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合同 推荐度: 企业咨询服务合同 推荐度: 企业咨询服务合同 推荐度: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推荐度: 个人企业咨询服务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咨询服务合同合集(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咨询服务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咨询服务合同1 委托方(甲方): 顾问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顾问方(乙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合同签订并甲方预付款到乙方帐户后正式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咨询服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咨询服务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委托项目的内容: 2、为了更好地配合甲方建立等企业管理体系,使其能快速,健康,持续地发展,经过甲乙双方真诚沟通,双方特别约定: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甲方委托乙方采用年度顾问服务方式,乙方正式成为甲方的管理智囊型团队。作为外部力量第三方参与甲方企业管理,乙方将以独立、客观、科学的视角和方法,通过对公司内部管理的研究,以及对先进管理模式之成功案例的分析、借鉴,建立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管理体系,从而构建能有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管理平台。同时乙方还将运用培训、研讨等方法,强化甲方有关人员的经营管理与部门协作能力,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辅导实施与改进健全。服务期间,甲乙双方将成立管理改革联合工作小组,针对公司运作流程进行系统研究,浙派公司提供的年度顾问工作包含:企业调研、问题探讨、建立管理标准与制度及解决方案、管理会议、专题培训等方面内容,并将最终形成年度管理成果,包括: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省市履行。 三、工作方式与工作条件 为保质如期完成服务项目,服务期间,乙方选派名资深咨询顾问及顾问助理若干,与甲方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管理咨询项目联合工作组,甲乙双方人员共同工作,研究问题、讨论方案、实施推进。 一)、工作方式: 1、项目一经确立,即由甲方和浙派公司分别成立项目小组,项目运作过程中,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合作的前提,建立共同工作的平台,联合推动项目的运行。 2、项目合作双方应定时联系和沟通,与项目有关和有用的信息应予以开放,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使项目得以顺利进行。 3、通过调查、访谈等手段掌握项目有关的详尽事实和数据,运用合适的理论工具与方法对相关事实和数据进行系统分析,确定并解决公司面临的具体问题,提出实效性的解决方案。 4、项目在推行过程中,浙派咨询顾问或顾问助理每月不少于一次去甲方企业检查工作,针对出现的不合格项,以《不合格项整改通知书》形式知会甲方,同时,甲方应给予配合。 二)、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企业产品资料、企业资质、企业现有涉及的相关管理制度与章程、项目相关报表、企业组织机构图等。 三)工作条件: 1、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甲方需在公司本部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 2、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若涉及企业各方面人员的调查诊断,实施解决方案时,甲方应从管理上做出相应的时间安排以及有相应的秘书工作支持,同时乙方应有接触甲方各部门人员的自由。 3、没有真实的信息,就没有正确的适当解决方案。因此在项目启动时,甲方应提供信息保障和人员支持。 4、在项目涉及培训时,安排并确保培训课程的相关参加人员能准时出席。 四、项目推进时间(见《项目推进计划书》)。 五、项目质量或规格标准 服务期间,项目验收合格标准的裁定为: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验收通过将以甲方项目授权代表的签字为最终依据,乙方应在规定的项目完成时间内完成项目内容。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及合同结束后,未经对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将对方的商业机密、文件资料及相关证书向外透露。 七、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总价: 2、付款时间及方式: 、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本项目预付款。 、在正式项目报告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在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项目进度款。 、在项目最后阶段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在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项目完成款。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对方可以中止合同,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约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相应损失。 2、甲方按协议约定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超过15天时间后,应按利息2支付给乙方。 九、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项目,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甲方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甲方可根据该不可抗力的严重程度做出如下选择:顺延项目的完成期限,并于顺延期间内随时终止本合同,或立即终止本合同。 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其赔偿金按照合同总额的20给对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属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并甲方的预付款到乙方的帐户后生效,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X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联系人:(签字)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咨询服务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建设工程事务服务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咨询服务项目及服务范围: 理;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一切证件(原件),乙方负责资料报批所需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和资料员的。培训及交费。乙方负责资料整理及装订,在整理过程中的一切复印、装订及交通费用均有乙方负责。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经乙方提示,甲方拒不更改的,出现申报材料返回重新整理的装订费由甲方负责。凡因甲方提供虚假的证件及资料造成乙方连带责任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收费标准:该服务代理项目服务代理费壹拾叁万元,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额。该款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捌万元整,待资质批准后、报省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复前再付剩余伍万元整。 