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推荐度: 设备销售合同 推荐度: 软件销售合同 推荐度: 服装销售合同 推荐度: 销售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销售合同合集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销售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销售合同1 甲方: 乙方: 上述双方在本协议中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双方”或“本协议双方”。鉴于:乙方是经过合法登记并具有法定资格的医疗仪器供应商,甲方愿意按照本协议规定向乙方购买相关医疗仪器(以下简称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有关交易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产品 货款合计人民币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大写与小写数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二、产品质量标准 乙方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相关部门的产品验收标准。 三、付款方式:上打下。 四、产品的交付与验收 1、经双方约定,产品采用送货上门方式交付。 2、产品运输费、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接到乙方上述产品后。由乙方派人与甲方人员共同开箱验收并安装调试(保证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装机成功)确认后签署仪器接收单。 五、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其销售的产品自签署接收确认书后一年内负责保修以及终身维修。 2、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修和调换范围: (1)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部件损坏; (2)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人为因素而造成的部件损坏; (3)机器的消耗品; (4)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5)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6)甲方擅自改变仪器正常工作环境,致使部件损坏的; (7)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台风等)使仪器部件损坏的。 六、保密条款 甲方在此同意对以下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1、本合同的框架、价格等条款内容以及相关附件等; 2、因本合同的谈判或履行或实现交易而获得的任何非公开信息或知识。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成交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1)甲方逾期履行付款义务的; (2)甲方违反保密条款的。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甲方按照合同成交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但由于甲方不能控制因素造成的除外:甲方在保修期内没有履行保修义务的。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附则 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检验科进行技术支持(包含学术讲座、与临床医生的沟通、新项目的推广及应用、检验科发展建议、)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由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起草和写作而成,对本合同的解释不应考虑任何要求起草或促使起草本协议的一方做出不利解释。 4、本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销售合同2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代理人: 身份证: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 (2)余款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次支付,自年月日至月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份,甲、乙、丙方各执份为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证照种类: 证照种类: 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 关于销售合同3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本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甲方号的墓穴,面积平方米。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墓穴租用费(地):整建墓工料费:元整。安葬服务费:元整。墓地管理费:元整。其它:元整。合计:元整。 上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第五条:墓位使用期限届满时需要履行的事宜: 一、公墓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所有。甲方依法开展公墓经营活动,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合法权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周期为20年。使用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墓位时,必须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并缴纳墓地租费及墓地管理费。 三、使用期届满的前壹年,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无法联系的,登报公告。四、从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或登报公告之日起年后,乙方不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遗体)依法集中处理,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六条:甲方责任 一、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治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因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使用人骨灰毁失的,一次性赔偿乙方元。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体、碑座等错误或制作、安装过程中有严重损坏的,甲方负责免费更换、安装。 第七条:乙方责任 一、墓碑:由甲方设计加工制作。如乙方要求对墓碑进行特殊处理的,甲方在不影响整体墓园规划的前提下,应满足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墓地管理规定,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式予以解决。 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第十二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定日期:年月日 关于销售合同4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具体见采购清单,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在同等商品中,乙方应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给甲方,具体价格见清单。价格调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甲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以最短时间将所订商品送到指定地点。 