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合同 推荐度: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推荐度: 企业劳务合同 推荐度: 企业租房合同 推荐度: 企业服务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推荐】企业合同范文锦集8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合同篇1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月,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试用期间出现离岗、旷工按计件工资核算。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1。工作岗位:。 2。职责范围和要求:。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岗,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关乙方聘用期间的因病、非因工负伤、因工负伤等保险福利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有关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人事部门和工会组织共同负责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双方违反本合同,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甲、乙双方商定的事项:。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自然终止劳动关系。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合同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合同期限:自用工之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四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五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根据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及本单位奖金、津补贴制度,确定乙方劳动报酬形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经协商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资人民币,其他工资按计件抽成。 第九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0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六、社会保险 第十条甲方根据乙方的请求,直接付给乙方社会保险费等壹佰伍拾元,由乙方自行交纳。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其他事项的约定: 1、乙方愿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当乙方在签署本合同 时,视为乙方已经熟知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守。 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绝不将甲方的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向第三方泄露;不将业务档案、业务凭证等资料复制或转借第三方。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4、在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新规定及甲方新规章制度相抵触,乙方同意服从国家新规定和甲方新规章制度。 5、甲方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进行奖励或处罚。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记载变更内容,注明变更日期,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变更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变更书》,也可以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若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表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三)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合 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定的制度的。具体约定如下: (1)一个月内旷工2日(含2日)以上,半年内累计旷工3日(含3日)以上的; (2)一个月迟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半年内累计5次(含5次)以上的; (3)吸毒、斗殴、、盗窃、抢劫、赌博等; (4)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历等)与事实不符的; (5)未经甲方同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有关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的; (6)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定制度的行为。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具体约定如下: (1)行为不端损害本单位名誉的; (2)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 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离职手续 (一)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后工作日之间,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 (二)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甲方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三)甲方在乙方办完上述手续后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办妥离职手续; 2、乙方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无法将有关离职文书送达乙方的; 九、其他 第十六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以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莆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际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执行。没有规定,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企业合同篇3 甲方(赠与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受赠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 (包括赠与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等) 2。赠与方的权利 3。赠与方的责任义务 4。赠与物交付的时间、地点 5。乙方应于之间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发生效力。 6。其它 甲方:名称: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甲方(赠与方):(姓名) 乙方(受赠方):(姓名)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物的状况 (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 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 (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 3。甲方享有的权利 (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 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 (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5。其它 甲方: 姓名: 住址: 电话: 签字: 盖章: 乙方: 姓名: 住址: 电话: 签字: 盖章: 年月日 赠与人(父)xxx简称甲方,受赠人(三女)xxx简称乙方,兹因甲方产育有四女,长女xx已成人于妇,次女xx幼亡,三女xx长成待婚,四女xx尚幼以外,并无产生男儿,故曾收养xx为养子,但不守家教放浪无度自早脱离家庭而不知去向已不能为靠,考虑老后待养将乙方招夫配婿而依靠其抚养起见,甲方愿将所有财产中提出一部分不动产土地及房屋附负担抚养义务赠与乙方,兹将双方订立应遵守条件列记于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其所有后列标示不动产土地及房屋赠与乙方,而乙方亦愿依约受赠。 第二条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于契约成立同时,甲方将其所有权及地上物一并移交于乙方为己有(特有财产)而掌管使用收益是实。 第三条本件赠与成立后甲方应备齐有关文件会同乙方,向当地政府机关申请办理本件赠与土地及房屋产权移转登记手续,倘登记手续上需要甲方出立字据或盖章时,甲方须即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或请求任何费用,关于本件赠与及登记所需诸费悉由甲方负担支理。 第四条自本件赠与成立日起,乙方应负抚养其祖母及父母等义务,关于妹妹的出嫁费用,乙方亦应尽量赠助。 第五条乙方受赠后,如有违背前条的定抚养义务时,甲方得撤销赠与,而乙方应将赠与土地交还甲方收回决无异议。 第六条乙方在第四条抚养义务未完全履行前,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受赠不动产土地及房屋为之处分,或设定期典权抵押等他项权利,抑或为任何债权的担保,又应自任耕作不得出租等行为确约。 第七条本件赠与土地与土地及房屋,甲方确认为自己所有,与他人毫无交加或来历不明情况,嗣后如有第三人出现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即予抵御与理清一切障碍不得有使乙方蒙受损害。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件赠与标的物,并无设定他项权利的瑕疵在前为碍,倘有是情甲方应自为理清,否则应赔偿因之乙方所受的损害。 第九条甲方确认本件赠与不动产土地及房屋,在赠与前并无积欠税金,倘有是情甲方应负责缴清。 第十条甲方对本赠与将来开始继承时,加入所有财产中计算。 