三、时限要求: 甲方提供完整的原件并和乙方签订代理协议后,乙方需在一百二十日内完成以上所有证件,如甲方资料不齐全造成时间推迟则协议工作天数顺延。如乙方给甲方代理未被批准,则乙方退回收取甲方费用。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赔付另一方本协议代理服务费的50为违约金。如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该宗服务项目中断,则视为甲乙双方协议终止,则乙方终止前收取的服务费概不退还。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商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3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是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客户服务。 第一条合同约定的服务 乙方负责按照与甲方商议好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参见附件1),利用乙方的系统及资源,为甲方提供客户服务。 场地: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为符合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2、甲方保证其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3、甲方保证其运行的项目本身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登记、文件、执照及批准。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具体数据、信息和知识,并提供相关培训。 5、甲方负责提供给客户发送的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模版。 6、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监督乙方的服务工作,并按照相关流程提出建议与改进方案。 7、甲方应指派项目管理人员与乙方项目负责人保持沟通,协调项目工作事宜。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时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服务内容。 2、乙方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证系统服务的正常进行,并给予合同确定的服务时间内不间断的技术支持。 3、乙方声明并保证: (a)其为依照其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b)其已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本合同的签署、交付及执行进行授权。 (c)其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d)其已获得并将保有履行服务及继续营业所必须的现有的所有同意、登记、文件、执照及批准。 (e)提供应有的谨慎、专业的服务,乙方应成立专项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的协调工作。 (f)提供的服务及与服务有关的任何材料与乙方所知的所需服务的任何目的相适应; (g)乙方应保证其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所有行为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但不限于《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规定。 (h)乙方在没有征得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在任何广告、商业展示或公开陈述中,或者出于其它任何商业目的,使用甲方的名称或标志,或者其它任何缩写或改编。 (i)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报酬与支付 1、服务费用包括(参见附件2): 2、乙方当在项目运行后的每月25号向甲方提供项目每月服务费用(含5。27营业税),甲方应当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之内付款。 3、甲方应在乙方开具发票后及时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逾期甲方应当向乙方就欠付金额支付每日0。1的欠款利息。此外,双方的共识是:如果甲方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就首次发票足额付款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以下是乙方的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开户行: 帐号: 第五条合同的期间 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以及盖章后生效,服务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信息保密 1、双方承诺,对于因其是本合同一方、或在根据本合同合作的范围内所得到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给予最严格的保密。 2、向第三方披露信息或为第三方使用信息应当获得合同对方的事先批准。合同双方应当促使所有根据本合同被提供信息的或被要求提供服务的人士或公司同意承担此等保密义务。 3、保密义务不应当适用于目前已被双方所共知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双方可能在其合作之外获知的构想、概念、专有技术和技术或信息,且不适用于那些可普遍获得的或意在向公众公布的信息、数据和出版物。 4、在本合同或合同关系终止或届满之时,任何一方应当立即向另一方交还与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相关的其从另一方获得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本规定不应适用于那些按照本合同的本意应当由另一方保留的文件。 5、本合同所规定的双方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提前终止或届满后的两年内仍然有效。 6、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违反本保密条款,将对由此给对方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必要时,违反合同一方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了严重阻挠任何一方提供服务或物品供给的不可抗力事件,诸如罢工、停工、战争、政府命令、火灾等,或其他超出任何一方控制范围的事件且事件直接导致服务或商品供给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延迟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 受到影响的义务履行部分应当推迟到不可抗力事件之后再进行。只要不可抗力事件的严重程度不需要更长的时间得以恢复,质量标准均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后的14个工作日内恢复。 如果因上述原因而导致任何一方在超过6个星期的期间内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另一方保留向其他供应商获取相关服务的权利。在此等情形下,本协议双方确保给予对方相互支持。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时间超过12个星期,或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后的12个星期内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法恢复其物品供应和服务的大部分,则另外一方有权根据其自身考虑提前终止整个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个别部分,且需给予书面通知。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仲裁 本协议及其附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引起的或涉及本协议而出现的异议、争议、索赔要求或者违约、正常和提前终止本协议、或由此致使本协议失效,应当由双方通过协商和谈判予以解决,如协商未成的,则应交将上述事项递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裁决,仲裁以中文进行。