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房屋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易的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业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租赁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单位: 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单位: 一、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市小区栋单元楼号,使用面积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用期限月。 二、每月租金元,乙方第一次付个月租金合计元,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个月支付,租期满不续租提前个月通知甲方,如逾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或通过诉讼解决。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他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或经营,并负责物业费,包烧费的支付,市内的水、电、煤气、卫生、电话、治安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乙方交给甲方水、电、煤气、电话、房屋、等费用押金人民币元,还房时,乙方不欠任何费用,甲方全部返还人民币元,如欠费用则由乙方补充或在押金中扣除。 五、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不善发生水灾、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收回房屋的权利(盖不退还乙方交付的任何费用)。 六、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返还已方余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国家占用土地或动迁,乙方需无条件搬出,甲方退还余下的租金,双方均不属违约。 七、乙方在承租期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天之后,甲方可打开房门收回此房,一切后果乙方自负并应补交所有拖欠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各份,并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九、电表指数:民用表:公用表:。煤气指数:,水表指数:。 十、退房时,乙方应将承租方的室内(外)恢复原样。 十一、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2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币)万千百拾元每月,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万千百拾元整。租金按租用时间于签订当日一次性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附房屋钥匙3个(其中外门1个;内门3个),退房时一并返还甲方。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完整、安全、卫生等每隔〔月〕检查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乙方应遵守小区管理要求,不得违反小区管理条例规定。 租赁期间,乙方保证房屋墙面整洁,门、窗及甲方其它资产设施完好无损。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退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预交元,每季按实际使用数量和收费单价结算; 2宽带、电视需使用,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按标准缴纳开通维护费; 3物业管理费按物业公司收费标准以租用时间提前预付; 4; 5。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以定金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附件补充条款 第十八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3 合同编号:出租方:承租方:房屋所在地:合同签定时间: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房屋座落路号、间数面积结构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回收。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出租房屋月租金元,租期租金总额元。承租方将租金以方式,于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 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 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合同终止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6、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元。 第八条免责条件 1、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鉴证意见: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年月日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原于年月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现因乙方经营不善,使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年月日予以终止,不再履行,且因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互不追究。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5 (合同编号:) 出租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承租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介绍 租赁物位于乌鲁木齐市路号商业街幢号。房屋层高为米,建筑主体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出租人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合同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约定 双方约定租金采用下列方式计算,合同总价款为:元。 1、固定租金:; 2、固定租金加浮动租金:。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1、在每个租赁年度承租人分两次支付年度租金,且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承租人应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六个月租金;首次租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时缴纳。 2、承租人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第一年费用承租人应予应于合同签订之时缴纳。 第五条: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卫生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并由此产生的其它全部相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使用用途约定 承租人对租赁物仅做经营之用,经营过程中应合规经营,遵守市场管理制度;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变更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经营项目的,必须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如需装修改进和增设他物,必须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其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和增设他物的范围:。 租赁合同期满后,如果拆除附着在租赁物上的设备对租赁物造成损害,承租人不得拆除,其产权归出租人所有。 第八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批准,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他人;如承租人私自转让,视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保证金不退。 第九条:保证条款 承租人在取得租赁物前,应向出租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大写金额):仟元,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承租人。但承租人在租赁期内造成租赁物设备设施损坏的,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 第十条:租赁物交付期限 出租人应于年月日前将符合约定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有权按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且有权收取或委托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向承租人收取水、电、暖气等费用及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管理费用; 2、出租人有权批准承租人关于经营项目变更申请,并就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3、在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九条第二款约定交纳完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 4、出租人保证在承租人租赁期间水、电、暖的正常供应,但非出租人原因除外; 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对租赁物的合理使用权;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按物价部门规定承担水、电、暖气等费用,并承担因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物业费用; 3、承租人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消防、环保、规划、市容卫生的管理要求; 4、承租人经营项目必须遵守合同第六条约定。在租赁期内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5、广告牌、店面招牌应严格按照小区管理处统一要求制作、悬挂; 6、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超过30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达300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经营用途或进行转租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合理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或设备严重受损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租赁物进行改造的; 6、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进行违法活动,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或者受到停业处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物15日以上的;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的; 三、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其他情况: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经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3、遇有公共突发事件,双方可依据公平原则协商变更或解除。 