赠与不动产标示 土地部分(略) 房屋部分(略)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xxx年xx月xx日 企业合同篇4 编号 劳动合同书 (适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监制 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均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工伤职工相关费用。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 乙方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的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七条甲乙双方约定实行月(日)工资制的,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约定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甲方应在每月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在京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第一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企业合同篇5 甲方:xx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确保压缩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切实提高集团各子、分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和业务水平,进而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集团公司本着服务于集团各子、分公司的宗旨,根据国税发【20xx】8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和晋压缩天然气综字【20xx】1号文件的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为确保服务到位、职责明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指导服务 1、提供生产经营管理、监督以及考核相关指导服务。 2、帮助乙方能够按照集团总体发展战略,制定乙方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及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3、帮助乙方组织制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提供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工作等服务; 4、帮助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监督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等; 5、为乙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及其他咨询服务提供统一的招投标服务; 6、为乙方搭建统一融资平台,对其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 7、为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8、组织开展天然气等新型燃气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攻关、推广应用以及技术交流与服务工作。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行政服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人才招聘,组织、安排和指导乙方进行相关业务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2、帮助乙方制定年度员工培训教育计划,监督乙方内部培训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 3、监管乙方职工薪酬标准制定及协调与社会劳动保险系统的衔接; 4、对乙方财务核算实施统一管理,建立完善统一的会计管理、成本计算、预算控制、内部审计的程序;对乙方会计财务体系进行构建、维护和调整,组织协调集团内的资金调配; 5、帮助乙方协调理顺与省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关系,为乙方在省级政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支持; 6、其它服务于乙方的行政事务。 二、服务费用收取标准、期限及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 (一)、服务费用标准 根据乙方销气量计提,标准为0。1元立方米年。 (二)、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 乙方须在每月结束后次月5日前,按照甲方提供的账户支付上月度服务费用。 (三)、服务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xx月31日。 三、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及时向乙方传达集团的经营方针、政策、决策和工作部署; 2、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经营指导及行政服务;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新技术、新工业的推广工作,解决乙方技术难题; 4、负责对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对乙方新立项目进行定期考察及调研,对投资项目进行后期跟踪; 6、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财务监管; 7、协助乙方对其人员档案、薪酬情况进行管理; 8、收集、整理、汇总燃气行业相关业务信息资料,并及时分析通报。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贯彻落实甲方的经营方针、政策、决策和工作部署; 2、接受甲方对乙方业务经营及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和质询; 3、认真组织实施甲方关于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计划; 4、按时参加甲方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5、及时对企业人员的档案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和上报; 6、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接受甲方的财务指导和监督; 7、根据甲方需要,及时准确地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对因提供非真实资料所造成的所有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8、每月按时向甲方支付综合服务费用。 四、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企业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乙方在工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公司拥有的资质经营范围 二、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监督乙方经营活动的合法性,遵守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 (2)对乙方承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 2、乙方职责 (1)依法经营,在经营中执行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的有关定。 (2)进行规范化管理,落实执行“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 (3)依照公司所在地的行政法规,乙方一旦拿到工程进度款,必须先缴纳税收和其他应缴费用。 (4)乙方负责人对经营活动负一切责任,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经济纠纷等责任。 (5)乙方在投标中造价应不低于最低控制价。 (6)乙方经营活动中拖欠材料、工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工程定额测定费及办理一切手续的费用。 (7)乙方自行聘用所需人员,所聘用人员应报公司备案。 (8)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纳承包费用。 (9)该工程实行项目负责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所发生的垫资均由乙方负责,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做好财务帐,若有违规,责任由乙方自负。 三、争议违约 (1)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请甲方企业所在地法院裁决。 (2)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并向对方支付工程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3)因乙方在本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此出现问题,造成甲方企业资质受处理或影响甲方参加投标等,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有权冻结该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项目工程款等,用于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若乙方向甲方隐瞒、漏报工程项目和工程造价(含业主供应材料),甲方有权按所查出隐瞒、漏报的造价的10对乙方另外进行处罚。 四、其它约定: (1)乙方违法经营或质量、安全、经济等问题上失误,给公司造成信誉、经济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权。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2)乙方无权转包经营权,若发现被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其经营权。 (3)乙方应向甲方报送承建项目的业绩资料,所有业绩资料交由甲方统一存档。 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 六、合同终止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后,在不违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原则下可视合同终止。 (2)本工程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自觉按照业主或监督、监理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为止。