双方在此均明确任何上述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九条通知 本协议范围内的所有通知均应当以函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进行。向甲方发出的通知应当送至有限公司: 在一方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进行更改之前,以上地址一直有效。 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项应以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任何一方发生变更,应于变更之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引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变化的一方承担。该通知亦可用于司法程序(包括仲裁及诉讼)中的通知,本合同各方在此确认,如果司法程序的通知未能依据以上或变更通知中注明的联系方式送达,守约的一方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以公告方式送达。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须在国家政策、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内容与国家政策、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相抵触,该部分条款自动废止,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双方将根据法律规定和业务需要重新约定相应内容。 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经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方为有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是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日期日期 咨询服务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操作流程、付款方式: 甲方提供的 可以直接在相关部门备案,采用结算方式即的使用费。 一、乙方选择光纤类型为,统一资费为年大写:。 二、当乙方确认选择联通光纤,填好申请表(盖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并缴交第一季度的费用为:元,大写:元。 三、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资料及首期款后,上报司勘察线路,并在三至七个工作日内 回复乙方是否有资源,个工作日能完装完成。若因司资源问题无法安装,首期款全额退还。 四、司工程安装完毕以后,给予乙方七个工作日测试,乙方需在此测试日之内将余 款付清。金额为:元。第八个工作日开始计费。 五、 六、若因线路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请拨打:申报故障。甲方负责协助光纤的安装、流控接入调试,制度相关策略,保障乙方线路方案使用最优 最大化,保证乙方的正常运营,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违约责任 1、协议签定后,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及时付款,否则甲方按每日10的滞纳金。若无故超过日仍不能结清光纤使用费,甲方有权停止光纤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甲方调测完毕以后,乙方不得私自拆换与调换线路及硬件,否则造成的网络事故甲方不负责。 3、甲方(代表)服务人员服务完毕后,须得到乙方对服务情况的检查。 4、甲方接到乙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互联网等方式提出光纤线路故障的服务请求后,必须在24小时内给出响应并提供服务。 5、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热线电话,保证乙方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有关技术支持,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5:30。 服务热线:投诉电话: 6、乙方负责提供网络结构、线路接入、网络环境数据。 7、甲方在施工的过程中会给予乙方参加培训技术人员的指导与支持,乙方必须严格用心学习相关知识,学习培训期间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任何工作。 8、无论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均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享受服务的权利,并且甲方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技术支持。 9、乙方在应用过程中出现异常,务必做好详细记录,便于甲方迅速作出诊断,及时解决故障,并配合甲方服务人员做好维护档案。 10、甲方不承担因乙方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现故障等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以及不能正常使用软件所造成的损失。 (非法操作特指: A、非正常退出软件。 B、感染病毒。 C、非操作人员使用软件。 D、其它非正常使用软件或电脑。 E、未安相关规定接入不安全的线路) 1、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出的协议规定之外的不合理服务请求。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协议内容,签约双方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遇法律认可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协议条款不能正常执行,不能视为违约。 九、如遇争议,双方经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日期: 电话: 日期: 咨询服务合同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网站建设服务、软件技术服务事项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兹遵守。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建设服务、软件技术咨询、指导服务。 二、协议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提供服务所需的资料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3、按照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将在著作版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5、甲方对合同中的网站建设的网页、图像享有排它的使用权; 6、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软件使用环境说明、发现问题时的程序报错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及时提交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甲方网站的建设维护和软件技术服务,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3、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的地方进行修改; 4、向甲方提供软件安装、使用、模板制作等各类咨询服务,对服务范围内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及时(两天之内)答复; 5、对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五、费用的支付 1、费用以乙方每次提供服务实际发生费用为准,于服务工作结束后以服务确认单的形式进行确认; 2、甲方于双方共同签署服务确认单7日内以现金、转账支票或者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3、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账号: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七、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它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咨询服务合同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鉴于:本《提前解除终止的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由下列双方针对:年月日,乙方在执行项目过程中,发生事件,签定如下协议: (1)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签署了《服务合同》; (2)经甲方及甲方客户要求,并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终止解除该《服务合同》。