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合同 推荐度: 信托的合同 推荐度: 信托的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信托的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信托的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信托的合同1 甲方(受托方):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乙方(委托方): 住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二)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账户明细; (三)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甲方以投入资金承担有限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账户,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说明; (三)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三、具体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以月为一个操作周期; (二)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三)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账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账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账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 乙方打入账户元(大写:)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并打入的波动风险金(既将)。甲方时刻保持账户的总资金在元(大写:)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账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一)账户总额小于元(大写:),乙方可强行平仓,所得归乙方所有; (二)账户总额在元(大写:)至元(大写:)之间,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元(大写:)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三)账户总额大于元(大写:),大于元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总账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总账户收益的一半); (四)以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账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五)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六、风险揭示 虽然条款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一)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二)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七、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八、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受托方)(签章): 乙方(委托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信托的合同2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保证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担保金额为甲方根据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币种)资金本金(大写)万元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和罚息。 第二条丙方保证代甲方清偿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并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合并、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变更、合并后的机构承担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 第五条本担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条款,应征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丙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及罚息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按担保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还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擅自变更主合同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年月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年月日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年月日 信托的合同3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贷款银行:(简称乙方)人民建设银行行 甲方为进行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依据,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规定用于。 二、借款期约定为年个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保证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信贷计划,在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内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借款用途用款,预计分年用款计划为: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实际支出数按年(月)息()计算,按年(季、月)结息。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为逾期处理,加收利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国家利率调整,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分年(次)还款计划为: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甲方保证按下达方式按时付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的投资或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如发现借被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向甲方加收罚息。乙方不能在下达的贷款指标及时供应甲方资金需要,在未达时间内按未达资金数额,向甲方承付按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其他约定(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付本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贷款银行:(公章)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托的合同4 向信托投资公司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全部抵押给放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债权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契约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契约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契约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契约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放款单位: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 信托的合同5 购货单位(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简称乙方): 承兑单位(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为执行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甲方因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分期付款。乙方同意接受财产信托,并相应提供融资,代甲方先向供货单位垫付货款,丙方同意承担付款担保责任,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二、甲方延付货款期限为年月。分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为:年月日,金额元;。 三、乙方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收到供货单位递交的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后,即转送丙方,由丙方通知和督促甲方于五日内办妥银行承兑申请手续,并按前条分期还款的日期、金额相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时送达乙方。 四、乙方垫付的信托财产货款,视同对甲方的贷款,比照银行贷款收息办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甲方收取融资利息。 五、甲方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按规定将承兑票款足额交存于丙方,以备丙方按期兑付。如甲方不能按时交存,丙方除比照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对甲方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金外,并即主动在甲方的银行帐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间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额20的罚息。 六、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通过联行代付报单直接向丙方划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资,丙方应无条件支付承兑款项。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信托的合同6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准备出售给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二、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三、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四、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元。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信托的合同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订地点: 乙方因承建工程需要,向甲方租用提升机楼层安全防护门张,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国家《民法典》订立以下合同,双方自愿共同遵照执行。 一、基本情况 1、楼层安全防护门安装地点: 2、乙方租用的楼层安全防护门型号为 二、计费起止日期:防护门从甲方仓库发出之日开始计算租金,中途不报停直至工程完工,使用期间不需再签收租金单,直到安全防护门由乙方送回甲方仓库就停止计算租金。 三、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租赁费及其它费用为税前价。 1。防护门租赁时间为1个月,租金合计伍佰元整,超过1个月以1元张天计算,使用完后将防护门送回甲方仓库。 四、甲方职责 1。甲方对出租的防护门发货前做好检查,不能有脱焊,不能严重变形,并为乙方代叫搬运车辆,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指定为提货人,身份证号:,代表乙方在本合同中行使一切权力与义务,并承担本合同中乙方应尽的权责。乙方必须保护好防护门,保证退租时防护门完好无损,如有毁损均由乙方负责赔偿150元张。 2。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赁防护门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转移使用地点或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防护门作为自家财产进行抵押。违反此款规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设备,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概由违约方承担。 七、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 维修电话:电话号码: 投诉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信托的合同8 合同号: 一、合同双方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二、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 金额:(小写) (大写) 四、贷款用途: 五、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六、利率与计息 1利率:(a)按年利率计算; (b)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同期利率加(libor)计算。 2计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计息日付应付利息,上述贷款利率按实际用款天数(360日年)计息。 3起息:按实际汇出日起计息。 4如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计息办法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将按新的办法执行。 七、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规定还款; 2借款方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认可。对不经贷方认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收取一次性的承担费; 3借方因故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罚息。 八、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资料,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如贷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中国有关部门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有权签字人: 签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签章: 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日期: 信托的合同9 协议单位: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 乙方为事需向甲方订购货价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X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元,信托期限为年月。 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X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X,再由丁X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X,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X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X交存承兑票款,丁X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 第六条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共计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X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元,于丁X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第七条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丙方(公章)丁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信托的合同10 (为抵押方,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信托投资公司(为受押方,以下简称放款人)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 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全部(或部分)抵押给放款人。