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合同 推荐度: 家具来料加工的合同 推荐度: 来料加工合同 推荐度: 家具来料加工的合同 推荐度: 家具来料加工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来料加工合同〔范例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来料加工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来料加工合同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又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代表就业务问题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需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平;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规范标准,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一年半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一年半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球进行筹备,甲方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包括染料和树脂)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销售。 二、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数量在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日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日元以上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个月作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第二个月提高,第三个月提高,第四个月提高。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 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费,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半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为限。 三、付款办法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CMT汕头日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日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 2、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四、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 五、交货期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第二个月初通知乙方,为使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辅料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损耗率 由于所装配的产品之不同品种、款式,其损耗率也不尽相同。因此,双方一致同意在签订有关合同时,再另行商定合理的损耗定额。(此损耗定额系指元器件在装配前经过检验的全部合格品,在装配过程中的自然损耗率)。 七、技术交流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时,须尽快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甲方负责设备安装和装配技术指导,直至甲方能全部掌握设备安装和装配技术进行正常生产时为止。 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厂工作期间的生活费用由甲方负担,工资由乙方负担;必要时,甲方亦可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所属工厂交流技术,其所需生活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跟第三者达成同样的或类似的合同,合同期满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年。乙方提出愿意与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赞赏,并希望乙方尽早提出建议书,以利进一步洽谈。 本合同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以中文为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来料加工合同2 甲方(加工方):电话: 乙方(来料方):电话: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龙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来料加工的质量 来料加工合同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备损率为,甲方加工后产成品的含灰量在以下。来料出现明显异常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到现场查看。 第三条加工时间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天内将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至乙方工厂。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四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为元吨。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将来料的产成品运抵乙方工厂,乙方即时支付加工费后卸货。 第六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个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本合同正本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来料加工合同3 一、卖方同意由买方提供原料进行生产(为买方生产),收取加工费用。产品的设计、规格、数量和费用率或加工费用将在双方同意的具体合同中规定。 二、按照规定,买方同意向卖方提供必需的加工设备、生产设备和维修工具,总价值为元。 三、为补偿由买方提供的设备费用,一个为发票金额的特别折扣将从加工费用中扣除。这种扣除从卖方所提供的第一批货物开始,直到设备的总价值完全得到偿还为止。买方将向卖方免费提供原料和铸模。 四、由买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分一批或多批装运,最迟必须在年年底前到达港,买方将向派遣技术人员,帮助设备的装置和提供技术上的建议。按照本协议项下生产合同规定的数量,允许有一定的损耗。买方须向卖方提供足够的原料,第一批原料必须在设备到达后天内交货。 五、对于将要加工的第一批产品,双方同意买方提供的每项设计的产量不能少于件,规格和质量都必须符合买方提供的样品(标准样品为买方所有,只供卖方参考)。制成品须在原料到达后天内向买方发货。 六、卖方应保护买方的利益不因质量或规格的偏差而遭受任何损失或损害。由于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引起的偏差将通过协商解决。 七、除了买方以外,卖方同意不准向任何人出售或提供买方设计项下的任何产品。 八、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有效期为年,并且该期限可以通过协商延长或修改。 卖方(盖章):买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来料加工合同4 山东省畜产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应澳大利亚澳州东方皮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提议,同意接受生绵羊皮来料加工业务。现经双方协定研究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办理。 (一)原料:乙方提供澳大利亚生绵羊皮1311张,由甲方负责进行热制并加工制成羊剪绒线汽车靠垫约1000个。 (二)价格:以生皮为单位,甲方向乙方收取每平方尺加工费人民币5元,合计26000元,双方规定甲方工厂在加工过程中的合理损耗由乙方负担。 (三)本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40000元。货物自运入国内及主立期间安全险情均由乙方投保。 (四)国内包装及运杂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五)原料海运到青岛口岸后,于90天之内发成品。回程用纸箱包装。 (六)货物回程时用甲方码头。 (七)结算方法:DP即期付款。 (八)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定可随时进行修改。 (九)本协议中英文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若干份。