四、办公用品送到甲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数量进行清点,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负责更换或退货,或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价格折扣。 五、每个月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发票及甲方签收的送货回执单,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每月结算一次。 六、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商品为原厂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如不符甲方有权退货。 七、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 八、如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商品或提供的商品有瑕疵,每出现一次承担元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 传真: 电话: 乙方: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 传真: 电话: 签订日期: 关于销售合同5 条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南省关于加快发展油茶产业的有关文件,为进一步促进茶陵县油茶产业发展,提升油茶在我国的产业地位,搞活农村经济,积极推进油茶在农民中的种植,提升油茶高产示范林的龙头作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出租给乙方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油茶种植、综合开发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山区的地理区域界线 1。土地名称: 2。地块位置:集团。具体边界由双方现场确认。 并设置物理标记。面积用专门部门提供的红线图测量。 3。土地面积: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年。即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三、承包经营的范围 1。油茶的开发与种植 2。作物开发和种植 3。农产品综合开发与育种 四、承包山租金的支付方式 山区租赁人民币亩,共计人民币元。山线划定甲方交付土地给乙方的日期为第一次付款时间,10年租金第一次付款为人民币,5年后20年租金一次性支付为人民币。 五、承包经营期内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办理土地转让、林权证书等相关手续。 2。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山地开发,在山地开发过程中,村委会应妥善协调乙方的。供水、线路和道路使用。 3。甲方应在开发期和承包经营期积极协助乙方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责任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调查事故责任人,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4。甲方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乙方的租赁土地。同时,严禁村民在租赁土地上放牧和打柴,不准在租赁土地上埋坟和损坏基地。然而,最初的埋葬仍然保持现状。 5。甲方负责处理租赁土地周边环境的关系,确保乙方在运营期间不受干扰。如果村民阻挠工作、占用土地、闹事或人为损坏基地,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6。甲方以往所有关于山区的纠纷和矛盾与乙方无关,乙方属于自主经营开发。在约定的经营权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如租赁前因山区所有权发生争议,一切损失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如果乙方延期或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林地。 六、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山地开发和承包经营。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方式。因开发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方式的,乙方应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乙方不得从事破坏土地使用环境、破坏土地资源、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化工行业。 3。乙方在山区开发承包经营期间,在同等就业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的农村劳动力。 4。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有权改变山区的持股比例和承包方式,甲方如获悉,不得干涉。。 5。承包经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支持、项目补贴等收入行为,乙方应享受。国家征收土地的,甲方享受土地征收补贴,地上相关建筑物、林地树木及其他附着物的补贴归乙方所有。 6。乙方有权对租赁的山区进行抵押和质押。 7。乙方应在合同期内合法经营和开发,不得在租赁的山区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因乙方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合同期内,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经营,土地贫瘠,甲方有权收回山区,合同租金不予退还。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1。甲乙双方因出租山体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度行为损害对方的财产,影响对方的生产经营合同。协商未解决的,应要求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协商 调解治疗。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条款,不得因人员变动影响合同条款的执行。 3。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承包场地的权利。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向乙方出租该场地。。如果甲方需要在同等条件下将其出租给另一方,乙方有权对该场所的资产进行评估,并保留向甲方和第三方租赁方收回该物业的权利。 4。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村民小组会议的决定书、全体村民同意租赁的签署书、山林租赁合同红线图、林权证书(林业部门出具的山林权属证书)。 5。本合同的生效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当地村委会一份,当地乡镇政府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名时间: 关于销售合同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为乙方购买 甲方的房屋,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出售位于该地块的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县道建筑,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乙方已完全了解该房产,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约定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元)。 大写:十万元整。乙方在 在年月日前分期付款。乙方支付房款的具体约定如下: 1。支付甲方之前的房价款。 2。支付甲方之前的。房价款。 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前正式交付该房屋及其附属物 给乙方使用。。该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甲方应腾空该房屋,付清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并将付款凭证及房屋钥匙交乙方验收。