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合同 推荐度: 园林绿化合同 推荐度: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推荐度: 正规园林绿化合同 推荐度: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园林绿化合同合集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园林绿化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园林绿化合同篇1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在充分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共同发展,合作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绿化项目合作方,共同实施绿化项目工程,并且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尊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内容: 4。项目范围: 5。项目方式: 6。项目合同价款: 7。项目合同工期: 8。养护期: 9。项目质量标准: 第二条履约担保条款 1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为:元人民币。 项目履约保证金的交付途径: 2:银行转帐、不记名支票支付; 3保证金等值不动产或特定动产(车、船)抵押程序; 4:。甲方自收到履约保证金之后日内,应向乙方出具保证金等额收据; 5:项目养护期满、在乙方履行本合同并按要求认真履行项目养护义务,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及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乙方结清工程尾款后,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 第三条取费及税费缴纳 1:合作项目所涉税金均由乙方负责缴纳(包括合同建筑业营业税及其附加为合同总造价的3。3以及项目合同印花税为合同总造价的1由乙方自行缴纳。 2:甲方享有按项目总价款收取费用,收取标准依据详见《XX市花木公司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管理办法》。 3:如果项目需要审计,甲方应和乙方对合作项目审计共同负责,并最终以审计结果为依据,甲乙双方进行取费及税金核算;甲方取费办法以项目完成进度,按每笔到账款额的百分比核算。 第四条: 1:甲、乙双方约定组建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经理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部最迟于本合同签订日内成立,完成组建工作。 2:经理部的职责范围仅限于对该项目实施期间的具体工作负责,是为了便于组织和协调双方及有关各方之间的联系,其无权代表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外签署法律文件。 3:项目部的组成人员由乙方负责招募,但项目经理、技术、安全、质量负责人的人选应报甲方审批,其他人员应报甲方备案,招募费用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直接指派具备管理及技术核算等方面能力和经验的人员参与管理并监督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4项目部所有人员的薪酬均由乙方负责支付(除甲方委派人员的基本工资和职工统一保险费之外)。 5:该合作项目实施期间所有需要招募的劳务人员均由乙方自行招聘,所需费用、劳务人员报酬和劳保待遇由乙方负责。相应的劳务用工合同也由乙方负责与之签订, 第五条:签约管理方面: 1:凡为完成本合作项目所需要的材料采购合同,应由本合同乙方按进度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即供货方)签订合同,且合同不得加盖项目部公章,项目经理部无权对外签订合同,更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 2上述供货合同涉及的材料采购清单、供货信息,乙方应向甲方进行备案。 3:对外项目合同条款可由乙方与第三方洽谈,如有需要,甲方可以委派工程技术人员、核算人员予以协助;除另有约定的以外,甲方对于对外合同条款有最终决定权。 4:乙方与第三方最终谈定的合同条款,应报甲方审查,甲方认为合同条款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有重大经营风险的,有权拒绝签署。 5:乙方对甲方拒签合同的理由有异议,可以要求甲方说明情况。但对是否签署合同,甲方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条:对于本合同约定的合作项目,禁止乙方进行转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甲方损失;若乙方确实无能力组织实施,需提前20日向甲方提交申请书,甲方同意后,双方终结本合同。 第七条: 1项目完成后,如遇审计事项,所需工作应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合作共同协作完成。审计结果表明要求退还合同款额的情况,乙方应无条件遵照审计结果,履行相应的退还相应款额的义务。 2合作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时,乙方应及时上报通知甲方,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书;双方依据审计结果,按变更后的总价款进行核算,结算数额应以补充协议书为依据。 3如果合作项目自身原因导致发生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事项,导致合作项目受到损失的。乙方应与甲方共同维权。甲方不承担乙方所受损失。 4如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发生设计变更,致使合作项目受到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第八条:安全管理方面: 1:为确保合作项目平稳安全的实施,杜绝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市安全生产条例》、《XX市建设委员会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就合作项目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在安全管理协议中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甲方也应该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并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的情况。 3:如乙方因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安全、防火法规和规定,以及违反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内容而出现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对外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享有在必要时根据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和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就该合作项目指派质量、进度及安全等监管人员的权利,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作。甲方为此所派出的监管人员除基本工资和职工统一保险费用外,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进度进行时,甲方指派的监管人员有权责令其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经改正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指派人员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任务,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乙方应保证所购材料及时送至施工现场。乙方未及时将所购材料送至现场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乙方作出合理解释。乙方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且仍不能在合理期限内将所购材料送至现场,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乙方所有对外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本合同范围内的有关买卖合同、劳务人员用工合同等均应以乙方自己的名义签订;甲方不承担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上述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方面: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财务制度进行本合作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2:。甲方为该合作项目单独建帐,并实行监督,合作项目所收全部款项必须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并由乙方自行开具相应发票。 3甲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相应的款项后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支取款项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工程类发票。 4:凡涉及合作项目款必须专款专用,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所收款项的去向。 5:合作项目全部完成,经验收后已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在乙方按合同的约定履行项目养护维修义务并在甲方收到尾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合作项目专用帐户内所余金额扣除甲方取费后,与乙方结清项目尾款。 第十二条:风险管理方面 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凡出现重大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并且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时,由乙方负责处理,进行协商解决。甲方认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通过协商解决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自主决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本合同同时终止。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出现重大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且可归责于乙方的,由双方领导层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或根据不动产或特定动产(车、船、大型机械)抵押程序,行使合同权利,对抵押物享有抵押权利。 3: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抵押,抵押方式为:,抵押合同见本合同附件; 4:不动产抵押应到不动产所在地房产主管部门提交抵押登记;动产应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合作项目资料管理办法 1:与合作项目相关全部资料原件应由甲方负责保存,乙方须配合甲方完善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完整。 2: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供进度资料。 第十四条: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或应乙方请求提供技术指导和建议,办公室使用(使用费:无),机械设备使用(使用费:无),代理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补充条款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书,自觉遵守有关园林绿化项目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完善合作项目的各种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按财务和税务规定定时向甲方财务部报送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3乙方应做好项目资料归档工作,甲方会随时到现场检查乙方的项目资料。