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甲方向乙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服务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服务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2)乙方同意像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金额总计人民币元(大写:圆整),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对甲方负有任何其他钱款、费用。 2、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1)解除《服务合同》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责任负担;(2)解除《服务合同》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仲裁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授权代表:日期 乙方:授权代表:日期 咨询服务合同7 (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 关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特定服务的约定,双方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的的服务。约定了服务的内容、时限、衡量成果的标准。 双方应在附件A上签字盖章确认,附件A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A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之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二、验收 1。乙方完成阶段性工作后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成果的提交形式为书面文件及有效的电子文件,其中书面文件的提交数量为二份。因成果提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邮寄费)甲方均不需负担。 2。若一方对阶段性的工作成果有异议,必须在工作成果交付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在书面异议提出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对于该工作成果是否达到约定工作标准(或工作目标)进行商定并确认。双方所商定并确认工作成果的事宜不得被无故拖延。 3。如经双方书面认可确认达到约定工作标准(或工作目标)的,则乙方将向甲方发出该阶段的费用帐单;若未达到约定的工作标准(或工作目标)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支付该部分的约定服务费并由乙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三、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甲方将于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即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作为预付款。乙方同意在双方签署合同后即开始启动项目,该预付款将从总服务费中扣除。 本费用结构仅限於附件A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2。甲方同意预付款以外的项目服务费按阶段支付。每阶段末,甲方将在收到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合格报告以及乙方发出的该阶段性工作的费用帐单及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并应于此后XX天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双方同意以人民币形式付款。 3。阶段付款的比例及时间约定如下: 项目阶段付款比例付款时间 预付款协议签署之后 第一阶段结束之后 第二阶段结束之后 第三阶段项目结果汇报展示之后 4。甲方将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在收到发票后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5。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6。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 四、服务的变更 甲方可以提前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等变更最终应由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等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调整。 五、合同解除 情况一:违约 双方同意任一方不得随意终止该合同,除非任一方有下列实质性的违约事件发生。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1)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并经乙方书面催讨后仍不支付的; 2)乙方未按约定标准提供服务,并在甲方书面提出后仍无法进行合理性补救的。 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附件A向乙方结清到合同解除日期为止(而非其后)乙方已交付的合格工作成果相对应的费用。情况二:项目失败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与甲方的项目失败,双方同意按以下步骤解除本合同。 1)甲方应于确认项目失败的正式宣布之日起的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2)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附件A向乙方结清到合同解除日期为止(而非其后)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相对应的费用。 六、不可抗力造成的迟延 凡因不可抗力而延迟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因此而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而且任何一方均不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只要该方在努力消除造成延迟的原因并尽最大努力(包括但不限于寻求、使用替代工具、方式等)消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两日内将不可抗力事实与可能造成的损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件,而且该等事件是本合同双方所不能控制、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并在合同签定时无法预料的,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国际或国内交通中断、政府机构行为、罢工或劳资争议、设施发生火灾或其他损失、供应商或其他人违约、计算机故障、电话系统或其他公用设施中断、设备故障、因特网服务提供商及类似事件。该等事件仅在为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情况下才构成不可抗力,而非当然构成不可抗力。 在延迟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实施合理的替代方案、计算机系统灾后恢复、来源替代或者其他商业上的合理手段,以促进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直到延迟情况被消除为止。 七、工作成果的所有权 除了工作成果之外,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包括由乙方开发的任何软件、乙方的标准材料、乙方项目建议书及其衍生作品、有关材料(合称 八、保密条款 为本合同之目的, 1。