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山东xxxxx公司澳大利亚xxxxx公司 电话;xxx电话:xxx 传真:xxx传真:xxx xxxx年xx月xx日 来料加工合同5 甲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一批: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交货时间和数量交入甲方仓库(费用乙方承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超过规定的交货时间,货款或加工费2个月后付款。超过1天,扣加工费的5,2天扣10,以此类推。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样衣及制作要求进行操作,乙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完全负责,乙方在生产车间必须把质量控制好,以免返工重检,甲方对产品检验时,如果发现返工比例在8以上,只结算货款或加工费的80,针织只允许翻工比例在6,梭织返工比例允许在4。 3。甲方在收货时发现无可挽救的质量的问题,扣货款的一半,到客户无扣款后再付给乙方。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成品后进行检验,对于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残次品将由生产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5。成品交到甲方仓库,如发现线头没剪干净,由甲方安排人员剪。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每件扣加工费0。50元。 6。乙方在生产前送三套产前样给甲方跟单人员确认,封样方可生产。 7。付款方式:所有产品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结算之日起二个月内付清,但尽量提前付给。 8。乙方应及时配合把返工的产品返好,通知在10小时内没来洋森返工,或拉回去返工的,每套按1元雇工人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按公司发货数量交货,如有少数或次品,每件套按出厂价扣款。10。此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11。此合同项下的加工制作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签约时间20xx年。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来料加工合同6 甲方:(加工方) 地址:电话: 乙方:(来料方) 地址:电话: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龙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来料加工的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备损率为40,甲方加工后产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来料出现明显异常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到现场查看。 第三条加工时间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45天内将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至乙方工厂。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四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为800元吨。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将来料的产成品运抵乙方工厂,乙方即时支付加工费后卸货。 第六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不可抗力 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1个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来料加工合同7 甲方: 乙方: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加工,其条款如下: 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1)商品名称:;(2)数量:共计。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或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 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1)元(大写:元);(2)元(大写:元);(3)元(大写: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某地),若有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 5、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1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于由乙方在或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 6、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型标准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其损耗部分由甲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错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9、甲方提供加工标准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10、技术服务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检验成品。 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 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12、加工后的标准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13、其他条件(1)标准的商标由甲方提供,若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2)若必要时乙方在或购买加工标准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质必须符合标准并事先需经甲方核准;(3)为促进出口业务,乙方应储备标准样品,随时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国外买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运来的零件及原料中报销。 1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来料加工合同8 甲方: 乙方: 一、产品规格及价格: 二、证件的提供: 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三证一照,委托加工产品的批准证书及附件,产品检验报告。乙方提供三证一照。 三、质量保证: 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乙方仅在自身检验能力之内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对于乙方不能检验的项目由甲方负责检验并提供该批次原料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或提交第三方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 如因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有质量问题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对此不负责任。乙方加工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或企业相应的质量标准,因保健品大多见光变色,受潮变质,高温变形,所以建议甲方应采用不透明包装和铝箔封口,储存销售中应避光、常温、防潮,温度不能超过摄氏32度,湿度不能超过50。甲方在乙方在交货10天内无书面异议则视为合格产品,已售出产品乙方一律不予以退货和换货。包装设计及包装损耗: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甲方的包装要求必须能保证产品包装质量完全符合产品标准及运输要求。 四、保密义务:来料加工合同甲乙双方对委托加工的产品的交易价格均有保密义务。甲方不得将交易价格向第三方泄漏,对于泄漏方引起的损失,按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赔偿给受损方。 五、货款支付方式: 甲方订单下达后乙方安排生产,预交30货款,在该批次交货前,甲方全额支付乙方加工费。 六、交货期限及运输: 乙方保证交货期限为协议签订日期起30天内,乙方负责运输,运费乙方承担 七、甲方和乙方的合作属于来料加工合作,所以乙方只是加工方,甲方的产品标签及宣传字样不得体现乙方公司的任何字样。 八、合同有效期:本合同只对本次加工的数量生效,加工完毕后,合同自动失效。 九、反贿赂条款: 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其他方或其他方的工作人员给付在正式合同明确约定的价款条件以外的任何现金、物品、其他财产、人身或精神利益。