四、甲方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自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 乙方拒不撤出租赁商铺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出租赁商铺;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同时乙方所交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第十三条: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应于合同期满之日起三日内返还租赁物;如逾期,将按日双倍收取合同租金。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该向对方支付年度租金20的违约金。 2、出租人未及时维修租赁物,造成承租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毁损的,负有赔偿责任; 3、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除应如数补交外,并按日向出租人支付滞纳金,具体金额为该年度租金的千分之叁;承租人逾期超过15日不支付租金等费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出租人叁份,承租人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承租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方就本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请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1甲方同意为乙方光伏发电项目搭建该房屋的屋顶,总面积为平方米。具体位置和施工分布见项目计划。 1。2甲方应提供乙方使用的屋面及配套设备的规划图。。 1。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系统建设所需的所有技术文件。包括成套建筑施工图、屋面承重证明、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资料,并安排相应技术人员与乙方对接。。 二、合同期限、屋面租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2。1合同期限为年,逐年递增。 2。2屋面租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甲方出租项目计划中标明的屋面,乙方将以人民币m2的价格出租项目计划中标明的屋面,租期为26年。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时,支付前五年租金,屋顶租金每五年支付一次。计算出的屋顶租金将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2。3乙方安装光伏发电项目的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日历天。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承诺对项目使用的房屋的屋顶拥有持续合法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合同约定为乙方使用。如有第三方主张屋顶的合法处置权,给乙方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3。2甲方承诺向乙方交付屋顶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规划图、屋顶配套文件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电气线路图纸的复印件,以确保乙方的工程施工使用。 3。3配合乙方完成场地勘察和尺寸测量,书面确认乙方获得的相关设计资料和场地基础资料,并与乙方确认场地具备全面开工条件。如果乙方需要在屋顶架设电线和设备,甲方应提供方便乙方工作人员进出,并配合乙方在外墙和内墙提供布线、线槽管道和管井等空间。 3。4甲方应在工程施工前确保房屋屋顶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特别是防水和防漏处理,并负责房屋屋顶的定期安全检查和维护。甲方应在每次定期检修前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共同保护安装在屋顶的设备。 3。5甲方应做好必要的防盗工作。 3。6甲方同意并配合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该房屋的屋顶,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该房屋屋顶的正常使用。 3。7为确保公共安全,在合同期内,在争议或纠纷最终解决之前,甲乙双方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妨碍发电的安全正常运行。 3。8由于乙方对电站投资巨大,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还应按合同约定将乙方的电站转让或继续出租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的屋顶。 4。3因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需要,乙方有权将屋顶移交给乙方下属单位(子公司、分公司等)。),其关联公司或其他联营、共用第三方,或与关联公司及其他联营第三方共同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4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电站建成后,电站的产权归乙方所有,相应的收益权和知识产权也归乙方所有。。甲方需要改变乙方设备及配套设施所在建筑的形式或结构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拆除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拆除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光伏发电设备安装使用后,如乙方发现屋顶或配套设施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检查和维护。 4。6因安装光伏发电设备,乙方需要对房屋屋顶进行空间分隔和设备安装的,应通知甲方,安装后的施工结果不得影响或损害甲方整体美观。。 4。7甲方因房屋拆迁需要将屋顶光伏发电设备拆除安装至新屋顶的,拆除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协商确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4。8因乙方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导致甲方屋顶损坏或维修的,应进行维修。 4。9乙方应保证安装在甲方屋顶的光伏发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防雷措施。 4。10乙方应保证其安装的光伏发电设备的运行能与公共电网和甲方自有发电机组的运行自由切换。当光伏发电设备无法正常发电时,甲方可在光伏发电设备停止运行的十分钟内切换到公共电网或启动自备发电机组,以保证甲方正常办公和运营活动。。 五、声明 5。1甲乙双方已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5。2甲乙双方对其提供的合作内容负责。 5。3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的,所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合作和协助都是免费的。 六、合同中止 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终止: 6。1本合同期限届满。 6。2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如果任何一方想无过失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提前终止合同。 6。3乙方安装的光伏发电设备连续数次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发电,影响甲方办公和运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6。4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拆除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但不得损坏甲方屋顶原有设施。如因拆除相关设备导致屋顶损坏或渗漏,乙方应自费修复。 6。5如甲方违反协议,干扰乙方正常使用屋顶,或采取措施阻碍乙方安全发电和正常运行,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否则,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电费。如乙方未及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供电,甲方按逾期付款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3。甲方不得损坏乙方的设备和设施,否则应负责一切赔偿。 八、争端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条款范围内的任何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因地震、火灾、战争、罢工等自然灾害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双方应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终止。 十、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xxx年xx月xx日日期:x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丽江人家”小区852憧2单元201室,房屋使用面积约为185、7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双方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用作本合同备查; 第三条乙方同意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3000元,按年支付,支付日期为每年期满前2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本条所称年为任何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收取乙方房屋使用押金人民币10000元,待租赁期满验房后,确定厨柜、房门、玻璃,地板、灯饰等室内设施、太阳能、水、电等设施无损坏以及乙方房屋使用引起的水、电、网络等无欠费的情况下全额返还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5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做到: 1、乙方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用水安全,不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用水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或第三者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和破坏,由乙方自行维修恢复原状,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维修后乙方自行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租用期间非因自然原因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按违约处理。 2、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3、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如需要其它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 4、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5、乙方要遵守小区管理公约,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保证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有事故发生,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租赁期间由乙方使用产生的水、电、电视、网络、燃气等任何相关费用由乙 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与欠费引起的任何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合同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甲方将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缴清各种费用及所有应付款。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且由乙方支付押金及首笔租金后生效。 