否则,甲方可终止协议并将工程收回自行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承包期满,乙方承包费用缴纳完毕,经营资料上交甲方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八、公司全称:x。 开户银行:。帐号:。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合同篇7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201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301条甲、乙双方根据“合资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和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的制药有限公司。 第302条合营公司名称是:(以下简称合营公司);英文名称:。为此,合营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名称的合同。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合营公司中不再有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合营公司的名称,以使合营公司的中英文名称中不再出现“”的字样。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303条合营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304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合营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任,合营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合营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401条合营公司的目的是: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营双方各自的专长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将合营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合营公司应依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量规格条例,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合作,根据“合资法”与本合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合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合营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403条合营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调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 1a类: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2b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3c类: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合营公司利用甲方的销售机构,根据合营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4d类: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 (1)用乙方或中国国内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2)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产品,使用合营公司的商标,由合营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产品可由合营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合营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404条按合营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合营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至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美元的投资。合营公司的年产量可增至片粒。 第405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a、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合营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合营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第406条合营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合营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给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501条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美元的人民币或币。 第502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 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其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美元的人民币。 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其中: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美元的币。 第503条合营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将由合营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经合营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合营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 第504条甲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平方米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美元。 乙方除以现金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合同第1201条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美元。 第505条双方应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合营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合营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应按出资计划规定的出资日期和出资以现金存入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所立的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资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 第506条甲方和乙方应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 第507条合营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签署的出资证明。 第508条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509条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事先都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510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511条当双方的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后,合营公司一旦取得了为使合营公司能有效地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合营公司将请求甲、乙双方协助合营公司安排所需的长期贷款。 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 第601条甲方责任如下: 1向有关中国机关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合营公司进行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办理有关合营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项。 2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3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有关场地的开发事宜。 4协助合营公司对场地获得的接通水、电和燃料,接通通讯、交通及其他有关的基础设施。 5根据本合同第901条的规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销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及时任命合营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推荐第1401条的副总经理和第1403条规定的其他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必须的批准。 8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合营公司从中国境外购置的所有机器设备的进口及海关手续。 9协助合营公司申请确认附于本合同后的“合营公司和合营各方的税务待遇的申请书”中提出的税务待遇。 10协助合营公司与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11协助合营公司和乙方的外国雇员和职工获得他们进入中国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业务所要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34567891011 12严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3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甲方的其他事项。 第602条乙方的责任如下: 1根据本合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合作。 