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销合同 推荐度: 超市购销合同模版 推荐度: 超市租赁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超市转让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超市供货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华】超市合同范文汇编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超市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超市合同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乙方个人原因,不能长时间或确定期限在甲方处工作,经乙方提出,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乙方必须在甲方处工作三个月以上。乙方从年月日到甲方处工作。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担任职务。工作地点位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度。 (二)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节假日、和法定假日加班,并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三)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为30天,试用后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甲方正式录用乙方,乙方正式上岗。乙方的工资从试用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内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支付。(当月试用期超过20天(含),次月则不再算试用工资)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待遇,工资由底薪社会保险费提成综合考评组成,总计元。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能力、工作岗位和甲方的效益等情况而变化,但不低于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每月1520日为工资发放日。 五、社会保险 甲方按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应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鉴于乙方自身原因无法长期在甲方单位工作及乙方本人要求:甲方同意将社会保险金直接在每月工资中发放给乙方本人并由乙方签收,乙方保证,如因本约定失效或不被监管部门认可,则乙方无条件退还已领取的全部社保金,交由甲方进行补缴社保费。乙方拒不退还的,应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工具,督促乙方遵守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二)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在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 (三)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乙方要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甲方。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甲方将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乙方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国家有关法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 (二)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特别约定 (一)乙方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非工作原因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与甲方无关。 (二)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县人事劳动局申请仲裁等程序解决。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超市合同篇2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品名种类规格数量单位备注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第六条验收方法。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第九条运输及保险。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运输费用负担。 第十一条供方每月(每季度、每年等)向需方支付进场费及陈列费元(支付方式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约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五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超市合同篇3 甲方:(供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需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经营超市提供所需货品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现就合同内容约定如下: 第一条货品清单 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第二条送货与验收 甲方向乙方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符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第三条货品费用与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约定货品所需费用总计为元(大写:圆)。具体价格详见乙方最终确定提供的价格表。双方确认,除本协议总金额外,乙方无须就本协议向甲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二)乙方采用第种方式,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货品费用:(1)现金;(2)支票;(3)转账。 (三)甲方应分别在收到上述款项所规定金额后日内向乙方出具前述各款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 (四)双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乙方: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第四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约定供货期限自年月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本合同。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及方式向乙方履行供货义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3。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负责退换。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及方式向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如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单方停止供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到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负责退换; 4。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除甲方货款; 5。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第六条价格调整 在合作期内,如出现根据市场因素、政策影响等原因使本合同约定价格与市场价格产生以上价格差,需对货品价格调整的情况,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天将调整方式与最终确定价格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收到通知后全力配合甲方的调价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停止供货。 第七条保密 (一)本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二)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1。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 2。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3。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 4。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任一方无法按本合同完成约定义务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的违约金。如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则违约方应在守约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如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额,每迟延一天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延期付款额的违约金。 (四)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五)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九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二)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一)任一方在距工作开始日之前没有完成准备工作的,或者在距工作开始日之前没有证据表明能够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要的条件的,或者任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适当履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任一方认为本合同不必履行时,可以在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额,即人民币元(大写:圆)的补偿金后解除本合同。 (三)任一方工作开始前,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经过另一方书面确认后可延期。另一方不同意延期的,双方应当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不能如期履行的一方应当返还对方已经支付的款项,但可以在该款项内扣除为工作筹办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四)任一方有权在事先通知另一方的情况下,改变工作的时间和安排。因此给另一方造成额外支出或延误工作筹办时间的,应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和适当的补偿。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一)本合同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二)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1。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式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四)根据本合同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方: 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件人: 乙方: 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件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一)自双方盖章或有权签字人签字; (二)。 第十三条其他 (一)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包括所有附件及对本合同及其任何附件的各项书面补充、修订或变更。一俟生效,本合同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并取代此前就本合同项下各项交易达成或形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合同、备忘录或其他任何文件。 (二)合同修订: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处) 甲方:(盖章) (签字) 有权签字人: 年月日 乙方: (签字) 有权签字人: 年月日 超市合同篇4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供需双方就买卖交易事宜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 供方根据需方需求订单,供应合格的类系列食品。 三、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订单起5个工作日内(随货需含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各项报验资料)。 2、交货地点:皖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全部运输风险由供方承担。由供方提供的产品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后的设备应该适合长途运输,防湿、防潮,以确保产品安全抵达指定现场。 2)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由于包装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供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验收: 1、验收标准:双方约定的产品数量、质量标准及供方提交的资料中有关产品性能指标或参数等的记载。 2、收货人签收货物仅代表需方核对货物数量,质量的检验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为准。 六、质量保证: 1、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所规定的质量和规格要求,所供产品应与合同的清单一致。 2、供方产品质量严重存在缺陷,不能达到说明书规定及合同要求或者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时,需方可以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七、服务: 1、供方提供免费产品培训; 2、到货验收不合格的,供方负责在收到需方通知的5日内更换成合格产品,且由于更换产品所产生的运杂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3、在保质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所产生的运杂费由供方承担。 八、付款方式: 1、本合同款项以 九、保密条款: 供需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同及合同内所有的数据。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均应当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供方交货时间以供方交付全部符合约定的货物为准。供方逾期交货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实际损失超过本条前款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的,供方应按需方实际损失赔偿需方。 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总价的万分之五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供方交付货物不符合双方约定质量标准的,供方应当负责更换。若供方所供产品非合格产品,供方应按需方实际损失赔偿需方。 5、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律师费及其他一切合理的费用。 十一、谅解条款: 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和对方谅解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期履行合同。 十二、争议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向所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超市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二、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供价的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方不对因价格不附停止送货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方商品提供免费堆头或端架,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款项保证: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关于费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检验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无权单方面从甲方货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一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十五、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 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县乡村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内)向需方交售(农副产品)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包装 (1)(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a。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b。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2)包装物由(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验收 (1)验收地点: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为验收地点。 (2)验收办法: a。验收期限:; b。验收手段:; c。验收标准:; d。验收方:由负责验收; e。在验收中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天之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八条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如发生纠纷则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银行、乡政府、各留存一份。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超市合同篇6 甲方:XX超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 业务传真: 乙方:XX照明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XXX 联系地址:市区洋XX道XX路 联系电话: 业务传真: 项目:XX超市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条例规定,就甲方购买乙方灯具一事进行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购的物品内容及金额(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如下表: 序号 灯具名称 型号名称 数量(套) 单价(元) 合计 1 单支平盖超光支架 NDL4841x28W 86 38。00 3268 2 T5高效节能荧光灯管 YZ28T56400K 86 7。50 645 3 双支带罩超亮支架 NDL476228W 300 65。00 19500 4 T5高效节能荧光灯管 YZ28T56400K 600 7。50 4500 5 300300灯片灯盘 NDL4421319灯盘 22 123。00 2706 6 欧司朗光源 欧司朗11WH插管6400K 44 12。00 528 7 排气扇 NVCKLT18A 12 190。00 2280 8 6寸嵌入式筒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