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者误工费怎么算?
12月8日 飞虹谷投稿 我们大家肯定对误工费方面的问题很关心,在我们现在的生活当中误工费的出现的概率是非常的高的,一般情况下误工费往往是按照受害人的每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赔偿的,但是生活当中是有很多自由职业者的。那么自由职业者误工费怎么算?
当前,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有固定收入受害人的误工费的确定,我们只要根据受害人实际收入和误工时间就可以计算,不存在争议。
关键就在于无固定收入受害人的误工费如何计算的问题却争执较大,各地的审判机关、审判人员认识不一、做法各不相同,导致出现了同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不同的人民法院有着不同的裁判结果,甚至在同一个人民法院也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不同的裁判标准。虽然上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的内容,但在实践中无固定收人的受害人往往很难举证自己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这样以来,无固定收人受害人的误工费数额的确定问题就需要人民法院参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了。结果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两个方面的不同认识。
一是对“受诉法院所在地”有不同的认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又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但对何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并未进一步作出明确统一的解释。由此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几种不同的认识和做法:一种观点是这个所在地应当是受诉法院所在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一种观点是这个所在地应当是受诉法院所在的地级市或者县(区、市);还有的观点认为应该从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角度出发,在省、市、县的行业工资标准中选择适用,就高不就低。上述各种不同的认识和做法最终导致了在这个问题上的司法不统一。
二是在计算误工费时的日工资数额标准不一。对于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又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上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由国家统计部门公布,但司法实践中往往需要将上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换算出日工资数额方可确定误工费数额,但日工资的如何得出却有着不同的观点:有的法院或者法官依照每年法定工作天数251天来计算日工资额,有的依照每年实有的365天计算日工资额,这就造成了日工资数额不同,误工费用的赔偿数额也不相同的结果。
针对以上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误工费计算标准而出现的相关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尽快科学统一、加以明确。并提出如下意见和理由:
一、受诉法院所在地应当明确为受诉法院所在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果具体到县市一级的水平,地区的差异将会更大。为避免同类案件在不同地域的裁判结果有太大的落差,就应当将计算标准统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况且市县一级的很多统计部门往往不公布各行业的职工工资标准,而省一级的统计部门却均有公布。因此,我们在适用时要严格按照省一级的统计标准进行计算,而不能随意理解、随意适用地市或者县市的各种标准,这既违背了最高院司法解释的初衷,也必然造成司法的混乱和不统一。
二、日工资数额计算标准应当依照每年实有的365天计算,而不宜按照年法定工作日251天计算。同样,每月应当统一按30天的通常标准计算,而不应当按照扣除休息日后法定工作日的20。96天计算。
从公平的角度看,法律应当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同时也应当保护侵权人的正当权益。表面上看,按照每年365天或者每月30天的标准计算日工资数额的方式与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不符,似乎是人为扩大了职工年法定工作天数,从而减少了劳动者的“日平均工资”,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显失公平,侵害了劳动者节假日休息的法定权利,好像降低了赔偿标准,对受害人一方有失公平,不利于维护受害人的权益,但实际上是公平合理的。如果在核算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时扣除节假日的天数,赔偿数额必然提高,这是不公平的,如果按照这样的计算标准的话,相应的受害人在务工期间的节假日也应当相应的扣除,只有这样才算公平合理,但事实上受害人的误工时间是连续计算的,因此人民法院计算日误工费数额的标准也应当依照每年实有的365天和每月通常的30天为宜。
从无固定收入人员的现实情况来看,无固定收入人员往往为农民及其他一些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作息时间的的人群,况且无固定收入的人员收入的参照标准往往是农、林、牧、渔等行业,其劳动性质具有很强的季节性、时效性,很难按照正常的双休日、节假日去衡量。如果人民法院在对这些群体的误工费计算上按照扣除节假日的标准进行,显然与他们的工作性质、作息时间以及行业特征相违背,因此,从无固定收入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也应该按照一年365天的标准对误工费进行计算。
另外,从公职人员的实际情况来说,每天8小时之外的时间属于休息时间,实质上,节假日的时间也应当是工作期间的休息时间,只不过是从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这个休息时间更长而已,这是分散休息和集中休息的两种不同方式,用人单位依然会按照月工资进行计算发放,并不是仅仅对法定的月工作日20。96天的工资进行计算和核发。
对于自由职业者误工费的问题其实在我们的身边是有发生过案例的,我们国家对于这一方面的规定的是在一般的情况下都是按照当地政府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的,有的时候我们如果可以提供出来相应的收入证明的话我们也是可以按照我们的工资来进行赔偿的。
投诉 评论 轻伤二级要28万赔偿是否合理?日常生活中,当事人双方由于各种原因产生肢体冲突的情况在所难免,有些人由于一时冲动对他人的身体造成损伤,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要承担一定的……