2为合营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 3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 4协助合营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所有必须的批准。 5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向合营公司出售合营公司根据本合同第1103条为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药。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和及时任命合营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推荐1401条的总经理和1403条规定的高级职员。 7协助合营公司同在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8协助合营公司和甲方的中国雇员、职工取得他们在中国境外从事有关合营公司事务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9根据第902条规定的合营公司和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通过合营公司产品的出口以及通过第1901条25项规定的其他方法协助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 10严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1办理合营公司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技术合作 第701条在合营期内,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乙方应向合营公司转让其产品的先进技术,以及乙方今后对这些产品的改进。该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和条件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中。 (1)乙方应以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的形式向合营公司转让a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等专有技术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今后的改进和进一步的发展,以使合营公司可能根据“gmp”和乙方质量规格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进行生产、包装和销售该产品。 (2)乙方准予合营公司使用属于乙方的商标的使用许可,其条件和条款规定在本合营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 (3)作为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如上述(1)项和(2)项的报酬,合营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技术提成费。年的提成期过后,不再支付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4)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但未在中国专利局登记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交有关专利证书。经乙方与合营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不同情况,合营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给乙方支付附加技术提成费。该附加技术提成费应在专利有产期内支付,但支付该附加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年期间,年期间过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费,合营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5)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并在中国专利局登记批准的具有专利的技术,合营公司将根据(4)的原则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许可合同。 (6)乙方与合营公司的签订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与合营合同期限相同,原则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修改。 (7)合营公司在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时,对于第三者提出的权益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第702条合营公司开发的产品作如下规定: 1合营公司将来按董事会批准所开发的d类产品应具有疗效、稳定性、有效期内的安全性。合营公司应严格地依据“gmp”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 2在合营公司对该d类产品或该d类产品的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前,合营公司应交给甲方和乙方完整的产品文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医学科学资料,让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见和批准,即确认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营期限内,如合营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合营公司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该d产品的产品规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合营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合营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所用原料、包装材料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也根据乙方规定由合营公司进行随后的稳定性的检验。 5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产品属于合营公司所有,并使用合营公司自己的商标。 6除上述1、2、3、4、5规定外,如果合营公司要求从甲方或乙方给予附加的技术帮助或先进技术。对此,合营公司应就适应的报酬与甲方或乙方达成协议。 第703条经董事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合营公司可从第三者引进甲方和乙方所没有的先进技术。合营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转让合营公司自己开发的技术。 第八章场地使用 第801条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在第2301条所规定的合营期间中享有对场地的使用权。 第802条合营公司承担场地的开发费,即取得场地的占地所发生的费用(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田开发费、拆迁费等)以及接通公用设施的费用。甲方和乙方估计总的开发费为人民币元左右。 第803条合营公司应委托一个合适的机构负责安排和办好所有有关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新菜田开发及拆迁等事宜。委托该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这些事宜。 第九章产品销售 第901条合营公司应负责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并委托甲方作为甲方已有的客户的销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甲方签证的销售代理合同中给予规定,或应包括下列原则: 1甲方应是合营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给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 2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工作应由合营公司进行。 3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由合营公司决定并且能够使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 4甲方应享有销售佣金,该佣金占净销售额的比例由合营公司和甲方协议决定。 第902条计划由合营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类、b类和部分d类产品以及合营公司开发并由董事会决定由乙方在国外销售的d类产品,由乙方在中国境外包销。由乙方包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应为独家的出口产品包销商。 2乙方应以出厂价fob北京的条件,从合营公司购买出口产品,该价格应能使乙方按照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转售出口产品。乙方应定期地向合营公司提供有关在中国境外销售的市场资料。 3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出口产品取得出口许可证,乙方应负责在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许可。 第903条由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亦可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条合营公司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使决定当地市场条件和了解为国内市场服务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据此,合营公司应在晚些时候运用该市场调查资料建立其自己的销售组织。 第十章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第1001条董事会已经做出有关合营公司生产产品的最终决策之后,应根据乙方推荐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提供机器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供应者。为了确保工厂设施的经营根据“gmp”和乙方的规格,合营公司应从乙方推荐的可靠性、信誉好的供应者购置机器设备。乙方应协助合营公司从海外定购机器设备。 第1002条关于购买零件、分析测定仪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规格、保证要求、与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他方面如服务、维修、维护及改进的服务和质量符合要求,可以对在中国购买给予优先考虑。 第1003条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合营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十一章原料药的供应 第1101条为a类产品的生产和合营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所要求的原料药和物质应在中国购买。 