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该房屋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和情况,不得隐瞒。乙方了解该房屋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和条件,无异议。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责令限制出售,也未设定抵押,不属于建设拆迁范围。已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物业单独出售给第三方。如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房屋所有权的转让。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过户手续,责任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任何一方不配合而造成的损失。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甲方在转让过程中违约,导致最终无法办理转让手续。经确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货款。。甲方应承担因完成过户手续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 (2)乙方未付款,或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导致最终未办理过户手续。经确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货款。。但是,乙方应承担因完成转让手续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七、合同期内,因洪水、地震、火灾、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八、如对其他事项有异议,可增加以下约定条款。约定条款与以前条款有异议的,以约定条款为准,约定条款优先。 九、其他商定事项: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关于销售合同7 甲方: 乙方: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二、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用工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本协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劳动报酬。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元,无销售提成等。试用期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工资计算方式:底薪销售提成完成任务奖励全勤年终奖。其中:底薪元,提成:销售额,完成任务奖励100元(任务量:淡季2万,旺季3万月。销售额不足任务量的一半无销售提成),全勤奖励100元,年终奖:全年销售额1。5。 三、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专柜所在公司的规章制度。 2、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的教育和培训。 3、3个月内不得无故辞退乙方。特殊情况除外。 4、乙方在协议期内违反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的,乙方应支付甲方业务技术等教育培训费及工作服装损失费用元,扣除当月工资,并补偿甲方违约金元 (二)甲方的权利 1、根据国家规定各专柜所在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2、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与乙方解除用工协议: a、经试用,发现乙方不符合条件的; b、乙方不履行用工协议,经甲方提出警告、教育仍不改正的; c、节假日不上班,d其它特殊情况。 3、如甲方店铺不经营,本协议可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及专柜所在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服从其领导、管理。 2。参加甲方组织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努力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并达到规定的有关指标。 4。乙方自签订合同期起7个月内不得向甲方提出辞职。乙方工作末满7个月提出辞职、节假日不上班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工资,并支付甲方业务技术等教育培训费及工作服装损失费用元,补偿甲方违约金元 5。如乙方提出辞职,请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不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工资,并支付甲方业务技术等教育培训费及工作服装损失费用元,补偿甲方违约金元。 6。重大节日不得休假,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通知甲方,如不提前通知甲方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 1、乙方一月有4天假期,适时轮休。有急事需请假,请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如不提前通知甲方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有权取得劳动报酬。 3、有权拒绝销售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 4、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与甲方解除用工协议; a、甲方不按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b、甲方不履行用工协议,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c、其它情况。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发布严格执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辞职或擅自离职的,或因乙方严重过错而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予以辞退。 六、本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 年月日 关于销售合同8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投诉电话:签定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前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酒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酒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价格表附合同)。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帐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乙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的销售网络,保证经销甲方的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家,酒店家,酒楼家(附终端明细目录),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第一个月应达到,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的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的以上,经甲方确认。 2、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回款额计算),其中首批回款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 (单位:万元) 月份合计 比例 任务 3、经销期(包括试销期和正式经销期)内乙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乙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在试销期内,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月度任务、终端铺货率、商超堆头建设数量,则转为正式经销商,甲方发经销商确认通知函。 