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将完整的项目资料及决算书各交1份给甲方存档。 第十七条:合同书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一份,甲方二份。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条款,任何一方单方毁约,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经济赔偿。项目养护期满、在乙方认真履行本合同并履行项目养护义务,及在甲方根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乙方结清项目尾款后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北京园艺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小区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图纸设计 2、种植区内种植土回填至设计标高。 3、种植土整平、施基肥和耕翻,绿化植物的采购及种植、修剪整形,管理养护,绿化施工和绿化养护期内的保养管理。 4、种植土复土前、后现场杂物的清理。 5、给排水工程,包括给水管网接驳至各绿化点,相关管沟开挖、管线铺设、水表(阀门)井修建,给水配件安装调试等。 6、园建工程,包括管沟开挖、场地的铺装、保修等。 7、照明工程,包括管沟开挖、管线铺设和电气系统安装调试等。 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具的书面开工令为准,试运行阶段时间为10天。工程交付使用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计划开竣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给排水、照明、园建保修时间为1年,绿化养护管理时间为6个月)。 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包括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提供书面的工期顺延要求报告后,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确认后,则按批准的工期顺延。但顺延的工期不得超过甲方交楼日期。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1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通过本工程验收。 1。2合同金额:工程总造价为元,此价为大包干价,含风险、税金等一切相关工程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经双方核实所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并签字盖章后,十五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完工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55。 3、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书经我司预算部审核确定后,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并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两个月内支付至总价的95。 4、保修期满后(以最长保修期为准)七天内一次性付清余下5工程款。(园建、照明、给排水部分保修期为一年,绿化部分保养为六个月)。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乙方因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原始土建图纸和资料。 2、施工过程中,对有需要修改的施工方案或增加项目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单,作为乙方施工更改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负责工程中不同专业之间及界面接口等的协调工作,并提供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电,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负责组织工程验收。 5、甲方指定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为工地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报表整理,负责签证,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在合同签定后七日内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优化、完善,交甲方审定,同时提交施工组织计划交与甲方审定。 2、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主要设备运到工地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的证明,甲方确认后签字认可。 3、负责系统的。设备安装、线路全部施工工作,并派出常驻工地代表工程师负责与甲方工地现场代表直接联系;并呈报施工组织构架图。 4、乙方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负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系统的全部调试工作并提交调试报告。 6、乙方入场施工后,不得破坏任何已完工的土建、安装设施,并保证卫生状况良好;如因技术需要确实要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签字认可,由于土建及安装等非乙方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提供竣工图及相关电子文档、电脑软件、系统操作说明书等一式二份给甲方。 8、开工前,乙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严格按甲方审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安装调试的工程技术人员准时到位。 9、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电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据实按月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2、保修期:双方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乙方在保修期限内,接到故障通知后,乙方应在1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在保修期内因安装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保修或退换,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时间内,如乙方不进行维修,则甲方有权请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则不属于保修范围,乙方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工程验收 1、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系统的全部调试工作,达到系统运行成功,经10天试运行后,由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甲方应在一周内确认验收时间并组织竣工验收。 2、验收前,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一切有关技术文件(包括系统操作说明书、技术标准和软件,)资料,竣工图纸、设备材料清单、相应软盘原件与说明书、调试报告和有关记录及所验收的竣工资料等。 3、工程质量应符合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双方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日为竣工日期。 4、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并通知甲方一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由双方签字确认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5、材料、设备的验收:按工程进度,采购设备与器材,并运至工地。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提交产品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由甲方及监理联合对采购的材料进行检验;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随时抽查现场的设备、材料,若发现不符合设备清单要求的产品,由乙方负责退换,直至符合设备清单为止。材料、设备的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 6、工程未经验收通过和办理移交,甲方不得启用系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局部系统或全部系统,应经乙方同意,同时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后,甲方负有看护责任,但并不代表该局部系统或全部系统验收合格,该局部系统和全部系统仍应按合同约定经过竣工验收。 7、乙方在工程交验前,应提前向甲方操作人员传授操作知识,做到会操作。系统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现场举办培训班,向甲方操作人员教授系统知识和故障判断、排除方法,直至全咳嗽笔炝氛莆詹僮骷寄堋 8、乙方在工程移交之前,负责现场一切设备材料成品的保护,如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等,乙方应负责修复、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期向乙方支付各期费用,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办法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滞纳金在甲方最后一期付款时一起支付。 2、因乙方原因而引起工程逾期竣工,延误一天罚款壹万元,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工程造价的30。 3、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的,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开出罚款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以上的罚单作为乙方违约处罚。如拖延工期超过甲方交楼日期的,甲方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验收时,如发现工程有偷工减料、或乙方私自减少工程量,工程材料规格、品牌与施工图、材料设备清单中相关内容不符的,属乙方违约,乙方支付违约金,起罚点为人民币壹万元,发现一次按合同总价的2。5计算,依次类推,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5、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庄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3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4 发包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项目外环境景观及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园林景观、景观工程、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即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 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工程款;留结算价的5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 进行计算; 7。2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二00三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xx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园 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xx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xx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20xx年度7月份《xxx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发包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发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其中发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副本2份,发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 园林绿化合同篇5 XX花木公司简称甲方聘用乙方为该公司园林绿化工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从200年月日起到200年月日止,其中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为试用期。 