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奇闻社交美文家庭
投稿投诉
家庭城市
爱好生活
创业男女
能力餐饮
美文职业
心理周易
母婴奇趣
两性技能
社交传统
新闻范文
工作个人
思考社会
作文职场
家居中考
兴趣安全
解密魅力
奇闻笑话
写作笔记
阅读企业
饮食时事
纠纷案例
初中历史
说说童话
乐趣治疗

如何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7月19日 望北海投稿
  一、仲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仲裁,是指房地产所在地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设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经当事人申请,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当事人争执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依照《仲裁法》和其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作出裁决的活动。
  房地产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专门行为,这种行为不是司法行为,却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它既不属于人民法院对房地产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也不属于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对房地产的管理活动,而是处于当事人之间的居中地位,为解决当事人房屋租赁纠纷所进行的仲裁活动。因此,仲裁机构在机构设置、仲裁程序以及其行为效力方面都具有准司法的性质。
  根据有关规定,对下列房屋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结的;
  (2)涉外房屋租赁纠纷;
  (3)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屋租赁纠纷;
  (4)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一方当事人;
  (5)法律和法规规定由政府部门受理的;
  (6)违反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作行政处理的;
  (7)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8)超过诉讼时效的。
  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申请人必须明确。被申请人是指房地产纠纷的对方当事人。处理房屋纠纷,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参加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如果被申请人不明确,纠纷也就无法解决。
  (2)请求要具体明确。只有这样,对方当事人才能答辩。仲裁机构也才能查明事实,从而顺利解决纠纷。
  (3)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据是仲裁机关作出裁决的基本事实依据,证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据,必然会影响裁决的质量和效果,甚至无法作出裁决。
  (4)属于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
  (5)必须是没有向法院起诉。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后,是选择仲裁还是选择审判方式解决纠纷,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已经起诉,仲裁机构就无权受理了。
  (6)无论是根据租赁合同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还是发生纠纷后双方所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都应当提交房屋租赁纠纷仲裁申请书。
  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或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要提交委托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案由;
  案情;
  证据;
  具体请求事项;等等。
  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预交仲裁案件的受理费,案件仲裁结束后,连同其他办案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若双方当事人互有胜负,以上费用按双方责任大小分担,如果纠纷经调解解决,由双方协商负担。
  二、申请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行政主管机关是房屋租赁的主管部门。我国实行国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其机构的具体设置是:
  国家建设部设房地产业司。全国的房地产业归国家建设部管理,内部设有房地产业司。司下设立:综合处、住宅发展处、房地产综合开发处、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和房屋维修处。建设部同时还设有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室内设有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处和住房制度协调处。
  地方政府设立地方房地产业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的房地产业政策。按行政机构的设置相应设立如下房地产业管理机构:(1)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建委(建设厅)下设房地产管理局。(2)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及自治州人民政府建委设房地产局、处。(3)县(县级市)人民政府建委设立房管所(站)。地方各级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既受同级地方政府的领导,也受上级房地产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各单位自管房产机构既受本部门的行政领导,也受所在地政府房产部门的业务指导。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愿意接受房地产管理机关的处理时,应写出申请书,申请书内容要明确、具体。其要求与仲裁申请书大致相同。程序也基本一样,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的,可申请上级行政机关再行审查、重新作出处理。上级行政机关若发现下级行政机关的处理有事实不清,处理不公或有违政策、法律的,有权撤销原处理决定,自行作出决定,或责令下级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处理。
  三、诉讼
  当事人双方如果在合同中设有订立仲裁条款,或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认为应该受理的案件,应立案审理。对于经过行政机关处理的纠纷,当事人不服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根据房屋租赁管理情况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导致行政诉讼的有如下几种情况:
  1。因承租人擅自转让所租房屋,行政机关给予罚款的。
  2。对产权不明的房屋,出租人在征得房管局同意时出租的。
  3。行政机关越权作出决定的。
  4。当事人要求办理房屋租赁注册手续,而主管机关不办理也不依法答复的。
  5。承租人要求房管机关责令产权人加固危险房屋,以保证人身财产安全,而房管机关置之不理的。
  6。出租人要求房管机关依照行政法规,针对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如果主管机关认为需要处理,并以行政决定方式责令承租人终止承租权,而承租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就可以他物权受到侵犯为由提出行政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都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且还必须是属于受诉法院管辖。在行政诉讼中,要注意,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房屋行政管理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房屋行政管理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房屋行政管理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作为被告。例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处是政府成立的、专门负责房屋拆迁的行政组织,它作出的决定,在性质上也属于行政行为,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诉讼的时效,根据规定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时效的最长期限是1年,从知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时起算。