任何一方违反本约定的,本合同其他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因该等行为导致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其他条款的约定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意一款均属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人民币3000000大写:叁万圆整)违约金违约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本违约金的,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全额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维护合法权益所支付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费用) 2、若甲方在市场上对产品造假导致市场出现假货经工商部门认定的而给乙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甲方应给与乙方相应的赔偿。 3、若甲方在媒体上以其自身名义对产品进行宣传,宣传内容须经乙方审核。 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1份,乙方2份,签字盖章生效,附件及传真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时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使得本协议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履行不及时,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3日内,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该方可以不承担责任。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 来料加工合同9 甲方: 乙方: 在合作互利原则基础上,以来料加工方式,承接乙方来料加工,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甲方: 1。提供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电力、劳动力,负责组织生产,收取加工费,成品全部交回乙方销售。 2。负责办理进出口手续。 3。严格按照乙方的产品质量要求进行生产,按时、按质、按量交货。 乙方: 1。必须按甲方生产能力,按时、按质提供足够的原、辅料,包装物料发运到工厂,确保工厂能正常生产。 2。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导生产,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品种数量 根据乙方付来的样板和足够的原辅料,加工聚丙烯塑料编织袋。暂定每月生产聚丙烯塑料编织袋KG,如乙方安排给甲方生产任务不足时,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另行安排其它客户订单的生产。 三、质量标准、耗量 原料、辅料的质量,由乙方负责保证;甲方按乙方来样生产。如样板材质与原辅料材质不符,应通知乙方处理;甲方加工成品的质量,由乙方派人到工厂验收。原辅料损耗率、次品率在每批订单订明。 四、作价原则 在合作互利原则基础上,根据每批货物不同的规格、花式品种,经双方商定具体加工费价格,加工费价格经双方商定后执行。 五、支付方式 加工费的支付方式,采用先出后结的方式,乙方在每个月最后一天必须结清上一个月份出口的全部加工费并以电汇或票汇等方式付款给甲方。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 原、辅料和包装物料,由发运至(或)的运费由乙方支付。成品由(或)港口发运至码头的运费由甲方负责。 七、保险费用 原、辅料的进口,成品出口和存厂生产期间,原、辅料、成品、半成品的一切保险,由甲方代乙方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并经甲方上级单位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届时需延长或终止,在期满前个月双方再协商。 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如是海事合同,则为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修改。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来料加工合同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农产品及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农产品及产品,加工数量、规格、标准、质量、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双方签订的本形式确定。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每次以订单合同形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农产品及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每次订单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规格、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食品代加工协议书食品代加工协议书。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提供。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标准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验收甲方新到包装袋和礼盒及瓶罐等,因验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证按时完成交货,如出现延迟交货乙方每日赔偿甲方此批订单总值的1的违约金,并尽快完成订单,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6、制造材料交付乙方后,乙方应自费承担储存和保管,如造成损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将各种原辅料损耗率控制在双方商定的范围内,损耗超出正常损耗率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应给甲方人员提供监控生产过程的便利和协助。 9、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标识的物品用于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项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11、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2、乙方应对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13、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向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15、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包材、印刷 有甲方标识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物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六条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商讨后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以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第九条其他 1、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复和矛盾之处以另行实际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如遇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来料加工合同11 编号:号 为发展双方在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两国人民友谊,中国线厂,地址:市(以下简称甲方)与国,地址:国市;电挂;电传(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进出口总公司省分公司(地址:路号,电挂,电传号码的协助下,双方代表就来料加工业务问题,经过年月和年月在进行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全套设备及必须的零部件,以及扩建厂房建筑安装用的钢材、管道和货车(具体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二),全套设备分新旧两部分,属于全新的,其性能是国际先进水平;属于半旧的设备,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换新,并经过全面检修,其性能与同类型号全新的设备一样,设备及零部件价款是优惠价格。 全套设备的生产能力必须达到年产吨以上,机械性能的正常运转由乙方负责确保,在设备投产后个月内,如发生机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和免费提供零配件,由此产生的停工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个月后发生机械故障,查明原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着手按上述要求进行筹备,甲方将派员到乙方工厂参观设备情况、设备性能,以运抵工厂进行验收为准。