经营资格,经营保证金全额作为违约赔偿。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程序提前退租的,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未满半年的,经营保证金全部作为违约赔偿;满半年及以上的,经营保证金的作为违约赔偿。 (3)租赁期满后,乙方若继续租用,先行赔偿金及经营保证金自动转入新合同(如有不足,需足额补齐后再转入新合同);乙方若退租,在没有发生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退还先行赔偿金及经营保证金(不计利息)。 2财产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1)乙方可选择购买或租用甲方所配置的设施。 (2)乙方在租用甲方财产及设施时,应确保财产及设施的完好性,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财产及设施租用租金,按租用设施(衡器、空调、冰柜、水电表)的价值收取不等的租金,若有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3水电费用 (1)乙方所用水、电,按水电部门有关规定计算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逾期缴纳水电费的,责任自负。 (2)乙方应按年向甲方交纳公共区域水电费人民币元整(大写:)。 第六条法律责任 1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及设施从事违法活动,自觉做好门前三包,合法经营,若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一切罚款,概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遵守甲方指定的《经营守则》,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应先从先行赔偿金中扣除,违约一次按扣除先行赔偿金,第二次按扣除先行赔偿金,乙方必须在日内足额补齐,直至第次扣除全部先行赔偿金并解除合同。 3因经营活动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在分清责任后,若是乙方应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先行赔偿金中先行支付。乙方必须在日内足额补齐,逾期每日加收的滞纳金。 第七条其他事项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按工商、物价等部门规定做到: (1)每笔交易必须出具购货凭证(收据小票)。 (2)每笔进货必须进行登记,按规定提供供货方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违约者根据情节轻重扣除先行赔偿金。 2依照有关法规要求,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调解处理各类纠纷,负责租赁期间的财产、公共设施的正常维修,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乙方必须妥善使用和维护租赁财产,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变更、增减任何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如确属营业必需,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方可进行。 3乙方在经营期间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甲方不承担其贵重物品的保管责任。对非甲方责任出现的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讯等设施设备运行障碍以及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乙方营业损失或乙方的财产和人身伤害的,甲方不予赔偿。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统一管理,负责各自经营区域的卫生保洁。如遇市场建设或布局调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乙方不得私自转让门面房,一经发现,甲方不予承认并有权终止合同,先行赔偿金、经营保证金一律不退。 第八条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住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房租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己座落在楼单元房(面积为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房屋租赁期间,乙方保证房内墙壁、门窗、水电、煤气、暖气、闭路、电话等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房屋租期为年,即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租金每年元,(小写元),即签定之日预付年租金。 三、租期内,水、电、暖气、煤气、物业等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在支付租金的同时,交付甲方押金:小写元,大写:元,本协议结束后,如甲方查看房屋及房内设施完好后,可全额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注意房屋及人身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七、签定协议后,双方按以上条款执行,共同守约。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20xx年月日 房租合同篇4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乙方向甲方租赁非居住房屋作为办公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自20xx年4月1日甲方将徐汇区襄阳南路393弄4号建筑面积为576平方米房屋出租给乙方承租使用。 二、乙方愿意租赁上述房屋,并同意按月缴付房租。每月租金5875。20元,并以转账方式于每年10月25日前结付。(一年结付一次)在租赁期内,本市租金标准作新的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 四、乙方应爱护房屋及其设备、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和拆除,如发现房屋及其设备、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应及时向甲方报修,甲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及修理范围进行修理。对影响房屋及人生安全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 五、甲方对房屋进行修理,乙方应予配合。 六、乙方经甲方同意,在公有房屋内自费添置的设备及装修,产权属乙方所有的,应由乙方自行负责修理,当影响甲方修理时,乙方应自行拆除。 七、合同的期限为五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乙方需继续租赁的,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予同意。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提供房屋的,应退还乙方已付的租金,并偿付延期交付房屋期间租金额20的违约金;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租,应按规定支付未交租金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变相转租给他人的,甲方可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房屋; 4、因甲方对乙方报修属于自然损坏的项目不及时修理,造成乙方或他人人身财物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5、产权属乙方所有的设备及装修,因乙方不及时修理,造成甲方或他人人身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九、其他事项: 1、2、3、 十、其他有关房屋的租赁事宜以及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并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租合同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有门面一间,位于桃花江镇育英巷1号,现将招商局右侧第四间门面租与同志经营,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权力,经双方协商,特定如下协议: 一、租期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在经营期间的税、费等概由乙方负责。 三、租金定为 四、租赁期满后,若乙方想继续租用,必须前个月通知甲方,并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价格面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租予乙方,若不再租用,乙方所搞的装饰和建设,乙方能搬的可以搬走,不能撤的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如须转让,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且必须由新乙方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 六、乙方租赁期内的水电费由乙方负担,主动交与有关管理部门,另交水电费的押金币交与甲方。 七、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对甲方的财产和设施负有保管、维护和维修的责任,如有损坏,由乙方赔偿,甲方并可解除合同。 八、乙方必须依法依规从业,因违法违纪造成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自存档,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租合同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房租合同篇7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幢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年月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乙方于年月日前到与甲方签订《XX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其相关规定,为确定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之间的权利以及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合同的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的XX市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万仟佰拾元整,并于每个月的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出租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室内财物清单: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