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采购合同 推荐度: 计算机软件采购合同 推荐度: 计算机维修保密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计算机合同模板汇总7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计算机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计算机合同篇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需(甲)方(盖章):供(乙)方(盖章):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计算机合同篇2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1。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原产地:生产厂家: 2。交易数量: 3。单价:总价款: 4。质量 (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项: 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执行 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执行 c。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 e。协商约定质量达到以下水平: (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部件a:质量标准或参数: 部件b:质量标准或参数: 5。产品整体作业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 部件a:作业水平: 部件b:作业水平: 6。产品的整体技术性能标准为: 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术: 部件a:采用技术: 部件b:采用技术: 7。产品功能 8。安全性能 对环境的影响: 对操作人的影响: 数据安全: 安全标识: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9。包装方式 防潮要求: 防晒要求: 抗震要求: 防灰尘要求: 外包装标识要要求: 审美要求: 第二条运输 运输办理方: 运输费用负担方: 运输方式: 始发地点: 到获地点: 承运人: 第三条交付 双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 甲方当于年月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 第六条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检验人: 检验技术手段: 检验方法: 检验合格的标准: 第七条产品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方负担。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支付条件:(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支付时间或者期限: 支付地点: 第九条担保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定金元。 第十条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年月日前完成。 产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内(时间)维修由方负责,费用由 计算机合同篇3 合同编号:131609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的电脑,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见下表: 编号 名称 品牌及型号 出厂编号或批号 产地 数量 单价 价格 质保期限 合计: 第二条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包装方式;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1)定金元; (2)预付款元。 (3) 6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合验。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并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 (1)甲方负担; (2)乙方负担; (3)。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0。25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8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以上质保规定仅适用于微型计算机硬件设备。) 第四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在接受硬件维护前,乙方自行备份保存在硬盘中的主要数据资料,否则在硬件维护中此而导致的数据丢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售机之日起年内城区用户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实行小时内响应,乙方如需软件上门服务,按每台元次收取服务费,软件由乙方提供。 第七条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元次收取。 第八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乙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计算机合同篇4 许可方: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被许可方: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上述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书,以此为证。 鉴于许可方开发并拥有一个的计算机系统,一个系统的所有权,并且鉴于被许可方希望获得上述系统并在其本单位使用,许可方愿意向被许可方提供上述系统并授予使用许可。因此,双方同意签订协议,协议书条文如下: 第一条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许可方同意授予,被许可方同意接受一个不可转让的非独占的使用许可,准许被授权人员在本单位数量为台的指定计算机上使用该许可软件,上述使用仅限于被许可方内部使用和为其子公司或附属公司提供信息服务。除上述规定外的任何第三方无权使用该许可软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任何人无权将该许可软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他人出售、出租、转让权利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转让或提供利用。? 第二条在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的前提下,许可方同意被许可方在其本单位规定数量的指定计算机上免费使用该许可软件,使用期限为年,被许可方仅需向许可方交纳手续费。 第三条许可方通过互联网下载向被许可方提供许可程序和许可资料。被许可方可以向许可方进行有关许可软件的咨询服务。 第四条被许可方同意在所有的提到该许可软件或许可方的文字出版物上都附上产品名称及短语说明本许可软件是许可方专有的软件产品。 第五条未得到许可方明确准许,被许可方同意不实施以下行为: a将许可软件全部或部分地向他人提供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 b除一份备用许可程序和获准使用许可软件所必需的许可资料外,制作、指使制作或许可制作该许可软件的拷贝; 第六条由被许可方复制的所有许可软件的所有拷贝和其介质包含有许可软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所有拷贝,都应该照许可方提供的说明附上如下提示:“版权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未经许可对本系统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加以揭示必将受到严厉处罚。”在无法登载这种提示的场合,也应在适当的地方以适当的形式注明其内容。 第七条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许可方在任何情况下对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产品”所引起的任何特殊的、意外的、间接的或附带性的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利润损失、营业中断、商业信息、数据的丢失或任何其它经济上的损失)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即使许可方事先被告知该损害有发生的可能性。 第八条如果被许可方违反了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义务,则许可方可以终止本协议书中许可给被许可方的所有权利。许可方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书从最后一个签字的日期起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书及所要求的所有通知,支付等均要求书面形式,采用邮寄时应使用挂号方式或保证递送的方式,邮件必须付足邮费,地址按本协议书第一段所写。 本协议任何修改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书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名才能生效。 许可方: 代表: 日期: 许可方: 代表: 日期: 计算机合同篇5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兹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硬件的服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服务: (1)乙方提供优质的硬件,提供装机前的一次性免费的软件安装及调试。 (2)对安装的系统因人为误操作出现故障,乙方不予免费调试重装,如需安装,需要另外收取服务安装服务费。 二、购买硬件产品名称和数量、价格 三、合同总金额:(大写),(小写)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和费用负担 ems邮寄或者本地送货,乙方负担运输费用、上门安装。 五、付款方式和发货期限 签订本合同后一次性付款到以下帐号,款到帐后2个工作日内发货。 全称: 开户行: 帐号: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乙方软件是通用软件,如甲方需要改动,乙方可进行二次开发,二次开发需另签协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开发费用。 3、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按合同法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计算机合同篇6 甲方(委托人): 联系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被委托人): 联系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提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相关软件信息如下: 软件名称版本号 二、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代理甲方提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缴纳申请费用,领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顺利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要的一切必要资料和支持。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办理相关委托事项,并及时反馈委托事项办理进展。 3、乙方对于甲方因委托事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有永久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与委托事项无关的第三方泄露。 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申请的全部资料后,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委托事项,于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将证书交付甲方,如遇特殊情况,办理时间将顺时推迟。 四、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当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登记机关变更相关规定或登记机关延误办理的,双方同意业务继续进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退还;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代理费。 五、代理费用 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于签订本委托代理合同时支付,乙方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相关费用前有权不履行相应责任。 费用交付的方式为: 现金转帐支票 开户银行: 开户名: 帐号: 六、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当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计算机合同篇7 鉴于甲方有意为其公司(财务、企业经营管理等)业务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所需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系统。