本合同(包括附件A)的条款; 2。工作成果; 3。乙方材料; 4。甲方为本合同而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材料; 5。一方在另一方接触之前特别指定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 6。接受方按理应当视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而不论该等信息是否被指定为保密的。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单方面对媒体公开合作内容。 合同双方将尽其合理的努力,促使其各自的代理人、雇员和代表尽量减少对另一方保密信息的散发和复制,并防止作出未经授权的透露。合同双方同意,只有有必要知悉另一方保密信息的该方代理人、雇员和代表才会得到该等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除上述4、5、6项以外的保密信息,乙方均可保存一份,仅用于存档目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下述任何信息: 如果作为司法程序、政府调查、法定程序或其他类似程序的一部分而要求某一方透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则该方将把此项要求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该方将作出合理的努力,提前足够的时间发出该通知,从而使另一方能够寻求适当的保密合同、保护令或对任何透露的更改,而披露方将在此方面予以合作。 九、合同转让 若甲方有限公司在未来有公司合并事务发生,则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及义务转由合并后新成立的法人公司承担。除上所述情况,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十、通知 本合同项下要求的任何通知,按照下列地址以特快专递邮寄,即视为履行通知义务: XYZ有限公司 地址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地址二: 收件人: 邮政编码: 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十一、双方保证 1。乙方保证 1)其有权利、经验、技能签订和充分履行本合同,授予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权利; 2)其将遵守在履行服务时所实行的一切适用的中国的法律与法规; 3)没有乙方作为一方而且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或合同,或者据其所知亦无任何一种法律上的障碍,与本合同存在冲突,或者限制、约束或有损本合同项下向甲方授予的权利; 4)乙方公司应确保80的工作由附件中介绍的项目组成员完成。 5)其将按照附件A提供服务。 2。甲方保证 甲方将把其所掌握的而且是乙方履行本合同范围内服务所需的一切信息提交给乙方。甲方应对提交给乙方的一切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甲方同意将所提交的信息中存在的任何问题或错误尽快通知乙方。 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为更正信息或资料所提供的服务可能会发生的额外费用,双方约定将协商谈论重新评估费用。 十二、涉及第三方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于第三方(如计划受托人、参与人或政府机构)提出的任何性质的一切索赔、要求、诉讼、损害赔偿、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甲方应向乙方作出补偿,并使其免于承担责任;对因乙方下述行为而导致的任何性质的一切索赔、要求、诉讼、损害赔偿、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律师费),乙方应向甲方作出补偿,并使其免于承担责任: 1。违反本合同保密规定的条款;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所提供或使用的任何材料侵犯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其他专有权利; 3。严重疏忽或故意行为不当。 十三、仲裁条款 双方同意,除了为保证本合同保密条款的强制执行而求助于法院以外,双方同意因本合同终止或执行所产生的其他一切争议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申请提交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四、其他规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2。本合同仅为甲方和乙方的利益而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因本合同而创设任何第三方权益或义务。 3。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效力。 4。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或解释为为任何目的而在双方之间建立合营或合伙关系。就一切目的而言(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由谁负责承担与工资有关的一切义务的问题),乙方的人员仍是乙方的雇员。 5。双方明示谅解和同意,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保密、第三方责任、仲裁约定等规定,均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6。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其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则其余条款仍然充分有效。 7。本协议条款、附件A及双方签订的项目意向书中任何以非打印方式所形成的文字、数据、图表(包括但不限于手写、涂改等方式)均无法律效力。 8。本合同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 9。本合同(包括纳入本合同的附件A)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合同标的之完整合同,并取代此前双方之间关于本合同标的之一切口头或书面谈判和合同。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顾问,协助甲方联络洽谈办理合作的相关服务和代理居间咨询服务等。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服务内容: 1。负责为甲方在参与发包的工程项目招投标事宜进行咨询、联络等,协助甲方投标工作。 2。甲方中标后,协助甲方与项目方进行合同谈判期间的沟通与交流,促成工程合同签订。 3。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协助甲方协调项目方付款事宜。 二、本合同履行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但项目方与甲方签订意向合同(书)或备忘录后,本合同期限顺延至委托方与资金方签订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本合同项下的居间服务费(佣金)时终止〔项目分若干期工程进行都按此合同执行〕。 三、双方责任 1。乙方以合法方式积极协助甲方进行运作,以尽快获得项目方的认可。 2。保证对所有知晓的涉及甲方自身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数据,计划,商业意向等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同意的除外)。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文件、资料等。 2。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及有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3。在乙方对甲方项目进行前期运作的过程中,应给予乙方积极的配合。 4。甲方不得在乙方未知会的情况下与乙方安排的项目方达成任何形式的协商和谈判,并不得将谈判结果对乙方进行隐瞒;〔如果必须变更项目须书面通知乙方同意并补充协议后进行〕。 5。恪守诚信,不论甲方以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形式单方面与乙方代为联络的项目方达成合作,甲方在与项目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应主动如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居间服务费(佣金)。 