第七条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合同和所有钥匙,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不足部分予以追偿。租赁期满,乙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合同,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但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相互免责,甲方退还剩余租金。不可抗力情况仅指重大灾害和拆迁致使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第九条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合同,租金在前期合同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提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原则上在1520。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第十条执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本协议壹式四份,甲乙各方及房屋共有人和租房共同使用人各执壹份。 附: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房屋现状进行了检查,双方认为房屋内水、电线路完好,各种弱电系统线路均有,厨柜、房门、玻璃,地板、灯饰、窗台、窗帘、卫生洁具、浴霸、墙壁、地砖、锁等室内设施、太阳能等设施完好无损坏,房屋使用引起的水、电、网络等无欠费情况。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证件编号: 证件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及使用面积 出租地址:面积:;(租赁房屋具体位使用位置见附件图纸) 第二条租赁用途及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不能做非商业或非法用途、乙方承担全部经营责任。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工程免租期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年月至年月日期间为免租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支付方式 1、首年租金为人民币肆十捌万元整(元),房租每叁年递增一次,增幅为原租金总额的5,二次递增按前次递增后房租计算,不按原租金计算、具体付款金额和付款日期明细(单位:万元)如下: 2、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当年全年租金。 3、租金收取方式为上打租,乙方于每年月日前将下一年度租金交清,逾期甲方将收取乙方违约金日租金的三倍。 4、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伍万元整。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在租赁期内,该房屋的基础框架结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 2、如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需将装修、改造的书面方案报给甲方,经甲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实施。甲方应于乙方提出书面方案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逾期不答复视为甲方同意,如甲方不同意,应在此期限内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双方将方案签字确认后即可实施。 3、本合同房屋经甲、乙双方依交接清单(附件一)交接并签字之日起,除本条第1款因该房屋的基础框架结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外,若因乙方装修及使用过当等出现的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对于房屋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及时的无偿维修。其它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维护、维修。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该房屋出租产生的租赁税、租赁证的办理及经营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水、电、暖气费、税金(租赁税、营业税)等。 第六条在租赁该房屋经营活动中,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监督乙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甲方不得扰乱乙方正常营业秩序,如对乙方正常营业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由甲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不准为乙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该房屋经营活动中,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有根据经营需要转租的权利,但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4、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甲方正常营业秩序,如对甲方正常营业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转租或转让。 2、如果出租方(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方出售房屋,须在对外出售三个月前告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在租赁合同期内(指五年)出售物业,需保证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收到房租7日内将该商铺正式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不欠费。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于当日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全部费用。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乙方无须将房屋恢复原貌。 4)、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他人,若甲方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须双倍赔偿。 2、乙方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擅自退租的。 4、需按约定将装修方案报于甲方擅自装修、改造。 第十条续租及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按房屋交接清单上标明的品项交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1)、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2)、经甲方提醒后,乙方仍拖欠房租30天以上的,保证金不返,合同终止。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2、出租房屋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正常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返还乙方剩余租金。 3、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4、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5、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6、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7、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8、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需退还预付租金。 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交接房屋以经甲乙双方签字的房屋交接清单为准。(附件一) 3、在承租期内,如果甲方房产动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正式通知三个月内无条件腾房,甲方应当将未到期内租金于乙方腾房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4、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出租房屋若动迁,甲方获得房屋及土地的所有补偿,乙方获得装修设施、设备及经营部分的补偿;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后若动迁房屋、土地及装修经营赔偿全部归甲方,与乙方无关。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出租甲方依法可以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住房情况 (一)住房基本情况 1、生产许可证号: 2、右侧支架: 3、房屋位置: 4、建筑面积:平方米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保管人】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在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产已经【被】【未】抵押。 (3)该房屋公共或共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和标准、以及需要约定的相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和附件三中列出。甲乙双方同意,本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并作为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目的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2)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按要求批准,不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双方同意甲方在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计算。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归还。乙方如需继续租赁该房屋,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请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一)双方同意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该房屋租金在年月日不变。自年月日起,双方可协商调整租金。相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应于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付款,乙方应支付日租金的作为逾期一天的违约金。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保证金,即(人民币)(大写:元整)甲方收到定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将用于抵消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费用,其余部分无息返还给乙方。 (2)租赁期内,【甲方】【乙方】承担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和爱护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并及时通知甲方修复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坏或故障;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内,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导致物业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破损,由乙方负责维修。如乙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内,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应通知乙方在检查和维护期间,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物业的影响。 