陕西省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2020年是怎么规定的就算是员工没有工伤伤残等级,对工伤的这件事情也有要求单位赔偿权利的,只不过建立在工伤伤残等级之上的赔偿数额是比较多的,毕竟员工获取的赔偿和实际身体遭受到的伤害程度都是成正比的。……
2020年工伤八赔偿多少?工伤的发生是不幸的,对于受害者来说,依法可以获得用人单位或者是工伤基金会的赔偿,赔偿应当根据发生的情况认定,如果工伤造成伤残程度的,应当根据伤残级别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偿,八级伤残……
误工费交通事故判决书有什么规定交通案件中,我国对这类事故中的受害者的相关权益进行相应的保护。相关的交通事故判决书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出具,应详细的书写相关的被害者的各类赔偿,包括被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
交通事故车险误工费扣车需要给吗?误工费对于一些危害我们人身安全造成我们无法工作不能保证收入的情况是有赔偿的,误工费就是赔偿我们应有的收入。误工费交通事故中也有发生,交通事故当中如果车辆被扣,被扣的车是运营车辆……
头部工伤鉴定要多久才能拿到结果?头部工伤是工伤中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由于头部构造的复杂性,鉴定所需时间较长,存在着许多的不确定性,需要大家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耐心去等待结果。那么头部工伤鉴定要多久才会有结果呢。下……
出现交通事故的工伤误工费可以要双份赔偿吗一、出现交通事故的工伤误工费可以要双份赔偿吗?误工费是不能索要双份赔偿的,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
自由职业者误工费怎么算?我们大家肯定对误工费方面的问题很关心,在我们现在的生活当中误工费的出现的概率是非常的高的,一般情况下误工费往往是按照受害人的每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赔偿的,但是生活当中是有很多自……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协议还需要签订吗?一、因病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协议还需要签订吗?需要签订;劳动法病假制度的规定中,在员工的病假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在上海工伤9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在上海工伤9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工伤9级的伤残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各项赔偿计算依据如下: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0级工伤能赔多少钱?10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
车辆撞人误工费怎么计算我们都知道,如果当事人不慎遭遇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那么肇事者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以及一系列的赔偿金,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等。但是在很多实际的实践中,我们总会遇到被车撞了误工……
海外贸易代理是什么样的贸易代理是现如今海外贸易不可缺少的,海外贸易很便捷的一个方式就是通过海外贸易代理进行,减少自己的经历投入,确保贸易顺利,但是海外贸易代理该如何进行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选择合理的贸……
海事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海事纠纷的发生也是偶有的,但是海事纠纷有的是发生在我国的海域,有的发生在国际海域,如果发生在国际海域处理起来就相对麻烦。海事纠纷的处理完严格按照海事法律来,确保问题能够解决,并……
海事纠纷律师解决问题的方法都有哪些对于海事问题,大家可能不是特别的熟悉,接触的也相对较少,因此大家在遇到海事问题的时候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时候大家可以请一些专业的海事纠纷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和解决纠纷问题,确……
最新海关法释义是什么?海关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的一个分支,主要是针对海关管理而制定的法律,包括海关关税的管理、走私犯罪的稽查工作和其他海关业务等的法律规定。海关法自颁行以来已经有十七年的时间,那……
海商法法条的修改意见是什么?我国海商法自发布以来至今已有十七年的时间,在这十七年间海运事业以及国际国内海运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海商法在适用范围和适用情况上应当根据法律实践予以适当调整。海商法法条的修改意……
海运提单和海运单的区别是什么一、海运单与海运提单的区别(1)海运提单有三种作用,而海运单仅有其中的两种作用。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托运人货物的收据,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是收货人在……
海事海商案件为什么适用关于海上运输的规定?关于海事海商案件为什么适用关于海上运输的规定的相关问题,大家只要正确理解了海上运输规定的适用范围以及正确定位海事海商案件就会明白相关的原因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给大……
海商海事案件由谁管辖的相关问题有哪些?管辖问题一直是各种案件的首要问题,首先如果没有管辖权的话就根本谈不上其他的东西更别说是进行诉讼活动了,所以说我们在进行诉讼活动的时候首先要清楚是否有管辖权,如果有管辖权的话才可……
海事海商案件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大家都知道的是我国普通的一般诉讼时效都是两年,也就是意味着自己的诉讼权利,必须在这两年内行使。但是还是海商案件并不是一样的,因为海事海商案件,他比较复杂,涉及到得广泛领域。也正……
工伤老板不赔偿找谁老板赔偿,老板行为违法。建议向劳动局投诉。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最后,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一次……
根据相关规定是否海事海商案件由中级管辖?可能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都是一些民事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关于海事海商的案件,大家接触的可能并不是特别的多。因此,大家对于海事海商并不是特别地了解。比如说,管辖权问题,那么……
海事海商案件港澳台的管辖权归属于谁?虽然海事贸易存在着风险,但是我国立法机关并没有禁止不能在海上从事经济行为,一些没有经验的商事经验者,会增大事故发生的概率,在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得到救济,对于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