四、居间服务费(佣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居间服务费(佣金)数额按照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现金支付给乙方; 3、上述居间服务费(佣金)为税后款项,所涉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五、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 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佣金)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500万元。该罚金与本合同项下规定的项目居间服务费(佣金)同时支付。 若因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任何不合法的行为方式导致工程合同无效,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元(或甲方投入此项目的各项成本损失)。 在合同履行期间,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在恢复通知对方能力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法律规定的方式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 六、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本合同居间服务费(佣金)的履行,以项目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合法有效为前提。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违约方承担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其他 1。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件,说明,解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本身及其附件的修改,补充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合同。 2。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则该条款被视为无效,但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应有效,并有约束力。 3。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全部付清项目的居间咨询服务费用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自动终止后,乙方不承担甲方与项目方之间,在履行双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相关协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而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乙方充分利用自身在高科技咨询领域的背景、渠道、资源及专业能力,为甲方项目申报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条合作事项 乙方协助甲方申报“”项目,为甲方提供专家咨询、协助甲方开展申报材料编制和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充分的信任,委派专人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并为乙方的咨询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申报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甲方应当在乙方协助下,按照相关模板要求和范本格式编制申报材料。 (4)甲方做出与本合同合作事项有关的决定时,应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和交流,并达成书面协议。 (5)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发挥其行业咨询经验和专家资源优势,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应当指导并协助甲方整合资源,完成申报前准备工作。 (3)乙方应当针对项目的申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协助甲方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及项目申报咨询指导等工作。 (4)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开展项目申报的递交、立项、请款、验收等相关工作。 (5)乙方应当适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协调项目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前期咨询服务费 本合同中前期咨询服务费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此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2。后期咨询服务费 如甲方项目申报成功,甲方还应当向乙方支付后期咨询服务费。 (2)乙方享受项目批准立项后的权益不受本合同有效期限、合同解除、合同终止的影响,甲方必须继续履行支付乙方后期咨询服务费。 (3)甲方需从自有资金中支付乙方所有咨询服务费。如延迟支付,按日5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承诺,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而解除。 第五条汇款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金四季分理处 账户名称:北京国发环经信息咨询中心 银行账号:0200296209200022407 第六条协议的履行与终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第七条其他事项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10 甲方: 乙方:公司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一定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投融资顾问服务,具体如下: 1、乙方为甲方开通位于中国风险投资网的投资联盟认证会员服务,为期会员条款为准。 2、乙方保证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持续的互联网访问和法定工作日的电话咨询服务,如果在服务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服务时间按照中断时间顺延。 3、乙方有限度的向甲方提供基于电话、Ea的投融资知识及相关问题的顾问和咨询,并可以对甲方的投融资活动提出专家建议供甲方参考,但是对此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服务到期后,本协议自动中止。 二、乙方向甲方收取顾问费元整。大写。 付款方式如下: 户名:公司 开户行: 账号: 三、乙方在确认收款后一个工作日内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 四、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违法活动,或传播违法信息,如果发现甲方从事此类活动,乙方有权立即单方面中止合作,并保留向甲方索取赔偿的权利。 五、乙方是中国风险投资网唯一授权会员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中国风险投资网名义向会员提供服务的与乙方无关。 