5、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乙方支付甲方元件元件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同时负责做好产品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7、乙方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媒体宣传、宣传品、促销品、推广活动等事宜,乙方应提出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即可安排实施。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保证提供乙方所需的货源,负责做好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提供电视、软性文章等宣传媒体资料及终端培训。 5、及时兑现合同约定的政策支持。 6、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市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八、产品验货约定: 甲方货到乙方市场当日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运送的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乙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奖励政策: 参与公司经销商级别评定,兑现奖励。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十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向甲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乙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万元以上。 3、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考核截止日为当月的日。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支付甲方元家的违约金。 5、属甲方投入进店费的终端网点,进店所有权应归甲方。 十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甲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乙方应将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乙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的产品,甲方按乙方进货价的价格回收,与甲方有关并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甲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四、其它: 甲方附: 1、《经销商级别评定标准》 2、《经销商调查表》 乙方附: 1、酒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乙方签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终端明细目录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酒经销商准入条件 1、经销商在当地具有合法酒类经营资格、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酒类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经销商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健全的终端销售网络,有两年以上酒类经营的成功经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3、经销商提供市场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经销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供本公司考察、确认。 4、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及办公地点,具有较强的储备、配货能力。 5、拥有一支长期稳定的促销、销售队伍,并提供详细名单,供本公司考察、确认。 6、经销商认可本公司操作市场的营销理念,具备市场开拓管理能力。 7、厂商达成协议或签订合同时,经销商应先交纳元的合同保证金,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 经销商调查表编号:QGXS(销售)007 市场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 资金实 力 信誉程 度 配送能 力 市场关 系 经营产品范 围、状况 酒类产品经 营状况 可投入资金 人力资源 终端网 络 时间: 调查人: 关于销售合同9 甲方:省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聘认乙方为本公司的省地区销售代理商,乙方有权在互联网上以及国内市场上经营甲方现有的产品批发或销售,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必须按照提供给乙方报价单上的商品代理单价将产品提供给乙方,产品代理单价不得高于行业内的同产品市场零售价。 二、甲方应在得到乙方的通知后12小时内将顾客所需产品发至顾客手中,如乙方在销售中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帮助。 三、乙方如发现甲方产品不符合要求,甲方要按产品的报价进行退换。如人为损坏,不在退换范围之内。 四、乙方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强制推销至顾客用于违法行为,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将顾客汇来的产品的货款,除甲方给乙方预留的产品货款差价外,乙方将产品代理价格汇入甲方银行帐户后,甲方方可发货至顾客手中。 六、甲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对该产品的推行标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因甲方产品的问题,出现一切纠纷,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每次购货没有数量限制,产品价格与质量不因数量多少而改变。 八、甲乙双方须在有产品购销业务往来时,以乙方定货单及甲方发货单为准,签字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关于销售合同10 一、定义 1、“供方”指乐和琴弓坊; 2、“需方”指供方购买乐和琴弓坊产品或服务的具有法律行为资格的自然人或法人; 3、“销售合同”指供方向需方出售产品或服务的合同,所有合同自动包含本条款的所有条件。 二、合同成立 1、销售合同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以最早发生者为准)即成立: a、需方以信件、传真等方式接受供方报价时; b、供方书面或口头接受,并产品装运时。 2、需方代理出售供方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时,必须服从本条款。本条款构成代理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需方同意受其约束。 三、定单、价格和付款 1、所有有规定期限的书面报价在报价单规定的期限有效。供方作出的口头报价或没有规定期限的书面报价单的有效期,仅截至作出报价的当日24时为止。 2、产品或服务的最终价格、付款条件和配在销售合同内书明,所有的价格均为福州FOB价。 3、除非供方已明确书明付款条件,否则产品或服务的全部货款应在产品或服务实际交付前付清。在全部款项付清前,供方有权暂停或取消交付产品或服务。对供方已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供方保留要求立即付款的权利。 四、交付 1、供方应在交付期内将产品交付给需方指定的处于交付地点的指定人士。 2、指定人士、交付地点和交付期均应在销售合同书明确指定,并经供方同意。 五、产品的接受 产品送达交付地点并经指定人士签收,或在无指定人士的情况下,供方可同意需方凭企业公章或其它法定授权章收货,产品的交付已告结束,即视为已获需方接受。 六、责任 1、供方出具的销售印刷品、报价单、价格表、订单确认书、发票或其它文件和资料的打萤樾椿蚱渌的错漏可以更正,且供方对此类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给与赔偿。 