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奇闻社交美文家庭
投稿投诉
家庭城市
爱好生活
创业男女
能力餐饮
美文职业
心理周易
母婴奇趣
两性技能
社交传统
新闻范文
工作个人
思考社会
作文职场
家居中考
兴趣安全
解密魅力
奇闻笑话
写作笔记
阅读企业
饮食时事
纠纷案例
初中历史
说说童话
乐趣治疗

房产纠纷强制执行房产程序

4月24日 壹世缘投稿
  现如今,每天都有大量的房产纠纷在发生,而不少的当事人也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此时,法院在经过审理后做出判决,那么要是对方不执行的话,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那么具体的程序是怎样的呢?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介绍。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因当事人用房屋到银行抵押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而导致的诉讼案件较为普遍。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案件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仍逃避或无其它财产履行生效判决,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确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的需依法将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涉及到一个问题:买受人何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登记”的公示程序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房屋作为不动产,必然需将“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要件。也就是说房屋的买受人需到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后,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那么究竟房屋所有权是何时发生转移呢?笔者认为“房屋所有权应该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其原因有四点:
  其一,《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拍卖成交后,法院制作裁定书,裁定书在送达买受人时生效,房屋所有权自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其二,《物权法》以登记为不动产物权转移生效要件,其目的是为了对该物权的状态进行公示,以维护该物权交易的安全。而法院公开拍卖的房屋,其拍卖过程是国家公权利依据法律程序对不动产物权进行转移的过程,其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是毋庸置疑的,其公开拍卖的过程也完全达到了与“登记”一样的公示目的。
  其三,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7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制作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裁定送达权力受让人时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明确告知权力受让人及时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进行权属登记时,当事人的土地、房屋权力应当追溯到相关法律文书生效之时。”按照该规定,取得拍卖房屋的买受人到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证、房产证时,土地证、房产证上所落款的日期应该与法院法院拍卖成交的裁定书生效的日期相一致。也就是无论何时去办证,证上所落的日期都应该是裁定生效的日期。这样就反过来,确认了房屋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其四,如果以“登记”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那么在买受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权属登记前这段时间房屋的所有权如果仍然属于被执行人,那无疑是不安全的。如果既不属于买受人,也不属于被执行人,那房屋的权属就存在了空白。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拍卖的抵押房屋,不适用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其物权的转移应该始于拍卖成交裁定生效之时。
  以上就是法院强制执行房产的内容介绍,希望能帮助你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法院在对房产进行执行的时候通常是不适用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性原则的。更多法院强制执行方面的内容,欢迎你到律图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延伸阅读:
  房产纠纷官司费用是多少
  房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产纠纷怎么处理解决?
投诉 评论