六、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宗旨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乙方:公司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咨询服务合同11 编号: 委托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聘请乙方进行咨询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咨询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在客户网络、信息渠道、市场操作、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条服务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的期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建议或报告有审议、修改及最终决策的权利; 3若乙方不按咨询服务合同履行其职责,有权终止合同; 4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依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具体工作内容为: 2乙方在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遵循诚实、勤勉、尽职的原则,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3服务形式根据甲方需要而定,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书面的咨询服务方案、建议、报告、信息服务等,也可以为甲方提供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的咨询服务; 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 第四条咨询服务费用 双方确定,本次服务费用为元整。付款时间及方式如下: 1、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预付款,即元;在乙方按照约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后、供应商应标前支付30,即元。本阶段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要求到指定场所协助甲方进行看标、析标及其他工作;待甲方完全确定供应商(以签订书面协议为准)之日起日后,向乙方支付剩余40,即元。 2、双方确认,以上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乙方如有任何违反本合同之行为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服务费,且可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退还全部甲方已付费用。 第六条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咨询服务合同12 委托方(甲方): 项目联系人:电话: 受托方(乙方): 项目联系人:电话: 本合同就申报项目进行申报咨询服务,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项目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在甲方提供准确、完善的可行性研究基础数据的前提下,乙方代替甲方完成上述项目的申报材料。 2。咨询方式:乙方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和进度及时申报上述申报项目。 第二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委托专人与乙方密切保持联系。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咨询报酬总额为: 1、甲方支付乙方申报材料咨询服务费政府无偿资助资金总额(包含地方基金、地方配套资金)或者贷款贴息部分的15支付乙方作为酬劳,甲方必须从自有资金中列支该笔费用。 2、咨询服务费研报告、执行全部网上申报流程、纸质文件递交的工作,不包括其它服务内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前期申报材料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00。项目申报成功后,甲方收到第一笔资金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乙方无偿资助资金总额或贷款贴息部分总额的15。如延期支付,需支付乙方0。3日的滞纳金。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开户名:帐号: 第四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如果因为乙方对政策判断错误或者编制材料出现严重错误造成项目申报失败,乙方退还甲方元申报材料咨询服务费。 第六条双方确定,出现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完整完成合同内容即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13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3、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公司管理顾问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第二条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管理业务咨询(包括人力资源、薪酬绩效、门店营销、战略咨询、业务流程、财务风险管控、组织结构等); 2、负责公司经营业绩提升; 3、参与公司重大会议及活动并提供建议; 4、参与公司各项改善并进行现场指导。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关系 1、工作时间: (1)、该岗位属于公司编外岗位不受公司考勤制度约束,工作期间到岗时在公司前台考勤处登记; (2)、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上班时间; (3)、每月保证最少工作时间为天,不足天每天扣除工资元; 2、劳动报酬:保底工资提成 (1)、乙方基本工资为元月; (2)、提成:营业额万以内按照营业额的总提;营业额万至万按照营业额的总提;营业额万至万按照营业额的总提;营业额万以上按照营业额的总提。 (3)、每月公司正常发薪日核发上月工资; 第四条工作纪律和奖罚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如违反工作职责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除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应当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因乙方原因导致公司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过错程度向乙方追偿。 5、认真履行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严格遵守竞业限制条款。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违反第四条规定的工作纪律以及存在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情形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条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按国家相关劳动法律规定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 年月日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14 承运人: 包机人: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运人作为包机人指定的包机及相关服务的承接单位,为包机人提供有偿的包机及相关服务。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同等条件下,承运人应优先为包机人提供服务。 第二章付款与对账 第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确认的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包机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承运人支付包机预存款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大写圆整)。逾期未完成付款,则视为包机人违约,合同终止。 第四条使用美金支付预存款的客户,按合同生效之日固定汇率进行人民币换算。直至合同终止之日,根据余款结算方式(详见附件二)完成结算后,以合同生效之日固定汇率换算回美金,退还客户。 第五条包机人在合同到期时,未能使用完的预存款,按承运人余款结算方式中的余款结算方法结算。 第六条包机人预定飞行时,需另行与承运人签订预存款大客户包机服务对账单,执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和价格原则。包机款根据每次飞行的包机对账单在包机人支付的预存款中扣除。预存款大客户包机服务对账单及其传真件具备与本合同相同之法律效力。 第七条客户每次飞行前,需保证其预存款余额足够支付该次飞行的包机款。如不足,需先续存预存款,不允许欠款飞行。 第八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客户可续存预存款,续存不限定金额。续存后,客户仍享受原合同中签订的优惠条款。