七、管辖法律 本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与本条款有关的争议应尽可能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经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一般规定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销售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签字或加盖法定授权章确认后方能生效。 关于销售合同11 甲方(委托方): 地址:乙方(受托方):地址: 电话:电话:开户行: 账号: 合同编号20140723 云南省曲靖市旺角时光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曲靖九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开发的位于云南省曲靖市的“旺角时光”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提供项目销售代理服务。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项目销售代理服务范围 1、产品调整及项目战略,内容涵盖但不仅限于: 1)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产品提供《产品策划案》,包括产品深化(规划、建筑、户型、交通组织、车位、景观、商业),并在设计阶段协助甲方进行后期调整,提供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2)提交《整盘营销战略报告》,并在实际操盘中提出调整意见; 3)参与、审议第三方提报之项目包装、广告设计,并提出顾问意见; 4)根据实际需要,提交《项目案场营销系统》、《工地包装系统》等营销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5)代表营销专业,对甲方开发各环节及流程提供顾问建议; 6)提供市场调研方面资料; 2、营销顾问 1)乙方全权负责策划项目开盘上市营销策略,并负责编制、调整《开盘策划案》; 2)编制营销策略及计划; 3)组织、计划、协调、现场指挥各类开盘、房交会、展场等促销活动的开展; 4)参与价格策略和分货策略的制订,提交甲方《项目销控案》和《产品价格案》。 3、销售代理物业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范围为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批准的住宅、商业、车库等准许销售的房产之全部,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甲方获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除去酒店、集中商业区、公共配套设施、物管用房以及其他甲方确认为不可售部分,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15幢、16幢、17幢、18幢、19幢、29幢、30幢、31幢住宅共8幢及以上8幢地下室车位;15幢、16幢、2931幢共五幢住宅下面商铺)。 第二条项目代理期限及销售任务 1、乙方销售代理期限为(以下简称代理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个月(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02月30日)。 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10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报送项目阶段性销售任务,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作为乙方履行义务的依据。 2、在销售代理期限内,乙方代理销售的销售任务为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住宅销售率达90。如乙方提前完成销售任务的,在甲方付清乙方佣金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协商缩短代理期;如果在代理期限内,没有达到销售任务的,甲乙双方可协商延长代理期限。车库的销售率由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第三条项目销售价格和优惠折扣 1销售价格:销售价格表由乙方制定经甲方确认后,乙方严格执行。项目的底价以甲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含住宅、商业、车库)为准。《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须在开盘前15日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 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存档,乙方不得更改上述底价。项目各销售单体均价为住宅:3200元每平米,住宅区底商:7500元每平米,纯商业(一标):12000元每平米,地下车位:80000元每个。 2、乙方拥有对项目底价及促销折扣、优惠举措、付款方式的建议权,但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单方违规操作,致使销售价格低于甲方制订的底价时,乙方需承担全部差额损失。 第四条项目推广费用(具体见附件) 1、本项目的营销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商业广告、营业推广、公共关系、样品房样板房宣传品印制、销讲夹内页、模型制作等人力、物料、设计费用、售楼部内除置业顾问外的一切物品)书面报经甲方批准后均由甲方全额承担;非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私自支付相关费用,否则甲方不予承担。 2、销售现场的建设、装修、维护、展品、设备、办公用品、电话及网络、办公耗材等由甲方承担。 3、样板房、样品景观等设计、制作、管理、维护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销售员服装、个人自用销售工具(如销讲夹、计算器、胸牌、名片、光笔等)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为维护企业及项目形象,需提高服装和销售工具标准,则由甲方部分补偿此款费用。 第五条项目代理费及支付时间 1、服务月费 甲方支付乙方两个月服务月费:共计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支付时间如下: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前期策划启动费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乙方应成立专门前期工作小组,开展前期策划工作。 2)第二笔费用于乙方进场一个月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项目策划 费用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销售代理费的比例 1)项目销售部分:乙方按销售合同金额的相对应百分点提取代理费; 完成或超额完成当月任务按销售额的2。5计提代理费; 完成当月任务的8099按销售额的2计提代理费; 完成当月任务的5079按销售额的1。8计提代理费; 完成当月任务的49及以下按销售额的1。5计提代理费。 上述销售合同金额不包括甲方给予购房客户的优惠、返利部分。 甲方销售的关系户(不超过100套)、员工、工程抵款合同金额以及甲方通过其他渠道转介的团购成交客户,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不计提佣金。以上类别客户购房相关手续由乙方安排乙方工作人员办理,甲方按银行按揭客户300元每套,一次性付款150元每套计提给乙方。 3、销售结算标准 乙方所销售物业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方可视为乙方已完成的销售额: 1)客户订立完《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 2)客户一次性付清房款或付清首付款并提交银行按揭资料,且银行方面认可资料完整无误并放款。 4、溢价代理费 溢价是指在甲方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本项目的基准定价的基础上,乙方通过销售和推广,单套商品房实际成交单价达到甲方委托给乙方《委托销售房源和底价一览表》的价格,超出底价的销售额部分即为销售溢价,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基准定价总额的基础上上浮的部分。