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长儿子酒驾不予起诉?

2020-05-12 20:16 来源:聚热点网 编辑:吴小川 浏览

  交警队长儿子酒驾不予起诉?近日,一则帖子在网上传播,曝光广东广宁县交警队长的儿子酒驾逃逸致人死亡,此事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受害者已不幸离世记者在网帖中看到,网帖的发布者是广宁县南街镇的梁某某。

  网帖称,2019年1月11日晚,梁某某的母亲程某某被广宁县交警队长的儿子酒驾撞倒,当场昏迷。对方当即逃逸,程某某脑部大量出血,身上多处骨折和粉碎性骨折,被送到广州市华侨医院抢救,做了三次开颅手术和多次血肿清除术。一年多来,程某某从华侨医院到中山医科大学医院等六家医院医治,2020年4月因感染引起系列并发症,5月3日抢救无效离世。

  昨日广宁县梁某勇交通肇事案情况通报:

  针对近日网络流传的“广宁县梁某勇驾车肇事逃逸”帖文,广宁县相关部门经核查,梁某勇(广宁县公安交警大队综合中队长儿子)于2019年1月11日20时许驾车与横过马路的行人程某群发生碰撞后驾车逃逸。警方经连夜追查,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0mg/100ml。公安机关经调查作出事故认定,梁某勇因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经伤情鉴定,程某群为重伤一级,广宁县公安局以梁某勇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后移送广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广宁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梁某勇实施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鉴于其认罪认罚,有坦白情节,事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医疗等费用,获得被害人丈夫谅解并出具谅解书,依照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5月3日,程某群因白血病恶化死亡。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0日

  广宁通报: 正核实“交警队长儿子酒驾致人死亡”网帖

  据广东肇庆广宁县委政法委官方微信消息,5月8日,广宁县委政法委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该委发现有一题为《曝光:广东广宁县交警队长儿子酒驾逃逸致人死亡逍遥法外》的帖子在网上传播,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通报称,该委高度重视,迅速牵头组织县纪委、县司法局等部门开展调查处理,核实所反映情况,澄清事实,还原真相,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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