在我国个人合作建房是什么意思个人合作建房还是在建筑领域或者是专门比较关注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这些人员才比较了解的一个定义,因为个人合作建房大家不要想成就跟农村的自建房是一样的,但是在法律上个人合作建房也不……根据规定要求回迁房如何贷款?目前,买房问题已经成为了当下民众最关心的时事问题,对于许多工作收入稳定的家庭以及夫妻来说,大多情况下都会选择向银行贷款进行买房,贷款买房根据房屋条件的差别标准有所不同。那么根据……合肥购房政策2020年的依据是什么现在我国公民贷款买房的还是占多数的,尤其是我们买房会直接影响到自己以后的生活水平的,并且伴随着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不定期的进行的一些政策上的调整,购买之前首先就要了解一下当地政府……北京焦化厂安置房如何出租?随着北京作为首都的政治作用,不断加强,相应的一些老旧的或者是过剩的功业资产正在向其他地方或者是郊区转移,而北京焦化厂就是其中一个鲜明的例子焦化厂作为北京的一个重要工业基地,一直……回迁安置房一房二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发展城市现代化进程的过程当中,对本城区的一些旧房危房政府会出台相关的政策及时的进行改造的。所以政府在拆迁改造这些危房的时候,肯定要给被拆迁人予以回迁安置房进行安置的,如今市场……灾后房屋质量评估内容是什么?社会上发生的灾害通常第一时间损害的就是人么居住的房屋,而那些人为引起的灾害造成破坏的房屋是否能够继续使用就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评估才能判断出结果,否则灾后的房屋极容易引发第二次对……商品房买卖交付规定是什么?建筑公司建造的商品房如果想要得到利润首先就得保证其项目能够被公民购买,所以在还没有完成之前就已经通过销售方向公众预订出售,所以购买者需要预先付款才能够在竣工投入使用之后得到房屋……安置房如何买卖城镇在进行房屋拆迁的时候,需要对房屋所有人进行安置,此时就会修建一种叫做安置房的房屋来安置被拆迁人。毕竟安置房也是房产的一种,那么其是否能进行买卖呢?又该如何买卖呢?律图小编为……安置房买卖协议书众所周知,想要进行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那么就需要当事人取得安置房的有关证书,此时安置房就可以上市交易。而在具体进行安置房买卖的时候,双方之间是需要签订一份协议的。下面,律图提供安……注意你的房产是否已设置抵押权?我们在购买房产的时候,最终目的肯定是要想要获得房产的所有权。要是房产之上被设定了抵押权的话,那么就存在权利瑕疵,对购房者来讲是很不利的。所以,在购房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你的房产是否……一房二卖违约赔偿的标准在房产买卖中,不论是商品房的买卖还是二手房的买卖都可能出现卖方一房二卖的情形,很多的购房者下遇到一房二卖的时候往往不知道怎么主张相关的赔偿。关于一房二卖的违约赔偿,律图小编结合……房产纠纷强制执行房产程序现如今,每天都有大量的房产纠纷在发生,而不少的当事人也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此时,法院在经过审理后做出判决,那么要是对方不执行的话,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那么具体……
人身损害的代理词怎么写?不少人都遇到过人身损害方面的纠纷,而多半这样的纠纷都是围绕赔偿问题产生的。此时如果双方将纠纷诉诸法院的话,那么对于原告方来讲就有必要委托律师向法院提交一份相关代理词了。那么这个……轻伤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实践中,要是造成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那么在对轻伤进行赔偿的时候,具体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呢?律图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财产损害赔偿的间接损失怎么算在财产损害当中,一般造成的都是直接损失,但有些情况下也是会造成间接损失的。那要是对财产造成了间接损失的话,此时我们该如何来计算这个损失呢?律图搜集了有关文章,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侵犯肖像权要承担哪些责任热门推荐:侵权法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网络侵权侵权责任法侵犯肖像权侵犯姓名权侵犯隐私权侵犯名誉权……如何认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我们熟知的人身权包括了肖像权、名誉权以及隐私权等等,而这其中的权利都有可能遭受侵害的。就拿肖像权来讲吧,你知道该如何认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吗?关于这个问题,律图已经搜集了相关资料……2021年轻伤赔偿协议书怎么写众所周知,在对轻伤进行赔偿的时候,除了要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与计算方式外,双方之间还需要签订一份赔偿协议书。这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日后纠纷的产生。那么这个轻伤赔偿协议书……哪些情形不侵犯肖像权?我们知道生活工作中未经他人同意而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是有可能构成侵权的,但实践中并不是任何一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都会构成侵权。那么你知道哪些情形不侵犯肖像权吗?接下来,就让律……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包括哪些经常听新闻报到侵害他人肖像权的事件,但是对于一般人来讲,其不是很清楚具体的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包括哪些,因此在实践中就无法很快的判断出自己的肖像权是否被侵犯。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一问……好意施惠与情谊行为的区别是什么?一、好意施惠与情谊行为的区别是什么?好意施惠与情谊行为的区别是是否存在着法律所规定的特定的义务,前者的话是没有规定这种义务而进行的一种行为,后者它主要是日常生活当中所具有……好意施惠属于什么行为?一、好意施惠属于什么行为?好意施惠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法律行为以意思……英雄烈士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一、英雄烈士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一)关于英雄烈士的历史功勋中国共产党、人民军队和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涌现的无数英雄烈士,近代以来的英烈先驱和革命先行者,为国家和人……哪些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一、哪些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美丽时装彩妆资讯历史明星乐活安卓数码常识驾车健康苹果问答网络发型电视车载室内电影游戏科学音乐整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