机械的专利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2乙方负责提供足够台机为中心的全套设备所需的原料和辅料寄存甲方,委托加工,并保证按月均衡供应。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厂房、水电、劳动力及包装物料(包装物料费用由甲方向乙方结算),并负责按照乙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工,收取加工费,产品全部交由乙方销售。 4双方同意,设备价款和加工费均以币结算。 二、加工数量和加工费 乙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数量在吨以上,每年加工费收入不低于元,甲方保证每年提供加工上述吨以上或相当于加工收入元以上的生产力。从全套设备正常运转时起个月做为试产和工人培训期,在此期间内的加工费,以双方同意暂定的产品方案中的加工价为基础,第一个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个月提高25,第四个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费由乙方负担。 试产培训期满后,应根据不同规格与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双方初步议定的产品方案和加工价(详见附件三,加工费一览表)略,双方另行议定加工费,以后半年议定一次。调整幅度以不超过10为限。 三、付款办法 1设备、零配件和扩建厂房安装所需的钢材、管道及货车的价款为:元(此数为原价扣除合作减价数元,具体规格详见附件一、二)。价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过银行信用担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费中提取60分期偿还,直至偿完为止,上述价款的银行利息由甲方负担,年利率为,利息以最后一批设备的装船提单日期起算。 2加工费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装运前15天将不可撤销的即期循环信用证开到甲方。 3加工费凭装船提单结汇。 四、运、保费 乙方承担原料、辅料运抵的运费、保险费;甲方负责将制成品运抵香港或,运保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期间的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五、交货期 为使甲方正常生产,乙方须在甲方储备两个月的原、辅材料,正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为使供料正常,甲方须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库存的数量,在第二个月初通知乙方,为使乙方业务正常开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辅料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时、按质、按量将产品发运给乙方。若在执行中发生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承揽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次品处理和损耗率 产品损耗率和次品率双方应努力降低,的损耗率暂定为,经试产期实践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试产期满后,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错误,次品和损耗超过合理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因原料质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过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试机所需的原辅料由乙方负担。 七、技术交流 设备运抵工厂后,乙方需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机器,调整机械和试机开动,直至机器正常运转,达到产品合格为止。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对乙方提供有关生产上和技术上的秘密,甲方负责保守秘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产后,乙方派出技术工程人员驻厂进行技术上、生产管理上和品质检验上的指导,具体办法双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跟第三者达成同样的或类似的协议。协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同意可延长年。乙方提出愿意与甲方长期合作,甲方表示赞赏,并希望乙方尽早提出建议书,以利进一步洽谈。 本协议正本四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存一份,以中文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于 来料加工合同12 订约人: 蓝天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Smith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加工标准磁罗经,一切所需的零件与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条款如下: 、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商品名称标准磁罗经; ()数量共计台; 、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或购买,清单附于合同内; 、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型标准磁罗经:、、、(大写:美元);()型标准磁罗经:、、、(大写:美元); ()型标准磁罗经:、、、(大写:美元); 、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及由乙方在或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 、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型标准磁罗经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 、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 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其损耗率由甲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分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甲方提供加工型标准磁罗经的。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技术服务: 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检验成品。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加工后的标准磁罗经,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其他条件: ()标准磁罗经商标应由甲方提供,若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若必要时乙方在或购买加工标准磁罗经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质必须符合标准并事先需经甲方核准; ()为促进出口业务,乙方应储备标准磁罗经样品,随时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国外买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运来的零件及原料中报销;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一份,另一份呈送有关部门备案。 蓝天电子工业有限公司Smith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经理经理 经理经理 来料加工合同13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加工标准磁罗经,一切所需的零件与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条款如下: 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1)商品名称标准磁罗经; (2)数量共计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或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 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1)GLC1型标准磁罗经:USD(大写:美元); (2)GLC2型标准磁罗经:USD(大写:美元); (3)GLC3型标准磁罗经:USD(大写: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某地),若有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 5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1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及由乙方在或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 6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GLC1型标准磁罗经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 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其损耗率由甲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标准磁罗经的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10技术服务 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检验成品。