  民事诉讼的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有几种特殊情况的时效为1年。其中,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拒付,或者延付租金,出租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时效为1年。所以,房屋租赁合同中,凡因承租人拒付、延付租金而引起的诉讼,出租人一定要牢记其诉讼时效为1年,超过1年起诉的,法院若查明,此前出租人明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而不主张,那么,出租人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我国民法中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在这20年中,尽管出租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超过20年的,法院也以超过时效来处理。
  当然,诉讼时效中还有中止和中断的情况。《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为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权利人丧失行为能力等。
  《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就是诉讼时效的中断。比如,承租人从1990年1月1日起就停付租金,直至1991年1月1日,出租人索要时,承租人答应立即交付租金。那么,1991年1月1日就是诉讼时效的中断日期。诉讼时效从这一天起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与中止不同,首先,发生的原因不同,中断是由于当事人主观上主张权利或承认义务而中断,中止是由于发生了不依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而引起;其次,法律后果不同,中断是原来已进行的时效均为无效,中止是在时效期限内把中止的时间扣除不计,待中止的事由消除后,连同已经进行的时效连续计算。比如,出租人得知承租人有违约行为,要向承租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意见,或准备向法院起诉,但由于发生大地震,交通中断,无法与承租人取得联系,也无法向法院起诉,由此而耽搁的时间应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内扣除,待影响出租人主张权利的客观原因消除,能够行使权利时起,连同地震以前已过的时效一并计算。
  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不应允许。因为,时效期间是带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不具有任意性,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延长诉讼时效的以外,当事人任意约定的时效都不受法律保护。
  阅读延伸:
  拆迁过程中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投诉 评论

怎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2020单位租房合同协议是什么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农业科学院京区单位出租房屋规范管理有关问……如何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仲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仲裁,是指房地产所在地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设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经当事人申请,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当事人争执的……房屋转租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房屋转租,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将租赁的房屋有偿的转移给第三人使用、收益的行为。一承租人在转租房屋时要注意哪些第一,要通知出租人,并经出租人同意。我国对于房屋转……哪些房屋不能转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不能转租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不能转租情况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不能转……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般在租房时都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这房屋租赁合同并不是当然有效。实践中的房屋租赁合同大多内容违法,显然这样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究竟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律图小编将在……房屋租赁有几种类型?政策性租赁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怎样预防找中介租房被骗?为了寻找更安全优质的房源,许多租房者都选择向租房中介寻求帮助。这就给了一些人可趁之机,利用租房者比较急切的租房心理,散步虚假消息,欺骗租房者。那么,怎样预防找中介组反复被骗呢?……城市房屋租赁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城市房屋租赁登记也是属于不动产登记的一项内容。城市房屋租赁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城市房屋租赁登记相关的法律有什么具体规定?城市房屋租赁登记时,相关权益人需要哪些文件?城市房屋……租房押金什么时候退?一、租房押金能退么?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房屋中介违约应该怎么赔偿一、房屋中介违约应该怎么赔偿?违约的,要按合同约定向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要赔偿合同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房产中介合同的违约,首先按合同约定处理,合……房屋租赁纠纷怎么防范房屋租赁纠纷是指有关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的纠葛和争执。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商品交换的特殊形式。房屋租赁纠纷怎么防范呢?律图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名誉权与荣誉权有哪些差异一、名誉权与荣誉权有哪些差异1、性质不同。荣誉权是身份权,而名誉权是人格权。所谓身份权就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特定的人才会享有而不是人人均享有,如亲权等。人格权则是凡事主体……关于侵犯名誉权怎么判刑一、关于侵犯名誉权怎么判刑侵害名誉权涉嫌侮辱诽谤罪。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名誉权的诉讼费包括哪些?一、名誉权的诉讼费包括哪些?名誉权的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交通费等的费用。具体费用的缴纳规定如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名誉权损害怎么判刑处罚一、名誉权损害怎么判刑处罚侵害名誉权涉嫌侮辱诽谤罪。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名誉权和荣誉权有什么差异一、名誉权和荣誉权有什么差异1、性质不同。荣誉权是身份权,而名誉权是人格权。所谓身份权就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特定的人才会享有而不是人人均享有,如亲权等。人格权则是凡事主体……如何区分公民的名誉权与荣誉权一、如何区分公民的名誉权与荣誉权1、性质不同。荣誉权是身份权,而名誉权是人格权。所谓身份权就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特定的人才会享有而不是人人均享有,如亲权等。人格权则是凡事……名誉权被侵害有哪些情况一、名誉权被侵害有哪些情况(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名誉权和死者名誉的保护有什么联系?一、名誉权和死者名誉的保护有什么联系?1、法律赋予死者近亲属诉讼权是名誉权和死者名誉的保护的联系,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已明确,死者名誉受到损……名誉权侵权的抗辩事由都有哪些一、名誉权侵权的抗辩事由都有哪些尽管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未作明文规定,但从世界各国法律和我国司法实践看,抗辩事由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一)内容真实。在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以名誉权被侵犯为由起诉可以吗?一、人身损害以名誉权被侵犯为由起诉可以吗?人身损害以名誉权被侵犯为由起诉是不可以的,具体理由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怎样区分名誉权与荣誉权?一、怎样区分名誉权与荣誉权?1、性质不同。荣誉权是身份权,而名誉权是人格权。所谓身份权就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特定的人才会享有而不是人人均享有,如亲权等。人格权则是凡事主体……法律规定诽谤诬陷罪判几年一、犯诽谤诬陷罪判几年刑法上没有诽谤诬陷罪,只有诽谤罪和诬告陷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美丽时装彩妆资讯历史明星乐活安卓数码常识驾车健康苹果问答网络发型电视车载室内电影游戏科学音乐整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