第1102条为获得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目标以及维持最高的生产标准。合营公司应从乙方购买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药,以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 第1103条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按乙方同合营公司签订的供应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供应第1102条提到的原料药,该供应合同应包括下列原则: 1乙方对原料药的报价不应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时修改的报价的平均价格,其价格条件应是cif。 2向合营公司供应的原料药应符合乙方的标准规格。 3所有原料需求的预测、订货和支持应根据供应合同的规定。 4合营公司同意它应仅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药。 5合营公司应用双方同意的自由兑换的货币为该原料药支付。 6合营公司应负责为该原料药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和政府批准,并应负责为该进口支付的任何关税和税款。 第十二章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第1201条为确保合营公司将拥有和经营一个有先进的设计特点的现代化的药品(生产)工厂设施以便遵循“gmp”和方规格,并符合政府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方应为该工厂设施准备设计。合营公司与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设计协议”的形式及条款和条件签订设计合同。方与一个设计院合作来完成该项设计工作。合营公司将与设计院签订一个设计合同,明确规定设计分工、协作、责任和报酬。方积极地参加该设计合同的谈判。 方应通过准备工厂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设计(护大初步设计),指导并监督设计院的设计是否符合方的设计规格。方对该项设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需要方确认的设计和图纸,应由合营公司负责安排译成文。 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方的设计工作和服务,连同方由于设计工作需要派专家技师来往的飞机票费(飞机票最多应不超过人次),应根据第504条作为方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其作价为美元。合营公司应支付该专家技师的食宿费(每次不超过两周,最多人次)。合营公司应负责支付设计院的设计费。 第1202条本合同批准日后的一个月内,合营公司应建立一个建设和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董事会应委托该筹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筹备办公室应在合营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第1203条筹备办公室的一般责任为: 1在本合同批准日后三个月内,准备总设计费的预算。为了便于主管部门对设计的审批协助方工作。 2根据设计与工厂建筑的总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进行谈判。 3组织购置和检验工厂的建筑所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在码头办理所有进口手续和海关申报。 4组织所有设置及设施的安装并在方指导监督下进行技术投试。 5决定项目建设的总进度。 6编制开支计划,并进行项目的财务管理。 7编制有关管理程序。 8保存和管理所有在建筑阶段期间的文件、图纸、档案和资料。 9定期准备由董事会审查的建筑报告。 第1204条该工厂设施设计批准后,合营公司应与筹备办公室选中的总承包商签订建筑合同。该建筑合同应根据批准的设计和董事会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来进行。 第1205条筹备办公室应监督工程的实施以确保其符合设计和建筑合同的规定。 第1206条筹备办公室的费用和其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包括在合营公司建设预算中。 第1207条工厂建筑完工后,筹备办公室应安排董事会进行工程的验收。 在工厂设施根据批准的设计的完工以及对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满意后,董事会应解散筹备办公室。 第1208条除上述工作外,合营公司在其建设期间的其他生产准备工作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十三章董事会 第1301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合营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该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予以规定。 除上述条款外的其他事项应由多数票通过决议决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赞成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予以规定。 第1302条董事会应由名董事组成,各方应各委派名董事。甲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长,乙方应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职期限应为四年,经委派方决定可以连任。 第1303条合营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其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1304条董事会的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副董事长就被暂时授权来履行董事长的职责。 第1305条董事会会议应每年举行次,并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法定人数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规定。 第十四章管理机构 第1401条合营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应由方推荐,副总经理应由方推荐。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同样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第1402条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直接责任。他应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并应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当总经理缺席时,副总经理就代表总经理履行其职责。关于主要事项的决定需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中予以规定。 第1403条合营公司应建立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由生产经营部经理、质量控制总经理、车间工程师、人事部经理、财务管理经理(即:总会计师)以及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组成的管理机构,上述人员均应由董事会任命,各高级职员的任期应为四年,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甲方应推荐质量控制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会计师。乙方应推荐生产经营部经理、车间工程师、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在晚些时候董事会可对甲乙双方推荐的职位作调整。 第1404条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和严重渎职的情况,可由董事会的决议随时解聘,触犯刑法者应对其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承担责任。 (1)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并应以双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如果法律允许,在中国境内一般日常开销所需那一部分工资和报酬,经董事会决定应以人民币支付。 (2)合营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当地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公司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该工资和报酬应以人民币支付。 第1406条如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应自费或支付住房补贴为合营公司的外国高级职员提供住房。该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有一个合理的标准,该标准与中国其他医药合营公司为外国管理人员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标准相似。 第1407条所有其他事项,如合营公司的中外高级职员的津贴、福利、旅行费用标准等等应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劳动管理 第1501条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辞职,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及其他事宜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合营公司职员、工人的工资和报酬应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其个人实得工资水平是地区国营医药企业职员、工人实得工资收入的,该工资应全部付给每一个职员、工人。 在合营公司职员工人不能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条件下,合营公司将尽力保持将其职员、工人的长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训职员、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年。 如果职员、工人过剩或经过培训后仍不断适合合营公司的要求,合营公司可解雇他们,但将依法给予补偿。 上述1、2、3和4款的所述事宜按董事会的决定将在合营公司与职员、个人集体或个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应向市劳动部门备案。 第1502条合营公司的奖励、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合营公司职员和工人的奖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工会 第1601条合营公司的职员、工人有权按《合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合营公司对工会的工作将给予支持,给予其房屋、设备的使用权,以便工会的办公,开会及开展其他活动。 