对溢价双方约定按甲方占溢价总额的70、乙方占总额的30的比例分成,但乙方分成的溢价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关于销售合同12 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中诸多纠纷源于面积数据,为减少房屋交付使用时因面积问题产生的争议、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卖人和买受人愿意以套内使用面积作为房屋价款结算的依据;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房屋套内使用面积条款约定如下: 一、面积定义: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所谓功能使用空间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不包括阳台部分)。 二、面积种类:本协议中所指的暂测面积是指在房屋未交付前,根据出卖人提供的图纸测量得出的面积。本协议所指的实测面积是指在房屋工程竣工后,由相关测量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实际存在的房屋进行测量后得出的面积数据。 三、面积约定:出卖人和买受人根据双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买受人所购房屋套内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暂测套内使用面积结果以出卖人提供的平面图纸为测量依据。面积误差率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暂测套内使用面积100 四、误差处理一:买受人所购房屋套内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若实测套内使用面积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出现误差时,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时,买受人无须支付多余价款。 五、误差处理二: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且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含)以内的,则出卖人应当在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数据后日内,向买受人退还房屋差价款,房屋差价款(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暂测套内使用面积100房屋总价款。 六、误差处理三: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的,则买受人在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报告后日内有权退房。如买受人在该期限内未书面提出退房要求,视为买受人接受该房屋的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在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报告后日内,对面积误差率超过以上的部分,向买受人双倍退还该部分的房屋差价款;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以内的部分仍然根据前条(误差处理二)的规定退还买受人。 七、面积数值:《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中所述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及本协议中所述套内使用面积均为暂测面积;其中该套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仍作为出卖人或其他相关机构(如物业公司、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权属登记、缴纳税费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的结算依据。 八、测量机构:对面积数据进行测量时,聘请的测量机构应当具有政府相关部门许可的商品房测量资质。 九、面积实例:为有利于本协议的理解与适用,现举例说明如下:(一)暂测套内使用面积:有一正方形居室,共计售价万元人民币。四面墙长度相等,站在室内以两墙交接点为起点和终点,测量任意一起点与终点之间的距离均为米,则内墙周长米,墙厚厘米,门宽厘米,因此套内使用面积暂测数据为平方米。(二)实测面积增加:若房屋竣工后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平方米,则买受人仅支付万元即可,无须另行结算。(三)实测面积减少一: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平方米但大于平方米(包括平方米),例如实测面积为平方米,则出卖人向买受人退还该小于部分的房屋差价款,差价款的具体数额()100万万元。(一)实测面积减少二: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平方米时,例如是平方米,则买受人可以选择解除或者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情况下,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面积差价款,差价款数额为()100万2()100万万元。 十、其他条款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由中文书写,任何译本仅作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均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协议一式份,出卖人份,买受人份,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机构份,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字):买受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销售合同13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购买墙纸事宜达共识并签订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货物名称及购货数量 二、交货与运输 在甲方施工现场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货款价值 万仟佰元(元) 四、付款方式 实行分批次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货物总金额的定金,即人民币元整;当乙方将货物全部交付甲方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将余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施工准备与条件: 1、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此时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 2、甲方供铺贴壁纸墙面的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上清油,或因墙面漏水、渗透等原因对壁纸产生的不良影响,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3、由甲方给乙方提供用水、用电等施工条件。 六、施工时间:甲方根据其装修进程,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七、其它约定 1、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墙纸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退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此时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乙方签 关于销售合同14 买方单位名称: 卖方单位名称: 第一章订购部分 第一条、订购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大连星玛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电梯部,电梯详细技术规格见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订购价格输保险费。