七、房子的状态返回 (1)除非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否则乙方应在本合同租赁期的【到期日】【到期日后】归还该房产。未经甲方同意逾期退房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使用费人民币 (2)乙方返还的财产在正常使用后应符合国家规定。退回时,须经甲方验收,各自费用相互结算。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将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住宅楼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转租房屋时,应按要求与承租人签订书面转租合同。 (3)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出租或与他人交换出租。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租赁权的受让方或交换方应与甲方签订租赁标的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依法提前收回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2、为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征用房屋的; 3、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纳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房屋; 4、房屋损坏、丢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男女,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林枫园幢靠东的空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结算。每月月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水电为平均制,以每月电费水费为准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八、住房期间甲方不可以随意进入乙方家里,乱收取押金、大声喧哗、骚扰其朋友。否则合同自动失效、甲方退押金和房租、乙方交取所住期间的租费和水电费、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一份有公证人保留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10 甲方(房主):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情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房屋没有进行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月。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房租后视为交易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 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大写)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有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税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有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 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 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七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照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签章时间: 签章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11 出租人:(甲方) 证件(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证件(身份证号) 地址: 甲、双方于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作为商铺,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双方合同任期限为年,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年月日提前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在本终止协议签字生效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补偿款元。 三、甲方收到乙方支付和补偿款后,将扣除应付的房租后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退还乙方。 四、本终止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 五《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因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相关义务与权利已全部结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终止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终止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因本终止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房屋租赁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方诉讼,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处理本终止协议项下纠纷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本终止协议未尽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本终止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终止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不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房屋地址:市区小区室;房型规格:室厅卫;房屋面积: 房产权证号: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每支付一次,另付押金元人民币,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总计元人民币(房租加押金); 第二次付款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交予甲方,依次类推;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取暖费、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10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合同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1。水表现数: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房间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定壹年,自20xx年3月16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止。 三、双方约定按实际入住人数月付费,元月,有关城建费、卫生费、安全保卫费、水电费等管理费均由甲方负责缴纳。 四、租赁期间,乙方只能作为员工住宿使用,房间住宿人数不得超过两人。乙方住宿人员应爱护甲方财产,注意安全,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如发现甲方财产损坏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除外。 五、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入住人员的合法活动。如甲方提前收回租房,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如乙方不需用该出租房,应壹个月通知甲方,不得自行转租,不得转包。 六、租期满,如乙方要继续承租,乙方应提前壹个月向甲方申请续订租赁协议。租赁费与现年市场价协商调整,但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租给乙方。 七、租金约定每月15日准时支付,每超一天按10收取滞纳金,超过一个月未交,即中止合同。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房屋租赁合同14 甲方:,男,生于19年8月15日,汉族,省县人,住址:,电话:。 乙方:,男,生于19年2月2日,汉族,省市人,住址:,电话:。 甲方将自有座落于省县镇竹海路54号(桔湘宾馆)对面南雅居11栋二单元71号住房,东南面一室一厅,约50平方米,专利多联开关配电,水、电、气、电话、闭露、宽带六通及家具。出租给乙方依法居住,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要约和承诺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现家具配置: 床一称;床垫一张;立柜两个、小柜一个。 二、房屋交付: 甲方于20年4月19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进行居住、管理和使用。 三、租赁费用: 实行先交房屋租金在住,安季度三个交房租。房屋月租550元,乙方在20年4月30日前向甲方租房屋保证金1000元和20年4月30日20年7月30日房屋使用租金1650元共计2650元,以后提前1个月交下三个月房租。期满后无迤欠债务或损坏财物,押金1000元折为房租或照价赔偿破损财物或欠费,各经营管理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限: 暂时定为1年,即20年1月30日至20年1月30日止。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房租按市价515酌情递增减。对装修设备空调等不可移动的财产,归甲方所有,乙方转让房屋应当经甲方许可。 五、费用交纳: 乙方使用甲方的水(按业委会要求)、电户号:06008;、天燃气(户号:15224),闭路电视(户号:031)、电话、宽带(号码:08428)物管等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并按时到交费部门支付清结。 六、使用管理: 及时维修和保护房屋,确保公共过道的畅通,清洁,灯亮。搞好邻里关系,配合邻里完善设施,完清房屋经营管理的各种税费。 七、债权债务: 房屋租赁前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出租后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八、变更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方要变更或解除此合同,必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转让。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违约,承担对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十、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一、生效方式: 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 一致共识,立此协议。 甲方: 签订时间: 乙方: 房屋租赁合同15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省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 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0)上网费 1)车位费 2)室内设施维修费 3)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 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 第八条 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 第八条 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国籍: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