第1602条合营公司的工会在本合营公司内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第1603条合营公司将拨出合营公司职员、工人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活动经费。工会将按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使用这笔经费。 第十七章税收 第1701条合营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第1702条合营公司的高级职员、职员、工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703条本合同签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将立即将本合同、附件和“合营公司合营方关于税务待遇的申请书”提交给中国税务部门以争取早日取得有关税务通知。 第十八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1801条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将按照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参照有关国际会计标准的惯例制定。 第1802条合营公司将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1803条合营公司的全部帐簿和财务记录应合理、详细、完整和准确并公平地反映财务结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合营公司财务现状。 合营公司的全部凭证、帐簿,报表将用中文制作,主要财务、会计文件,报表(包括月季和年度报表)将译成英文并其内容上与中文文件、报表相符。 第1804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将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但合营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从合营公司成立之日,即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截止于合营公司解散或合营期满。 第1805条合营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同时并用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外汇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日公布的外汇比价值折算成人民币。 第1806条合营公司将在中国银行分行分别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并可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第1807条合营公司的总会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总会计师将按期向董事会提供合营公司的财务报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条合营公司将聘请一名独立的来自于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注册的审计师负责年度验证合营公司的报表及财务报告。 该审计师的报告将提交给董事会的总经理。 各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聘请会计师审查合营公司的报表和财务报告,费用处理,合营公司将为此种审查提供便利。 第十九章外汇 第1901条合营公司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用各种适当的办法努力保护外汇收支平衡。 1通过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取得外汇,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第902条规定由乙方与合营公司签定包销合同,乙方负责出口合营公司的产品。在开始商业性生产起年内该出口作为外汇的主要来源,该年后合营公司的产品的出口将继续增加以创所需的外汇。 2在合营期间内,如上述a)的办法尚不足时则合营公司或乙方将使用下列办法创外汇。 (1)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收支平衡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六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销售渠道推销国内产品出口。“国内产品”包括甲方所生产并同意出口的任何产品和乙方认为可以成功地销往国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生产的任何产品。 (2)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八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向有外汇支付能力的企业销售产品,并以外币计价结算。 (3)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九条,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他部门)已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合营企业的合法收入的外汇有余额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调剂解决合营公司与乙方所设立的其他合营企业的外汇问题。 3在特殊情况下,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可以用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的第十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用人民币再投资于国内能够新创外汇或新增加外汇收入的企业并享受外汇平衡规定第十条所给予的优惠。 4根据外汇平衡规定第五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向中国国内用户销售其产品,替代进口,收取外汇。 5在其他现行或将来的规定允许范围内,合营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他手段以求其外汇收支平衡。 第1902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1903条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将存入在中国银行开户或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银行的外汇存款帐户。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支出从该外汇存款帐户中支出。 第1904条根据合营公司债务和需要,董事会应决定合营公司外汇支付顺序。 第二十章利润分配 第2001条合营公司将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福利基金(三项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但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 第2002条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总经理负责准备上一年度的收支平衡表,损益报告书及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 董事会将决定是否将提取三项基金后的税后利润分配给各方。任何利润的分配将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第2003条原则上,合营公司将用外汇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润,在特殊情况下,合营公司的外汇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润,合营公司应选择下列之一: 1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或: 2直至合营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合营公司将: 3提取应付乙方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并将该笔人民币在中国存入有利息帐户,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后,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应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存款的利息。或: 4提取应付乙方的同等金额的人民币作为合营公司的流动资金。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合营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利息。利率将按合营公司决定使用这项资金之日中国银行贷给其他中国国营企业的类似贷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章保险 第2001条合营公司的一切保险事宜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保险公司投保,董事会将决定保险的种类,范围,价值以及保险期限。 第二十二章保密 第2201条合营公司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合营公司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营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合营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合营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 甲方应对合营公司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应对合营公司或甲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条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 1保密资料的泄漏非合营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2保密资料为有泄漏权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营公司,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的泄漏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条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年,从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开始。