甲乙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词除另有指明外,均指本合同项下由甲方投资,乙方承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里程碑是指乙方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中,在技术上和项目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 3。商业秘密是指甲、乙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和技术资料等,或由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是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5。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它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关于硬件和软件的技术标准、规范。 二、甲方所需信息系统及原有信息系统 1。甲方所需信息系统描述甲方为其(公司经营的业务)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该系统处理的业务对象为(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交易数据处理等);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其要求、主要功能和目标为。 2。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甲方原有的系统(技术设备名称)(计算机信息系统名称)为(财务、客户资源管理、仓储管理等),其主要功能是。乙方将按照甲方要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对原有系统进行集成,向甲方提供其要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其中注明:选用的设备与软件,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建立的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保证对选用的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注:如甲方无原有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将建立的信息系统与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是互相独立的,则本条可免填写) 三、乙方所提供代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乙方将依据甲方的需求,并根据甲方业务的描述情况向甲方提供以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硬件系统:乙方所提供代购的硬件系统设备为(生产厂商)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要求。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见附件。 2。软件系统: 2。1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系统名称)。其中 (1)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 (2)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 (4)乙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人开发的软件为。 2。2集成的软件系统分为个子系统,包括子系统、子系统和子系统,与(甲方原有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集成。该软件集成系统的主要功能为。该软件集成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规格、版本、价格等相关情况见附件。 3。集成范围 3。1 (1)以上条款所约定的硬件和软件; (2)前款所描述的甲方原有计算机信息系统; (3)前款所描述的甲方业务流程及相关功能。 3。2乙方在集成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时,除甲方明确表示需依照合同由乙方升级且可以不予保留其原有功能之外,乙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而损坏其原有功能。(本款供选择) 4。信息系统的目标信息系统的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经营、管理等)系统的要求,应达到(正确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实用性等)的技术指标。 四、信息系统的开发、进度与管理 1。本信息系统的交付日期与进度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的日期为年月日;整体信息系统工程分为个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项目完成后,均应依据附件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本合同第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采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行业、企业)的标准。其具体规格、检测标准、阶段和进度、交付时间与地点、付款方式等见附件。 2。项目管理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管理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该能够符合项目的要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如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应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应该及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议。双方应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此项更换。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对此甲方应该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建立的信息系统功能和目标的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 4。需求与需求分析 4。1甲、乙双方将根据第条款中甲方为其业务建立的信息系统及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4。2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需求分析书。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认可,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 5。1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目标与上述需求分析书,在年月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在年月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以上三项完成后,均应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对其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需求性和使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应分别在年月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的审核,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在年月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如甲方认可上述文件的,则在上述文件中签字;如有异议,则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提交乙方复审。如乙方认为不构成问题,则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 5。2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说明书中信息系统的适用性、需求性、可用性、等的认可。甲方并不对说明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说明书在今后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所相关的技术问题或进行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5。3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可以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该延期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5。4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6。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环境提供:甲方应依据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的条件和性质,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信息系统的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乙方应依据工程的进展,在甲方提供相应施工和安装环境所需的合理时间之内,提前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未能在该时间内提供该施工和安装环境,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还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进度报告: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或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的情况、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问题或重要变更发生,乙方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7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当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7工作日内回复乙方。 8。第三方监理: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与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同等的权利,以监理本项目进行。监理方应拥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行使其监理职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监理。 9。转包与分包: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转包。如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等非主体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依据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信息系统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建议,包括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提高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甲方应当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回复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乙方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有关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回复,但该项目的变更如不执行,将会影响信息系统的正常使用或主要功能,则乙方应当执行甲方的变更要求。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解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甲方应按照乙方在回复中的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要求执行。(本条款供选择) 4。鉴于合同标的总量与合同总价相关,因此双方同意,如果甲方提出的变更导致合同总价下降的,则合同总价每下降,甲方应补偿乙方相当于变更前合同总价的金额。 5。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6。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当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回复,则双方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作出确认,双方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包括信息系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交付、领受与验收 1。交付 1。1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当根据附件中的检测标准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1。2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如果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实际损失,甲方应当予以赔偿。