在贷款期间(指贷款本息未全部清偿前,下同)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保险单应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债权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合同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合同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费由借款人负责)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合同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 放款单位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 信托的合同11 财托字第号 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 乙方为事需向甲方订购货价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 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 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元,信托期限为年月。 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第三条延付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 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 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第六条费用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共计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第七条附则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办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丙方(公章)丁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信托的合同12 甲方(委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住址(营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受托人):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信托目的 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利用其在金融、投资领域的人才、信息及管理优势,通过理财专家专业、有效的运作,采用贷款的运用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为受益人获取利益。 第二条受益人或受益人范围 姓名(名称):,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受益信托资金(元)受益账号:。 第三条信托资金及交付 1。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2。甲方保证上述信托资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资金; 3。甲方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乙方营业场所或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 甲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划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四条信托生效 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推介期结束信托计划成立。 本信托在乙方收到甲方足额交付的信托资金后,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生效。 第五条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计算。 第六条信托财产的构成 1。乙方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指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交付的信托资金。 2。乙方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第七条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受托人权限 1。乙方按甲方指定以贷款方式将信托资金运用于贷款,对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资金进行集合管理、运用; 2。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乙方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或乙方的固有财产进行交易。 第八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就信托事务的处理做出说明; 2。甲方应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3。甲方有义务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佣金;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取得管理佣金; 3。乙方有权根据专业化管理原则,委托第三方管理信托财产; 4。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与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5。乙方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6。乙方应对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7。乙方应妥善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全部资料以备查阅,保存期限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年; 8。乙方除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管理佣金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9。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条受益人权利与义务 1。受益人有权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 3。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风险揭示与承担 乙方在管理、运用信托资金时,存在但不限于如下风险:利率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偿债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其他不可预见风险等。 乙方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乙方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第十二条信托收益的计算及交付的时间、方法 1。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采用贷款的运用方式,贷款期限分别为:一年期、两年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的规定产生的贷款利息及其它收入在扣除信托管理费用和乙方管理佣金后的余额作为信托收益由受益人享有,年预期收益率分别为一年期3。3,二年期3。75; 2。上述收益以现金形式每年分配一次,自信托生效日开始计算(此后年度内对应日期为收益分配日); 3。乙方在收益分配日后个工作日内,将收益划入受益人设定的账户; 4。最后一年(包括信托期限为一年)的信托收益与信托资金在信托终止日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配。 第十三条信托财产税费的缴纳 1。受益人、乙方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2。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管理费用及管理佣金 1。乙方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推介费用,信托计划信息披露费用,与信托相关的会计师费用和律师费用,信托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以上费用不超过,由该信托财产承担。乙方以固有财产先行支付上述费用和对第三人所负债务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2。乙方管理佣金,包括乙方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托管费用。 第十五条信托事务的报告 1。乙方应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每年在甲方加入本信托的乙方营业场所、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予以公示; 2。在信托合同期限内如发生影响信托业务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将有关情况在甲方加入本信托的乙方营业场所、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作临时通报。 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1。在信托生效个月后,委托人(受益人)可转让信托受益权; 2。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应持信托合同与受让人共同到乙方处办理转让手续。未办理转让手续的,不得对抗乙方; 3。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应与受让人签订受益权转让协议,将本合同项下转让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受让人,转让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4。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分别向乙方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信托终止与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 1。未经本合同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当事方无权变更、解除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信托终止: a。经合同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 b。信托期满; c。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以现金形式全部或按各自在信托资金中所占比例归受益人所有。乙方于信托终止日后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财产划入受益人设定的账户。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在信托期限内,乙方如出现法律规定的受托职责终止的情形,新受托人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其他 1。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甲方、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信托计划和本合同,对信托计划和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无异议;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贷款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信托的合同13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金额(大写)。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报送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帐号: 保证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地点: 信托的合同14 国信(xt)字第()号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设立金融租赁资金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金融租赁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信托计划:指由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4。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6。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7。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第二条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年月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对该资金的合法权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作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委托人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谋取非法收益。 4。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为: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法人代表负责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证件名称: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 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运用信托财产的方式主要是以金融租赁的方式购买承租人选定的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从而获取租金收益。在信托财产运用过程中,存在租赁物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和其它风险。将信托资金以金融租赁方式进行运用,既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损失的风险。国信将严格按照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书的约定,履行诚实、信用、谨慎、高效的管理职责和义务,但并不意味着承诺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 国信依据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书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国信违背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书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国信负责赔偿。不足赔偿时,由信托财产承担。 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将资金委托给国信,并由国信按照信托合同和信托计划书的约定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是本人本机构的真实意愿,表明本人本机构已了解国信运作信托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同时代表受益人签署本文件表示已仔细阅读了本文件、信托合同、信托计划书及其他有关信息。 委托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年月日 信托的合同15 合同编号: 委托人: 信托人: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信托商品的名称:。 二、信托商品的规格、数量:。 三、信托商品的价格:。 四、信托商品的包装:。 五、信托商品的交货方式:。 六、信托事宜的手续费率:。 七、结算期限、地点、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签章) 地址: 邮政编码: 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信托人:(签章) 地址: 邮政编码: 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