二、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甲方安排乙方在XXX范围各绿化区从事花草树木的绿化养护,因工作或业务的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按甲方的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而定,乙方对此并无异议。 三、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600元,试用期满后,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表现待定劳动报酬为700元。调资、奖励及调动岗位、改变工作后的工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纪律: 1、乙方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试用期内每月休息为2天,试用期满后为每月休息4天。 2、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员工守则、绿化管养规范、职业道德等,服从管理,主动、积极、负责和保质保量做好本职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有权依据检查、考核结果,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人或当事人加以处罚或奖励。 五、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条件: 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乙方患传染性疾病或身体状况欠佳或患有其它不适于从事绿化养护工作的疾病;5故意或过失使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遭受较大损害的;6对外泄密公司重要的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名誉受损或经济受损的;7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被举报、投诉或查办的;8违反甲方员工守则有关规定,符合辞退开除条件的;9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终止合同的情形。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4甲方无法采纳或满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要求的。 六、本合同未有约定而甲方员工守则另有规定的,按员工守则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名并盖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盖章: 园林绿化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植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树苗、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亩分土地作为苗圃,地点在。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月,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树苗株,树苗株。其中,第一年出圃树苗株,树苗株;第二年。 2。甲方向乙方提供树种斤,树种斤、,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以上;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元,其中,第一年拨给元,第二年拨给元,;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月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树苗高不低于米,地表直径不少于公分;树苗高不低于米,地表直径不少于公分,。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月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权苗价格为树苗元,树苗元,,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分成,甲方得,乙方得。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 第五条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甲方地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第一条、施工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施工工程量详见工程清单。(注:所有工程量按图纸要求,一次性包死,如有增补,甲乙双方向业主协商解决)。 第二条、工期要求及开工日期 1、合同工期:日历天数 2、工程竣工时,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施工要求 1、合格。 2、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将施工技术、安全方案、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进度计划等资料经甲方审批后,乙方进入现场施工; 第四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金额为(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注:开票按总价179000开,如有增补,按工程量最终结算开票)。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 2、保质期满一年,甲方付清余款10。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工作及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期间及后期养护的供水、供电电源。 2、负责对乙方各种进场材料的查验及施工质量的监管。 二、乙方工作及责任: 1、负责按甲方提供图纸要求的规格,样式,质量等施工 2、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及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3、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及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坚持文明施工,安全作业,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竣工时做到工完场清。 4、对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的成品负责保护工作,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害的修复工作及费用。 5、所提供苗木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规格、品种,并保证树形丰满,生长旺盛,无病虫害,确保种植后成活率,必须制定具体的措施并进行后续期内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草坪苗木植物健康生长,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 6、工程结束由乙方负责联系竣工验收,(甲方协作乙方联系业主,组织验收)并将所有详细的资料竣工图备齐,做备案验收。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管理和现场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第六条、竣工验收与保养 1、竣工验收以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绿化苗木、植被养护管理壹年(自竣工之日起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索赔及争议 1、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否则视为乙方合同违约。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达到本合同要求标准。 3、争议及解决:如合同双方因本合同的内容、解释或履行等方面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共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8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相互合作、严密配合的准则跟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签署此合同以独特遵照。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含、、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品质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动物种类、数目、规格按配置计划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估算书,按园林修建、绿化类工程尺度取费,人工、资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履行,工程造价暂定为国民币元。 三、付款方法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给乙方作为工程预支款。 2、工程竣工甲方初验及格后付款项,余招待颐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动工日期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双方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造许可证和施工允许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划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巧标准进行施工。 2、承当绿化工程开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算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统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等同效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篇9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制定 二oo四年二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2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xx)、。 4。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监理单位名称: 6。2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 7。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 7。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占合同承包总造价金额 (工程进度、部位)百分比人民币(元) 23。3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结算总价的作为工程保修金。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2)绿化种植工程:(3)喷泉、喷灌工程:(4)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其他: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苗木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供应送达备注 型号时间地点 合计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