如果甲方能接受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内容 2。1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如果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并可供人阅读的。 2。2如果由于甲方运行、检测不当或其它原因而造成所交付项目的故障或问题,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帮助处理此项故障或问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领受 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工作日内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信息系统的任务、需求和功能。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要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当于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或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4。系统试运行 4。1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 4。2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缺陷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甲方自行采购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4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以上故障或问题影响系统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并且排除或处理问题所需时间超过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或问题是由甲方引起的。 5。系统验收 5。1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个工作日,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乙方在进行单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方面验收后的个工作日内不提供验收便利,则视为该系统已经通过验收。 七、所有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1。硬件设备所有权:硬件设备所有权(选择:自甲方检验合格且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自乙方交付后),转移至甲方。(乙方代甲方采购的,则不用此款) 2。知识产权: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本信息系统所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非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除本项目研发工作需要外,未得到甲方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利用上述规定的资料和技术。如甲方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甲方乙方的损失。 3。使用权:(如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需订立本款)甲方乙方对软件具有使用权。本使用权的使用范围为:(总公司、分支机构)。 4。甲方对乙方许可其的使用权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软件或相关知识产权,并不表示甲方已经从乙方获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它们的权利。 5。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属于第三方软件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依法使用。乙方应将该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 6。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后成立的单位。如果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后成立的单位分别享有的,则甲、乙双方与后成立的单位分别享有相关权利和义务。 7。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信息系统后,应当严格遵守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任何因甲方非经授权而实施商业性复制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应当由甲方承但。 八、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信息系统的总价为,其中设计费用价格为;硬件系统价格为;软件系统价格为;系统集成服务价格为;以上各部分价格组成分别见附件。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付款方式见附件。 2。项目增减价格在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方乙方依据本合同第条对项目作出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的增减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所规定的价格标准商定变更后的具体价格。 九、保密与非竞争 1。信息传递: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 2。保密: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以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以防止商业秘密未经授权而被使用、传播或公开。除非对方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商业秘密在10年内不得对外透露。 3。非竞争性: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聘用对方在本项目中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 4。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 4。1获取该信息一方在对方披露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 4。2获取该信息一方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该信息; 4。3获取该信息一方从第三人处合法获取,并且不承担保密义务; 4。4向第三人披露,且第三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4。5独立开发或获取的信息; 4。6法律强制披露; 4。7披露方书面许可。 5。信息安全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款所规定的义务。经一方的合理请求,该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所规定的义务。 十、项目培训与服务: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培训计划见附件。 十一、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声明并保证 1。1对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来自第三方的,应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软件等知识产权,乙方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分许可权,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1。2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1。3如果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对第三人的软件进行修改、添加或升级,则乙方须保证其已经取得了第三人的合法授权; 1。4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1。5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果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经完成上述手续。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本项目的版本。 3。乙方自各项目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乙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4。在保修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应相应延长。 5。在保修期内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系统保修期期满后,如果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十二、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除依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金的具体确定方式为: 1。1每延期10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1。2如果延期时间超过10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应当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金额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2。付款违约 2。1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2如果延期时间超过10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对乙方进行赔偿; 2。3如果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应相应顺延; 2。4如果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当按照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如果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4。软件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当按照该软件价格的支付违约金。 5。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履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于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 十三、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十四、争议解决 1。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期为争议发生后的天。如果超过该协商期而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予以解决: 1。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2双方当事人另有选择,则划去前款,具体约定如下:。 2。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五、通知 1。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应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送达生效。 2。通知的地址为:。甲方乙方如果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则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六、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署和或盖章后生效。 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是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2。1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 2。2一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不能支付到期债务; 2。3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信用 1。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其信用报告。 2。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并进入司法等争端解决程序,任何一方可以将生效判决提交给本市的联合征信机构。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附件 附件1硬件配置 硬件配置: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付款方式: 附件2软件系统 软件系统: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付款方式: 附件3系统集成工程进度 里程碑阶段项目: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付款方式: 附件4项目小组成员(略) 附件5培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