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将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5计人民币作为定金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本合同规定出厂时间前60日前,将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5计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3、设备出厂前30日前,甲方将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50计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4、货到工地后7日内,甲方将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25计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5、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运行许可证后3日内,甲方将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5计人民币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提供金额为电梯设备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做为质量保证金。 6、甲方应及时按上述条款所规定期限付款,若甲方未按时按数付款,则由此所造成的延期交货或安装工程延迟等由甲方负责。 7、如为分批出货,则实际支付金额除定金以外按以上付款比例及条件分批相应支付。 买方若未按合同约定比例足额支付以上全部款项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卖方。 8、上述款项,甲方应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不接受现金及转帐。 第四条、装运条款 1、乙方按期收到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所有出厂前款项,同时电梯技术图纸批签90天后,根据甲方回复的“交货期确定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将货物出厂。 2、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交货期确定邀请书”,由甲方填写交货时间并签字盖章确认后返还乙方,甲方应于确认的交货期至少90天前将“交货期确认邀请书”送达乙方。 若甲方未将“交货期确认邀请书”按期送达乙方,则乙方的生产及交货期相应顺延。 3、甲方如未按期按数支付电梯设备款和未在出厂前90天批签技术图纸和未向乙方发出“交货期确定邀请书”,则乙方的生产、交货期将根据实际收到货款的日期顺延。 第五条、出厂时间 1、交货地点及方式 2、交货地点:中国重庆市南岸区南坪白鹤路08号 3、交货方式:甲方工地交货,乙方负责运费、运输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第六条、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按建设部建〔994〕667号文件规定,乙方承担电梯安装业务,垂直运输费、配合费、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并对安装质量负责。 3、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产品安装验收取证之日起2个月,但不超过产品出厂之日起8个月。 乙方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免费负责电梯的维修、保养及零部件更换。 4、因甲方原因造成电梯安装工作不能开工,在乙方保管电梯设备5日后,由甲方负责电梯设备的保管工作。 5、因甲方使用和保管不当而损坏的,乙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甲方自行终止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并承担乙方相应的实际损失。 若乙方终止履行合同,则定金双倍返还,并承担甲方相应的实际损失。 2、双方逾期交货或付款的,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交货金额或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5。 3、如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有一方未按期付款或发货的,另一方有权停止供货、安装或暂不付款; 如延期付款或发货超出双方约定期限四个月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八条、保险条款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和缺箱时,甲方应在”货到工地意见书”上如实反映; 先由乙方负责及时更换、补货,以保证甲方所需。 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并提供有效证明。 第九条、技术资料 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梯相关土建图,乙方以甲方批签的图纸为准安排生产。 2、电梯移交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电器原理图,安装接线图,操作维修手册,电梯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在产品制造、运输和装卸期间,遇不可抗力时,则按《民法典》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其它 第十一条、文本及语言 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 2、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文本包括:)合同正文; 2)合同附件一:电梯技术规格。 第十二条、其它费用合同签订后若因甲方变更技术参数,费用均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解除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条款的变更、解除均应由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补充协议及合同执行中牵涉的文件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因变更、解除本合同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损失。 3、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安装合同的签订本合同所定价格不包括安装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用户的利益,在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的同时,由甲方与乙方委托的成都星玛电梯有限公司签订安装合同,但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中任何未经双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的手写内容均无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销售合同15 甲方: 公司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服装定制合同,合同具体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定制物及价款 2、款型描述: 乙方交付的产品,其面料、款式设计、型号尺寸、裁剪做工等要求按照样品 3、交货时间和方式 交货日期:年月日。 交货方式:乙方通过物流发货到甲方公司。 4、付款方式 甲方在收到全部服装和乙方开据的普通商业发票后,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元,运输费用元。乙方开户行:乙方账户: 5、质量异议期限: 甲方自收到乙方货物之日起十天内,将衣服质量问题反馈给乙方,如果乙方交付的产品,面料、尺寸、做工等与样品不同的,甲方可以要求更换、退货。乙方不予配合的,甲方可以按照瑕疵产品的数量和价值,从应付货款中扣除。逾期不提出视为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完好交付。 6、甲乙双方方对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方能变更。 7、违约责任: 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日期交货或者交付的产品(如面料、尺寸、做工等)与样品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的标准执行。 8、其他: 9、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地址: 电话: 日期: 传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地址: 电话: 日期: 传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