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 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12加工后的。标准磁罗经,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13其他条件 (1)标准磁罗经的商标应由甲方提供,若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2)若必要时乙方在或购买加工标准磁罗经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质必须符合标准并事先需经甲方核准; (3)为促进出口业务,乙方应储备标准磁罗经样品,随时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国外买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运来的零件及原料中报销。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一份,另一份呈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 来料加工(ProcessingWithCustomer‘sMaterial)是指一个工厂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产图纸和生产程序进行加工,将合格的产品交外商后,加工方收取加工费用。 来件装配(AssemblingWithCustomers‘Parts)是指外商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厂按要求的规格进行装配,将合格的产品交外商后收取加工费用。 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生产线,专用工具,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人等由外商负责。合同终止时生产线及专用工具等按合同加工装配方对来料、来件不拥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若因管理不善,来料、来件遭到破坏、遗失、使用不当或超越损耗,加工装配方承担经济责任。 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是国际间经济合作的一种简便易行,有进有出,进出结合,两头在外,中间在内的贸易方式。 来料加工合同14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中国公司,地址,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国公司,地址,电报挂号:,电传:。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产品)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原材料,并负责运至车站(经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套负责运至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予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年为每套币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币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的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外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立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 第七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运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可提请国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交等单位备案。 本合同以中、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 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和补足。 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见证人,律师签字(中国律师事务所)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来料加工合同15 定作人(甲方):签订地点: 承揽人(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产品生产计划单 加工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加工报酬(rmb) 加工单价加工总价 件 件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质量等级数量提供日期 丝绸r001米一等成 批 配 套 太空棉m04米一等 纸板3927cm张一等 样品2727cm件合格 技术光盘dvd张优 技术图纸a4张优 第三条甲方保证乙方有长期的加工订单量,供货数量根据乙方自身实际加工能力确定,乙方月订单量达到500件甲方可以上门验收,乙方生产规模确定后,甲方按乙方的实际生产规模所确定的申报数量按时供料,运输费用及乙方所在地的工商管理费、税费由甲方统一交纳。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包装由乙方负责,运费凭单据甲方负责报销。(累计达300元时) 第五条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履行金(大写):元整,根据双方约定,产品合格率不低于85,(首批产品合格率不低于60)甲方按实际合格产品数量向乙方支付加工费,不合格的产品返回给乙方,修改后如果合格了仍然付乙方加工费。如果乙方达到产品合格率的要求,甲方返还合同履行金(不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预付下批订单50的加工费。除每批加工费及预付下批50的加工费以外,根据客户组织的规模及实际生产能力,在结算加工费的同时,另给予总加工费的1018作为管理费。具体的说乙方月订单量完成300件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管理费为加工费的10;完成500件管理费为加工费的15;完成1000件管理费为加工费的18。如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各种原因解除合同或合同到期未按质、按量完成产品的,合同履行金不退,合同作废,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六条加工费用结算方式:验收完产品后当天一次性现金结算或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加工费(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第七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1按图纸规格加工, 2表面干净无污渍, 3四边光滑无褶皱, 4棉按原有厚度制作不可分割,确保产品立体感,衬棉均匀无漏粘, 5画面平整光滑包紧。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提供技术光盘、图纸、样品及原材料,乙方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更换材料。 第八条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工人工资、房租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理。第九条合同期内,乙方加工好的产品可随时来公司交货。合同期限:天,即年月日前。(注:不便来京客户在收到原材料之日起第天开始从物流往本公司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将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履行金的双倍计算。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产品均属违约,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履行金的双倍计算。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签定本合同,若因合同所引起的纠纷,应从任何一方发出协商之日起30天内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或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不便来京加工户经甲、乙双方沟通协商,并形成事实交易,均按此合同履行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