共11页,当前第7页1234567891011 第2302条在合营期满前两年,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长合营期限,延长期限批准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 第2303条合营公司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解散,其中212各项可能发生在合营期满之前。 1合营期满,不再延长。 2合营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合营公司于双方有利。 3第1703条中所述的税务待遇申请书未获税务机关批准。 4在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时,第803条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合营公司无法在场地上开始进行建筑时。 5工厂建设的总投资额(包括场地开发费,设备费等)超过双方估计数额的或以上。 6合营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7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8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9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荐的高级职员被有效地排除参与董事会或对合营公司的管理。 10合营的任何一方或合营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财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11合营各方通过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未能就有关合营公司的全面政策,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达成协议,这种情况对于合营公司继续有盈利地经营造成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12合营的一方严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本条123456789或12项中有一项发生后,任何一方建议提前解散合营公司,董事会应在三十天内召开会议讨论此建议,为避免终止合同及提前解散合营公司,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排除障碍,如会后三十天内仍无法解决,应由董事会作出解散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后,合营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条12情况下,违约方应对合营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2304条经审批机构批准后,董事会宣告合营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清算委员会人选。清算将按中国法律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进行。 第二十四章违约和不可抗力 第2401条除本章第2402条规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实质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时,该方便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责任,负责赔偿履约方或合营公司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2402条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风、雷电、战争、洪水、水灾、地震、台风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其发生和后果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致使该方无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声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应尽全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另一方或合营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如受害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并满足了本条第一款的要求,该方不履行合同将不视为违约。 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天以上,合营双方将召开会议,商讨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是否应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第2501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国际惯例。 第2502条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如果双方不能就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达成一致意见,则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商会仲裁院并按该院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语言采用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合同文本与文字 第2601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权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实中、英文两种文本并承认两种文本的内容在实质上相同。甲乙双方将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2701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2702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2703条本合同及附件应以双方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修改,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4条在生效后若政府颁布较本合同条款更为有利并适用于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关税务、关税或外汇方面规定的优惠条件或其他新法律、条例和规定,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将及时根据这些新规定申请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在本合同生效后,若政府颁发有关税务、关税、外汇或其他事宜的法律、条例或规定以及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条例或规定的修改补充或废除,严重影响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合营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应及时对本合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共11页,当前第8页1234567891011 第2705条一切通知都必须以书面文字形式送至对方。方给方的通知用中文书写附英文译本;方给方的通知用英文书写附中文译本。 通知采用电传、电报或航空邮寄方式传递。电传、电报发送之日视为生效。航空邮寄以邮戳日期或其类似文件为准生效。 通知应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方: 电传: 电报: 收信人: 乙方: 电传: 电报: 收信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 技术转让协议 前言 本技术转让协议于年月日,由(简称“乙方”)和、(简称“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国”)签订。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仅为保证在合营公司(简称“公司”)正式成立后,促使公司正式授权代表与乙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总则 本协议是乙方将其拥有的专用技术转让给公司,商标专用权许可给公司。乙方的这些技术应是先进的、适用、连续的和动态的技术,以及将使公司的技术能力和产品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在技术质量和经济方面具有竞争力。为此目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意指世界卫生组织制定和随时修改的“”指标,以及由乙方制定和随时修改的关于质量标准的内部规定。 “制造”意指从活性物质开始,并把它们做成适当剂型的制造过程。如药片、糖衣药丸、胶囊、药膏、栓剂、溶液和其他制剂。 “包装”意指成品用出售的包装材料包装并贴标签。 “产品”意指在合营公司所述的a、b、d和d类产品中,所提到的和随时补充的乙方的药物产品。指着该a、b、c、或d类产品时,各自以下称为“a类产品”、“b类产品”、“c类产品”或“部分d类产品”(来自乙方的d类产品)。“技术资料”意指由乙方所有或支配的制造或包装产品所要求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但不限于制造说明、分配方、质量控制和有关安全、卫生、生态学方面的资料)。 “医学科学资料”意指由乙方所有或支配的有关产品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特别是包含在对产品基本登记档案材料中的科学、医学、临床、药理学和病理学等的研究资料。“净销售额”意指帐单的发票价格减去任何折扣、回扣和工商统一税。所有这些应根据适用于公司年度总帐目的公司标准会计原则进行计算。 第二条协议的范围和内容 1为达到本协议上述的总则中所提到的目的,乙方同意提供给公司必要的产品的技术资料、医学科学资料和技术协助,如在本协议随时修改的附件中,更具体列出的内容。乙方同意提供下列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 (1)乙方将用文件、图纸和说明的方式提供给公司技术资料,所有这些资料都用英文写成; (2)乙方将用它的产品基本登记档案材料的方式提供给公司医学科学资料,这些资料都用英文写成; (3)乙方将授与公司如在第三条所规定的使用由乙方拥有使用权的某些商标的使用许可; (4)乙方将协助公司取得如第四条规定所需的一定资料、材料和设备,以使公司进行产品的临床试验和产品报批; (5)如第五条规定的,乙方将定期检验公司制造和包装的产品样品,以决定它们是否符合“”和乙方的规格; (6)如第六条规定的。乙方将为公司和乙方所挑选的合格的人员提供培训。乙方将派他自己的技术人员到公司,以便在公司的工厂内提供现场培训。 2本协议不包括公司自己开发的d类产品。公司应按照合营合同第702条来处理这些产品。 第三条商标使用许可 1乙方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到中国有关部门进行商标注册。 