当客户预存款余额为零或欠款时,客户需在10个工作日内续存预存款,以保证预存款大于零,否则该大客户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章包机收费内容与标准 第九条包机收费 包机收费由飞行小时费、常规附加费、特殊附加费构成: (一)飞行小时费 (1)任务小时费和调机小时费:承运人按双方约定优惠价格为包机人提供包机服务(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三); (2)包机人合同有效期内,如承运人新增机型,则包机人按承运人新机型对应价格政策计价; (3)包机人合同有效期内,因承运人下调其价格,使包机人享受的大客户价格高于承运人对应的适时大客户价格时,则包机人可使用承运人对应的大客户价格计价;如承运人上调其大客户价格,则包机人享受的优惠价格不变; (4)包机人合同有效期内,如承运人增加各机型基地设置,则包机人可按照承运人适时的基地计价;如承运人减少各机型基地设置,则包机人享有的基地数量保持不变。 (二)特殊附加费 航段变更费、时刻变更费、额外机组费、加急费、特殊机场费,根据包机人实际发生费用情况收取。 (三)其他费用 如通讯费、除冰费、机库使用费、特殊餐食费、氧气瓶费用等,根据包机人实际发生费用情况收取。 第四章包机服务预定与执行 第十条包机人与承运人签订包机合同后,可享受承运人提供的标准服务;如包机人需承运人提供额外服务,则包机人应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向承运人付费(详见“规定”)。 第十一条包机人在预定包机时应遵守民航及空管单位的相关规定,以及各国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详见“规定”)。 第十二条包机人在预定国际包机时,应符合对应航线的申请时限规定,如不符合航线申请时限而包机人坚持申请,应先签订并履行国际航线申请协议(详见“规定”)。 第十三条双方指定责任人负责处理由包机产生的相关事宜,原则上仅由双方指定的责任人就包机相关事宜进行联络。 第五章包机服务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 第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其中一方要求中止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以下情形时,任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提出合同解除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一)未经承运人同意,包机人将飞机转租; (二)包机人或承运人将本合同涉及的服务、价格、旅客资料或其他内容向外泄漏; (三)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民航有关政策调整,或发生其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双方不能就合同变更取得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实际履行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民航有关政策;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在承运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合同中未涉及的条款以《包机运输规定SMDP200300001》(以下简称“规定”)中规定的内容为准,《规定》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其原件或传真件与本合同内容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及《规定》未提及的其它事项,按国家与民航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或因此合同产生争议的,在承运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因包机人原因造成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运人免责。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条承运人免费赠送包机乘客每人每航段价值人民币200万元的保险(详见规定)。若包机人提出额外增加保险额度,承运人可协助办理,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包机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免费赠送保险注意事项 包机方需在航班起飞前1个工作日16:00之前,按承运方及保险公司要求,提供旅客详细信息,以便承运方为包机旅客申请办理保险。如因包机方逾期未提供旅客详细信息或起飞前增加或者变更旅客名单,承运方将不承诺提供免费赠送保险,且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包机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乘机人出入境携带行李物品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进境时应严格遵守海关验放标准,详细内容请参照《规定》第十七章第九十七条。 第二十三条包机人在使用包机服务时,应遵守相应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应机场的规定,由于包机人或旅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造成的不良后果,承运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包机人和承运人各执一份,合同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此预存款计费折扣按照20年500万级别优惠折扣来计算,即按照散客任务飞行单价的9、5折来计算。 承运人账户信息 人民币款项:() 北京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美金款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 甲方: 乙方: 咨询服务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对有偿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20xx年9月25日至20xx年9月31日期间在所属的网站或刊物上发布有偿信息服务。本合同所指的有偿信息服务包括:文字、图片及其他多媒体形式。 二、样稿来源:甲方提供;乙方设计后经甲方确认(需要额外收费)。 三、乙方有权审查信息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四、甲方对委托乙方发布的经济信息的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并承诺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有偿信息服务单价及报价: 1。首页通栏图片信息:2SWFGIF3500元月; 2。标准横幅图文信息:1SWFGIF20x元月; 3。首页图标图文信息:2SWFGIF3000元月; 4。文字连接20x个字以内文本1000元月; 5。58同城招聘频道广告10000字以内文本6000元月;350元篇;送招聘栏目图标广告3月。 六、甲方应在双方签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费用付给乙方,付款方式:转账;现金。乙方收款后,应在10工作日内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 七、甲方在投放有偿信息服务期间可以修改期内容,修改频率不得超过10次月,如超过此限制,甲方需另外支付修改费用,金额由双方约定。 八、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在15个工作日内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双方约定赔偿金额以付款总额的20为准。 九、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本合作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和影响期限内中止,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就本合同而言,不可抗力是指由于政府或主管单位管制、电信部门中止互联网服务等因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 十、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在进行终局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受权人(签字): 代表受权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