2在本协议规定的条件下(特别是分配在第五条和第十一条中所规定的质量控制和保密要求的条件下),乙方特此授与公司为销售在本协议期内,由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a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而使用在本协议“附表”中列举的商标(以下称“商标”)的使用许可。根据这些条件,(a)公司应仅使用该商标来销售它制造和包装的a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b)每当使用该商标时(例如在容器上、包装上、说明上和广告上)应附上r标志(中英译文)和参考符合“合营公司的注册商标”(中英译文)和(c)包装材料(包括包装插页)上的第一产品的标签和说明应用清楚的字迹标明的特许下制造和或包装(中英译文)。关于产品的、包装形式、包装插页、标签和宣传材料应由公司和乙方一致同意。 3乙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对该商标,乙方享有独家所有权,在所授与的使用许可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公司不得使用该商标或给出使用许可。公司没有就对乙方对商标的任何权利的任何要求权。 第四条产品登记、临床试验验证以及试制 在本协议期间。为了登记产品。根据《新药审批办法》所需的程序,乙方应协助公司进行临床试验验证。乙方应协助公司进行产品试制,为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并得到所有销售所必需的特许和许可。临床试验验证只能通过公司与乙方共同商定的试验验证程序进行。公司将负担有关此事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制造、包装、质量控制和安全 为保证公司能够达到根据“”和乙方的规格制造和销售它的产品的目的,如在本条所规定的乙方应提供给公司它的质量控制程序,公司应在这些程序的履行方面与乙方合作。为此,乙方和公司承担以下责任: 1公司应严格地依据“”和乙方的规格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公司应实施乙方提供的特定的安全措施。 2公司应始终依照乙方提供的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安全程序进行工作。 3在公司对产品、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时,公司应免费交付给乙方试制产品的若干代表性样品。在乙方还没有对该批产品签署书面意见并交给公司以前,不得开始进行批量生产。但乙方应在交付给乙方有关样品后60天内把它的决定通知公司(或用书面通知公司任何延迟的原因)。 4按乙方的要求,公司应在任何产品制造后和包装前,立即免费提供给乙方足够数量的由公司制造的某一批产品的样品。乙方应对该样品进行分析。以决定公司制造的该产品是否严格地符合“”和乙方的规格。 5乙方应定期检验产品的生产、包装、质量控制和或贮藏和收到有关这些材料,并决定是否符合“”和乙方的规格。乙方作出的任何不合格的决定应通知公司,由此:(a)公司应立即暂停这些产品的销售,和(b)公司应尽最大努力来补救任何已经由公司卖出和推销了的产品。公司同意在公司未收到乙方事先的书面批准(此批准将是根据以后的检验结果认为对乙方来说是合理地符合要求的)前,不能在任何条件下直接或间接地销售任何有关产品(此产品是乙方根据本款已经作出质量不合格决定并已通知公司的产品)。 6在本协助期间内,如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乙方为了“”、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规模和指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公司应尽量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乙方。 7根据乙方规定由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以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 第六条培训 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来保持公司的工作人员能够掌握和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和专有技术,以便公司可以达到本协议的目的。为此,乙方应提供以下培训服务: 1在本协议期间内,按董事会的要求,乙方应为公司和乙方所同意挑选的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培训,培训地在乙方在的工厂或乙方选择的其他乙方的一个或多个联合机构的工厂。技术专家应是在药品制造方面有资格的,公司应尽最大努力来保证他们在完成了本条规定的培训后至少五年内继续被公司雇用。公司应支付培训期间的和与培训有关的公司的技术专家的旅行、食宿、医药费和其他费用。乙方应支付它本身的费用。包括乙方的技术人员的工资。 2在本协议期内,按董事会的要求,乙方应派遣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到公司的工厂,对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公司应付乙方的技术专家的商人等级来回飞机票,以及其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和交通费用,其标准应对乙方来说是合理的满意的。乙方应付其技术专家在他们逗留中国期间的工资和医药费。 3培训的范围、内容、要求、方法和具体的培训计划等由乙方和公司协商制订和同意,经董事会批准执行。 4公司和乙方将互为对方的派遣人员办理签证,居留和其他准许的手续。 第七条改进和交换资料及新技术 1乙方应将所有的改进和产品的新技术通知公司。这些改进是乙方已经发展和或得到的在技术资料中所包括的所有的内容如在本协议附件中更具体列出的内容以及它经常提供给它的联合公司的那些改进。 2乙方还应在医学科学资料的范围内把它的所有经常地提供给它的联合公司的新认识通知公司。 3公司及时将所有得到和收到的对产品和原料的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的有关技术和医学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健康和生态学)报告乙方 第八条活性物质辅料和包装材料 为了达到本协议的技术目标和保持最高的生产标准,如在合营合同和将由乙方和公司制订的供应合同中的规定,公司就从乙方购买活性物质以进行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九条提成费 1作为本协议规定的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的报酬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率额的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提成费。年的提成期间过后,不再对该产品支付提成费。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所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2对用于乙方转让给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不论在中国登记与否)具有专利权的技术,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净销售额的给乙方支付附加技术提成费,该附加技术提成费应由公司和乙方通过考虑评价该具有专利技术的价值的一切有关事宜达成协议。该附加技术提成费应在该专利有效期内支付。但支付该附加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年期限。年提成期过后,不再对该产品支付任何提成费,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产品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3该提成费应每年向乙方支付一次,并应在每年期后的天内交付。该提成费应附上一份由公司的审计员开出的证明,该提成费应基于的产品的名称和净销售额以及应支付提成费的金额的财务报表。 4根据乙方的要求,乙方将自费任命一名独立的审计员,对公司的帐簿进行审计以证实公司提供的情况,公司应对审计工作提供方便。 5提成费应用币支付乙方。兑换应以汇给乙方之日前两个工作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为准。 第十条乙方的保证、责任 1乙方保证竭尽所知,使其根据本协议将向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是完整的、无错误的,并且对公司的情况是适合的。并且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服务能合理地满足公司要求。 2公司收到乙方的技术资料后,根据乙方的技术资料清单对资料名称、数量进行审查时(该审查应在收到日后天内进行),如果发现有一部分遗漏或者有错误,公司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该通知后天内,免费向公司提供失去部件或正确部分。 3在公司严格按照乙方在工艺条件,操作规程和技术指导的前提下进行生产时,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专有技术能稳定达到乙方指定的生产水平,质量符合标准,原材料消耗定额不超过经验过的实际限度。 4乙方应帮助公司进行技术性能考核验收。如果由于乙方责任双方制订的技术目标达不到时: (1)首先公司和乙方通过友好协商改正解决。如果资料遗漏或有错误,乙方应提交失去部分或正确部分。 (2)如果由于乙方责任技术目标或要求达不到,由乙方应免费派人参加试验改进,直到消除缺陷达到目标为止。如果在试车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应在与公司商定的期限内给以解决。如果经反复试验仍达不到规定的技术目标和指标,由乙方应负责补偿公司为实现该技术目标和指标所发生的费用。 5赔偿方法: (1)对任何一种产品的赔偿,赔偿金额只能从该产品的提成费扣除。当赔偿金额不超过提成费时,由本年度提成费扣除。如果超过本年度提成费时,先退回本年度提成费,不足部分由该产品的下一年度提成费补足,直到全部赔完为止。 (2)如果乙方未从该产品得到足够的提成费进行赔偿,则乙方应用其他办法来赔偿公司因乙方违反其保证而引起公司发生的费用。 6在乙方支付公司如上所述赔偿后,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 7乙方保证根据本协议乙方提供给公司的一切权利和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权益。 8由于公司不适当地使用或运用乙方向公司提供的技术、专有技术和转让的产品,而导致任何损害、损失或伤害的情况下,乙方不对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保密 乙方向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应由公司严格保密,也应对甲方保持保密义务,并只能如合营公司所规定的,在公司的业务范围内被公司使用。公司在为了登记目的的需要和得到制造、包装和销售产品所需的允许,以及保持该登记和允许。 企业合同篇8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有两个地方需要注意的: 一是单位规章制度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是此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理解成是企业单方的权利,即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只要公司把自己应该做相关手续做足了,员工是否回来办理离职并不影响合同的解除。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有限公司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